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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走那个白月光(近代现代)——双层深海鳕鱼堡

时间:2024-09-20 09:07:34  作者:双层深海鳕鱼堡
  【70】一周后。
  周正云坐在床边,低着头,专心致志地给手里的苹果削皮。
  宋砚珩静静地躺在床上,身上穿着医院统一的淡蓝色病服,气色算不上好,却总归比刚回来时要强多了。
  周正云将苹果切成小块,递给宋砚珩,看着他神色恹恹地接过,忍不住回想起他们刚从宋城旭手下逃出来的样子。
  许知礼脸上有几块很显眼的淤青,走路的姿势明显不太对,手上和脚腕上都有因为被长期捆绑而留下的触目伤痕。
  他身后的宋砚珩则更惨,脸色已经不能用苍白来形容了,看起来十分吓人,手臂和腹部都有伤口,还在不断地向外冒着血,许知礼的整个后背都被他的血浸透,进急诊室时人已经没了意识,陷入昏迷当中。
  周正云当时连多看一眼都觉得胆战心惊,守在手术室门口时,只觉得脑子里一团乱麻。
  好在许知礼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到骨头,在医院养了几天,就主动承担起了每天给宋砚珩做饭和送饭的任务。
  而宋砚珩虽说伤得重,但他当时故意避开了要害部位,倒不至于造成更可怕的后果。
  周正云一直对当时他非要去买松饼让许知礼落单的事耿耿于怀,基本上一得了空就会来医院看望宋砚珩。
  某天他正好碰上许知礼来送饭,看着许知礼将手里那一碗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食物放在宋砚珩面前,他感觉太阳穴突突直跳,忍不住问道:“小礼,请允许我冒昧地问一句,这是什么米其林菜肴,我怎么从来没见过呢?”
  许知礼得意地向他展示:“这可是我独创的菜,猪肝菠菜西红柿木耳炒牛肉,三个愿望一次满足,最适合宋砚珩这种急需补血的病人了!”
  “”
  这几个菜周正云都吃过。
  可他没想到有一天,它们会放在一道菜里。
  周正云眼皮跳了跳,看着宋砚珩笑眯眯地拿起筷子开始吃,无端涌起一股同情。
  于是他委婉道:“小礼,你大病初愈,还要天天给阿珩做饭,实在太辛苦了,不然还是让我家厨子来给他做吧。”
  许知礼看着手里品相不太好的八宝粥,听见他的话顿了顿,默然将保温桶放下:“也好,毕竟我也不太会做饭,你家厨子肯定做的要比我强多了。”
  他说这话时是笑着的,可声音却带了点微不可察的沉闷,看起来有点失望,又像是有点懊恼自己的厨技。
  一直在旁边没说话的宋砚珩将嘴里的东西咽下,忽然开口道:“哥哥,可我明天还想喝你做的苦瓜鲫鱼胡萝卜汤,不给我做了吗?”
  周正云:“什么汤?”
  大哥,这还是中国话吗?
  许知礼眼睛亮起来,刚刚颓废的样子瞬间消失,变成一副要大展身手的样子:“我就说你肯定会喜欢的,明天、哦不,我今天晚上就给你做好送过来!”
  宋砚珩慢慢搅拌了下碗里面目全非的粥,笑意盈盈地应道:“谢谢哥哥。”
  “”
  周正云将盘子里剩下的最后一块苹果恶狠狠地塞进嘴里,终于打算成全这对一个厨艺失调一个味觉失灵的苦命鸳鸯。
  不知不觉中,新年已经结束。
  这几天宋砚珩状态好了很多,又开始忙了起来,病房里经常会有陌生的湳沨面孔进出,与他商量酒店重新整顿开业的事。
  许知礼将录音备份了几份以防万一,再加上之前宋砚珩搜集到的一些事,证据充足,足以把宋城旭压到翻不了身。
  不过宋砚珩并没有着急把证据提交给警方和媒体,只发给了宋家的人。
  宋家家大业大,最看重脸面,宋砚珩并不认为他们会愿意将兄弟相残的丑事公布出来,特别是宋卓华,一旦他承认,教子无方的罪名就会稳稳地扣在他的头上。
  但宋砚珩从来不是会心慈手软的人,提前发去不过是给他们打个预防针,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
  他和宋城旭这么多年的恩怨,也终于该有个了结了。
  出院当天,整个新年都没有下雪的伦敦,竟然意外地下起了小雪。
  两人订了晚上的航班,上午,周正云因为工作的事没办法来,许知礼来接他出院。
  宋砚珩将病患服换下来,穿上了许知礼特意给他带来的羊绒大衣,刚从换衣间里出来,就看见护士推开门,笑眯眯地用中文说。
  “你的可爱小男朋友来接你回家喽。”
  护士是位华裔,这些天一直都是她在负责宋砚珩的事,许知礼经常来,再加上两人外貌太登对,她理所当然地把他们当作了情侣。
  许知礼倒是否定过几次,护士只当他们在没捅破窗户纸的暧昧期,该叫男朋友还是叫。
  久而久之,许知礼拿她没办法,后来也慢慢地见怪不怪了,每次护士一喊病人家属呢,许知礼就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
  护士小姐的话音刚落,许知礼的脑袋就出现在病房刚打开一点的门缝里,伸出一只手来冲宋砚珩摇晃:“怎么样,收拾好了吗?”
  宋砚珩唇边漾起笑意,点了点头:“已经差不多了。”
  门被完全推开,许知礼先向护士小姐道了声谢,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递给她:“这几天辛苦你啦,日夜不休的,我路过一家珠宝店,觉得这个手链很适合你,就顺便买下来了,当作是感谢礼物,希望你喜欢。”
  护士惊喜地接过,里面是一串缀着碎钻的蝴蝶手链,在灯光下熠熠闪光,她喜欢的不得了,喜笑颜开地道谢:“哎呀,这本来就是我的工作,你也太客气了。”
  “没事,你喜欢就”
  话还没说完,许知礼忽然听见病房里面的人很轻地嘶了一声,音量不大,但在安静的封闭空间中格外引人注意。
  许知礼顿了下,立刻朝宋砚珩的方向看了过去,见他皱着眉低头摸自己的腹部,心瞬间提起来,快步往他身边走。
  宋砚珩大病初愈,这两天脸上才恢复了点血色,人也清瘦了不少,再加上那张本来就容易让人产生保护欲的脸,许知礼生怕哪点不注意,就把这瓷娃娃摔碎了。
  他扶住宋砚珩的手臂,担忧地低下头去看他的伤口:“怎么了,是伤口又痛了吗?”
  “胸口痛。”
  “好端端的怎么会胸口痛,不会是伤口又裂开了吧,我去叫医生来给你看看”
  男人猛地伸出手,拽住了慌忙准备去按铃的许知礼。
  许知礼有点茫然地停下原地,抬起头看他。
  “好羡慕,”宋砚珩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轻声说,“护士小姐还有礼物。”
  “”
  许知礼终于看出来他到底想干嘛了。
  他无语地瞪了宋砚珩一眼,松开刚刚紧握着他小臂的手,一字一顿地讲他。
  “宋砚珩,你真的很幼稚。”
  宋砚珩眨了眨眼,依旧一脸委屈地看着他。
  许知礼叹了口气,反问道:“委屈什么,我有说过你没有礼物吗?”
  宋砚珩怔了下,下一秒,他就看见许知礼走出病房,过了没一会儿又进来了。
  他手上拿着一捧很大的花束,里面是开得繁盛茂密的洋桔梗,是很淡的黄绿色,中间还点缀着几只很小的黄玫瑰。
  许知礼将手里的花束举到他面前,笑眯眯地说:“宋砚珩,出院快乐。”
  宋砚珩沉默几秒,才伸出手接过,很小心地摸了下边缘花朵的花瓣,眼尾染上了很浓的喜悦意味。
  “好漂亮。”
  许知礼笑了两声,又变魔术似地从身后拿出一个盒子,朝向他打开:“还有呢。”
  “怎么样,喜欢吗?”
  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只胸针,是茉莉花的形状。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许知礼说,“你第一次请我吃饭的时候,沈淞易送过你胸针。”
  “他当时说是我们一起买的,但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是他一个人买给你的。”
  说到这,许知礼很长地叹了口气。
  “所以,我现在重新给你送一个,”他犹豫着问,“你可以别戴那个了吗?”
  面前的男人沉默了。
  许知礼也知道这个要求莫名其妙,不过一个胸针而已,宋砚珩戴不戴都是他的自由,自己未免也管得太多。
  可许知礼私心里总还是不愿意他戴的。
  过了一会儿,宋砚珩忽然很轻地笑了一声。
  他说:“我知道。”
  许知礼愣了愣:“什么?”
  “我知道那枚胸针不是你挑的,”宋砚珩轻轻地眨了下眼,“所以我早就扔了。”
  “这一枚,我会好好戴着的。”———医院离泰晤士河很近,雪花缓慢而轻盈地飘落下来,河流表面铺开一层很薄的冰晶,偶尔会有船只驶过,留下一道细腻的波纹,远处大本钟的尖顶在雪雾中若隐若现。
  行人们大多穿着厚重的羽绒服,围着色彩沉闷的围巾,行色匆匆地从医院门口经过,留下一串深浅不一的脚印。
  宋砚珩站在医院门口,很深地吸了口气。
  他太久没走出过医院病房,这种景象对他来说似乎变得有些陌生。
  许知礼在他身边,撑起一把伞:“虽然雪下得不怎么大,但你刚出院,还是打把伞要保险一点。”
  宋砚珩伸出手,接下一片飘落的雪花,雪花落进他的掌心,很快在灼热的温度下融化。
  他转过头,忽然道。
  “时候还早,我们去周围走走吧。”
  许知礼顿了下,刚想开口,手腕已经被他握住,拉着向外走。
  “哥哥,陪我散散步吧。”
  “”
  许知礼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伞,和宋砚珩走向远处的河岸边。
  泰晤士河边游客总是很多,今日不知是不是下雪的缘故,行人似乎少了很多,许知礼沿着河岸边慢慢向前走,看着他和宋砚珩的脚印留在雪地里,又很快被落下的雪花掩埋。
  “我在英国念书的时候,”寂静中,宋砚珩看向缓缓流淌的河流,“伦敦只下过一次大雪。”
  “那天是正巧是圣诞节,听周正云说当时这里很热闹,整个伊丽莎白塔都快要被雪花覆盖,是难得一见的景色。”
  “啊,”许知礼睁大眼睛,“是三年前的那个圣诞节吗?”
  宋砚珩转过头来看他:“嗯,你怎么知道?”
  “因为那年特别幸运,”许知礼眼睛亮了亮,“我的生日就在圣诞节,那年我和朋友来伦敦过生日,结果正巧碰上大雪,到处都白茫茫一片,特别漂亮。”
  “那天晚上我们就在大本钟附近,确实到处都很多人,好有意思的。”
  身边的人似乎怔了下,突然挑了下眉,露出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
  “你呢,”许知礼问,“当时你没和周正云一起来这边逛吗?”
  “没有。”
  宋砚珩摇了摇头,过了会儿才又道。
  “那天,我回国了。”
  “回国?”
  许知礼张了张嘴,有点吃惊。
  他记得周正云说过,宋砚珩出国完全是被流放,要不是毕业后老爷子叫他回去,宋城旭是绝对不会允许他回国的。
  可那天他为什么会突然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回国?
  犹豫了下,许知礼觉得这是人家的私事,没打算继续追问,只惋惜道:“好可惜啊,英国这边可是很少下大雪的。”
  “没关系,”许知礼安抚地拍了拍他,“今天的雪景也不赖,是吧?”
  宋砚珩笑了笑,不着痕迹地靠近,手臂挨上他的衣袖。
  “嗯,”他轻笑道,“就是有点冷,哥哥让我靠一靠。”
  呼啸而过的风擦过耳畔,雪花落在两人的头发和睫毛上,又缓慢地化成水珠滴下来。
  属于宋砚珩的味道因为极近的距离很浅地传过来,呼吸间,许知礼的心脏忽然跳动得很快。
  他垂下眼,只觉得脑子里一团乱麻。
  和沈淞易分手后,在他的主动靠近下,两人的关系似乎越来越亲近。
  英国之行马上就要结束,和从前永远完美无缺的宋砚珩不同,许知礼似乎越来越靠近真实的、本来的那个宋砚珩。
  许知言说他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韩封说他是笑面虎,江应晚说他是会笑着捅人的恶魔,宋城旭说他是个疯子。
  可许知礼知道他喜欢看童话书,喜欢收集落叶做成书签,习惯经常性地捋顺耳边吹乱的发丝,会主动蹲下身,笑着去喂路边遇见的流浪猫,在遇到罕见的温暖和善意时,也会垂下眼,刻意掩盖眼尾的红色。
  所以当周正云说宋砚珩在他面前很会装时,许知礼想说,其实他知道,是因为宋砚珩本来就是很好的人。
  可面对这样好的人,他靠近的最初目的,不过是为了报复那个人渣。他何其可恶。
  走了不知多久,雪似乎停下了。
  许知礼抹了下眼角处雪花融化的痕迹,忽然停了步子,站在原地,抬起头来看宋砚珩。
  男人顺势停在了他身边。
  河边的人慢慢多了起来。
  嘈杂的人声中,许知礼沉默了很久,忽然用很轻的声音说,几乎一说出口,就要飘散这漫天的雾气中。
  “宋砚珩,你喜欢我吗?”
  说这话时,他低着头,一眼都没有看过身边的男人。
  人声鼎沸,男人很久都没有说话。
  或许是没有听见。
  可许知礼已经没有勇气再说第二遍。
  他迈开步子,继续向前走。
  每隔十五分钟都会报一次时的钟忽然再一次敲响。
  耳畔是穿透力极强的钟声,许知礼揉了下眼,感觉刚才还愈跳愈快的心脏,忽然缓了下来。
  钟声仍旧在持续,雪只停了几分钟,就又开始下了起来。
  不知是从哪里传来的一道声音,很轻,又很重地说。
  只可惜钟声太响,终究还是没传进许知礼的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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