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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走那个白月光(近代现代)——双层深海鳕鱼堡

时间:2024-09-20 09:07:34  作者:双层深海鳕鱼堡
  宋砚珩能理解母亲为何这样,因为之前也有一次这样的经历,有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儿主动向他示好,他喜气洋洋地跟着人出去玩,回来时却只留下满身的脚印和伤痕。
  原来那些人是听说了他母亲的事,故意将他骗出去,充满恶意地辱骂他和母亲,说他妈妈不要脸,插足别人的婚姻,是该天打雷劈的小三,而他是恶心的私生子。
  宋砚珩一直忍受着,直到那些人骂他妈妈是小三该死时,他才捂着耳朵,高声道:“我妈妈不是小三!”
  换来的只有更激烈地打骂。
  期间宋砚珩也还过手,最后被那几个小孩倒打一耙,恶人先告状地告诉了他们的父母,那些人找上门来时,母亲毫无还手之力,一下又一下卑微地鞠着躬,求得他们的原谅。
  母亲按着他的头让他道歉,宋砚珩硬挺着身子,坚持道:“我没错,是他们——”
  “啪”地一声,母亲的巴掌落在他的脸上,眼里却涌上泪水,带着哭腔道:“就是你的错,全部都是你的错!”
  “道歉!”
  自那之后,母亲就不再让他出门了。
  宋砚珩也不愿再面对那些虚假又充满恶意的脸,经常躲在家里不出去,有时一呆就是一整天,和他唯一的画板作伴。
  所以当他再次提出这样的要求时,母亲惊讶却又害怕,最后还是拒绝了他。
  后面连着几天,母亲都勒令他不许出门,宋砚珩偷偷趴着窗户看,看见男孩儿在院门外张望了许久,从期待到失望,最后握着手里的风筝线,垂头丧气地回了家。
  他来了很多天,宋砚珩一次都没有出去。
  所以当这天晚上,宋砚珩坐在秋千上,跟隔壁举着一只比他还大点的捕虫网的男孩儿对上眼时,他第一反应是躲开他的目光。
  男孩儿也没像之前一样热情主动地跑过来跟他打招呼,举着捕虫网在院子里挥来挥去,不知道在抓什么。
  宋砚珩用余光悄悄看了他很久,直到一滴雨落在他的脸上,他才恍然发觉,天空已经淅淅沥沥下起小雨。
  男孩儿似乎也察觉到了,他望着空空如也的玻璃罐子,失望地举着捕虫网,踮起脚来去按家里的门铃。
  门很快被打开,他扑进母亲的怀抱寻求毫无所获的安慰,消失在视线的上一秒,他似乎转过头来,往宋砚珩这边看了一眼。
  不过宋砚珩并没看清楚,因为雨已经变得慢慢大起来,睫毛沾上雨水,模糊了视线。
  母亲依旧没有出来找他。
  宋砚珩抱着膝盖,将脸埋在双膝间,麻木又安静地继续蜷缩在秋千上。
  四周因为男孩的消失而重回寂静,只有紧锣密布的雨声和他因为寒冷而颤抖的心跳声。
  宋砚珩闭着眼,麻木过后,意识似乎逐渐微弱,他的脑海陷入了一片黑暗又眩晕的世界里,像是引人掉落的黑洞。
  就在快要因为寒冷和体力不支晕过去时,呼啸的风声擦过他的耳朵,宋砚珩忽然感觉细密冰冷的雨丝消失了。
  他以为是上天眷顾他,终于停了这场雨,可一抬头,却对上了男孩琉璃似的眼。
  他撑着一只印着小熊维尼的伞,将伞柄向宋砚珩倾斜,完全将他笼罩住,自己的后背和肩头却被很快打湿。
  男孩儿显得有些局促,不像前几日的开朗大方,反而小心翼翼:“为什么在这里淋雨?不回家吗?”
  宋砚珩抬着头,怔然地看了他很久。
  头发上的水顺着脸颊流下来,他分不清那到底是雨还是泪,自己的声音也在这磅礴的大雨中显得格外遥远和陌生:“妈妈妈妈生我的气了。”
  男孩儿沉默了几秒,没有问他为什么惹妈妈生气,也没有问他为什么惹妈妈生气了就会被罚出来淋雨,只是从外套口袋里,慢慢拿出一只小小的玻璃瓶。
  ——里面有一只闪烁着微弱荧光的萤火虫。
  他像是献宝似地将罐子递到宋砚珩的面前,莹莹的绿光映照在他浅色的瞳孔里:“这是我刚刚抓到的,好看吧?”
  宋砚珩安静地盯着那只萤火虫,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低声道:“萤火虫被抓住,24小时内就会死亡。”
  男孩儿震惊地睁大双眼,左瞧右看,看了看湿透了的宋砚珩,又看了看罐子里拼命想要冲破玻璃的萤火虫,像是在纠结什么。
  等了会儿,他忽然拧开玻璃瓶盖,萤火虫顺着瓶口飞了出去,不一会儿就飞远了。
  宋砚珩愣了愣,没想到他会把它放走。
  于是他叹息般补充:“这只萤火虫已经是成虫了,成虫的寿命也只有五到七天而已。”
  所以他不认为放不放走有什么关系,毕竟它破茧而出的那一刻,生命就已经进入了短暂的倒计时。
  可男孩儿却笑得开心:“是吗,那它还能多活好几天呢,谢谢你告诉我。”
  宋砚珩提醒:“也只有几天,眨眼的功夫它就会死去。”
  “几天对于我们来说可能很短,但对于它来说,也许很漫长,漫长到能做很多事,”男孩似乎并不赞同他的观点,“在这几天,它或许可以见到统治一切的国王,见到勤劳的点灯人,见到一只被驯养的小狐狸,甚至见到被那株娇艳美丽、独一无二的玫瑰花。”
  见到宋砚珩茫然地抬头看他,男孩儿不太好意思地挠挠头:“嘿嘿,我很喜欢看小王子,看了好多遍。”
  “那时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在想,”男孩儿红了红脸,“如果那株玫瑰花有人形,会不会就和你一样好看?”
  宋砚珩睁着眼,努力消化着他的话。
  他说自己像那株玫瑰花,可他又说那株玫瑰花独一无二。
  他会是他独一无二的玫瑰花吗?
  宋砚珩久久的沉默让男孩儿误会了,他窘迫地低了头:“抱歉,和你说这些话,你好像不太喜欢我,我不应该这样的”
  “我没有不喜欢你。”
  话语猛然被打断,男孩儿愣愣地看着突然开口的宋砚珩,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喜色很快攀上他的脸:“真的吗?你不讨厌我吗?”
  “对,”宋砚珩点点头,“我不讨厌你。”
  收到这样的答案,男孩儿终于不再拘谨,拉起他的手,将他从秋千上拉起来:“既然你喜欢我,那跟我回家吧?妈妈说淋了雨如果不及时换衣服的话,很容易感冒的。”
  自己好像只说了不讨厌他,但男孩儿好像理解成了喜欢的意思。
  但宋砚珩并没有反驳,小声道了谢,第一次没有考虑母亲的怒火,跟着男孩儿回了他的家。
  那是像梦一样的一个晚上。
  温暖漂亮的房间,热情友善的父母,和像太阳一样灿烂的男孩儿。
  他们为宋砚珩准备了干净合身的衣服,让他在暖和舒适的浴室洗澡,男孩儿的母亲为他做了一桌子热腾腾的饭菜,男孩儿还自告奋勇地为他吹干了湿润的头发。
  严肃的叔叔也笑得开心,嘱咐他时常过来玩儿,男孩儿那位冷淡的哥哥都主动地给他俩准备了热牛奶。
  男孩儿求了妈妈好久,妈妈终于同意让他们睡在一起,临走前还不放心地嘱咐宋砚珩:“这孩子睡觉特别不老实,如果影响你睡觉的话,你来找阿姨,阿姨给你准备新的房间。”梦境就此结束,仿佛那场遥远的记忆,真的只是宋砚珩因为淋雨而意识不清想象出来的大梦一场。
  意识朦胧间,宋砚珩似乎又梦到了短暂的一瞬高中时期。
  人声鼎沸的操场,身边是尖叫着拼命加油的学生,漆红色的塑胶跑道上,五道上的男生迎着阳光,身姿笔挺,却朦胧得看不清楚面容。
  仅仅一眼,宋砚珩就认出了他。
  于是在男生遥遥领先,跃过那条红色终点线时,宋砚珩盯着他,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
  ——看吧,他想得没错,他一定是短跑冠军。
  【作者有话说】
  这章交代一下小宋和阿礼的感情线,下一章继续回归主线!
 
 
第20章 
  从游艇上离开时,沈淞易依旧是那副心不在焉、仿佛丢了魂似的模样。
  许知礼看着他坐进副驾驶,机械地抽出安全带系上,然后像抽干力气一样靠在椅背上,他忍不住皱起眉,想起刚刚奇怪的场面——沈淞易捡起被他掉在地上的手链,好像怕被谁抢走一样紧握着,脸上却恢复了往日的淡定和平静:“认识,高中时我们经常一起参加数学竞赛。”
  许知礼心想着学霸的世界果然不同,了然地点了点头,拿出手机给手链拍了张照,顺带把沈淞易白净修长的手指拍了进去,然后发送给宋砚珩:【这是你的吗?】
  那边很快回:【是我的,我找了好久,原来落在你那里了吗?】
  【嗯,在浴室的洗漱台上放着。你走了吗,没走的话你来拿一趟?】
  那边没有很快回复,反而是沈淞易将手搭在一旁的木质桌上,无意识地敲着手指,发出焦躁又细微的叩击声。
  几分钟后,宋砚珩回:【公司有点急事要处理,我就先离开了,恐怕现在没办法拿。】
  【你哪天有空,我请你吃饭,顺便取手链,你看方便吗?】
  许知礼低头打字,刚打出一个“好”字,突然想起什么,看向一边的沈淞易:“他现在不在船上,说过两天请我吃饭——你和他关系怎么样?毕竟是你捡到的,我总不能抢功。”
  沈淞易桌下的手握成拳,面上不显:“还算不错,确实也有很多年没见了。”
  不等许知礼开口,他继续道:“什么时候吃饭?我提前安排时间。”
  许知礼挑了下眉。
  在他印象里,沈淞易可从来没主动参与过这种事儿,别说多年没见的老同学了,就连顶头上司要请他吃饭,都被他寻了借口拒绝。
  看来两人关系是真的很不错。
  这么想着,许知礼垂下眼,莫名起了点别的心思,尽管他心底叫嚣着不可能,却还是忍不住故意问:“下周五晚上,可以吗?”
  沈淞易的公司每天朝五晚九,工作量比普通公司大几倍,周五准时下班更是不可能,老板恨不得让他们一晚上把周六周日的假期全部补回来。
  明明已经做好被拒绝的准备,可沈淞易只是短暂沉默片刻就作出答复:“可以。”
  “”
  许知礼猛地抬头,心里警铃大作。
  可沈淞易很快补充道:“公司最近刚结束几个大活动,下周很清闲,周五应该有空陪你一起去。”
  “陪你一起去”几个字一出来,许知礼刚刚还隐隐不安的心一下子被哄好,他重新挂上笑脸,给宋砚珩发消息:【下周五晚上?】
  那边发来一个开心点头的小狗表情包,和他萨摩耶的头像适配度很高。
  【你的手链是我男朋友捡到的,所以我想带上他,你介意吗?】
  那边沉默了几分钟。
  等了一会儿,对话框重新出现,刚刚还热情四射的小狗变得冷漠,只有一个字。【哦。】
  订了具体时间和餐厅,对方不再回话,许知礼收了手机,简单收拾一下准备下船。
  沈淞易摆弄着手里的银色链条,仿若漫不经心地问:“你有告诉他我是谁吗?”
  “没呢,”许知礼忙着整理自己那根坚挺顽强竖立着的呆毛,随意道,“等见了面不就知道了吗,多年没见的老同学,给他个惊喜。”
  沈淞易低着头,似乎笑了下:“惊喜吗?”
  “嗯,不是吗?”呆毛终于被许知礼强硬地按下去,他抄起床上散落的外套,回道。
  “希望吧。”
  沈淞易落下一句话,率先离开房间。
  原本许知礼打算着从船上离开,趁着沈淞易休息,再跟他约会一天的。
  可沈淞易一路上只是闭着眼,像是很累的样子,窗户被他打开一点缝隙,清凉的秋风顺着流进来,任凭它们将他向来一丝不苟的发丝吹乱,凌乱地落在额头上。
  沈淞易不喜欢这样热闹的场合,昨天陪了自己一天,或许已经是精疲力尽了,许知礼自然不舍得再强求他做什么。
  于是他轻轻叹了口气,将沈淞易送回了家。
  到楼下时,沈淞易已经陷入熟睡。
  许知礼侧过头,怔然地盯着他的睡颜看了好一会儿,忍不住用手抵住一旁的靠背,缓缓倾身过去,凑近他的脸。
  就在马上要碰到的一瞬间,车窗忽然被人敲了敲,声音不大,做贼心虚的许知礼却被吓了一跳,沈淞易也被惊醒。
  ——是个柱着拐杖的老大爷。
  应该是许知礼停在这里有一段时间,大爷以为他就要在这里停下,害怕车子堵住别人进小区的路,好心来提醒他一下。
  许知礼和沈淞易先后下了车,老大爷絮絮叨叨的话在看见沈淞易后很快停了下来,将挂在头顶上的老花镜重新戴上,反复端详了一阵:“你是小沈?你是小沈是不是?”
  沈淞易看见他,也吃惊了一下,脸上浮现出温和的笑意:“刘叔叔?好巧啊,您也住在这个小区吗?”
  从前和母亲在乡下住时,刘路德是他们家的邻居,人很热情,知道沈淞易母亲的情况,经常会送一些炒好的饭菜过来,在母亲喝醉酒发酒疯时,还会邀请沈淞易去他家住。
  因此沈淞易很感谢他,和他家的两个儿子关系也不错,毕业工作后还明里暗里地接济了他们一家不少。
  后来听说他们家搬到长夷市区了,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碰见。
  听见沈淞易的话,刘路德笑着摇头:“这个小区房价这么贵,我们哪儿能买的起啊,我跟着老大住在隔壁那个小区,他有员工价,能便宜好多呢!”
  “还是你有出息啊,”刘路德露出一副怀念的神情,拍了拍沈淞易的肩,“从小就是我们村子学习最好的小孩儿,初中凭着自己考到城市里,到现在都在这种地段买了房。”
  “我可还记得你当初瘦瘦干干的,一个人窝在那么暗的蜡烛下学习,你妈在旁边大吼大叫都影响不到你”
  像是想起来什么,刘路德一拍脑袋:“这么久都忘了问你,你妈身体怎么样了?自从搬进市里,我都没再见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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