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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发现老婆是勇者(玄幻灵异)——墨艾艾艾艾

时间:2024-09-20 08:53:06  作者:墨艾艾艾艾
  “哇!”“太可怕了!”周围的孩子们纷纷露出被吓到了的表情。
  诺·昨天出现在北森林的魔物本物·黑脸没鼻子·一口俩小孩·曼:“……”
  那边,一个孩子害怕地问:“那你爸爸是怎么逃回来的?那只魔物还在吗?它会不会冲进来吃我们?”
  另一个孩子立即说:“不会的,就算它还在,阿贝尔叔叔也会打败它的!”
  “没错!”托克骄傲道,“我爸爸根本不用逃!他是和阿贝尔叔叔一起去的,阿贝尔叔叔可厉害了,就像猫头鹰一样,呼啦一下就把那个魔物打飞了,然后咻咻!给它几下,那个魔物立马就吓跑了!”
  “阿贝尔叔叔太厉害了!”“真不愧是阿贝尔叔叔!”小萝卜头们欢呼起来。
  刚刚那个害怕的孩子挠了挠脸:“可是,魔物不是勇者才能打败的吗?阿贝尔叔叔就算再厉害,也没办法赶跑魔物的吧?”
  “才不是,阿贝尔叔叔一定可以的,要不然我爸爸怎么回来了?”托克大声反对。
  那个孩子辩解道:“可是大人们都说,只有勇者才能把魔物赶回深渊,阿贝尔叔叔又不是勇者。”
  “那、那阿贝尔叔叔就是勇者!”
  “你胡说!”
  “你才胡说!”
  小萝卜头们顿时吵了起来。
  诺曼:“……”
  他瞬间头大,出声制止混乱的场面:“安静。”
  教室里安静一瞬,紧接着,十五双眼睛齐刷刷集中在讲台上的诺曼身上。
  下一刻,一堆孩子就把他围了起来。
  “诺曼老师!你说是不是只有勇者才能把魔物赶回深渊?!”
  “诺曼老师!阿贝尔叔叔肯定能打败魔物的对不对?!”
  “诺曼老师!……”
  “都别吵,一个个说。”诺曼抬着双手,不敢去碰挤在身边的小萝卜头们,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拍死了这些脆弱的人类幼崽。
  好在他平时积威甚重,一板起脸,孩子们就立即老实了下来,就连最调皮的托克都乖乖回到了座位上。
  诺曼看了看时间,正好是上课的点,他清了清嗓子,面对底下一道道期待的目光,开口:“你们阿贝尔叔叔只是普通人,并不是勇者。”
  “啊……”孩子们发出失望的声音,一个个灰心丧气,就连那个一直坚持阿贝尔不是勇者的孩子,也怏怏地扁了扁嘴。
  诺曼继续说:“不过既然你们这么感兴趣,那这节课我们就来说一说……深渊。”
  他在黑板上写下“深渊”、“深渊生物”、“魔物”几个单词,对底下重新恢复精神的孩子们说道:“首先,关于深渊。”
  “深渊是艾泽大陆以外的另一个位面,两者之间由深渊之门相通。在万年前神明离开艾泽大陆时,深渊之门也和其他位面之门一起关上,但目前来说,只有深渊之门还偶尔打开,具体原因未知,打开的时间和地点也……”
  诺曼说了两句,看着一张张写满了清澈的愚蠢的面庞,叹了口气,“算了,你们自己问吧,有什么想知道的都可以提出来。”
  “诺曼老师!”托克第一个举手。
  “说。”
  “深渊生物是什么?”托克问,他们学过“深渊”这个单词,也学过“生物”这个单词,但合在一起却没见过。
  其他孩子也露出好奇的表情。
  诺曼回答:“深渊里的生物就叫深渊生物,它们根据外形和能力不同分为不同的种族,被称为魔族,不过这些不重要,你们只要知道它们都是魔物,遇见它们就像遇见野兽,直接跑就行了。”
  一个孩子举手问道:“诺曼老师,深渊生物是怎么出生的?”
  诺曼:“深渊里有一些红色的池子,一般被叫做恶魔之眼。”
  他转身在黑板上写下“恶魔之眼”几个单词,用小棍子敲了敲,“来,跟我念,恶魔,眼,恶魔之眼。”
  念了三遍之后,诺曼继续说:“恶魔之眼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深渊里出现,数量不定,地点随机,所有魔物都是从这里出生的,出生之后,这些魔物就会开始厮杀,互相吞噬。
  “吞噬同等级或者更高阶的同类之后,它们就会进阶,变得更厉害,所以这种厮杀和吞噬会伴随深渊生物的一生,只有实力足够强大,才能在深渊里活下去。”
  “那它们为什么要攻击我们呢?”
  诺曼想了想:“也许是人类对深渊生物来说口感比较好。”
  托克灵机一动想到:“就像没熟的树莓和熟了的树莓?”
  “不,就像粗面包和烤鸡。”诺曼说。
  “啊,那怪不得。”“就是就是,我也喜欢吃烤鸡。”“我更喜欢吃野猪。”“我都喜欢!”
  小萝卜头们咽了咽口水,纷纷赞同,话题瞬间歪掉。
  趁他们说话,诺曼又在黑板上写下“树莓”、“成熟”、“面包”、“烤鸡”、“野猪”等单词,然后敲了敲黑板:“都安静,让我们来复习一下这些单词。”
  等把单词都过了一遍,诺曼继续说:“不过对于深渊生物来说,还有一种生物比人类更让它们喜欢。”
  一群还在想着美食的孩子们注意力顿时转了回来:“是什么?”
  “龙。”诺曼在黑板上写下“龙”。
  “这种传奇生物体型庞大,性格高傲,每只都有自己的天赋能力,实力十分强大,它们的血肉同样可以让魔物进阶,据说口感也很不错,所以深渊生物们都很喜欢。”
  有孩子好奇地问:“诺曼老师,龙长什么样子?”
  诺曼想了想,在黑板上画了几笔,草草描绘出一只巨龙,又在旁边画了一些山脉,以此凸显巨龙的高大强壮。
  “好酷!”“这就是龙吗?”“它好高啊!”
  孩子们热烈的讨论起来。
  照着巨龙的画像,诺曼带着他们念了几遍“龙”的单词,然后拿起了黑板擦。
  对于这种和本体相似的传奇生物,诺曼没什么感触。
  他们是不一样的。
  也许是两个位面离得近的关系,越是底层弱小的魔物,长得就越奇形怪状,而实力强大、更高阶的深渊生物,往往都长得和艾泽大陆上的生物类似,有些甚至会长成传奇生物的样子。
  万年前位面之门关闭时,神明与恶魔离开艾泽大陆,各种传奇生物逐渐消失,巨龙也同样迁徙,离开了这个位面。
  而诺曼一千年前才从恶魔之眼里出生,虽然他一出生就已经是一只幼龙的模样,但那也说明不了什么。
  只是长得像罢了。
  诺曼擦掉了画像。
 
 
第11章 
  等黑板上写满了单词后,诺曼结束了今天的课程,布置作业,然后宣布放学。
  在教室里待了一上午,早就坐不住了的小萝卜头们欢呼一声,纷纷喊着“诺曼老师再见”,冲出了学校。
  诺曼把黑板擦干净,又收拾了一下桌面,带着孩子们今天交上来的作业,也离开了学校。
  回到家里,阿贝尔中午不回来,诺曼随便弄了点饭吃。
  吃完午饭,他把锅碗刷掉,又把昨天换下来的衣服洗洗当做消食,等衣服晾晒完,时间也差不多到了下午,他拿起作业,开始批改起来。
  半个小时之后,作业批改完毕,诺曼看看时间还早,就去书房把天文学的书找了出来。
  书名叫《天文学与占星》,十分高大上,封面也很华丽,充满了神秘的像是占星魔法的纹路,一看就不便宜。
  这本书是阿贝尔有一次去城里的时候,看见有书店在卖,专门给他买回来的。
  阿贝尔虽然富有阅历,比同龄人、或者说比绝大多数人都要坚韧有毅力,富有同理心,开朗乐观,但他不是贵族出生,也不是占星法师,所以对这些上流社会的东西并不了解。
  书面上的花纹,看上去像是魔法阵,其实只是一些随便画上去的纹路,里面的内容倒是和占星有关,但也只是学徒的水平,诺曼根本用不上,毕竟他学习天文全靠嘴,直接融会贯通,一步到位,比看书方便多了。
  所以诺曼只是装样子翻过几次,平时基本不看。
  但这本对诺曼来说徒有其表的书,给刚刚接触天文的爱丽丝看却十分合适,华丽的书皮也很符合贵族的审美,所以诺曼打算把这本书以老师的名义赠予爱丽丝。
  在诺曼吞掉的那几个贵族记忆里,一般他这么做了之后,身为男爵的艾伯特先生就会给他回礼,且是符合“男爵”地位的礼物。
  正好回点本,给阿尔准备礼物。
  诺曼慢悠悠地翻开书本。
  他可没忘记昨晚说过的话,尽管当时只是临时说出来当个借口,但结婚纪念日的礼物还是很有必要的。
  根据人类酒馆里提供的消息来看,人类都很在意结婚纪念日这种东西,在这种时候送上礼物,有利于加深感情。
  虽然他知道阿尔已经很爱他了,但也不是不可以更爱一点,诺曼矜持地想。
  不知道阿尔会送他什么……
  猜测着可能得到的礼物,他好心情地把书一页一页翻开,将书页上不明显的褶皱一一压平。
  还有一个月就是结婚纪念日,得早点准备起来才行。
  ……
  森林中,阿贝尔正半蹲在一棵高高的树上,向远处眺望。
  过了一会儿,大地隐隐震动起来,远处,一道棕色的身影从灌木丛里飞跃而出,大步奔来。
  紧接着,又是数十道身影冲出灌木丛,在林地上汇成一条汹涌的洪流,朝阿贝尔所在的方向奔腾而来。
  阿贝尔紧紧盯着这群野猪组成的队伍,在它们冲刺到十几米外时喝道:“放!”
  随着一声令下,隐藏在各处的巡猎队员直接松手,原本静静吊在树上的巨大石头顿时坠落,雨点一样朝野猪群砸了下去。
  与此同时,在野猪群的必经之路上,一道道粗重结实的草绳猛地拉起!
  森林里立时响起了野猪的嘶吼声。
  跑得最快的野猪率先被巨石砸中,倒在了地上,后方的野猪刹不住车,踩着同伴的尸体往前冲去,又被绳索直接绊倒,摔得七荤八素,还没等爬起来,就被后面又冲上来的野猪踩在了脚下。
  一波攻击结束,几十只野猪顿时没了一半。
  被这么袭击了一通,剩下的野猪乱了一会儿,随后看见了灌木丛里站起来的人类,直接凶性上头,嘶吼着冲了过去。
  几个主动现身的巡猎队员扭头就跑。
  成年的野猪足有半人高,沉重的身躯重重地踩踏在大地上,让地面都一阵阵颤抖起来,这要是撞实了,能直接把人撞飞出去。
  前面的人跑得飞快,后面的野猪也不甘示弱,气势汹汹地嚎叫猛冲。
  刚一冲到灌木丛前,只听“哗啦”一声脆响,地面上的枯叶堆被瞬间踩碎,露出底下倒插着尖锐木刺的大坑,几只冲过来的野猪直接掉了进去,被戳了个透心凉。
  这种事发生在每一片灌木丛前,偶尔也有坑里堆满了,后来的野猪踩着过去,继续朝巡猎队员冲锋的,就会有一支羽箭飞射过来,将其直接洞穿。
  阿贝尔半蹲在树上,一手抓着弓,另一只手从背后的箭筒里抽出一支羽箭,松松地搭在弓弦上,新绿色的眼睛冷静地巡视,将附近发生的一切都收于眼中,偶尔有哪里的野猪冲出了陷阱圈,就直接拉满弦,一箭射过去。
  大半个小时之后,野猪群全军覆没,巡猎队员们高兴地欢呼起来。
  这么大一群野猪,足够每一家分上一头,冬天马上要来,把野猪肉切割好了风干腌制起来,冬天就不愁没有肉吃了。
  充当诱饵的人一屁股瘫坐在地上,擦了擦头上的汗,呼呼喘气。虽然知道不会真的受伤,但被那么大一头野猪追着跑,任谁心里都有压力。
  其他人则从藏身的地方跑出来,高高兴兴地拿出绳子,把死掉的野猪们一一捆绑,等着抬回镇上。
  “阿贝尔!”萨姆跑到阿贝尔待着的树下,冲他挥手,“快下来。”
  阿贝尔应了一声,站起来往周边眺望一圈,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后,从树上跳了下去。
  两人朝林地上走去,看着兴高采烈地队员们,阿贝尔露出笑容:“大丰收啊。”
  “是啊,这下冬天就好过了。”萨姆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多亏了你!”
  阿贝尔笑了笑:“要不是大家一起做了陷阱,凭我一个可搞不定这么多野猪。”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萨姆咧开嘴,“放心,等会儿一定给你留只最肥的。”
  一个巡猎队员听见了,立马说:“不行,太肥了不好吃,要最壮实的才好!”
  “没错,有肥有瘦才是最好的!”
  “阿贝尔你等着,我给你挑个最壮的!”
  “还要皮完整的,剥下来才好做衣服。野猪皮可保暖了,做成衣服也好看,诺曼先生不是要去男爵家里上课吗?正好做成大衣穿。”
  “我来剥,剥猪皮我有经验,保证漂漂亮亮剥下来!”
  “那猪肉就放我家处理吧,我家那几个小子天天瞎闹腾,一身使不完的劲儿,正好给他们找点事干。”
  “那还不如放我家,我家上个月才买的快刀,一起切好了再给阿贝尔他们送过去!”
  巡猎队员们自顾自地高声谈论,三言两语的,连谁家洗、谁家切、谁家腌都分配好了,让一旁插不进话的阿贝尔哭笑不得。
  他几次张嘴试图说点什么,结果根本没人理他,萨姆哈哈笑着说,“你就别管了,等会儿早点回去,让诺曼先生别做晚饭了,晚上我给你们送点麦酒和猪排,让你们尝尝我爸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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