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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但老婆是鬼王(穿越重生)——长乐思央

时间:2024-08-30 08:40:51  作者:长乐思央
  就像是江云霄口中所谓一个朋友的故事,做父母明知道自己的大儿子有问题,却还是偏向了大儿子,到底还是偏心。
  他们偏心能够带来荣耀的大儿子,无视了小儿子的苦难,生前的那点宠爱,就好像是宠爱小猫小狗一般,在利益面前一切都可以放弃。
  秦槐后来死了,这世间的悲欢离合看的多了。倒也承认一点,有些父母对自己的子女很好,也愿意为了他付出自己的生命,但他们的付出也不是无条件的,为的是子女身上流淌着属于自己的血脉,为的是他们生命的延续。
  毕竟权衡利弊之下,年轻人活着总比年迈的人活着能够制造的利益要更大。别说是人,就算是那些动物群体,在遭遇危机的时候,也会选择牺牲老弱,保证年轻人和幼崽血脉的延续。
  当年越是看到这样子的场景,秦槐就越是扭曲愤恨:别人家的老人是牺牲自己,护住幼崽,可是轮到他,他就成了被选中牺牲的那一个。
  算了,都是过去几千年的事情了,当初他死的时候就把自己的仇给顺手都报了。
  不像江云霄这个优柔寡断的笨蛋,遭遇了同样的事情,竟然还对那种人留有温情,换作是他,他一定先下手为强,把这些人一起给弄死,大不了同归于尽。
  在最开始的时候,江云霄被秦槐简单定义为被亲情蒙蔽了的愚蠢家伙:明知道不对,可是被名为亲情的网束缚,有能力却不愿意挣脱。
  这样类似的人,秦槐看的也很多。父母子女之间,有的父母极其偏心某个孩子,那个从小被忽视不受宠爱的孩子,反而会压榨他自己甚至妻子,奉献一切去讨父母的欢心。
  江云霄没有不受宠的那种地步,身在局中、优柔寡断,贪恋那么浅薄的一点血脉温情。
  让秦槐想不通的是,如果说江云霄对家人的不舍和心软,是因为血脉的羁绊,是因为过往的温情。
  那为什么他要对自己这么好,自己和江云霄又没有什么关系,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秦槐恢复了记忆,不代表他忘记了记忆错乱时发生的一切。
  在这一路上,他在对方眼里应该就是个拖后腿的累赘,跑又跑不动,身体柔弱,身无分文,除了能帮忙喂个驴子,也干不了什么重活,碰到鬼怪的时候,还要被对方拖着逃跑。
  他两次解决掉鬼怪,都是背对着江云霄,事后还糊弄过去,所以后者根本就不可能知道他的真实能力,更别说虚伪巴结。
  江云霄对亲人的好,是因为降生起就无法轻易斩断的血脉亲情。面对强者的好,可能是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但是对弱者的好呢?对他的好呢?
  秦槐也看过一些所谓心地善良的人,他看到的更多是那些爱伤悲春秋闲的没事干的人,高高在上的施舍。有的为的是自己美好的名声,有的是为了满足自己怜弱欲。
  江云霄和那些人都不一样,在秦槐看来,他不够聪明,可是也没有那么笨,凭借着直觉,他试图过拒绝自己好几次。
  可是到底是心软,明明不愿意,却也还是带上了他。心里怀着那么几点警惕,认定了他之后,就立马转变了态度,对他很好很好。
  秦槐从来都没有体会过这种不带任何目的好,好得让他无法理解,好得让他手足无措。
  他看着手里薄薄的房契,觉得它简直是自己遇到过的最厉害的符咒,把他的身体封印住,脑子也封印住,胸腔里根本不存在的心脏,好像也滋生出了血液,开始剧烈的跳动。
  “秦槐?你没事吧?”
  江云霄看秦槐在那里愣住半晌,好像变成了一个木头人。
  不,木头人没有他表情这么精彩丰富,一会儿青,一会儿白,一会儿红,一会儿生气,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又忍不住笑。
  只是一个小院子而已,又不是多值钱的东西,山海关这种海边小城,又不是京城的房子,至于这么高兴吗?
  真要是京城的房子,掏空江云霄的所有积蓄,他可能也买不起。就算能买得起,他肯定也不会写秦槐的名字。
  和秦槐相处的这段时间内,虽然对方说自己是个穷书生,可实际上,从种种细节,江云霄可以感觉到,秦槐家里应该并不穷。
  毕竟没有哪个穷书生会这么娇弱,也不像秦槐这么挑嘴。
  寒门难出贵子,科举读书可是很贵的,看秦槐写字,怎么看都不像是靠自己练出来的。
  江云霄这一世虽是别人口中的纨绔子弟,可也不是不学无术,他认识秦槐写的这种字体,是几千年前,一个很有名的皇帝写的字。
  这并不是现今科考主流的字体,虽然风雅好看,但是小众。如果秦槐真是他口中父母双亡、家境贫寒的穷书生,那他肯定很会干农活。
  江云霄买了锅,买了一些米菜做饭的时候就知道了,秦槐动作生疏的很,还没有他这个曾经的现代人加这辈子的江少爷动作熟练。
  也是因为这一点,江云霄对秦槐说的贫穷书生存疑。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和苦衷。
  就像他,就算知道他是逃婚逃出来的江家二少爷,谁会知道他是个穿越者,还觉醒了穿书的记忆呢。
  区区两百两银子,不至于让秦槐成这样吧。
  江云霄用手指轻轻的戳了戳秦槐:“要是没事的话,就进去收拾一下屋子吧。”
  虽然宅子是买了,手里的钱也有不少,但是他并不打算额外的再请仆妇来伺候他们两个。
  出门在外,个人生存能力很重要。虽然江云霄饭做的不好吃,也不会自己缝衣服,但是他基本的生存还是有的。
  毕竟大学生时期,都是住学校宿舍,还是那种条件很一般的四人间,。
  做饭,洗碗,刷锅,扫地,拖地,叠被,穿衣……
  刚开始的时候,江云霄干的不好,秦槐干的也不够好,但是他们两个动手能力和学习能力都很强嘛。
  现在不管是他,还是秦槐,干活的速度比起最开始,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又快又好。
  不谦虚的说,江云霄觉得自己现在的化妆艺术要是回到现代,多少能做个技术类型的仿妆博主。
  话题扯远了,江云霄看着还算是灰扑扑的小屋:“秦槐,最后这就是你的家了,你先留下来把家里清扫一下,我去买些吃的回来?怎么样?”
  就算可以在外面的店里吃,家里也要备一些吃食,这样万一遇到恶劣天气,人家不开门,他们好歹也能在家里吃点热乎东西。
  平常总爱跟在江云霄后面的秦槐一口答应下来,刚刚恢复记忆,受到的冲击太大,他确实需要独自相处,好好的冷静一下。
  江云霄牵着劳苦功高的驴子出了门,后者撅了撅蹄子,一副想撩担子的样子。
  英俊潇洒的少年郎,不轻不重的拍了拍驴屁股:“好了,咱们是去买粮食,待会给你买新鲜的胡萝卜吃。”
  他这个人可不搞什么吊在前面的胡萝卜这一套,说买就真的买。
  吃豆饼吃腻了的驴子,眼睛亮起来,自发的哒哒哒走起来,还催促江云霄快点。
  一人一驴一空板车,就这么出了门,把一大堆的冬衣还有这一路上的行李都留在了他们刚买的新屋。
  秦槐看着江云霄的背影消失,一挥袖,院门无风自动,砰的一声直接关上。
  江云霄买这处房屋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小院子的院墙足够高,可以遮挡住路过行人和附近邻居的窥探。
  高高的院墙便宜了秦槐,没有江云霄在,他要做什么出格的事情都行。
  秦槐从江云霄带的笔墨纸砚中抽出了一些白纸,随手折出了几个小纸人,他的指尖轻轻一点,吹了一口鬼气,这些没眼睛的小纸人就从软趴趴的姿态,突然一下子立了起来,像是凭空生出了灵魂。
  薄薄的小纸人从杂物间找出来被上一任房主丢在杂物间的扫把,小小的身体却拥有能够驾驭大扫帚的力量,它勤勤恳恳的开始清扫工作。
  还有别的小纸人开始铺床叠被,纸人的身体不能轻易被水打湿,水井里飘散着的落叶被它们用工具想办法捞出来。
  井水还算干净,最表面的那桶水,则拿来冲屋子里的青砖地,还要清扫厨房和桌椅。
  和村子里不一样,城里看不到什么木屋,基本都是很结实的石头房子。
  到底是海边的小城,山海关很少会有人建木头房子,不然日日被咸湿的海风吹拂,或者遇上台风天,木头房子要么被吹倒,要么就是潮湿发霉。
  这个院子显然有些年份,换过几次主人,空置了几个月,院子里有一些浑浑噩噩没有意识的游魂,都是那种正常病死没什么怨气的魂魄。
  但是有秦槐这个领地意识极强的鬼王在,什么游魂野鬼都会被撵出这片区域。院落里的气息也随着游魂们的离开,变得清澈干净了几分。
  小纸人们勤勤恳恳劳作的时候,秦槐直接飞到了院落里那棵高大的樱桃树上。
  房屋的前任主人是个有几分野趣的人,院子里栽种了一棵很大的樱桃树,但现在已经是深秋,樱桃树的枯叶都掉得光光的,光秃秃的遮蔽不住秦槐的身形。
  路过的行人从院子外走过,却对一身黑衣的秦槐恍若未闻。
  有个喝的醉颠颠的老酒鬼经过,突然被一颗石子打了一下,脚步一个踉跄,狼狈的跌坐在地上。
  顺着石子的方向看过去,老酒鬼眼睛赤红的瞪着树上的少年。
  他骂骂咧咧挽起袖子,露出胳膊上线条分明的肌肉:“你是哪家的臭小子,老子要好好的教训你!”
  黑衣少年眼神毫无波动看着他,那种迎面而来的压迫感一下子让老酒鬼醒了酒。
  只有死了的人才能看见秦槐,生前的画面走马灯一般在老酒鬼脑海中闪过,他捂着一张老脸,痛哭流涕,原来早在好些年前,他就已经死了,日日夜夜在家附近游荡。
  老酒鬼的实力大概在半步青衣,但是他的衣服还是纯白色的,说明死后他并没有害过人。
  鬼怪之中也不是需要害人才能增速魂力,有的鬼因为执念很深,死之后就直接拥有强大的实力。
  就比如说江云霄的兄长,对方死的那一日就直接转化成了青衣级别的厉鬼。只是普普通通的游魂野鬼,也没那个本事夺舍。
  秦槐对老酒鬼的爱恨情仇可没什么兴趣,他招了招手,后者就被一股巨大的吸力直接吸进院落中来。
  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这山海关可有仙缘?”
  老酒鬼是地头蛇,本地鬼,又天天在这座城里晃荡,知道的事情并不比那些百事通少。
  关键是找百事通打听要钱,但是剥削老酒鬼不用。
  感觉到眼前黑衣少年身上那种碾压式的压迫感,老酒鬼自然不敢造次,把自己知道的相关内容都吐露出来:“山海关确实有过很多仙缘故事,我知道一个流传很多的故事,就是传说中的酒虫……”
  秦槐毫无耐心道:“我说的是仙山蓬莱。”
  老酒鬼连忙说:“这个我确实有所听闻,据说大雪封山的时候,有缘人能在海上看到仙山蓬莱……不过这么多年来,还没有听说过哪个人有仙缘。”
  活在山海关的百姓,早就把那蓬莱仙山的故事当成了一个神话传说。
  等秦槐问完了话,老酒鬼战战兢兢问:“大人,小的可以离开了吗?”
  虽然想起来自己已经死了,但是以鬼的方式活在这个小城也没什么不好的。
  秦槐不喜欢喝酒,但是却并没有放过老酒鬼的意思,他指了指被小纸人勤恳填满的清水大缸。
  老酒鬼一脸茫然,秦槐曲起指节,这老酒鬼就变成了一只白白胖胖的虫子,扑通一声,落入水缸之中,然后在缸里欢快的游来游去,小纸人拿着从厨房里翻出来的擀面杖,不停的搅拌搅拌,水缸里的清水很快散发着浓郁的酒香。
  普通凡人怎么可能在没有怨气的情况下直接变成厉鬼,这个满脸潮红的老酒鬼,实际上是酒虫所化,只是它在人世间呆久了,染上了浊气,只以为自己是那个喝酒烂死的老酒鬼。
  他堂堂鬼王,跟在一个人类身后吃吃喝喝,占尽了对方的便宜,这面子往哪放。
  这酒虫最擅长酿酒,它游过的洗澡水,那就是纯天然的美酒,对于爱酒之人来说,一壶价值可值千金。
  在这个偏远的海边小城,普通老百姓可吃不起这么贵重的美酒,不过把这一坛子酒卖给守城的高官和城里的富商,他们就有了一笔丰厚进账。
  另一边,江云霄去了城里各大商行,买了不少东西回来,驴车上拖了一车,还有很多东西付了定金,等店家送过来他才送货。
  快要入冬了,冬日里的燃料就很重要,他也不是那种会去捡柴火的劈柴的人,干脆多掏一点银子,全部买了现成的。做饭烧火用细木柴,取暖肯定还是要用无烟的炭火。
  买了不少驴子吃的草料、玉米饼和答应它的胡萝卜,江云霄拉着驴回了小院。
  察觉到他的气息,秦槐就从树上一跃而下,那些小纸人也啪嗒一下躺倒。
  “秦槐,我回来了!”
  江云霄兴高采烈的推开门,就看到秦槐手里拿了一块抹布,正在细致的擦拭大堂里的桌椅。
  短短一个时辰,院子里已经堆了一堆高高的枯叶,之前攒的脏衣服全都被洗了,挂在晾衣绳上飘荡。
  江云霄从来不觉得别人干家务就是理所当然,见状毫不吝惜自己的夸赞:“这么短时间就做了这么多,你也太能干了!擦的好干净,好厉害啊!”
  他本来还想着买完东西回来一起帮忙的,看这样都不用干多少了。
  虽然都是纸人干的,但是纸人也受自己驱使,怎么不算他厉害呢。
  秦槐欣然接受了江云霄真挚的赞美,不受控制的翘起唇角,嘴上谦虚道:“也没什么,都是些很轻松的活。”
  江云霄连忙说:“我买了木材、买了炭火,还买了一些米面油,去的店有些多,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
  “搬进新家,一定要煮顿饭,热一下灶。”
  江云霄本来打算就是简单的煮个面,他在店里买了腊肠、鸡蛋还有青菜,还打包了一份酱大骨。
  大部分都是现成的,到时候直接用干净水煮两碗面,洗锅洗碗也方便。
  他挽起自己的袖子,露出白玉一般光滑细腻的胳膊。
  虽然白净,但是少年人的肌肉线条很漂亮,不是那种软绵绵的肉,看上去就硬邦邦的,是那种很结实但一点都不夸张的肌肉。
  江云霄道:“你干了这么多活,煮面的事情就我来吧,填饱肚子,咱们再把东西搬下来!”
  他到了厨房,嗅了嗅鼻子,一下子闻到了很浓烈的酒味,酒香很是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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