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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生子)上——膏药狐

时间:2014-01-20 19:37:47  作者:膏药狐

陆知书脸一红:“你真想看?”

“是啊,我真想看。”陈泽就顺口溜着,也没想过他真的会脱。

没想到陆知书却说:“是不是我给你看了你就相信我是真爱你了?”

“是啊是啊,你快给我看看你多大。”

“= =好吧。”陆知书一咬牙,就这么把裤子往下一扯——

……

……

陈泽眼瞎了。

第二十六章

小畜生年纪小,孽根却不小,趴在胯间软软的那一根,虽未勃起,可那么一大坨软肉,绝对不止二两,令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它完全膨胀起来时的尺寸……

孽根颜色略深,想必撸管过多。耻毛浓密,雄性荷尔蒙气息甚浓。

陆某人蛋定地推推眼镜,问:“大吗?”

“……”

“我还是处,你喜欢的话,我可以把第一次献给你。”

“……”

“但你得对我负责。”

这下,陈泽不仅狗眼瞎了,连狗耳都被刺聋了。

出了办公室的门,陆某人的小脸蛋儿还有点红扑扑,也不知有几分是真红,有几分是假红。手机电话响起,来电显示图片是一只跳的特别欢脱的兔子。

他左看看右看看,忙转个身拐进卫生间里把门关好,小声接起:“干嘛?这时候打电话来。”

“嘿嘿,怎么样,我昨晚教你的方法你用了咩?”电话那头的男声嗲嗲的。

“= = 还不错。”

“我就说了吧?面对这种冰山女王受,你就得厚脸皮,该脱就脱,亮出JJ给他们看!震屎他们!”那头的男声又变得得意洋洋,絮絮叨叨,“譬如我家定定,小鹿你是不知道挖!当初我把裤子脱下来亮出JJ给他看,他当时的反应!都震呆了!!之后立马就臣服于我的大JJ之下了!从此不可自拔!从此本美人就抱得英雄归了。”

陆知书额角便脱出几条黑线来:“……”

“所以啊,你要继续把脸皮放厚点儿,知道不?不是我说你啊,小鹿你这人就是脸皮薄BALABALABALABALA……”那头的人妖絮絮叨叨又继续起他的“兔子泡老婆记”来,陆知书也没不耐烦,竖起耳朵听得格外用心。正听到兔子是如何把他老婆搞定,然后在车上大战三百回合的高潮点时,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一声雄浑的怒喝:“流氓兔!!你又在胡扯什么!!看我今天不撕烂你的嘴!”

“啊啊啊啊啊 老婆饶命啊啊啊啊……唉小鹿你别忘了送我你答应好的东西啊!!!啊啊啊老婆饶命……”

伴随着兔子的惨叫,电话,很忧伤的断掉了。

“……”陆某人摸摸下巴,也蛋定的挂掉了电话,回头又给手下的客服打了电话过去,交代他们朝XX路XX号寄一件最新出品的名叫“罗马大帝的宝剑”的高技术多功能按摩棒过去,顺便再寄一盒最新研发的“那一夜”春药。

从他的老朋友乔白那里,他学会了一条生活哲理:宁惹小人,不惹母老虎!

虽然乔白家的那口子,是只……呃,是只公的 = = 还是只挺能生的公老虎。

亮出JJ给对方看,让他先对自己的X能力有了肯定之后,接下来就是从精神心理上打动对方。

如何从心理精神上接近对方呢?

方法很简单。

陈泽在陆知书的眼里,就是个有点洁癖,清高过头的男人。但凡清高的男人,都有那么点儿小清新,小文艺,还有点儿小资。而“三小”又有以下几点兴趣爱好:

“三小”中有百分之八十五都上豆瓣。

他们喜欢安妮宝贝,或者痴迷GJM以及GJM周边写手。或是杜拉斯,村上春树为代表的作家为品位标志。而对于这类作家,他们基本上又只知道书名和内容简介。

他们喜欢岩井俊二,个人收藏里必定有莉莉周和四月物语。哦,还会喜欢神马以蓝天啊小白云啊小草地啊单车啊神马的。

陈绮贞。陈绮贞对他们来说就是活佛。女的穿条白棉布裙子,往耳边塞个大耳机,在找片儿金灿灿的农田往那儿一站,抬头迎风45°,再那个小LOMO一喀嚓,哇塞!文艺了!清新了!男的就喜欢吴青峰,神马苏打绿啊之类的,拍照总喜欢露出他们那忧伤明媚的两只眼睛,旁边再提一行字:受伤。追逐。恍如。隔世。她。……

卧槽!尼玛!

必有英文名。

他们都喜欢自称为“写字的女子”或“写字的男子”。写出来的东西句号累牍,繁体连篇,文体请参照AB体。

咖啡必喝卡布奇诺,没有卡布奇诺一天就没办法开始。喜欢在听完某首歌后,捂着胸口郁结的说:这些清澈的让我颤抖的声音,让我明白原来这个世间真的如此美好。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离开XX的声音就等于让我离开人世。

四大“三小”离不开的装逼圣地:西藏,丽江,凤凰,阳朔。

以上,总结出,三小就这么一朵令人蛋疼的女子或男子。

很明显的,以上几点,陈泽虽未全部占到,却也占了百分之九十。譬如陆知书就曾经在他的MSN上看到的个人简介是这样写的:

我是陈小泽。

7月生。

狮子座。

棉布裤。

帆布鞋。

安静。

执拗。

暴戾。

乖僻。

写字。

偏执狂。

音乐。

绘画。

电影。

性。

杜拉斯。

佛洛依德。

摄影。

徒步旅行。

西藏。

陆知书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当时看到这条个人简介时,脑子里就只有一句话:莫装逼,装逼遭雷劈!

既然已确定陈小萌的喜好,那就好办的多。于是那几天的午间休息,陆某人不是捧着本杜拉斯的书装逼的看,就是哼着陈绮贞的歌轻飘飘从陈泽跟前飘过……虽然陈泽从头到尾都没看过他一眼。

其实陈泽的想法很简单,他不想跟这斯文败类搅合了。陈泽这辈子最恨的就是被人威胁,以前在军队里时,有个战友发现了他身体的秘密,知道他家有钱,便以此要挟他交出五百万来。最后结果自然是被陈泽狠狠的整治了一番,最后上头以违反军纪之名将那人踢出了军队。

那天他对陆知书说的那些话,一半是真一半是假,目的只是暂时让那家伙滚蛋,别来烦自己。没想到隔了几天之后,对方竟然跑过来跟自己表白了,还给自己看他的……他的孽根!

混账东西!

陈泽一想起那天上午在办公室发生的事就脸红心跳。那家伙刚脱裤子时,孽根还是软趴趴的,可没想到被自己多看了几眼,它就这么在他眼皮子底下竖了起来,那尺寸大的……陈泽不想承认自己看的心直痒痒,很想坐到那根大肉棒上试一试。

难道最近真的太饥渴了吗?

好像之前每次被玩弄,都只是被道具和手指玩。那地方的空虚……并不是那些东西可以满足的。尤其是在看到对方那么大的肉棒之后。

陈泽抱头,开始怨恨他妈为毛要把他生的这么淫荡,这么喜欢做爱。

最近,他连撸管的心思都没了,也不想看那些买来的道具。晚上睡觉,一闭眼都是陆知书的肉棒,那尺寸不少于23公分的巨大肉棒,上面布满了狰狞的青筋,紫红色的茎身,伞状的龟头……嗷嗷嗷!!

陈泽狠狠地将额头往桌子上撞,烦死了,烦死了啊啊啊!!

烦到一定境界,他便决定不再烦,沉着脸走进公司的餐厅,决定化悲愤为食量。

冤家路窄。

没想到一走进餐厅,便见陆某人和一堆同事聚在一起聊天。也不晓得在聊些什么,笑的挺开心的样子。陈泽当场就想掉头离开,无奈陆某人眼尖,已经发现,立刻笑眯眯地将他招呼了过来,客客气气地问:“经理,你也来吃饭啊。”

“……嗯。”陈泽板着脸,冷冰冰说,“你们聊,不用管我。”说着,便要往最角落的桌子走去。陆知书忙叫住他:“一起吃嘛。”

“……”

其他人也附和:“对啊对啊,经理,一起来吃嘛。”

“……”

陈泽其实可以拒绝的,但转念一想,现在拒绝岂不是显得自己在害怕?很没种?

于是他就铁着脸走过去,往他们人堆里一坐,不吭声了。

……

……

空气瞬间结了一层冰。

陈泽也发现了自己的到来让气氛有些尴尬,便咳嗽一声,找了个话题:“咳,你们刚才在聊什么?”

“……”主管先回过神来,笑道,“在聊旅游的事儿。”

“哦?”

“大家都在谈年假去哪儿玩呢。”

“是么,有什么想法么?”

“嗯,我想去三亚。”“年假哪儿都不想去,就想在家好好歇着。”“我得回老家……”一堆人叽叽喳喳又说开了。主管忽然抬起头来,看向一直沉默的陆知书:“小陆你年假打算去哪儿?”

陆知书端坐在椅子上,微微一笑:“西藏。”

第二十七章

西藏?

陈小萌心中一动,假装不经意地问:“为什么想去西藏?”

主管也不太理解:“是啊,那地方那么远,又穷又高,还有高原反应。去那里不是找罪受么?”

“不会啊。”陆知书静静一笑,转过脸望向食堂窗户外的天空,幽幽道,“那里是最后一片净土,是让我魂牵梦萦的地方。在都市呆久了,灵魂需要净化洗涤。西藏是朝圣地,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只有那里才有最洁净的空气,最蓝的天最清澈的河流。宗教。壁画。朝圣。雪山。所以,这辈子如果有可能的话,想要徒步去西藏,算是给自己的人生来一场苦行吧。”

……

……

诸人目瞪口呆。

我滴个乖乖,没想到小陆年纪轻轻,居然这么有想法。

陈小萌同学也听的小心脏噗通通的跳。

陈小萌心中有个梦想,就是徒步去西藏旅行。自从看了安妮宝贝的书之后,他就发誓这辈子一定要穿越玉龙雪山,再徒步去墨脱,去朝圣,在西藏纯净的天空下,接受灵魂的洗涤= =。可惜生活总是忙碌不堪,一直没有机会实现。偶有一次对人提起这个梦想,却被人不理解的嘲笑了,说他吃饱了撑着没事儿干,跑去西藏那原始社会穷折腾个什么劲儿。

凡夫俗子!

陈小萌自此不再对人提起这个梦想,将之悄悄掩在心中,待到功成名就,事业有成,再去实现这个梦想。却没想到有一天会遇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那么多凡夫俗子,竟会有一个人和他的梦想一模一样,多么难得。

陈小萌顿时有一种伯牙遇到子期的赶脚。

他抬起头,目光正好与陆知书碰到。

陆知书对他静静的微笑。(注意,是静静!= =)

陈小萌愣了愣,立刻把脸转过去,冷哼一声。

又过了两天,午间休息。部门的人都出去吃午饭了,陈泽忙过了头,等从办公室出来时,外头只剩下了一个人,陆知书。

陆知书正靠在窗户边,安静的读一本书。

他今日穿着格子衬衫,干净的布裤,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洒在他的柔软的头发上,侧脸的线条那么优美干净。

陈泽不禁有些看晃了神……这样干净的男子……这样纯净的气息……有那么一瞬间,他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为毛之前会觉得这人是个人面禽兽斯文败类呢?明明就是一朵这样干净的男子……

陆知书听到声音,合起了书,抬头对他微笑:“经理,忙完了?”

“啊……嗯。”陈泽为自己刚才的走神感到有点儿羞耻,咳嗽一声,板着脸问,“你怎么不去吃饭?”

“最近胃有点痛,就没去吃。”

胃痛!胃痛!多么柔弱文艺的病!小清新必备!——兔子乔白在电话里曾经这么交代过他。

陈泽一听,果然就皱起了眉头:“吃药了吗?”问完了就又立刻后悔,生怕对方误解了自己的意思。

陆知书推了推眼镜,笑得干净而澄澈:“嗯,吃过了。谢谢经理关心。”

“……谁关心你了。我只是怕你死在公司,到时候给公司添晦气。”

“谢谢经理关心。”

“……”陈泽不想和他废话,掉头就要离开,眼角余光忽地又瞥见他手中书的封面。

封面上赫然写着几个熟悉的大字:杜拉斯

陈小萌又一次动摇了。

没想到,这个狼崽子居然也看杜拉斯。

这种深奥的不俗的书,他真的能看得懂吗?该不会是装的吧?

陈泽犹疑着问:“你……也看杜拉斯?”

“嗯。”知书笑道,“杜拉斯的书就像毒药。笔触大胆风格独特,她的一生就是不停的创作一部小说。这个故事充满酷热,暴风雨,酒精和烦躁不安等……真的想要描述这个女人,很难。到底是温柔,还是暴躁呢?是天才还是自恋狂呢?”

陆知书拖着下巴,陷入了沉思中,眉宇间略过一抹淡淡的哀愁= =:“她的文字,充满了死亡,爱情,肉欲,失控。广岛与爱情。这些文字仿佛随时随刻都会爆炸,又像音乐,啊,是一种大海一样的音乐,围绕着一个主题无穷的变幻,倾诉和欢庆,控制和失控。”

“是的。她的文字对我来说……像《圣经》”陈泽也情不自禁地谈起了自己的读书心得来,“无论是《抵达太平洋的堤坝》还是《直布罗陀的水手》,还是《情人》,她可以把爱情写的如此简单,把谋杀写的那么浪漫……虽然文中的主语场景经常词不达意,混乱不清,可是没有关系,她的写作,是写给自己的,不是写给别人看的……”

陆知书点头,表示赞同:“是的,我曾有幸去过杜拉斯在蒙帕纳斯的公墓。”

“你去过那里?!”陈泽惊讶。

“是的。在我第一次读完她所有的书之后,我便背着包边打工便攒路费前往了蒙帕纳斯。她的墓和她的人一样,简洁干练。我给她献上了一束玫瑰。要知道她的人生,文字,就像玫瑰一样。”

!!!!!

背包,打工,旅行,杜拉斯!

陈小萌不想承认,自己对这个狼崽子,有那么一点改观了!

不,不止一点改观,是大大的改观!

真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这么的有……有……怎么说呢,还是那种伯牙遇到子期的赶脚。

两人一时陷入了沉默中。

午后的风柔柔的吹开白色窗帘,窗台下的少年,突然闭上眼睛,抬头45°,哼起了歌儿。

“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大龄……”

低沉的男声轻吟浅唱,是陈绮贞的《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也是陈小萌最爱的歌。

陈泽失眠了。

本以为狼崽子只是个废柴富二代,又卑鄙无耻的作弄过自己,可是没想到狼崽子居然有这么多地方和自己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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