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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发现老婆是勇者(玄幻灵异)——墨艾艾艾艾

时间:2024-09-20 08:53:06  作者:墨艾艾艾艾
  诺曼回答:“没错。”
  “离开艾泽大陆,回到你的深渊去。”
  诺曼硕大的竖瞳眯起,有点生气:“人类,你在命令我?”
  穿着盔甲的人类冷冷道:“你带领魔族入侵艾泽大陆,造成了很多灾难,如果你不愿意回去,那么我会杀了你。”
  他带领魔族入侵?他怎么不知道?
  再说,就算是真的,那又怎么样?又没人打得过他。嫌弃魔族只会打打杀杀、本身却同样习惯暴力解决一切的魔王大人这么想道。
  他直起身体,喷出一点带着火星的吐息,不屑地看着眼前的人类:“就凭你?”
  一句话点燃了战火。
  诺曼不想去回忆他和勇者之间的战争,只能说,他得承认有些人类的生命力比野草还要顽强,以及,净化之力打在身上真的很痛。
  吐息会被盔甲上的防护魔法挡住,魔力会被净化之力消融,强悍到足以碾压一切的躯体也会被净化之力克制、消融。
  诺曼已经记不清当他把勇者抓在手里,想要就这么直接捏死时,爪子被圣剑戳了多少个洞了。
  勇者的实力不足以杀了他,他也拿这个浑身扎手的刺刺球没什么办法,只能一尾巴把人类拍飞,等过一段时间之后对方再次打上门来。
  打没法打,换地方住也会很快被教廷找到、继而被勇者缠上,在经过了暴躁、愤怒、摆烂,却都没什么用后,诺曼心灰意冷地想,不如死了算了。
  于是他就“死”了。
  在又一次和勇者打架时,他收了点力,假装被打成重伤濒死,然后从火山口掉下去,落入岩浆里,装作自己已经死了。
  勇者离开了,教廷却派了人驻扎在火山附近。
  诺曼在岩浆里躺了半个多月,就在他快要不耐烦的时候,他听到人们的欢呼声,似乎是深渊之门已经关上。
  诺曼对这些不感兴趣,他只想知道这些人到底什么时候走?
  就在这时,他又一次听到了召唤。
  有人在召唤他,想借用他的力量复仇。
  诺曼答应了。
  他与这个人做了交易,在帮这个人完成复仇之后,心安理得地吞掉这个人的灵魂,占据了这具身体。
  通过召唤阵把自己塞进这具身体里后,诺曼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安逸时光。
  然后他就因为吃毒蘑菇把自己吃昏迷了。
  诺曼也很委屈,那个蘑菇那么漂亮,口感那么好,怎么会不能吃?说到底还是人类的身体太脆弱了,一点都不经用。
  他心塞地感觉到自己和身体失去了联系,以为好不容易得到的人类壳子就这么毁掉了,一时灰心丧气,根本不想动弹,就没从身体里出去,却不想没过多久,身体就主动醒了过来。
  醒过来时,他在一间破旧的猎人小屋里,躺在床上,一个人类站在他的身边,关心地问他:“你醒了?头还晕不晕?”
  看见那双绿眼睛的一瞬间,诺曼心动了。
  字面上的心动。
  和面前人类的绿眼睛对上之后,诺曼的心一瞬间跳得比盛夏的雨点还要密集。
  扑通扑通的,几乎要跳出胸膛。
  大概是毒蘑菇的效果还没过去,诺曼还觉得肌肉紧绷、喉咙发干、手心渗出了汗水、魔力也有点躁动。
  他本来以为心跳快也是毒蘑菇的效果,后来发现并不是。
  只有当名为阿贝尔的人类看着他,尤其是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他身上时,他的心才会跳得非常厉害。
  想到以前他偶尔拟态成人类,在人类酒馆中的见闻,诺曼恍然大悟,这就是人类所说的一见钟情吧?
  确实,这双绿眼睛的确很美,有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不看眼睛,这个人类的身材也匀称而富有力量感,是他会喜欢的类型。
  不过他总觉得这个人类有种莫名的熟悉。
  就在他仔细思考这种熟悉感是从何而来的时候,就听面前的人说:“你是叫诺……诺曼吗?我好像在王都见过你。”
  诺曼:“……”他也不知道。
  当时进入这具身体时太高兴,没怎么看这个人的记忆就把他的灵魂吞掉了,也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叫什么,只记得好像姓文森特。
  但当人类看着他,绿眼睛倒映着他的身影时,他只觉得自己像是被碧绿的海洋淹没了,控制不住地点头。
  没错,他就叫诺曼,什么巴尔,什么魔王,不知道,没听说过。
  他也明白了熟悉感的源头。
  很明显,一定是这个被他吞掉的人类以前见过阿贝尔,印象很深刻,所以占据了身体的他才觉得熟悉。
  阿贝尔,这个名字可真好听。
  我真喜欢他,诺曼喜滋滋地想。
  为了不暴露自己对过往一无所知,他谎称自己撞到脑袋失忆了,只记得自己叫诺曼,是文森特家族的子弟,其他的都不记得。
  红棕发的人类果然露出了同情的表情,好心地让他借住下来。
  住在猎人小屋的一段时间里,诺曼对阿贝尔有了更多了解。
  阿贝尔拥有许多美好的品质,善良、勇敢、坚定、正直、友好……
  因为这些和深渊完全相反的东西,人类的灵魂变得熠熠生辉。
  而诺曼最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
  他不可抑制地为阿贝尔着迷、倾倒。
  过了一阵子,阿贝尔的红砖小屋在镇民们的帮忙下盖好了,诺曼就顺势一起住了进去。
  他喜欢阿贝尔,想要把他放进巢穴,但鉴于他还没有找到适合建立新巢穴的地方,以及他那浅薄的人类世界常识,他决定学习人类那样,向阿贝尔求爱。
  用人类的话形容,就是先骗到手再说。
  等阿贝尔成为他的人类,就可以和他离开这里,找一个喜欢的地方,一起建立巢穴。
  然后他就被拒绝了。
  诺曼不可置信。
  怎么会这样?
  明明他以前遇到很多个人类,都说只要他露出笑容,就没有人愿意拒绝他。
  但阿贝尔露出错愕的表情,迟疑地说:“我没有想过成家的事,而且我……可能也不是一个好的结婚对象。”
  他说的很委婉,但诺曼听懂了。
  这是拒绝。
 
 
第7章 
  被拒绝了的诺曼震惊,反思。
  反思不出来。
  于是连夜离开罗格镇,去了他学习知识的最好地点——人类酒馆。
  在人类酒馆泡了好几天,收货了一肚子知识的诺曼重振旗鼓,回到罗格镇,决定在这里住下来,打持久战。
  但他才刚刚回到红砖小屋外面,就看见阿贝尔从里面冲了出来,一把抓住他,紧张地将他从上到下扫视了一遍,然后紧紧抱住了他。
  诺曼瞬间呆住。
  人类的声音透着庆幸,说:“太好了,你没事!我还以为……”
  阿贝尔没有说下去,他紧紧抱着诺曼,像是要确定眼前这个人真的存在一样。
  过了一会儿,他松开手,“你这几天都去哪里了?我找遍了附近都有没有看见你。”
  诺曼呆呆地说:“我去学,不是,我回家了一趟。”
  阿贝尔有些惊讶:“你的记忆恢复了?”
  诺曼下意识就想摇头,但想到他在酒馆打听到的求爱技巧,又坚定地点点头:“想起来一部分。”
  说完,不等阿贝尔提问,他就主动开始讲述自己编、不是,想起来的设定。
  ——没落贵族(身体自带),天文学者(据说时下最受人类追捧的职业),继承了一座庄园(暂时没编出来在哪但想要可以随时去抢),单身(事实),追求者众多但洁身自好(指那些追在他身后被手撕的魔族们),不抽不赌不嫖(没兴趣)……
  总而言之,完美的伴侣选择。
  诺曼侃侃而谈,信心满满。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人类开始还很认真听着,听了几句之后就露出哭笑不得的神色,然后抿着嘴,像是憋笑一样。
  等他说完,阿贝尔用拳头抵着嘴咳了一声,然后放下手,说:“哦,原来你条件这么好啊。”
  “是的。”诺曼十分硬气地点头。
  他揣摩着人类的表情,心想要不要再加一点,就见阿贝尔若有所思:“这么说,我似乎的确不应该拒绝你。”
  “没错!”诺曼迅速肯定。
  “那我就答应吧。”
  “确实……嗯?!!”诺曼再次呆住,傻傻地看着阿贝尔。
  红棕发的人类笑盈盈地朝他伸出手:“那么亲爱的诺曼先生,你愿意和我成为伴侣,共度一生吗?”
  碧绿的眼睛像是潮水,又一次将诺曼淹没。
  他控制不住地扬起嘴角,牵起人类的手:“当然,我的荣幸。”
  人类的酒馆可真是个好地方,魔王大人高兴地想,一用上那些技巧,阿贝尔果然立即就答应他了。
  两人在一起之后,为了不被戳破谎言,诺曼还专门偷偷飞去王都,学习了人类的天文学,在吞了几个动手动脚的贵族灵魂后,他提前毕业,成为了一名货真价实(重音)的天文学者。
  也正是因为他伪装得十分完美,阿贝尔到现在都没有发现不对。
  当然就算发现不对,他也是绝对不会承认就是了。
  此时面对阿贝尔“不像贵族”的感慨,心虚的魔王连忙转移话题:“对了,你今天出门,有遇到什么有趣的事吗?”
  阿贝尔刚要回答,忽然表情一滞,往窗外看去。
  诺曼疑惑:“阿尔?”
  阿贝尔突然站了起来:“我肚子有点疼,去解决一下!”
  说完,他匆匆跑了出去,出门的时候还不小心撞到了墙角的箭筒。
  诺曼:……?
  这么急?难道食物放坏了?
  摸不着头脑的魔王大人挪到储藏室,把自家伴侣翻过的食材又翻了一遍。
  ……
  阿贝尔迅速离开了红砖小屋。
  风轻轻吹过,带来淡淡的硫磺味。
  顺着这股气味,阿贝尔一路来到森林中,绕过一片高大的灌木后,他停了下来。
  不远处,几只通体漆黑的狼正趴在地上,舔食着什么东西。
  这些狼头顶长着尖角,皮毛是一种余烬般的暗红色,体型比普通的狼大了一圈。
  听到动静,几只狼抬起头,血红的眼睛望了过来,露出贪婪的神色,比普通狼大得多的獠牙龇了起来,嘴角滴下涎水。
  魔族。
  阿贝尔的脸色冷了下去。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保持和魔狼对视的姿势不动,余光扫过它们舔食的东西。
  虽然周围有些昏暗,看不太清那是什么,但阿贝尔还是凭借着空气里的血腥味分辨了出来。
  血?
  他动了动鼻子,好像还是人血。
  几只魔狼身上的硫磺味混合在血腥味里,阿贝尔没有发现这些血和昨天诺曼身上的类似,只以为是魔狼袭击了人类,脸色顿时变得更加难看。
  对面,几只魔狼看着这么个大活人,也有些蠢蠢欲动,但看了眼地上的血,又似乎有点犹豫。
  中央体型最大的那只魔狼低吼了一声,威严地扫过另外五只魔狼,五只魔狼也跟着嚎叫了一下,低下头,像是表达臣服,随后退了一步,向阿贝尔走来。
  五只魔狼相互配合,一只正面对着阿贝尔,两只站在到阿贝尔身体两侧,剩下两只则小跑着,试图绕到阿贝尔后方。
  阿贝尔往后退了退,让后背和身后的大树只留一点距离,不给它们从背后袭击的机会。
  他手里拿着半只羽箭,是之前假装撞到箭筒时顺手折断的。
  他可以直接把羽箭投射出去,像标枪一样洞穿魔狼的头颅,但那样并不足以完全杀死它们。
  对付这种魔物,要么完全割掉它们的头颅,要么用净化之力贯穿它们的脑袋。
  但羽箭很脆弱,净化之力附着上去一秒就会将其摧毁,所以他必须要等,等魔狼冲上来、离得足够近的时候,用净化之力把它们杀死。
  对面那只领头的魔狼似乎不认为这场狩猎会有悬念,看了这边一眼就低下头,继续舔食血液。
  想要绕后的两只魔狼绕了几圈,都没找到机会,干脆放弃,五只魔狼配合默契,不用什么表示,只是一刹那间,就同时朝阿贝尔扑来!
  五只魔狼分别从五个方向扑了过来,将阿贝尔围在最中间。阿贝尔冷静地看着它们,在几只魔狼进入攻击范围内时迅速出手,电光火石间就刺穿了正前方魔狼的脑袋,净化之力即放即收,一瞬间就摧毁了魔狼的大脑,然后迅速将羽箭拔了出来!
  正前方魔狼一声不吭倒下,另外四只魔狼的爪子却已经快要挠到阿贝尔身上。
  阿贝尔不慌不忙,向后猛一下腰,魔狼的爪子顿时落空。
  阿贝尔顺势双手撑地,抬腿踹飞离得最近的两只魔狼,随后翻起身,一手勒住刹不住车的魔狼脖子,弓步半跪将其狠狠掼在地上,另一只手握紧羽箭横向刺去,恰好从第四只魔狼的颅缝里刺了进去。
  净化之力的光芒乍起乍灭,阿贝尔抽出羽箭,一刻不停地又贯穿了手下的魔狼脑袋。
  一眨眼的功夫,五只包抄的魔狼就有三只被阿贝尔解决掉,而这时,被踹飞的魔狼甚至还没有落地。
  “扑通、扑通!”两声响起,两只魔狼摔在地上,爬起来晃了晃脑袋,狰狞的狼脸上人性化地出现了恐惧的神色。
  似乎是以前遇到过的,阿贝尔拍拍膝盖上的灰,站起身想。
  魔族是喜好破坏与厮杀的种族,这种喜好甚至刻在了它们的本能里,但由于他在魔灾时杀的魔物太多,以至于后来许多魔族一见到净化之力就忙不迭逃跑,根本不敢直接面对他。
  这几只魔狼似乎也是如此。
  净化之力一露出来,剩下的两只魔狼就夹起了尾巴,呜咽着想要逃跑,就连那只体型最大,像是狼王的魔狼都露出忌惮的眼神,往后退了一步。
  但看了看眼前的血,狼王又把退后的脚迈了回来,压低身形,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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