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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好吗(出书版) 聿日——

时间:2008-11-23 03:16:19  作者:

我看他伸出手似乎想掏出第二根烟来,今天第二次手脚不听话地,竟然伸长手拉住他要伸进自己大衣里的手,抓着他的手腕,他冷冷的目光看着我。

热气从脖子不断地往耳根和脸上爬,我敢打赌这时候我的脸一定红得跟出血一样可怕。

「那个......我的意思是......常常抽烟对身体不好......」

天啊!我这个白痴,人家根本连一句话都没跟你说过,双手就自作主张跟个好朋友一样去阻止别人抽烟,他心里一定会越来越怀疑是不是遇到了什么神经病。

「对不起,我知道我多管闲事了。」扶着车门站起来,赶紧鞠躬道歉,没想到他刚刚被我抓住的手,这时候突然抬起我的下巴,让我就这么仰着头,和他的脸面对面,眼对眼,在黑夜里连眼睫毛有多少根都可以数出来。

「老板?」

一直失踪的司机,这时候终于出现,双手抱着纸袋,疑惑地看着我们两个。

杰洛特华德纳放开我的下巴,看了司机一眼之后,默默地经过我身边,从打开的车门坐进车子里,然后关上。

贴着隔热的窗子,从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模样,我愣愣地看着车窗,然后听见司机发动引擎,在眨眼的时间里飞驰而去。

要是让小敏知道这件事,一定会被他大声嘲笑。老板就在眼前,不但没有好好把握机会推荐一下自己,甚至还做了一堆傻事,说了一堆笨话,天底下最不懂得利用时机的人,绝对就是我这个头号大傻瓜。

可......想起他的双眼,心里觉得,这样就够了,能让那样的一双眼睛,一直这么看着自己说话,我就已经非常的满足。

转过身,正想往回家的方向走几步时,却发现一条黑灰色的围巾,就挂在街灯钢柱的一个小小突起的螺丝上,我眨眼,然后伸手取下围巾,放在鼻尖,上面还有着他身上的温

暖,充满淡淡烟草的味道。

这......这是他特地留给我的吗?

他有把我刚刚说的事情听进脑中?

他记得我有说我围巾被偷的事情,所以特地留下他的送我吗?

......不管是不是,我的心都被这样一点点的温暖给占满,连刚刚摔着的痛楚都抛在脑后,一边走着回家的路,一边将围巾密密地围在颈间和口鼻上。

围巾的质地非常柔软,成分上面明白标示着百分之百的喀什米尔毛料,还隐隐约约的有着一个H的标志。

虽然这样的东西,和我的生活有着十万八千里远的差距,但是毕竟我学的东西里,观察也是一样很重要的指标,比我天天在餐厅里洗碗不休假,工作一整个月的薪水还多。

而我在意的,不是围巾一千五百美元的价值,而是他那时真的有在倾听我说话,并且为我留下这么一个小小礼物的意义。

漾起笑脸,我知道自己唇角绝对又跑出了深深的酒窝,但是对一个提早收到最棒圣诞礼物的人来说,不能要求他不笑得像个傻瓜是不是?

第二章

隔天,早上送完报纸之后,我抱着之前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的几本参考书,脖子上围着暖暖柔柔的围巾,骑上破破的脚踏车,一路慢慢地骑往学校的路上,心里想着今天除了原本就已经打算好要借的参考书之外,还可以弄点杂志,我想要知道更多关于杰洛特华德纳的事。

「亚伦!」

一个厚实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亚伦是我的英文名字,我转头一看,是我的学科教授汤玛森先生。

「汤玛森先生,早!」放慢速度,让两人可以并骑。

「早,书都看完了?」

我点点头。「都看完了,今天想再去借几本书。汤玛森先生呢?今天学校放假,这么早起,是要做什么论文吗?」

「不是,我把艾玛送给我的手套放在研究室忘了拿回去,下午我们两个打算到曼哈顿去好好逛逛,少了最重要的手套可不行,所以趁艾玛没注意的时候,赶紧溜出来,把手套给带回去。」

艾玛是教授的妻子,一个胖胖和蔼的小妇人,去年耶诞夜的时候,她特地做了美味的火鸡大餐和南瓜派给我带回去请小区的孩子们吃,是一个很棒的女人。

「呵呵!这么告诉我,不怕我偷偷跟艾玛告密?」

汤玛森先生扬起右眉。「你会吗?」

「不会。」我伸手比个拉链的动作在嘴边,然后忍不住笑。

「那就是了。对了,亚伦,关于明年的学费,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找我没关系。」

我苦笑,看来我的事情,已经有不少人知道了。因为今年学校预算减少的关系,奖学金少了很多,原本收入跟支出勉强打平的我,恐怕到时候将面临学费缴不出来的痛苦。

「暂时还没有问题,如果可以争取到圣诞节和新年假期的额外工作,应该可以弥补;要是真的那么倒霉,到时候我一定不会忘记你的,汤玛森先生。」

「不会忘记就好,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你能有机会继续读研究所,那会对你的将来有比较好的帮助,你应该知道有不少饭店和餐厅对上层管理者的学历要求颇高,如果少了这一份资历,就必须从中下层一步一步做起。」

「我知道,但是我只能用这样的方式。」研究所的学费,对我来说是另一道关卡,很高很高的关卡。

「况且一步一步做起也有好处不是吗?至少可以累积更多的经验,在将来免除更多的错误,而学历以后再修也是可以。」

两个人一起在学校停车场停下来,将脚踏车锁在位置上之后,一起朝图书馆走去。汤玛森先生的研究室就在图书馆旁,所以是一起走。

「你有好好考虑就好......我常常跟艾玛说,你是一个不需要担心的孩子,总是可以确立自己的目标,谨慎地往前前进;但艾玛却总是对我说,这样只能代表你是一个好孩子,有毅力能吃苦耐劳的孩子,但并代表你是一个不需要让人担心的孩子......亚伦,艾玛说得对吗?」他慈爱地看着我,轻轻地说。

我愣了一下,微微一笑,有一点点的苦和一点点的感动,在心里交织。

「我不知道,汤玛森先生,我真的不知道。也许,我从来没有真正地认识过自己。」紧紧握住手中的书本,喉咙有着什么卡在那里,紧得发疼。

他笑了一下,伸手摸摸我的头。

「那,有机会找个人陪你,多多了解一下自己如何?」

「?」

我疑惑的表情似乎让他觉得高兴,他莞尔一笑。「当年,我真正开始认识自己,是在认识了艾玛之后。当有一个人可以陪着你时,在每一次交谈的谈话中,摩擦与融合里,更可以看出自己的本性。」

我张嘴,想了一下之后,笑了出来,了解汤玛森话里的另一个意义,他只是希望我不要一个人孤单努力。

「但,那也是因为她是艾玛不是吗?」

如果不是特定的那个人,即使只是最简单的言语,也会不一样。

「那么,去找个属于你的艾玛吧!」

我笑而未答,心里却想起那拥有一头璨金色头发的男子。

如果属于我的不是「艾玛」......而是那位贵族少爷,该怎么办?

离开图书馆之后,我到学校附近的速食店打工。这一份工作只作假日,加上速食店的店员总是来来去去,因此虽然已经在这里做了有一段时间,和里面的员工依然不是很熟悉,打个招呼就赶快换上制服站到收银台等待点餐。

「嘿!小步!」

才刚站上收银台,就看见小敏拉着他的漂亮女友进门,接着大咧咧地往我面前一靠,整个人占据了我前方收银台的所有空间。

「怎么有时间过来?」

小敏和我不同,他不需要上学,因此白天在另外一家餐馆当服务生,打算熟悉了之后,一等我们那家高级餐馆有服务生的空缺,就可以立刻想办法进来,这样薪水可以多上不少。

「今天打工的餐馆突然休假......」讲道这里,他声音突然降低。「说起来这跟我们那位杰洛特华德纳老板大人有不小的关系。」

听见有关于他的事情,我承认自己的耳朵忍不住竖了起来。今天在杂志上看到的,都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如果可以,我很希望可以知道更多他的不同面。

「什么关系?」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餐厅,你知道跟我们餐厅相隔大概两条街的地方,就是我白天工作的饭馆是吧?」

我点点头,自己曾经去那里吃过饭。比较可惜的是,那里虽然人潮不少,但那家饭馆的菜色并不如何,吃起来也还可以,这样普通的一家店面,如果不是因为正好在人潮来往的下班必经之路,恐怕早就倒了。

想到这一点,我脑中一个顿悟......昨天他站在那个街角,也许不只是为了等司机而已......

「老板想买下那一个饭馆吗?」

小敏的眼睛亮了一下,不顾旁边还有人在看,马上给了我肩膀一拳。

「嘿!有你的,不愧是高材生,看来读书真的有点用处。以前那一块地也不是没人来收购国,但是始终没有人能成功,毕竟那一块地的位置实在是好,这些美国人对吃又不像我们那么计较,所以我那个饭馆生意一直都不差,老板光靠这些生意就可以优哉一辈子,怎么可能会卖?」

但是......他一定是成功了......

也许我只跟他见过这么两面,连他说话的声音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但我就是可以明白,以他的个性,以他的能力,如果不是收购的计划十分顺利的话,他绝对不会浪费时间站在那里,我也不会有机会坐在他的车子上和他废话。

「但是,今天看了那家老板的脸色,似乎被抓到了什么把柄,看来即将把饭馆脱手。」小敏一点也不担心自己会被裁员,毕竟他可是星华餐厅的员工之一,如果饭馆的老板变成同一个,他被录取的机率也就更大,更可能因为熟悉那里的客户层而被加以重用。所以我看着他,越说越兴高采烈,甚至豪气地帮自己跟女友点了这家速食店中最贵的套餐,看样子是打算提前庆祝。

「如果有机会,我一定拉你进来跟我一起工作,星华的零工也绝对比这里待遇好。」瞥了一眼速食店里正在吃着店内汉堡的店长,小声在我耳边说。

「那我先谢谢了?」

「哪里哪里。」

他立刻张开双手,一副等待迎接我感谢的模样,让我不禁笑了出来,他的女朋友也被他逗得很乐,用力拍了他大头一下,笑得花枝乱颤。

这时,我口袋里的廉价手机响了起来,看看店里不多的客人,跟旁边的员工打了声招呼之后,我进去休息室接起电话。

「莱斯,你回来了吗?」听电话铃声,我已知道是谁打给我,想起那个温柔的男人,我微微笑着。

「是啊!其实是昨天下飞机,不顾因为晚上和朋友有聚会,等到散会已经快十二点,我怕会打扰到你,所以就没打过去。」

「没关系,有事吗?」毕竟还在工作,即使我喜欢莱司的温柔,也只能尽快地结束这通电话。

「嗯!想跟你介绍个朋友,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事吗?」

我深吸一口气。

「记得。」

「考虑看看如何?就像我说的,这并不是什么卖身的工作,它其实很单纯,也许当机会一来,你们有可能相爱也不一定。」

「莱司,别说了,我都知道,但是让我考虑以下。不用担心我误会,我知道你是一片好意,可是这件事毕竟会和我的将来有很大的关系,所以给我一点时间,好吗?」

「那好,想好了这几天给我个电话,我已经跟朋友说过,他同意先看看彼此再说,那......再见......」

「再见......」我挂上电话,回到收银台,重新拾起职业笑容面对开始越来越多的午餐人潮。看似平静的外表下,其实此刻心里正波涛汹涌。

我是个同性恋......应该是吧,毕竟我只跟男人做过,跟女人没有太多的接触。

但是跟男人,也只有莱司一个而已,唯一的两次。

第一次时,正好母亲去世,我即使取出银行和身上的所有金钱,也不够用来为母亲举行葬礼,那时学费跟水电费等等都早已经缴出去,无法退回。彷徨不已的情况,我无助地在大街上哭泣,那时正下着雨,没有多少行人,但我极需要有人在身边,告诉我一切都会没事,一切都会过去。

莱司就是那个人,他把哭昏在街头的我带回家,帮我洗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听着发高烧的我断断续续地说出一堆故事来,接着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抱了我。

隔天我非常地尴尬,穿上自己的衣服立刻逃回家中。看着母亲的遗照,好不容易忘记困境的心又空荡荡起来,正想着该如何筹钱的时候,冰冻着母亲遗体的医院打了电话给我,跟我说有人为母亲安排好了一切,只等我去签字。

因为不能让母亲等待太久,所以我来不及多想,先顺利让母亲下葬,直到事后才明白是莱司帮了我这个忙。他说不会接受我的退钱,因为那是一点小小的补偿,补偿他的太冒失,趁我心情最软弱的时候占有我。

不晓得为什么,平常这些会伤我自尊心的话语,在莱司的口中听来却是那么安慰,也许正是因为它充满诚意的眼睛。

这也是我跟他之间,明明不是情人,却有第二次关系的原因。

第二次是因为莱司的失恋,他的爱人和别人跑了,难过的他喝了一堆酒,那时我们已经是朋友,我想去安慰他,但是他醉得糊涂,我可以挣扎......但我没有,我响起过去自己哭得软弱时,他给予我的安慰,因此我希望可以从这一点慢慢还他一些人情。

事后,莱司跟我道了一声谢,并且和我约定,再也不能发生同样的事情。

我们的友谊,来得非常奇妙,但绝对充满真诚。他现在说的是,因为它知道我希望可以找个同伴陪陪自己,但是又不晓得谁是好谁是坏,他自愿帮我介绍;可对方的条件是,单纯的性伴侣关系,在这一段关系里,他不会亏待我,可以负担我的一切消费。

我觉得那会让我感觉自己像个男妓,莱司却说,既然都是要找个伴,那么为什么不对自己好一点?

他的朋友尽管不近人情,可是不管是在外貌还是财势等等任何地方,都比随便认识一个男人安全,而且两人要真的相爱了,那不是一个最好的结局吗?

莱司不会刻意害我,我怕的是一旦自己情不自禁,对方却无动于衷时,那会多么痛苦,母亲爱一个人却没有好的结果,我看得可少?

莱司放下手中的电话,脑中有一点空白,傻傻的看着自家窗口外的景色,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最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希望他刚刚所说的话购委婉诚恳,否则以小步的敏感纤细的个性,一个弄不好,对他就会是-种很大的伤害。

目光转向桌子上的相框,里面是他跟小步在难得的假日一起出去玩的照片。

说是出去玩,其实不过也就是在中央公园走走而已。小步这孩子一天到晚都忙着为自己的生活奔走,实际上比他这个公司负责人还要忙碌,那一次是正好遇到他工作的餐厅重新装潢,而他也正好刚解决完一件案子,因此赶紧拉着想要跑回图书馆看书的小步,一路冲到中央公园去散散心。

那次就难得地拍了这几张照片,他还记得当小步看着冲洗出来的照片时,脸上那种洋溢着满足的光彩。那时候他才知道,这是小步第一次跟朋友照相,他家里的相簿更是少得可怜,只有他去世的母亲,为了让他能看见自己的成长,每一年都留下的三、四张回忆而已。

也许是因为小步那种即使身在困境中,依然努力往上爬,明明可以获得更好的,却很容易为一点小小事物满足的精神、快乐时漾着酒窝的笑脸、还有一个人时总是流转着孤单的双眼......

因为这些那些,没想到他这个绝对的异性恋,竟然会忍不住抱了他,而且还是两次。

他并不后悔抱了小步,因为那时候小步需要比他自己更宽厚的肩膀安慰,自己那时候,同样也需要一点点的温度在怀里。

莱司从沙发上站起,转动了一下高大的身材,看了一下墙面上的时钟,没想到一通电话竟然让他发呆了有半个小时的时间。

现在杰应该有空吧?

马上拿起电诂,熟练地拨了几个号码,不用等到第二次铃响,立刻就被接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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