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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信童(近代现代)——康塞日记

时间:2024-09-06 09:45:20  作者:康塞日记
  沈宝寅的回忆带有痛苦色彩,关于这段,如果让丰霆来说,他认为沈宝寅的摔倒纯属是咎由自取,不值得那么委屈。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沈宝寅一路上都好奇而神气地和他交谈,谈吐举止很有豪门少爷落落大方的气质,但家境再如何好,总携带部分孩子天性,他很吵,叽叽喳喳,丰霆不喜欢沈振东,也很难喜欢这个莫名其妙的小孩。
  一路走来,他一直将手插在口袋里,沈宝寅一直想挽住他,或者让他抱,因为个子太矮统统未能成功,后面又屡次提出要求。
  “阿霆哥哥,我的脚有点不舒服。”
  “阿霆哥哥,你猜你把我抱起来我能不能摸到那片叶子?”
  丰霆充耳不闻,甚至低头轻斥:“不要吵。”
  沈宝寅安静了一会儿,表情有些伤心,等终于走到儿童乐园,游玩的器械色彩缤纷,很能吸引人,这才重新开心起来。
  得意忘形了吧,他单独一个人走上了那段独木桥,早上大概刚下过雨,铁皮包制的独木桥上既湿且滑,沈宝寅刚张开双手严肃地保持平衡走出两步,看样子想炫耀自己出色的过桥能力,不出意外地跌了下来。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沈宝寅趴在地上足足愣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坐在地面上,抱着两条肉嘟嘟的白萝卜腿抽噎起来。
  丰霆目睹了全过程,他其实从小是个比较善良的人,经常把攒起来的塑料瓶子送给一个固定的老人卖废品,还会喂养流浪猫。
  但今天,因为私心,有点冷眼旁观的意思。沈宝寅受伤,他是第一责任人,可非但没有内疚和良心不安,甚至有点希望回去以后沈振东因此责怪丰姗,那样说不定两个人会就此分手。
  他就能重新回到平静、贫穷的日子里。
  他不喜欢贫穷,但渴望平静。
  沈宝寅至少喊了三声,丰霆才回过神,他慢吞吞走过来,没有抱沈宝寅,也没有任何安慰,甚至,他只愿意伸出一只手提着沈宝寅的背带裤的肩带把他从地上拎起来。
  沈宝寅就像一个有形状的垃圾袋一样重新站在了地上。
  沈宝寅从小到大路都很少自己走,在家里,如果摔倒了,即使是摔在柔软的地毯上,也起码会有三个工人紧张地跑过来抢着抱他。他认为,这种时候就是应该有人心疼地将自己抱起来,揽在怀里轻声地哄。
  孩子也是会看眼色的,他扁着嘴,很想哭,但知道丰霆不会在意他的眼泪,所以坚强地忍住了痛。
  泪珠在他的大而漂亮的下眼睑打转,他礼貌地小声凑到正半蹲下身查看他膝盖情况的丰霆耳边说了声:“谢谢,我请你吃Ice-cream好吗?”
  耳边热乎乎的,鼻尖甚至能闻到沈宝寅身上奶香和清香洗涤剂气味混杂在一起的香气。
  或许是终于看到了这个娇气小男孩身上除了好看之外的第二个优点——脾气好,丰霆施了善心,把他抱了起来,带到公园里的长椅上,给他买了冰激凌。
  沈宝寅高兴极了,把嘴唇吃得水汪汪的,大方地掏出前襟口袋里的大张钞票给丰霆,着急地说:“再买一个,你也吃。”
  丰霆瞥了一眼,假装抽了一张,然后把钱全部整理好放回沈宝寅的口袋,并且系上了扣子。
  沈宝寅就笑开了,眼睫毛很长,脸颊上的腮肉随着笑容舒展开,柔和蓬松,令丰霆想起工厂里刚完成消毒烘焙的崭新棉花。
  如果换成成年的他来形容,大概会用舒芙蕾或者其他更昂贵的面包,但那个时候,他见过最柔软洁白的东西就是棉花了——他曾在棉花加工厂里做过小时工,后来被丰姗发现,抱着他哭了好久,不准他再去。
  在沈宝寅的催促下,他为自己买冰激凌去了。
  他去到了冰激凌餐车面前,但没有如沈宝寅要求的那样,要一个甜筒,而是请售货员帮忙看一下沈宝寅,然后去了公园里的门卫室借来消毒水和纱布为沈宝寅做了简单的处理。
  他仍旧不喜欢沈宝寅,但回程已经愿意牵着沈宝寅的手——他伸出了一根食指,任沈宝寅握在手里。
  沈宝寅走了十米就走不动,丰霆转头,低垂眼皮,与他大眼瞪小眼沉默对峙三秒钟,最终认输,蹲下来。
  沈宝寅两只手试探着搭到他单薄的肩膀上,问:“阿霆哥哥,你是不是想背我?”
  丰霆不说话,觉得很烦。
  沈宝寅于是又问一遍。
  丰霆不想和他就这个问题僵持,于是轻轻“嗯”了一声。
  几秒钟后,他的脖子被一双柔软的小手环住了,后背有一个小小的胸膛贴上来,很热,接着鼻子可以闻到股奶香,是沈宝寅的头轻轻贴在他的脖颈。
  丰霆没有带沈宝寅直接回家,因为沈宝寅的肚皮在他背上咕咕响了好几回。他偏过头问:“你是不是很饿?”
  沈宝寅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好一会儿才嘟囔道:“是啊。”
  于是丰霆把他带到了山下的一家茶餐厅。
  他没有询问沈宝寅意见,点了最便宜的A套餐,内容有一杯冻柠茶和一碗猪油粉。沈宝寅似乎很不喜欢猪油的味道,老板刚端上桌,粉嫩的鼻子脸蛋就挤在一起,苦巴巴望住他,说:“好想吐。”
  丰霆面无表情,说:“只有这个吃。”
  沈宝寅只好拿起筷子,只夹了一根进嘴巴,很艰难地咀嚼完,做出呕吐的动作,但在丰霆注视下,最后没有吐出来,抱着旁边的冻柠茶喝了好大一口,把那股恶心的感觉压了下去。
  丰霆看到小朋友忍气吞声的模样,突然好像出口气,忍不住笑了出来。
  沈宝寅以为他是赞许自己吃得好,更卖力地吃了起来。
  他的食量好小,即使有心想要丰霆夸赞,也只吃完三分之一,冻柠茶倒是全喝完了,剩下的猪油粉全由丰霆吃掉。
  还没到家里,沈宝寅就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哭了一场,他太累了,但他没有再像之前那样朝丰霆撒娇要求他抱自己,只是努力倒腾着两条腿跟上丰霆的脚步。
  到了家里,他们发现丰姗和沈振东不在家里,丰霆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也没找,倒是沈宝寅,各个房间,包括卫生间都去转了一圈,整个房间里传来他幼稚的腔调,喊:“爸爸,你在哪里?”
  丰霆没有阻止他,小孩子哭了容易脱水,他去给沈宝寅倒了杯水,倒完水出来没听见沈宝寅的声音,过了会儿在他房间的床上找到了沈宝寅。
  小小的一个,大字型趴在他的床上,睡姿很乖很安静,嘴巴微微张开,很长的眼睫毛还湿着呢。
  丰霆看了他一会儿,把水杯放在床头柜上,给他把被子轻轻盖好,然后坐到一旁的书桌边开始看自己的功课。
  大概半个小时后,传来门锁响起的声音,然后是一男一女交谈。
  丰霆站起身出门去看,这时沈宝寅也醒了,懵了几秒钟后,大概是认出沈振东的声音,欣喜地跳下床去找爸爸了。
  沈振东很快发现了沈宝寅的伤口,丰姗愧疚得抬手要打丰霆,丰霆站在原地低着头道歉,没人看得出他在想什么。
  沈振东看了看泪眼朦胧为丰霆求情说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沈宝寅,又看了看丰霆,说了没事,小朋友受伤很正常,然后带沈宝寅去了商场买了一条新裤子换上回了家。
  当然,是长裤,遮住了腿上的伤口,直到伤口掉痂前,一直是沈振东为沈宝寅沐浴,家里的佣人们用生涩的粤语夸:“沈生真是绝无仅有的好Daddy。”
  而沈宝寅,因为一份价值三十蚊的A套餐和一个笑容,也很轻易地就原谅了丰霆在自己摔倒时没有伸出的那只手。
  后来想起来,沈宝寅意识到自己人生第一次打击教育,似乎就是从那一天开始,从遇见丰氏母子开始。丰姗伪善,丰霆沉默,沈振东和稀泥,这几个人后来每次同出一个空间,扮演的角色也再没变过。
  不过还好他有机会长大,并且拥有了英俊睿智且健康的身体,小时候遭受过的愚弄和轻视以及利用,都还可以有怨报怨,这真是太好了。
 
第0019章 化作了粉末谁还要健全(1)
  爱不是天赋人权,是需要争取才能获得。
  进了公司,沈宝寅发现第二个类似的道理,不是所有人都理所当然要害怕和尊重沈宝寅。
  尊重也需要争取。
  沈宝寅开始思考,自己要如何在丰霆手底下站稳脚跟。
  他的优势很明显,申港董事长的亲生独子,公司的董事大多是看着他长大,过年给他发利是,被他亲过脸蛋,在和丰霆拥有同样能力的情况下,一定是他更有信服力。
  劣势同样明显,他正好缺乏令人信服的能力。他和丰霆之间的差距不是四年的工作经验,还有个人名誉上的天堑。
  一个洁身自好的人和一个声色犬马的人,谁更受欢迎,更得人心,更值得追随,不必多言。
  痛定思痛,沈宝寅暗下决心,能力上的短板尚需时间弥补,品格上的缺失却可以立即得到提升——他可以说是完全没有这种东西,从九十九分做到一百分很难,但他是从零做起,不说易如反掌,但一定更加容易。
  都说日久见人心,如果给他足够的时间,他办事不会比丰霆差,但问题是,形势比人强,丰姗和丰霆两个人的势力一日强似一日,根本不给他时间去慢慢积攒声誉。
  他必须用最夺人眼球的方式扭转,不,不必扭转,轻度的改善就可以了,他必须快速改善他的形象。
  说起来真是可怜,堂堂董事长的儿子,外人酸溜溜叫句申港太子,谁料到在公司束手束脚不说,还要看这个人那个人的脸色。
  沈宝寅一开始其实没想从人际方面入手,他是沈振东的儿子,进入公司,掌控公司,管理公司,应该是一气呵成的事情。
  但他那时不知道,人到底不是机器。进了公司才发现,原来丰霆手底下的人信服丰霆,不是因为他头上那堆金光闪闪的学历和高高在上的职位。
  丰霆能收拢人心,全凭日积月累的情谊和威望。
  而他,他以那样一个难堪的名声空降到公司,一上来就想让别人唯他马首是瞻,这不亚于逼人吃屎。
  而精英怎会捏着鼻子吃屎。
  不久前他甚至还对沈振东的决定颇有微词,回过头去想,沈宝寅略微汗颜,认为自己简直是心比天高。
  沈振东把他当作实习职员扔进来,而不是一开始就让他从高管做起,就是深刻懂得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要么说沈振东是老子,他是儿子。
  如果他现在是总经理,他永远不会被当面轻视。可所有人对他恭恭敬敬就好吗,肚皮里如何看他,他哪里猜得到。他了解不到这些,就只能在茫然无知的情况下陷入无人听从调遣的尴尬境况。
  要破局,不容易。
  现阶段,他的目标,不说和职工们的相处亲如手足,能相安无事就已经好了不起。
  丰姗当初那么轻易答应他进入公司,大概也是猜到他不能轻易就站稳脚跟。
  但幸好他醒悟得不算晚,又正好比较富有挑战精神,无人搭理算什么,他活到这么大,吃亏最多是这幅口舌,获益最大也是凭这幅口舌。
  第一天,沈宝寅不出意料早退了。
  没有通知丰霆,也没有叫车,溜溜达达地在微风里散步去了一个方向,途中特意拐进一家米荷常去的奢侈品牌店,购入两个超季手提包,粉粉嫩嫩,少女钟爱。
  米荷看上去是个大度的女人,从不对他表露生气,其实他知道,偶尔他提出一些要求时,她并不是不在意,她会被他刺痛,会煎熬,会渴求来自他的安慰。
  说起来也很奇怪,他对米荷幽微的心事总是能敏锐体察,可对丰霆的心思往往不能立刻察觉出来,可见他其实打根里就不是一个正宗的同性恋。
  但偏偏身体和他的心作对,面对米荷——米荷是个足够漂亮的女人,假使去选港姐都一定能拔得头筹,面对她,他竟然不能产生正常男人的生理反应。
  可跟丰霆,他每次都对情事的开始非常抗拒,但每次结束都热汗涔涔,欲罢不能。
  有时候他真怀疑是不是丰霆那柄东西上淬了春药。
  由此可见男人的构造其实非常复杂,尤其是他这种拥有不幸童年的男人,生理和性格连自己也无法全部了解。
  刷卡前,沈宝寅再次确认:“她总来看的确定是这两个?”
  导购小姐笑着说:“沈先生,你已经问过三次啦,是呀,就是这两款,米荷小姐非常中意。”
  沈宝寅瞧出她脸上的揶揄,微笑着递出卡,说:“你们不要怪我婆妈,我也不是总能猜到她的喜好,要是买错,她要怪我不懂她的心,还浪费钱。她包容我太多年,好不容易答应做我未婚妻,我只怕她皱一下眉毛。”
  沈宝寅这个人,经常关注新闻的就会知道,他是个肯为女人一掷千金的人。但是在名份上非常严格,他否认所有和他暧昧的女人,哪怕前一天晚上搂着对方的腰进酒店,第二天记者堵到他门上,拿照片拍到他面前,他也会故作惊讶地说,不是啦,挚友,是挚友,然后笑眯眯地把照片撕掉。
  说白了,他只喜欢纵欲带来的爽快,不想为任何人负责,也不愿意被任何人打上所属物的标签。
  可未婚妻,这是个太特别的词汇,是只能用在一个女人头上的词汇,和万花丛中过的沈少爷凑在一起可太让人陌生了。
  导购小姐愣了愣,瞳孔好像放大了一瞬间,知道某个惊天动地大秘密似的,好一会儿才说:“……你们感情真好。”
  沈宝寅低头莞尔一笑,没说话了。
  他的脸上有些害羞的情态,这神情让他看起来竟然有那么些单纯,导购小姐看了他半天才红着脸回过神来。
  想什么呢,这可是闻名全港的花花太岁。
  可是,他竟然那么温柔地轻易地承认了他的女朋友,承认自己有个固定伴侣——那个沈宝寅背后的另一个有名的新闻主角,沈宝寅的任何一段绯闻,都以她的出现作为结束。
  沈宝寅的态度,真好像她是他心里最珍贵的珍宝。真从良了?
  米荷的公寓离商业广场非常近,中环是香港经济的心脏,高楼大厦鳞次栉比,沈宝寅当时其实更中意另一处位于铜锣湾的冷清山区别墅,但米荷说:“等我死了自然就住在山上去了。”
  她最喜欢热闹,一定要住在十分钟内就可以抵达奢侈品专柜的地方。沈宝寅一向随她高兴,于是置业了这间两千呎的高级公寓。
  米荷是真的没料到他会来,因为前一日被暴力敲门留下的阴影,从丰霆把她送到家门口便再也没出过门,一整天都把门反锁,窗帘也拉的死死的,靠冰箱内的存货填饱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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