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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但老婆是鬼王(穿越重生)——长乐思央

时间:2024-08-30 08:40:51  作者:长乐思央
  顺着酒香味找过去,江云霄发现,厨房里的大水缸盛满了水,正是这一缸水,散发着浓郁的酒香。
  江云霄上辈子是不怎么喝酒的,这辈子还年轻,虽然吃喝玩乐较多,但是对酒兴趣不大。
  但毕竟见多识广,他也能够品鉴出酒的好坏。
  “秦槐秦槐!”江云霄迫不及待的叫秦槐的名字,结果一转头就看到后者正站在门口看着他。
  江云霄问:“这一大缸酒是哪里来的?”
  后者说:“我从井里打了水,看到有一只白白胖胖的虫子突然掉进水缸中,过了没多久,这水就变成了这样。”
  酒虫在水缸里游来游去,听到这个话,很想要喷秦槐一脸酒水:什么叫突然掉下来的,它明明是被这只可怕的厉鬼抓进来的!
  但是酒虫不会说人话,只好翻着肚皮躺在酒缸里,用这种方式表示它自己对秦槐的无声抗议。
  酒虫故事还是很有名气的,他们进城后,和店家闲聊的时候。城里的店家对仙缘不了解,但是对酒虫津津乐道:“获得酒虫的那个人进献了酒虫,当了大官呢!”
  比起虚无缥缈的求仙问道,大多数人还是想要荣华富贵,得到高官厚禄,光宗耀祖。
  江云霄好奇的看了看,觉得这个白胖虫子像蚕宝宝:“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酒虫吗?”
  他这是什么运道,感觉去哪里都能碰上稀奇古怪的事。不过这种体质,求仙缘肯定没问题!
  现在天色已经昏暗下来,夕阳西下,浅橘色的阳光正好打在秦槐的脸上,门槛处是光暗的分界线。
  这种奇妙的光影让秦槐有一种如妖似魔的特殊美感,他的声音暗藏几分蛊惑:“拥有了酒虫,献上去就能得到高官厚禄,只要拥有足够多的权力,一样能够解决困扰你的烦恼。”
  酒虫听起来是能够带来金银财宝的好物,但是作为鬼王的秦槐知道,这种宝物现世,出现的地方就注定会引起勾心斗角。在引起无数血腥事件之后,酒虫就会悄悄的消失。
  能够养酒虫的东西,一个是人类对美酒极致的渴望,就比如酒虫幻化的那个老酒鬼,对方是个对酒痴迷的痴儿,除了酒之外,什么都不在乎,这种也是酒虫最爱吃的执念。
  酒虫因老酒鬼的痴念而生,但是老酒鬼寿命有限,为了能够继续存活人世间,所以酒虫通常吃的是更复杂的贪欲。
  它本身带有蛊惑人心的能力,会疯狂的放大看到他的人心中的贪欲。在掀起波澜之后,酒虫吃饱喝足,就会从人群中消失,再度陷入沉睡,直到下一个有缘人将它唤醒。
  秦槐望着江云霄,财帛动人心,面对这种有些特殊的宝物,江云霄会动心吗?
  这小小的院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一旦被蛊惑起了歹心,为了独占酒虫这样的宝物,高高的举起,厨房里的菜刀,朝着他的脑袋砍过来。
  江云霄看了一眼白白胖胖的酒虫,神色依旧清明,脸上略带几分嫌弃:“还是算了吧,我不喜欢虫子。再说了,这种东西一献出去,很可能是祸不是福。”
  江云霄不傻也不天真,他只是比较纯粹。
  江云霄一脸认真道:“秦槐,你要是想要酒虫酿的酒卖钱,就要做到隐蔽一些,若是被人发现了,就尽快把它脱手,别贪心。”
  天降酒虫,江云霄到底还是为秦槐高兴的:“它是你的机遇,你要是想留在小城,做个做酒的买卖,细水长流也很不错。”
  秦槐怔住了,他在江云霄脸上看不到一点对酒虫的贪念。
  江云霄嘟囔说:“可惜了这么一缸水,我去打点井水来煮面。”
  他又不好酒,而且也不想喝酒。科学研究表明,酒对身体有百害而无益,就算要喝酒,他也会选择甜甜的米酒,而不是这种酒虫的洗澡水。
  非常讨厌虫子的江云霄是真的对酒虫毫无兴趣,甚至还对酒虫有些恶心。
  他转头拎起水桶往外走,还好院子里就有水井,而且没有荒废,直接就能用。
  秦槐看着江云霄和他擦肩而过,目光再看向水缸里,原本非常活跃,白白胖胖的酒虫,竟然无比痛苦的挣扎起来,它表情狰狞,然后不断的萎缩,最后在酒缸中消散。
  酒虫碰上对它毫无兴趣的存在,多方面都没有办法诱惑到那个见到了他的第一个人类,就会因为被否定了存在的意义而消散。
  秦本身就是阴暗的集合体,但是他并非人类,对酒虫起不到半点作用。
  秦槐呆呆的看着空无一物的水面,酒虫消散之后,只留下一缸美酒。
  江云霄并不是内心另有算计,为了放松他的戒心,同他虚以委蛇。
  酒虫的消失,说明他刚刚那些话,全是肺腑之言,完全是发自内心这么想的。
  秦槐脸上的表情消失,透露出几分茫然:他不理解,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人,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江云霄这种笨蛋。
  怎么会有人不求回报,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这么好呢?
  “让一让,小心水泼在你身上。”
  江云霄提水的手其实很稳,不过厨房的空间就那么点,秦槐正好堵在了灶台边上。
  “你要是觉得冷,要不然坐下来帮忙烧烧火,刚好暖暖身子。”
  秦槐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温顺乖巧的听话坐下,机械的把江云霄买回来的柴火往里面送。
  “诶,少放一点,不然不好点着的。”
  江云霄低头看了一眼,上半身直接压下来,挨着秦槐的肩膀,把堵满了澡堂的柴火抽出来一大半。
  的亏他以前去农家乐的时候烧过火,用这种农村土灶也不会很狼狈。
  他就说嘛,秦槐肯定不是穷人家出身,连个火都不会烧,都不知道在这种细节上暴露了多少次。
  江云霄拿火折子点了火,又把一根细木柴塞秦槐手里,握着对方的手送进去:“你看,要加火就添这么一两根就行,你看着填。”
  想到什么,他又往外跑,从袋子里摸了好几个红薯过来,用火钳子塞进里面。
  “把这个放里面,煮完饭咱们就能吃烤红薯。”
  这个世界毕竟是架空的话本世界,有红薯有玉米有土豆,红薯产量高,吃多了又烧心,价格低贱,是江家这种大户人家基本不吃的东西。
  江夫人更是不可能让江云霄吃烤红薯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不过江夫人现在远在天边,也管不着江云霄吃什么。
  逃出来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有自由。江云霄忍不住发笑:“冷冷的天,最适合吃香香甜甜的烤红薯了!你爱吃甜的,肯定喜欢”
  他和秦槐靠得那么近,先前动作,可以让秦槐闻到属于江云霄身上的那种香气。
  天气冷,所以逛了这么久,江云霄身上也没有出汗,没有大部分臭男人那种汗臭味,只有很清淡的如春日里草木的香气。
  毕竟江云霄有条件就会洗澡,他的澡豆是淡淡的兰花香。
  秦槐像是第一天才注意到,江云霄笑的时候,脸颊边上还冒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小虎牙露在外面,很甜,很可爱。
  有什么东西咚咚作响,是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
  或许是天色昏暗,或许是空气中酒香味太重,秦槐分明没有喝酒,却久违的感觉到了醉意,他怕是有些昏了头了。
 
 
第23章 023
  江云霄并没有注意到秦槐奇怪的目光, 锅里的水很快开了,他熟练的往里面倒面。
  粮店里保存时间长的挂面,他今天也买了不少回来, 毕竟到时候在海上漂流,总不可能天天捞海鱼吃。
  但是今天是温锅饭,又是安定下来的第一天,所以要吃好一些,他买的是小城面摊上看起来就很劲道的手工鲜面。
  磕开两个鸡蛋撒里头,再加上切片的腊肠, 等荷包蛋熟了, 再抖一抖青菜上的水, 把绿油油的鲜青菜丢进去。
  现在是深秋,小青菜的苗是刚长出来的, 最是鲜嫩好吃的时候,稍微烫一烫就能熟。
  面好了, 江云霄先把鸡蛋、腊肠什么的分好,然后把碗递给秦槐:“你吃多少自己捞吧, 剩下的都是我的。”
  秦槐吃的少,他吃的多,如果一开始平分的话, 秦槐会剩下许多,扔掉浪费粮食可惜。
  哪怕是做江家二少爷的时候, 江云霄也不爱奢侈浪费,每次碗底都吃得干干净净。
  但是如果秦槐吃不完, 让他吃秦槐的口水, 他也不乐意。
  当初两个人逃离地下迷宫救完人一起吃的那碗面,江云霄还特地让店家多给了个小碗呢。
  屋子里点了一盏烛火, 为这个有一些寂静清冷的秋夜增加了些许暖意,或许是一时间找不到话题,吃面的时候,秦槐忽然道:“酒虫消失了。”
  江云霄有些惊讶,但也没有多可惜:“消失就消失呗。”
  他回应完,专心致志的吃面,一口面条一口菜,中间还不忘停下来啃堆得高高的酱大骨。
  一路奔波,吃多了硬邦邦的干饼子,后面天天吃栗子,还是热气腾腾的手工鲜面好吃!人生在世,活着不就是为了这一口有滋有味!
  吃完了东西,江云霄顺手把自己的碗筷洗了:“秦槐,我去外面提两桶水进来,你记得把锅和灶台刷一下。”
  刷东西是轻省活,秦槐又不是做不了。再说了,生命在于运动,就是因为身体虚弱,才要多动一动。他吃的肚子撑撑的,刚好也散步消消食。
  江云霄的效率很高,力气又很大,没过一会儿,就轻轻松松提了两桶满满当当的水回来,把水桶放在了水缸边上。
  院子里只有这么一个盛水的大缸,他好奇的往水缸里面看了一眼,之前确实有一条白白胖胖的虫子游来游去,因为酒水很清澈,虫子就特别显眼。
  现在里面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水还散发着酒的气息,并没有因为酒虫的消失,重新变回一潭清水。
  一大缸酒就这么占着地方也不好,江云霄说:“这酒虫酿的酒,就这么一大缸,也不太好卖出去。”
  酒在古代,没有通行证,不能私下里卖,本来要是个长期生意,耗费一些心力去办卖酒的证明就划算,但是就这么一大缸酒,不值得过于折腾。
  秦槐同样没有多在乎这点酒,他吃的不多,这会儿正拿了江云霄打来的水在洗碗。
  微微有些凉的井水对他来说却是温热的,清水在手上流淌,似乎也冲刷掉秦槐心中翻腾的负面情绪。
  小纸人一沾水就湿,干不了什么洗碗的活,而且江云霄在,秦槐暂时还没打算暴露自己鬼的身份,他声音温柔的和江云霄商量:“江弟觉得怎么处置好呢?”
  江云霄思考了几秒钟,处理的方法很是谨慎:“明天我捉两只活鸡活兔来吧,给它们喂一点酒水,看看这酒有没有害。”
  在酒虫相关的故事当中,酒虫酿造的美酒是货真价实的好东西,吃了能够强身健体,有百益而无一害。
  但是书中的描写不一定就和现实相符,所以还是要实践出真知。一般鸡、兔吃了没有什么问题,人吃了应该也没事。
  江云霄问:“咱们两个消耗不了这么多酒,要是这个酒真的没什么问题,一部分蒸馏出来做酒精,一部分拿出去跟邻居换些东西,咱们毕竟还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和邻里打好关系挺重要的,你觉得怎么样?”
  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相当有限,江云霄也不懂医,备一点自制的绷带、消毒用的酒精还是很有必要的。
  秦槐把手里洗干净的碗擦了放好,他用的是碱水和丝瓜瓢洗碗,本身油水也不重,冲一冲就很干净:“江弟想的很周到呢,就听你的吧。”
  江云霄唇角的弧度翘的比之前更高,毕竟在家里的时候,他总是被父母拿出来跟大哥相互对比,有他哥珠玉在前,他做什么好像都没那么让她顺眼。
  还是秦槐好,不管自己做什么,他都能给予肯定,而且夸得很真诚,这也是为什么他愿意一路带着秦槐,两个人的感情还越处越好。
  要是摊上那种只知道一味索取,态度又不好的人,他才不管对方是不是病秧子,早就把人丢在半路上了。
  接下来每一天,江云霄都在为过冬做准备。
  被褥洗洗晒晒,囤积冬天吃的大白菜、胡萝卜,把购买的一大堆货物一点点整理好。
  当然,他每天还会从家里走到海边,试图找到仙缘的踪迹。
  最重要的一点,是出行海上的船。就算他运气好,能够看到仙缘,但是机会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家,海上仙山那么遥远,总不能赤着身子直接游过去吧。
  这里是海城,所以有专门做船的人家,江云霄要买船,还要学怎么划船,怎么掌舵,怎么返航。
  这年代一般人家也不愿意轻易教,毕竟是求生吃饭的手艺。好在他带的钱多,掏一笔钱砸,再送上一些酒虫送的美酒,某个船公就松口应了下来。
  买船的地方,他学的是修补,万一远航船途中破了洞,得及时修补,不然就是人间惨剧。
  他忙忙碌碌的同时,秦槐也没闲着,他从书店里接了抄书的活,说是要温习功课,还能补贴一些家用。
  江云霄没有阻拦,坐吃山空,他这段时间花的多进的少,对方能够有进项,哪怕不多,细水长流下来,也是很大一笔钱。
  更何况秦槐曾经是要参加科举的书生,虽然把身份忘了,也找不到和他同名的有功名的秀才什么的,但若是对方和修仙无缘,肯定要重回科举之路。抄抄书,温习功课也是极好的。
  因为江云霄要忙碌驾船的学习,白日里大部分时间都会外出,秦槐却不爱出门,整日待在家中,主动承包了家里的杂务。
  江云霄外出的时候,家里被秦槐(的纸人),收拾的干干净净、妥妥帖帖。
  他也没想到秦槐干这种琐碎的家务能力这么强,对方承担了大半,江云霄也很不好意思,当个甩手掌柜。
  像那种很累的重活,他便没让秦槐干,今日出门,他自发打满了水,又叮嘱秦槐:“我力气大,干这些力气活很轻松,你别逞强,有需要的时候留着我回来干。”
  秦槐含笑道:“那正好,我有些家具想换个位置,等你回来搬。”
  小纸人的力气很大,想要挪动家具的位置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江云霄不是傻子,那样做很容易露馅。
  秦槐心理是很受用江云霄的关怀,世人都怜惜弱者,他要维持好自己柔弱可怜的表象。
  而且两个人有了新的住处,每日夜里都是分开睡,不像从前赶路的时候,夜里靠在一起,他轻而易举就能偷偷的吸江云霄的阳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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