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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请正常点(爸!请正常点 FZ)上——雾都夜鬼

时间:2014-10-02 20:30:57  作者:雾都夜鬼
 
“只是吃饭而已!”王征说着一把将王书益推出去。王书益撇着嘴回头求援,王硕一脸与我无关朝他一笑,而郑峪翔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胡荣他还不太熟,到最后他只得自顾叹了口气,硬着头皮追上去。
 
几人站在路边,看着王书益追上杨珊珊,低头对她说了几句,然后两人就一起走回来,王征顿时喜笑颜开。
 
吃饭同样也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同样一道菜不同的时候吃起来也有不同的味道。
 
久味楼在C城也算是能排上号的,但这一顿饭吃下来,大概除了王征外都觉得食不知味。因为王征的一反常态实在让人招架不住,胡荣和王征并没什么交情,但毕竟他跟在王储身边两年也多少有些了解。如果要他用一句话来概括王征这个人,那就是四肢发达的流氓,但今天流氓却扮起三好学生来了。
 
“你说是不是他那身衣服没穿对?”胡荣小声地跟旁边的王硕咬耳朵。王硕瞥了王征一眼,回道:“我哪儿知道,大概今天日子没选好。”胡荣噗嗤一笑差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
 
王征一眼横过来,隔着十人的大餐桌也能感觉到他眼中的杀气,“你们收敛点,吃饭就吃饭。”
 
此话一出胡荣差点拎起桌上的盘子就给他扔过去,这席上无烟无酒也就算了,还不带暴粗口,现在笑两声也不行。王硕拍着胡荣的肩膀,给他夹了个螃蟹脚说:“荣哥,咱们吃饭。”
 
王征丝毫不受影响,仍然旁若无人地和杨珊珊说话,逗得杨珊珊不时咯咯笑几声。其实王征的女人缘向来都不错,十四五岁开始身边的人就从来没断过。虽然他在别的方面一根筋,但对付女人却有的是办法。不过倒是从来没对谁像今天这么煞有介事的,当然杨珊珊与他之前的女人也有着本质的不同,恰好正是这种不同吸引了王征。
 
在那之前王征从来没考虑过恋爱是什么,更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人,如果一定要让他说,那就是爱情这玩意从来都没什么道理可言。其实杨珊珊他是认识的,还和他一起吃过一顿饭,只不过他当时的注意没在那上面,自然没有印象。所以在郑峪翔说起来时他才恍然大悟,而爱情就往往产生在这不经意的一念之间。
 
从饭店出来,王征一改前非,不只没带杨珊珊去往常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反而乖乖地将人送回了学校。在校门口被保安拦着不让他进去时,竟也心平气和地跟保安讨价还价,最后还是没让他进去,他还不生气,面带笑容地跟保安客气了几句,惊得王书益差点下巴掉在地上。
 
胡荣忍不住吐了一句:“恋爱真是拉低智商的玩意!”换来王征的一记眼刀。等王书益和杨珊珊进了学校之后,王征忽然一本正经地问:“你们说她是不是喜欢我?”
 
王硕搭着胡荣的肩膀,没忍住笑了出来,王征极为不屑地说:“小孩子不懂!”胡荣立即不服地反驳道:“抱歉,小生比兄台痴长几岁!”
 
王硕诧异地瞥了胡荣一眼,“哪儿学来的词?”
 
“刚才电视里!”胡荣得意地一笑。
 
王征不理两人的胡扯追上前面的郑峪翔,勾着他的肩膀问:“翔子,你说珊珊喜不喜欢我?”
 
郑峪翔拍掉肩膀上的手,上下打量了春心荡漾的王征一遍,淡淡地说:“她爸会更喜欢你!”
 
“她爸是谁?”王征莫名其妙地问。
 
“隆升的杨总,你不认识?”郑峪翔说着撇下王征继续朝前走,王征想了半天才想起这杨总是谁。
 
最近王海云要买隆升的一块地,这事恰巧是王征在负责。隆升的老板杨升隆亏空得厉害,现在正想用卖地的钱来补洞,所以一直在抬高价格。可王海云是什么人杨升隆自然明白,他严防死守不过是心存侥幸,王海云这些年强买强卖的事还真没少干。而恰巧这个时候杨珊珊出现在王征面前难免让人心生疑虑,不过疑虑的人这并不包括王征在内,王征是个死心眼的人,只要他觉得杨珊珊不是那样的人,就是拿枪指着他也不能让他改变想法。
 
这是王征的优点,却也是他致命的缺点,因此很多年后他仍然会想起杨珊珊,洋溢着美好的怀念。
 
而几天后王征兴高采烈地宣布杨珊珊成他的女朋友时,丝毫没想到恋爱往往就是失恋的开端。
 
“年轻人嘛,不失个一两次恋怎么成长,最后谁跟谁能走到头谁也不知道!”
 
这是胡荣听到王征有女朋友时说的一句话,像是经验之谈。王硕坐在旁边,反复思考着后面那句,最后谁跟谁会走到头谁也不知道。他一直认为在他的人生中最无法与他分开的人是王书益,可就在不久之后发生的一件事让他彻底醒悟过来。
 
人生,没有什么是一定的,不到最后谁也预料不到。
 
第11章
 
王硕和胡荣的生意一直做得顺风顺水,顺得两人都觉得不如就这么把小日子过下去得了,不求大富大贵,但也安稳自在。
 
可人在江湖,你不找麻烦,麻烦也会来找你,而被麻烦找上解决不了那就只有一个下场——认栽。
 
所以,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在麻烦找上门前去找别人的麻烦。
 
夜幕深沉,不夜城里华灯绚丽,霓虹耀眼,这里是声色男女寻欢作乐的圣地,无论什么样的人流连在这里唯一驱使他们的就是欲望,数之不尽的欲望。
 
这家名叫101号的酒吧也不例外,声色撩人的舞池满是令人血脉膨胀的表演,不过王硕和胡荣并没有去注意这些,他们不是来寻欢的。
 
101号在不夜城里绝对是排得上号的,不只是因为它位置当道威风气派,更是因为它有个威风气派的老板,而老板还有个威风气派的名字——史金龙。别看这名字烂俗,一声龙哥可是在道上被叫得铮铮作响,不过龙哥的名字响除了他的后台硬之外,更多的是他太嚣张。其实能在不夜城里开酒吧哪个背后没个人撑腰,但一般人却也做不到史金龙这股嚣张劲,简直可以说是飞扬跋扈。
 
当然,王硕和胡荣今天并不是来找史金龙的,要知道现在除了路边摆摊的之外,一般老板都不会抛头露面的,所以要见阎王得先见小鬼。
 
两人穿过灯光迷离的舞池,胡荣的视线扫了一圈,轻而易举就分辨出哪些是客人,哪些是道上的,那是一种同类的气味,见多了就自然而然能闻出来。
 
靠窗的角落有张小桌子,桌边坐了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年轻男人,他桌上没烟没酒,独自一人坐着,目光落在前面的人群中,看起来像在思考什么。他们并不认识这个男人,但是直觉表示找这个男人肯定错不了。
 
胡荣坐到男人旁边热情地掏出一根烟递过去,男人瞟了两人一眼接过烟,胡荣立马又将火送过去。男人叼着烟吸了一口才抬起头问:“哪个场的?”
 
王硕少年的脸庞嘿嘿一笑,说道:“我们是替荣哥来跑业务的!”
 
男人的视线在王硕脸上瞥了一眼,说道:“荣哥是谁?没听过。”
 
“荣哥是我大哥,你没听过?”王硕既客气又诧异地回道,仿佛唱歌的不认识迈克杰克逊,演戏的不知道奥黛丽赫本一样。男人又不屑地瞥了王硕一眼,轻笑一声说:“你大哥是谁都没用,想挣钱你找错人了。”
 
“听说龙哥今天要来?”王硕试探地一问。男人惊异地看着王硕,然后吐出一口烟,勾起一丝诡笑说:“你想见龙哥?”
 
“龙哥哪儿是我能见的,我就是随口问问。”王硕不着痕迹地笑了笑,服务生正好端着托盘经过,王硕顺手拿过两瓶酒,说道:“喝两杯?我请!”见男人接过酒瓶,王硕接着又说:“听说猴儿哥那边这两天内讧,咱们酒吧的酒可都是跟他那边来的货,这别影响了生意啊!”
 
男人突然盯住王硕,仔细瞧了半天,突然说了句完全不着边的话,“你是那时那个刺杀严柏程的男孩?”
 
王硕一听,不禁浑身一个激灵,话题转移得太快他有些反应不及。他此刻就如众多过江之鲫中的一只,默默无名,本不该有人记得住他,更不该记得他和严柏程那点事。他审视般盯着眼前的男人,不确定他和严柏程究竟是什么关系,于是反问道:“你跟严哥很熟?”
 
“不算!”男人说着笑了笑,又打量了王硕一遍,极为淡然地说:“不过你现在还好手好脚的活着,看来严柏程也没传言中的那么狠嘛。”
 
“严哥其实是个不错的人!”王硕笑了笑,这话他倒没有掺假,至少从某些方面而言严柏程确实是个不错的人。
 
胡荣一直静静盯着电梯口,此时见到两个面色凝重地人走出来,他连忙用手肘拐了王硕一下,视线盯着走出来的那两人。王硕转过头瞄了一眼,朝胡荣使了个眼色,起身对男人说道:“酒算我的。”男人举起酒瓶朝王硕晃了晃说:“谢了,小兄弟。记得替我向严哥问好。”
 
王硕愣了愣,他很想坐下来问清男人到底是谁,但看到前面已经快走出门口的两人他不得不放弃,对男人应了声连忙和胡荣一起追出去。而他俩前脚刚走,就有一个人坐了过来,盯着淹没在人堆里的背影,那人淡淡说了一句:“你觉得如何?”男人没有搭话,轻笑一声仰头喝酒。
 
从酒吧出来,王硕和胡荣小心地跟着前面两人。这两人他们都认识,高的那个叫黄鳝,瘦的那个叫老鼠,都是在不夜城售酒的。自然他们也不是什么正二八经的经销商,而是和酒叔一样做的是地下生意,并且条一龙服务,中间没了像王硕他们这样倒货的价格也压了下来。虽然不是本土起家,也比不上酒叔的场子大,势头却是越来越足,即使现在还没把爪子挥过来,但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王硕向来不是个被动的人,而且以他和胡荣两个人,到时真被人压到门槛上可能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所以,与其等别人欺上门来再还手不如先下手为强,这也是道上不二的法则。
 
猴儿是黄鳝和老鼠的老板,老板就是坐在办公室里数钱吆喝别人做事的人,因此王硕和胡荣都不认识猴儿。虽然不认识,可该知道的他们也打听到了不少,猴儿是福建人,被人叫做猴儿是因为他又瘦又矮,而不是姓候,四十出头,最大的嗜好是美女,尤其是年轻的美女。据说最近他的合伙人搭上了另一条线正在闹拆伙,王硕就掐准这个缝插针,既使挤不走猴儿他至少也能在这个小圈子里一炮而红,而这点名声很可能会成为他今后起家的资本。
 
所以这是一个机会,一个这次失去可能再等不到的机会,因此王硕和胡荣都小心翼翼地跟着黄鳝和老鼠。
 
跟踪这种事胡荣做起来并不如王硕顺手,按他的话说直接冲过去爆打一顿,十大酷刑全用上还怕问不出话来,不过即使认了王硕当老大,他就得听老大的,再不情愿也一路猫着腰又躲又藏的终于跟到了一处老式民居。
 
黄鳝和老鼠并没有发现被人跟踪,确切地说是他们跟本没想到有人跟踪,就好比吃果冻长大的人哪里会想到那玩意是烂皮鞋做的。不过他们到了门口还是警觉地察看了两下,没有发现异常才打开门。
 
这里的房子比起王硕住的那区还要老,周围不是空置就是住的留守老人,在他们看来是比较安全的。
 
当然,如果不是被人跟跟踪的话,这里确实比较安全,至少不会有人想到这样一间破旧的楼房里会有一个如此巨大的酒窖。
 
王硕和胡荣看着他们进了底楼的一个单元,门一开就有浓重的酒味飘散出来,两人迅速进门将门关上。他撇过头和胡荣相视一笑,说道:“咱们喝两杯去,预先庆祝一下。”
 
“老大,你胆真肥!”胡荣啧啧地看着王硕,要他说王硕其实并不是聪明,而是四个字——无法无天。一股冲劲披在身上,什么都不怕,只想着往前冲,但又不是不要命的莽撞。
 
王硕瞥了瞥胡荣得意地一笑,不以为然地说:“不然怎么当老大。”
 
那一笑让胡荣愣了半晌,虽说王硕比他小几岁,但他却是真心拿王硕当老大,也许一开始有玩笑的成分,但经过这段时间的验证,他很清楚的明白王硕身上有他缺少而向往的东西。
 
其实王硕要干的也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顶多就是入室破坏而已,如果不是对方也不是什么市井良民,这就跟普通小偷没多大区别。
 
所以这种不入格的事王硕并没打算亲自动手,而是去侯公桥区找了几个人。
 
从侯公桥区出来的,别的本事不好说,但开门撬锁绝对不含糊。趁着夜深人静,胡荣带人小心摸到了他们之前找到的地方。
 
要说好日子过惯了就没什么危机感,这话真不掺假。他们到了地方,不作丝毫考虑,直接就有人上前去撬门,整个过程不超边一分钟,之间完全没发出声音,胡荣心里不免称赞一声还好这不是撬的他家。
 
门一开胡荣首先进去两下敲晕了门口的两人,叫人给捆上,接着里面打牌的声音哑然而止,似乎还没反应过来现在的状况。胡荣自然不会等他们反应过来客气几句后才动手,他直接拔出腰上的枪想也没想就开枪。
 
就在他开枪的前一秒对面的人也举起了枪,但他在开枪前犹豫了一秒,而这一秒就断送了他的机会。胡荣一枪打在那人肩膀,没等旁边另外两人反应过来他又接着朝两人各开了一枪,见人都倒下他再才去看那满屋子的酒。
 
这种老式的楼房一般都是门对门两户,很正规正矩的三室。胡荣转了一圈他发现竟然是两套房子打通了的,门窗全都封死,墙壁加厚了一层,各种各样的酒摆放得不遗空隙。破坏和打架比较起来太没技术含量,他懒得动手,就招呼带来的人过去不遗余力地砸,谁砸得越多钱越多,所以砸完了上面的,最后还给翻出一个地下室。比起上面的来说里面的酒高了不只一个档次,胡荣下去先挑了一瓶再才喊砸。
 
砸完之后退回门口,那三个胡荣被放倒的人并没断气,当然不是胡荣枪法不准,而是王硕说了不能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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