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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战神掳走后(穿越重生)——清麓

时间:2024-09-20 08:50:24  作者:清麓
  “没有,啥玩意儿?”
  众人面面相觑,愣是没人听闻过,盛弘新清楚凌息脑子里的美食有多好吃,甭管是啥,吃的时候就知道了。
  “都行动起来。”盛弘新一声令下,将士们一哄而散,提着木桶渔网,一大堆装备朝海边去。
  “咱们到四处转转看有没有新鲜食材。”凌息拉过霍琚的手。
  独留盛弘新一个人在原地,突然怪想念王妃的。
  “总算没人了。”凌息吐出一口气。
  一进入林子深处,左右张望没有人,凌息猛地将霍琚推到大树上,火急火燎亲上去。
  突如其来的吻令霍琚讶然,不过很快便放松紧绷的后背,抱住凌息回应起来。
  凌息的呼吸灼热,眼眸中洇开水色,沾湿浓密的睫毛。
  皮肤连同口腔一并升温,仿佛高烧不退。
  霍琚险些被这惊人的温度烫到,他感觉凌息不太对劲,试图把人推开,然而凌息却像蟒蛇般越缠越紧。
  身体明明已经软倒在霍琚怀里,舌头却精神抖擞,熟练地找到霍琚的弱点,逼得惯来沉着冷静的男人额角青筋鼓起,极尽隐忍。
  “凌息……”霍琚好不容易得到半秒的喘息,下一瞬又被凌息捕捉去神智。
  察觉到少年纤长的手指落在何处,霍琚倒吸一口凉气,一把扣住凌息手腕,眼神犹如进食前的猛兽。
  “别乱动。”
  凌息仰着头,倏然一声不吭咬住他颤动的喉结,疼痛令人发疯。
  霍琚扣住他手腕的手松开,凌息得逞地扬起唇角,身影蓦地矮下去。
  以为少年准备伸手,不料对方青天白日里做出了更为大胆的行径,霍琚眼神晦暗不明,欲把人拉起来,凌息却迅速让他知道什么叫色令智昏。
  .
  两个大白天荒唐一番的人,终于记起被他们遗忘的热潮,算算日子可不正是最近吗。
  也是忙晕了头,凌息身体给出的提示那么明显,两颗平日聪明的脑瓜,愣是没一个想到。
  凌息感觉身体舒服了些,难怪近来脾气渐长,胸口憋闷,瞌睡也多,原来是热潮将近。
  在小溪边清理干净,两人继续往前走,他们在这儿待了一个多月,没怎么逛过附近,通常围绕军营和海边活动。
  “好多荒地,真可惜。”凌息一眼望去,衰草连天。
  霍琚颔首,牵着他跨过一条沟,“被海盗抢光了。”
  凌息无声叹息,挖了些野菜放进背篓里,山林里生长着野菜山珍一类,外环看得出挖得比较频繁,越往里走品类越多,人迹越罕至,凌息和霍琚捡了一大筐。
  翻过小山坡,凌息突然眼尖地发现一处不寻常。
  “走,去那边看看。”凌息下坡速度很快,霍琚跟随他的脚步,两人稳稳落地。
  扒开高过头的野草田,将干枯的草踩平,凌息忽然开口:“你觉不觉得……”
  霍琚走在后面,伸手替他拨开头顶的草,“嗯?”
  少年转回头,唇色嫣红,“这里很适合野·合?”
  方才的画面历历在目,刚降下去的温度骤然拔高,霍琚骤然红了耳朵,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漆黑的眼珠直勾勾盯着少年。
  “哇,你好凶,要吃了我吗?”凌息说着这样的话,语气半点听不出哪里在怕,反倒像邀请。
  男人攥紧拳头,手背延伸到臂膀的青筋暴起,他大步向前单手扣住少年的腰,低头在那雪白纤长的后脖颈儿上咬了口。
  “嘶……”凌息吃痛,声音依然含着笑,“好哥哥,轻点。”
  名为理智的弦彻底绷断,霍琚完完全全着了凌息的道。
  天高云淡,溪水潺潺,衰草连天,茂密成片,偶尔有风吹过,摇摇晃晃,沙沙作响。
  支离破碎的低语,断断续续,隐隐绰绰,飘荡向上空,卷入风吹野草的声响中,迅速被湮没,无影无踪。
 
 
第123章 
  “甘蔗地?”盛弘新被凌息叫来,以为他发现了什么好东西,结果就是普普通通的甘蔗而已。
  这片甘蔗显然已经荒废,种植的人要么没了,要么搬走了。
  凌息一副“你这就不懂了吧”的表情,娓娓道来:“甘蔗可是制糖的原料。”
  古代的糖主要以饴糖和蔗糖为主,另有蜂蜜和水果植物之中的甜味满足人们需求。
  饴糖以谷物制作而成,也称麦芽糖,大街小巷随处常见,小孩儿见了就走不动道闹着要吃,一文两文,摊贩用两根竹签搅起一小团,孩子能高兴一整天。
  糖与盐相似,虽不及盐昂贵,但也非寻常老百姓随随便便吃得起的,又与盐不同,糖的售卖不受管制,不必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
  既然无法卖私盐,那把盐换成糖不久得了,更何况白糖的作用除了食用还有更大作用。
  “我知道,但蔗糖的出产率太低了,根本划不来。”盛弘新无奈耸肩。
  这个时代生产力低下,全靠人工,要把甘蔗制作成蔗糖其中需要一定工序,而且必须要人守在锅边熬制,否则一不小心熬糊了,一整锅全废掉。
  而且糖和盐不同,并非日常生活必需品,糖贵价百姓可以忍着不吃,实在不是个划算的买卖。
  盛弘新的顾虑也有道理,其中还有一点是现在的糖口感称不上多好,凌息之前吃过,粗粝齁甜中隐隐泛着点苦味。
  不过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凌息扬了扬眉问:“如果有一种糖入嘴绵软,口感细腻,并且洁白似雪,你愿意买吗?”
  盛弘新忍俊不禁,以为他异想天开,“若真有那样神奇的糖,我肯定愿意买,不仅我自己买,还叫我认识的人都来买,可惜那种东西不存在。”
  凌息意味深长地勾勾嘴角,“谁说没有。”
  饶是见识过凌息本事有多高的盛弘新也忍不住怀疑,“未必你能做出来?”
  凌息胸有成竹道:“自然。”
  盛弘新“噗嗤”笑出声,“凌息,我知道你很厉害,但这种事怎么可能办得到,从古至今有谁见过白色的糖。”
  无论蔗糖或者麦芽糖,熬制出来的颜色都很深,除非凌息真会什么仙术才能把红糖变成白糖。
  凌息挑挑眉,“那你敢不敢跟我打个赌?”
  盛弘新犹豫了,莫非凌息不是在说大话?
  “你怕了。”凌息用的陈述句。
  盛弘新这人经不起激,“赌就赌。”
  “我也不坑你,如果我赢了你给我们买座宅院。”凌息一脸坦荡。
  盛弘新差点崴了脚,这还不叫坑?明知道他穷到打欠条!
  “行!如果你输了……”盛弘新眼珠子滴溜溜转,绝对不能放过这个好机会。
  凌息看他磨磨唧唧,干脆替他说:“我要是输了,免费帮你把闭城的水泥路修好。”
  “此话当真!?”盛弘新顿时来了精神,犹如天降馅饼砸中他。
  “我何时食过言?”凌息抬眸。
  盛弘新傻笑,“那倒没有。”
  王侍办完事回军营,见他家王爷兴高采烈,顺嘴一问,得知前因后果,他浑身遽然被冻住。
  他家傻王爷,哪儿来的自信觉得自己能斗过凌息呢?
  深深叹了口气,还是不歇息了,抓紧时间叫兄弟们加油搞钱吧。
  .
  将士们吃过一次烧烤后恋恋不忘,尤其做法简单,可以自己动手,大家围在一起好不热闹。
  “哎,要是能来点酒,快活赛神仙啊!”
  不知谁感叹一句,引发此起彼伏地应和。
  “喝什么酒,军营里严禁喝酒!”盛弘新的副官大喝一声,果然没人再敢提喝酒的事。
  倒是凌息摸摸下巴,若有所思,一串肉递到他嘴边,凌息下意识低头吃起来。
  “想什么呢?”霍琚问。
  “想到个赚钱的法子。”凌息抬头,火光照映着他的眼眸,熠熠生辉。
  霍琚失笑,“你快成财迷了。”
  凌息欣然接受这个称号,“挺好的,我努力搞钱,你尽管花。”
  虽然很感动,但霍琚一个一米九几的大男人更愿意把爱人护在羽翼下,而不是躺平吃软饭。
  耳边忽然安静,凌息瞥到霍琚欲言又止的表情,伸手摸摸他的脸,“不用太感动,谁让我馋你的身子呢。”
  霍琚:“……”
  刚才的感动瞬间烟消云散,霍琚有时候会怀疑,等自己年华老去,力不从心,凌息是不是准备跑去找下一春。
  看来得加大训练量,脸和身材至少得维持住一个。
  次日凌息几人风风火火回了闭城,身为这座城的主人,盛弘新一进城门就发现了不同。
  街市上的人流量增多,以女子哥儿和商贩为主,他垂眸询问给他牵马的小厮。
  小厮笑道:“爷,您有段日子没回来大概不晓得,咱们城里开了几家新店,生意特别红火,每天门庭若市,可热闹了。”
  原来是开了新店,盛弘新不太感兴趣。
  凌息耳朵动了动,唇角上翘。
  旁边的霍琚瞥到,心中顿时有数,多半和他家这位有关。
  城中不得纵马,三人下了马在街上步行,店铺门口排队的人群堵得街道水泄不通。
  盛弘新堂堂一介皇子,头一次遇到生意如此火爆的店铺,伸长脖子朝里望,好奇里面究竟卖什么。
  把马匹交给小厮,三人跟着排起队,好不容易挤进去,盛弘新和霍琚两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被一群姑娘小哥儿包围,双双僵硬如石雕,店里飘荡着香气,既不过于馥郁也不过分寡淡。
  早知道里面是卖胭脂水粉的,他俩死都不会跟着进来凑热闹。
  两人耳根通红,试图往外走,周围一双双爱慕的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他们。
  盛弘新被谁暗中掐了把腰,险些跳起来。
  太可怕了!
  凌息本来在旁边看好戏,发现盛弘新被吃豆腐,瞬间移动到霍琚身边,抱住人腰,贴上人胸膛,用自己替霍琚挡去一只只魔爪。
  “啧,真小气。”
  “差点就摸到了,那胸肌一看就非凡品。”
  耳聪目明的凌息听得清清楚楚,自己都爱不释手的东西当然不是凡品,岂容他人染指。
  好不容易挤出去,总算松了口气。
  小厮笑吟吟迎上来,“爷,这是卖香水的店。”
  “香水?”盛弘新闻所未闻。
  “是的,这是咱们闭城时新的玩意儿,听说一瓶小小的香水要用上万朵花,每一朵都经过精挑细选,一点瑕疵不能有,制作香水的工序更是复杂,每一滴都是花中精魄,抹在身上香味久久不散,恍如花中仙子。”小厮倒豆子般说个不停。
  盛弘新狐疑,“真有那么神奇?”
  小厮点头如捣蒜,“真的真的,严老爷不是与正妻关系冷淡吗,听闻严夫人得了一瓶香水,使用后与严老爷重修旧好,据说严夫人已经有了身子。”
  严家是当地三大家族之一,严老爷与正妻乃青梅竹马,成婚头几年浓情蜜意,严夫人接连生下一个女儿和哥儿后,严老夫人给儿子抬了妾室进门,加上严老爷接管家族生意,后院女子越来越多,夫妻感情降到冰点,众所周知二人貌合神离。
  严夫人现今已有三十四五,称得上一句老蚌生珠。
  严夫人用一瓶香水重拾丈夫宠爱,足以令女子哥儿们疯狂抢购那神奇的香水,接着传出严夫人三十四五还能怀上,这下那些打算观望的人彻底坐不住了。
  当今时代,女子哥儿被各种束缚,在家得靠父母兄弟,出嫁后得靠丈夫儿子,一身荣辱全系在他人手中,如果一瓶香水就能夺得宠爱,提升地位,何乐而不为。
  是以,香水铺子的门槛都快被踏烂了,价格更是被哄抬到几百上千两。
  再往前走,据小厮介绍,这是新开的脂粉铺子,据闻里面的珍珠粉能美白养颜。
  闭城处在南方,紫外线强烈,温度偏高,本地人肤色偏黑,爱美的女子哥儿谁不想拥有赛雪的肌肤。
  珍珠粉一出来立即得到满城追捧。
  “里面还有专业老师指导如何护理皮肤,如何化妆。”小厮说得头头是道,却触到了盛霍二人的知识盲区。
  小厮笑道:“护肤就是清洁皮肤,保持皮肤干净,听闻经常护肤有驻容功效。”
  霍琚脚步突然一顿,摸了摸自己的脸,有点想进去,可迅速一瞄全是女子哥儿,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进去。
  盛弘新听不懂,余光瞟到一抹身影,怪熟悉的。
  他定睛一瞧,好几张略眼熟的脸,领头的貌似是……宫媚儿?
  小厮顺着他的视线望去,“爷您发现啦,里面教化妆的老师都是您后院的姑娘们。”
  “啥?”盛弘新记得王妃同他商讨过,送走后院莺莺燕燕的事,似乎担心他不同意,特意给他算了一笔账。
  本就不关心后院的盛弘新一看到王妃算出来的账单,毫不犹豫点头答应,随便王妃安排。
  结果……王妃把人安排来这儿了?
  “怎么没把人送回家去”
  小厮怕他迁怒王妃,老老实实回答:“回爷的话,并非王妃故意苛待他们,而是他们不愿意回家,王妃甚至给了遣散银,但他们说王妃送他们回家是在逼他们去死。”
  “恰好王妃开了新店需要人手,就将人送店里帮忙了。”
  送出去的美人再被送回去,是件极为丢脸的事,他们得不到王爷的宠爱已经成了废子,再被送回去,的确是死路一条。
  盛弘新脑子卡顿,一时没反应过来小厮话中的深意。
  他缓缓扭头,慢慢睁大眼睛,“这……这几家店都是王妃开的?”
  小厮颔首,“是呀,爷你不晓得吗?”
  盛弘新当然不晓得!
  “王妃没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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