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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信童(近代现代)——康塞日记

时间:2024-09-06 09:45:20  作者:康塞日记
  沈宝寅小心眼,是个卧榻之侧无法忍受他人酣睡的多疑之人,要说他能忍得住不去查背后指使者,丰霆不信。
  沈宝寅为什么不肯承认?
  当然是因为沈宝寅心疼他,早知幕后主使同他有不可分割关系,不想当着他面戳破伤人真相。
  也或许有点考验他的意思,看他到底会不会为他做主。
  既然是个考验,沈宝寅一定时刻关注事情进展,早晨他去接丰朝宗时不经意看见沈宝寅从电梯面前路过,沈宝寅一定也看见了他,既然发现他和丰朝宗一起出现,依沈宝寅聪明程度,怎会猜不到他是在做什么。
  沈宝寅沉默了,丰霆摩挲着他后腰西装纹路,心情很平静:“阿寅,我知道,你肯把纸条交给我,却不肯亲自告诉我对方姓名,是对我半信半疑。想相信我确实能保护你,又怕我晓得了真相以后临时反悔,毕竟那是我亲舅舅。”
  沈宝寅的心脏颤抖着,却不言语。
  丰霆自顾自道:“我反而觉得痛快,我终于为你做了件事,你期待我做的事。那天我在你面前做了好多保证,你都没有回答。现在,你有没有话要同我说?”
  沈宝寅鼻腔发涩,抬手抱住丰霆脑袋,讲:“你把他送到哪里去了?还会不会让他回来?”
  “送去哪里你不要管,总之,你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他,现在他还活着,假如你觉得不够解气,我也可以……”
  他这样子,缜密冷静地策划着令人心惊胆战事宜的样子,可真像个变态,沈宝寅飞快地打断他:“够了,你还真想转行去做黑社会?”
  丰霆微笑道:“你甘心就这样放过他?”
  自然不甘心,可这个人,留着或许还有用呢。
  丰霆可以为了他打断对方一条腿已经让他足够吃惊,听丰霆的意思,假如他不满意,丰霆似乎即刻就有手起刀落的打算。
  丰霆对他,真可谓是纵溺到极致了。沈宝寅忍不住异想天开:哪天他不小心杀了人,丰霆也一定二话不说来帮他埋尸。讲不定还要告诉他,你没有错,对方做了坏事,你只是替天行道。
  心里头有些莫名其妙的情愫滋生了出来,沈宝寅别开脸,轻声道:“他也并没有真正害到我,你已经替我报了仇,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真想不通这样大度的话语有天竟然会从沈宝寅口里说出,丰霆觉得惊讶,又感到心口一热——沈宝寅真的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才肯将人轻轻放过。
  情不自禁地,他做出保证:“从今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对你造成威胁。”
  沈宝寅露出苦涩微笑,语气却轻快:“也包括你?”
  “我是最不可能那个。”
  沈宝寅语气别扭:“你只罚了他,那你妈妈呢?”
  丰霆显得有些急躁,解释:“阿寅,我妈对此真的毫不知情,所有的事情都是我舅舅自作主张。”
  沈宝寅抬眼看他,丰霆的目光满是期盼,期盼着他能够相信。
  他突然有些不忍心,其实他知道那些事里头没有丰姗手笔,可是那又如何,即使丰朝宗没有得到丰姗授意,可的确是因为丰姗才来害他,终究一丘之貉罢了。
  可是沈宝寅不想同他争执。深呼吸一口气,他松开了丰霆,侧着身子在丰霆结实的大腿上坐了下来。
  丰霆顺势把他搂在了怀里,两只手环着他的腰,脑袋贴在他下巴颌上,抱得很紧,像一棵凛然高大的树,依偎住了一枝料峭的花枝。
  沈宝寅这株而看似脆弱的枝条,竟然也稳稳地将他倾向自己的身体给牢牢地擎住了,那神色十分平静包容,有点予取予求的意思。
  很快,丰霆低下头,凑到他耳朵边上,嘴唇翕动了一下,似乎还想继续解释,沈宝寅却不想听他讲了,没什么意思。
  他早讲过,解开一个矛盾,他跟丰姗之间还有无数个矛盾,丰霆想要水滴石穿,这份努力很令他感慨,只可惜他这人是颗万年不腐的金刚石。
  为了转移丰霆的注意力,他侧过身子,将双手环在丰霆脖子上,脑袋也埋进他肩膀同脖颈的交界处,小声在他耳边说:“那天其实我全听到啦,你说你爱我,我相信的,我很高兴。”
  丰霆不是他,丰霆不爱撒谎。
  所以他相信的。
  只是强迫自己不要去信。
  丰霆似乎中了什么魔法,果然安静了下来,片刻,道:“那我们的约定你是否还记得?”
  沈宝寅顿了顿,说:“记得。”
  他要公司、要权柄;丰霆要他、要一个和谐的家庭。
  这是他们的约定。
  丰霆确实说到做到,这些日子推波助澜的趋势摆明了真要帮他掌管申港,而作为交换条件,沈宝寅必须和他一起维持家里的和平。
  仿佛一场赌局,而他们之间几乎是明牌,你知道我的野心,我也知道你的筹码,而这场赌局目的是为了缔造双赢局面。
  现在存在的问题是,沈宝寅其实有所保留。
  双赢于丰霆而言是赢,情人和母亲都安分守己,对他来说当然喜事一件。
  可对沈宝寅来说是个噩耗,荒谬,和丰姗和平相处,那他这么多年的委屈蛰伏岂不是玩笑一场。
  他是一定要将姓丰的都赶出他家,赶出申港。丰朝宗被丰霆解决,不需要他操心是好事一件,其他人则还需要徐徐图之。
  他还不够火候,他心内十分清楚这件事,所以丰霆在表明心意后趁机提出休战,他稍微犹豫过后就答应了。
  而且,说实在的,他确实不舍得在当时那么幸福的时刻走到针锋相对那步。谁知道丰霆会用爱情诱惑他——如果他们之间真称得上有这东西的话。
  他早知道自己的最大缺陷便是心软,丰霆是他孩提时崇拜对象,常常说他自私任性,对他诸多行为都表示过排斥厌恶,可做出来的事却心口不一,往往对他卑劣之处全盘照收并予以规训包容。
  他很心动,非常想继续拥有丰霆的爱情。
  可丰霆非常狡猾,他的爱情并非免费,要想保持现状,沈宝寅就非得要做出让步不可,可他实在无法退步,于是只能撒谎,佯装同意。
  说起来这简直像一个拙劣的美人计,又像是拿一个玩具在诱惑从没有玩具的孩子,说:“我对你好,给你这个,你就不要闹了,好不好?”
  沈宝寅如果有骨气,就应该冷笑着说:“我才不稀罕。”
  可他的目光,久久地盯着那个玩具呢。
  拿不起,放不下,爱不得,恨难平,这便是他痛苦的来源。
  不过不管痛苦还是快乐,他心里清楚知道总有期限,沈振东近年来萌生退志,一旦公司情况有变,那就是他的机会。
  丰霆要他听话,但他沈宝寅背上天生多一块反骨,他有时候甚至觉得丰霆天真过头,他怎会听话乖乖按丰霆的规划去做?
  又不是十几岁少男少女,爱情大过天。
  而丰霆平生最恨别人忤逆,到了他彻底清算那天,丰霆发现了他的阳奉阴违,即使再喜欢他,大概也不会再和他纠缠不清。
  到了那天,情势总会逼着他们分道扬镳。
  但那天终究还没来,他还可以同丰霆挽手亲嘴,偶尔把盏夜谈,暖暖和和抱着入眠,半夜迷迷糊糊把双脚贴到丰霆小腹上取暖,丰霆叹一声顽皮,然后把他两只脚抓住塞到怀里,当晚一定做个甜蜜好梦。
 
 第51章 将你连同人间浸没(6)
  沈宝寅头一次退让,拥有了两年多的宁静生活。
  总裁助理并不是简单的总裁扈从,甚至工作内容同丰霆并没有太多交叉,但不大不小也算迈入领导层。
  他终于有了单独办公室,还配了秘书,只不过人事那边全给他挑的男人,令他十分不快。不过专门为了这件事去让人事换人,还是从男人换女人,公司上下一定又以为他色鬼上身,只好暂且忍耐下来。
  天长日久,倒也习惯下来。
  每日早上九点,他按时踏入公司大门,升职后第一次进公司时,他告诉大家不要在意,同从前一般,叫他名字就好,于是大家真的都喊他名字,非常亲昵。
  这样下去,将近两年过去,在他的实绩可以堆满十页简历、职位也从总裁助理升任为执行副总裁后,尽管他仍然表现和善,可沿途若是员工遇见他,没有人会再对他直呼其名,通常嘻嘻笑着喊一句:“小沈总。”
  仍旧亲切的语气,可多了许多敬畏,看来是对他的本事有了新的认识。
  而沈宝寅不再强求对方对他直呼其名,只是微笑回应:“早上好。”
  假如男员工换上新皮鞋,他总能敏锐发现对方鞋楦是订做,适宜夸一句眼光很好,女员工今日涂了新唇蜜,他也会予以适宜的赞美。
  他在公司的名声日益水涨船高,没有人再在背后议论他的花边新闻,批判他坏汤老鼠,如果有,定然要被身边的人嘲笑一句落伍了老兄,人家早就涅槃做了真凤凰!
  空闲时间,他还做了许多事情,比如重考了驾照。
  香港交通法规变了又变,考了足足三个月才勉强通过考试,气得沈少爷抓狂,当晚商会联谊盛装参加,专门同穿制服的精英攀谈,朝中有人好办事嘛,对方劝酒时也不拒绝,碰杯时畅想下次违反交通规则,哦,你们警长应该同你们打过招呼吧,我同他关系很好。
  再也不让他们有吊销自己驾照机会。
  回到家中丰霆替他脱衣服,闻闻他沾满酒味头发,眉毛马上皱起来,嘴唇紧抿进入发怒前奏,却被他笑嘻嘻讲述逗笑,摸他侧脸,叹口气笑他没出息。
  选车时丰霆陪他去,他特意想看看丰霆品味,丰霆转了一圈,帮他提了辆低调的黑色虎头平治,沈宝寅笑眯眯的,对他的表现很满意,第二天便开车呼啸到公司门口。
  曾经用来载女仔的红色保时捷和法拉利再也不见天日,桀骜风流一掷千金的沈少爷,似乎真的一去不复返。
  除了钢铁坐骑,沈宝寅还加入了亿万级马会俱乐部,为了成为其中会员,养了两匹温血德国马,偶尔去跑一跑,业余生活可谓是有滋有味。
  趁着过年之际,甚至在浅水湾的房间添置许多家具,仿佛有久居定心之意。
  丰霆对沈宝寅房间物品如数家珍,当然注意到床尾多摆了一张天鹅绒黑色换衣凳。他笑着摸怀里沈宝寅黑色及肩发,说:“你都不穿睡衣,买这个做什么?”
  沈宝寅的头发营养充足,一个月前刚剪短到耳后,短短时间又长不少。
  沈宝寅现在很享受他为自己做头皮按摩,尤其丰霆手上功夫进步神速,更加钟意,像只被宠坏的猫咪,眯着眼睛,头也不抬,一只白手举着几页合同,边仔细过目边漫不经心回答:“我是不穿,难道你来我房间不穿衣服?脱了就往地上丢,等一下又要捡回来穿在身上,多么脏,只有你自己不嫌弃。干脆买个椅子,喏,以后看准点,要丢就丢那上面,很大,足够你放,但是要记得穿走。”
  絮絮叨叨,哪里像曾经叱咤香江的头号花花公子,根本活脱脱是个埋怨丈夫的妻子。
  常言说男人这辈子最大幸福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丰霆心头一热,恍惚过上这种日子。
  一恍惚,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沈宝寅手里的合同夺走丢到了一边,捉着沈宝寅下巴逼迫正在加班为他工作的沈先生和他接吻。
  沈宝寅平时是很机敏的,但一工作就慢半拍,他完全没意识到丰霆正在为一张凳子意乱情迷,反而因为被打断思绪而心烦意乱,皱眉阻拦了几句,话还没说完,脸颊被吻得通红,眼睛里也起了雾气。
  随着丰霆的吻越来越深,沈宝寅不说话了,房间里只剩下水声啧啧,丰霆很快就使用起那张沈宝寅专门买给他放睡衣的的凳子,他们裸裎相对,彼此呼吸都重起来,交缠着沸腾。
  做到尽头,沈宝寅喘着粗气,抬手忍不住打了丰霆两巴掌,正手反手在丰霆左右脸上各留下一个巴掌印,清脆作响。
  当然,沈宝寅现在已经学会控制手劲,只会叫丰霆爽,不会叫他痛,所以丰霆并没有生气,眼里的欲望反而更浓郁。
  如今的巴掌完全脱离了惩罚意味,完全成了调情的手段,丰霆挨了巴掌,就知道沈宝寅已经兴奋到难以自控的程度,需要放轻手脚让他平复呼吸。
  丰霆低沉地问:“有没有在床上打过别人耳光?”
  沈宝寅的嘴唇叫他咬疼了,喘着粗气,一句话断断续续分三次讲完,故意地气他:“没有,女人皮肤那么软,打一下就坏了。”
  丰霆果然泛了酸,盯着他水红润泽的下唇,马上凑上去又咬一口:“不准再和别人上床。”
  沈宝寅笑得双眼水光潋滟,面颊潮红:“丰霆,总有你看不住我的时候。”
  “我会天天检查。”
  “你轻一点,好了,好了,回来香港以后我什么时候有在外面过夜……”
  丰霆这才罢休,轻柔地放慢了动作来令他开心。
  沈宝寅原来以为,住在浅水湾,好处除了可以同丰霆睡觉,其他时候都很难捱,但其实也没有。
  丰姗和他作息不同,三餐时间也往往有意错开,不用频繁见到她,这让沈宝寅的心情和生活都非常舒适,即使偶尔见面,彼此依旧不打招呼,但也不曾发生摩擦。
  隐约,他其实觉得是丰霆在其中做了某方面的周旋,但他没有过问,如果彼此相安无事,沈宝寅不介意维持目前状况,事业稳步上升,晚上回来还可以在丰霆暖烘烘怀里睡觉。
  浅水湾他的房间某种意义上成为了一个理想国。
  久而久之,沈宝寅早已经不排斥住在浅水湾,也习惯在睡前给丰霆留门。
  丰霆被安排了三次相亲。
  第一次是八四年年底的尾牙宴会,商圈大佬齐聚,丰霆被丰姗引荐和酒业龙头陈家的大女儿见面,那是个干练的成熟女人,和丰霆同岁,成就不比他低。两个人见过一次面,在工作方面相谈甚欢,对于感情却产生分歧。
  他们彼此都觉得若要经营好家庭,夫妻两个之间需要一个人做出事业上的牺牲,但都不认为自己是那个牺牲的人,因此默契断联。
  丰姗为此表示十足的遗憾,若是双方达成共识,必然是本埠一段珠联璧合佳话,而一旦成家,她也再不用担心丰霆拿辞职要挟,随时随地撂挑子走人。
  第二次,是一九八五年的春季,距离上一位相亲对象,不到三个月。而沈宝寅仍旧不知晓。
  书香名门的康小姐,一位十九岁的才女,曾出版过多部畅销现代诗集,祖上三代出过多个闻名遐迩大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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