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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奸臣,他总想把我抓起来(古代架空)——红红呀

时间:2024-08-30 08:29:29  作者:红红呀
  而王季驰送来的这些,气息香甜,只有达官显贵才能用的起。
  刘幸锦以前就听说过,这样的东西才能起到保养肌肤的作用,于是放在脸上抹匀,他净透的肌肤上一抹白色,很是好看,这算不算是打一个巴掌给甜枣呢。
  只不过王季驰审问的方式太奇怪了,事后还有给囚犯上药的事情。
  刘幸锦今天早上,嘴果然消肿了一些,比昨天好多了,可是看着还是有些艳丽。
  突然就想到了昨天被舔舐血的画面,十分仔细,很是温柔,刘幸锦的脊椎都是麻的,但是没敢反抗,只能任由。
  若是在床上审问的话,刘幸锦突然红了脸。
  刘幸锦用完早饭后,又翻开了那本日记,希望找到些从前的事,王季驰问的时候也能回答上来,要不然只有被欺负的份儿。
  可惜,上面只有讨好王季驰的一些方法,还有他喜欢他每次穿的大红色衣服,还亲自为他做过诗句。
  刘幸锦有些失望,他现在没有大红色的衣服了,想到了花荣,他还送给自己一件礼物呢,最好时大红色的衣服。
  就找了出来,外面是平平无奇的木箱子,刘幸锦满怀期待的打开后,里面果然是大红色的衣服。
  想到花荣那一句亲弟弟,对方实在为他着想,刘幸锦都有些感动了。
  正在摆弄衣服,王季驰从窗外经过,手里拿着用荷叶包好的叫花鸡,肉质很软嫩,在京城中有名的酒楼内做出来的。
  王季驰今天尽快处理完公务事,又亲自去了那地方,亲自把东西带了回来,没想到在他的卧房中,刘幸锦把一件衣服从木箱内拿出来。
  王季驰不记得,他的房间内有这个,是刘幸锦亲自准备的?
  不多时,满是镂空的料子就映入眼前,里面的人儿看了好久。
  感觉到窗边有人时,刘幸锦害怕的如同小鹿。
  王季驰手里拿着买的吃食,表面平静的进了房间,只见人已经逃跑了,连木箱子也端跑了。
  或许,他该晚上回来。
  刘幸锦脸烧的厉害,偏偏刚才被王季驰看到了,真的想羞愤欲死,这次又被误会了吧。
  联想到失忆之前,王季驰最讨厌他纠缠他,若是一时生气了,刘幸锦不敢想。
  把头埋进了被子内。
  不久后,房间内出现了脚步声,还有肉的香味儿。
  肚子不争气的叫了一声。
  刘幸锦探出头来,正好对上王季驰平静的目光,床边还放着那个木箱子,里面的衣服还没来得及放起来,就那样明晃晃的摆在明面上。
  刘幸锦本来想着王季驰生气了,不会再见他的。
  但,这人竟然进来了,难不成又要审问他。
  “季驰,我可能病了,要好好的睡一会儿。”刘幸锦突然道。
  然后整个人被捞了起来,王季驰不由分说的把额头抵在他的额间上,那张尝过的唇就在眼前。
  刘幸锦瞬间红了脸,想起来昨天晚上荒唐的一幕。
  慌乱之下,只好换了个话题,“听说今天晚上双鸳节甚好,大人要去吗,若是公务忙没时间去的话,我独自去了。”
  毕竟还是夫妻呢,刘幸锦转到这上面不过分吧。
  “为了双鸳节你还准备了衣服。”王季驰的声音很平静,像在极力压制什么。
  刘幸锦心尖儿一颤,差点没从他身上摔下去。
  “这也是为了夫妻感情好。”他满口胡说。
  只听到对方轻笑一声,“好。”
  …
  晚上,华灯照耀了整个街道。
  街上许多少男少女穿着都精心打扮了一番,有的娇俏的同行,两人从鸳鸯桥上经过时,手里许愿的花灯就丢进河里,任由他飘远不见。
  刘幸锦偷偷去看外面的场景,他还穿着王季驰的月白色披风,嘴边油亮一片,旁边的给他擦拭唇边。
  说实话,王季驰买来的吃食很合心意,刘幸锦完全忘了身上那一件被王季驰看过的红色衣服。
  之前还被端详了许久。
  既然都被误会是他准备的了,刘幸锦干脆穿上,没把花荣供出来,那可是世上唯一把他当做亲人的人。
  “吃饱了吗。”王季驰问道。
  温热的气息在脸上,一眼望过去,对方靠了过来,还盯着他的唇,手里帕子就要递过来,轻轻又擦拭一番过后,刘幸锦感觉脸又红了。
  这次是吓的,让身份尊贵的三品新贵侍候他,一颗心七上八下的。
  王季驰只是平静的给他擦嘴,马车内很热,特意准备了取暖的炉子。
  二月未到,今日天气好,但刘幸锦身体比较弱,王季驰不希望他染上风寒,但此时好像起到反作用了。
  被扒开的那一点领口,里面正好露着那镂空的大红色领口,刘幸锦的肌肤很白,一直绵延到最深处。
  里面是流畅的线条,王季驰触碰过再往下的手感,还有那完美的身材。
  不由的喉头发紧,他转过目光不再去看,把荷叶鸡给收了起来,顺便把刘幸锦的唇给擦干净。
  刘幸锦吃饱了,心情好,从怀里拿出来一个小盒子,里面是王季驰给他买的口脂,轻轻晕开后,那唇色艳丽极了,像极了让人去尝的香甜糕点。
  王季驰的目光就那样落在上面,声音哑了几分,“怎么好好的,想起来涂这个了。”
  “这是大人给我买的呀。”王季驰很自然的回答道。
  刘幸锦将嘴巴给王季驰看,莹润的红色很饱满,十分诱,人,偏偏那双纯白无害的桃花眼让他不可亵渎。
  见王季驰只是看着,刘幸锦不解,于是又凑近了些,“好看吗?”
  “嗯。”
  听着很冷淡的样子啊。
  “多谢大人买的东西,我都记着呢。”刘幸锦声音软软的。
  其实不奇怪,他在风月楼长大,受尽了苦楚,那老鸨只是把他视作未来赚钱的工具而已,在没有赚钱之前,刘幸锦什么都能没有得到过。
  除了一身被打出来的才艺,还有被逼着学风月的事,保持身子干净就可以了。
  刘幸锦的眼睛亮亮的,王季驰则是心疼了一把,眼前人这么轻易就满足了,只是一些小玩意而已,若是刘幸锦喜欢,他能天天给他买。
  “不必放在心上。”王季驰平静的说道。
  这语气和梦里的一模一样,对他好只是因为他值得,没有其他目的。
  刘幸锦娇俏一笑,手上还有一些口脂,但唇上已经不需要了,他不想浪费,就打起了王季驰的主意。
  “大人,想不想试试。”
  王季驰则是直接望向他的唇,毫不犹豫的贴了上去。
  刘幸锦举起的手指还僵在原地,根本没有想到他又亲了他,想起来上次的那个吻,刘幸锦浑身一颤。
  没想到对方只是轻轻贴着他,直到尝到了香甜的口脂香味,还有属于刘幸锦的味道。
  就一发不可收拾。
  王季驰放开刘幸锦时,唇已经红了,不是口脂的红,像是磨出来的,硬生生的变红了。
  “好看吗。”王季驰道。
  刘幸锦舌头有些疼,整个人晕晕乎乎的,被人捞进怀里的时候,还是懵的。
  王季驰用他染色,实在是太羞人了。
  “好不好看。”
  刘幸锦的耳朵好痒,一字一句进入耳朵内,一种痒意从心尖窜了出来。
  刘幸锦要躲开,一双眼睛晕着雾气,迷醉又勾、人。
  两人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刘幸锦脸红红的,耳根发热,刚才王季驰又磨了好久,他实在受不住了。
  跟在王季驰身后,真的很像一位小媳妇,但王季驰不是会心疼人的夫君,就像是一只大野狼,随时都能舔你,咬你,甚至是吮吸。
  正在躲避别人目光的时候,被一只手臂给圈了过来,直接就钻进了王季驰的大氅内,一股属于他独特香味儿的钻进鼻尖。
  又香又暖的。
  刘幸锦很有安全感,就环住了他的腰身,对方的腰很细,但肌肉结实,身子也比他高大,若是可以,刘幸锦想让王季驰永远保护他。
  但王季驰是要与他和离的。
  刘幸锦轻轻的叹息一声,被王季驰捕捉到,他的大掌轻轻拍拍他的背,看到一颗毛茸茸的脑袋又探了出来。
  “大人,你永远都保护我好不好。”刘幸锦声音软绵绵的。
  王季驰手指用力,在他的肩头上留下了红印子。
  刘幸锦一下子就清醒了,其实他越界了,只要和王季驰做朋友就好了,他不会喜欢他的。
  王季驰还没有回答的时候,刘幸锦把目光转移到了旁边的风景上,两人正想携手经过鸳鸯桥,刘幸锦突然看到了真的鸳鸯,如他们一样成双入对的。
  王季驰突然道:“我愿意。”
 
 
第三十章 
  周边是嘈杂的人群,这句话的声音不大,刘幸锦没听太清楚,被王季驰直接板了过来,“我说我愿意,专心些。”
  “嗯。”刘幸锦弱弱的点头。
  王季驰竟然真的答应保护他了,心底就像是一颗小石子在湖面荡漾出一个水花,美滋滋的。
  又或许是之前讨好王季驰起了作用,刘幸锦下定决心,一定要无底线也要和他成为莫逆之交。
  此时,湖底正经过一条船,上面都是京城的世家子弟,几位魁首在弹奏琵琶。
  几位年轻的郎君则是喝酒吟诗,苏浩毅身为有官身的世家子弟,在上面的谱最大。
  不过,苏浩毅不高兴,拒绝了一位容貌好看的花魁端来的美酒,直直的看向桥上的刘幸锦。
  此时华灯初上,夜色正浓,朦胧的月色下,刘幸锦美的引人注目。
  苏浩毅从刚才就注意到了,但看到他对别的男子笑的如此开心,就一百个不高兴。
  与同行的一位好友互换眼色后,那公子直接就站了起来。
  “听闻刘谋士的诗不错,不如下来一起做诗如何。”
  话音刚落,王季驰就冷冷的扫了过来。
  那人立马闭嘴,苏浩毅心想这个没用的东西,他亲自站了起来。
  “没想到今日在这里相遇啊,不知大人审问的案子怎么样了。”
  这是在提醒刘幸锦,还有十几天,他就要落在他的手里了。
  刘幸锦吓的往王季驰身后躲去,如此花容失色,让人忍不住想要保护疼爱,苏浩毅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去了别人的怀抱之中。
  王季驰平静道:“大人的伤好了吗。”
  苏浩毅表情难看,堂堂朝廷命官被人悄无声息的打了一顿,实在是丢人。
  又亲眼看到刘幸锦随王季驰远去,直接摔了酒杯进了船房之中。
  手里捏着摄政王讨好他的信件,若他能救摄政王的话,刘幸锦就铁定是他的了。
  桥上面放起了烟花,腾空而上,把刘幸锦那张被救绝色的脸,照耀的夺目动人。
  王季驰走在前面,忽然牵住了他的手掌,两人成为了桥上最瞩目的两个人。
  “锦锦,喜欢和别人一起做诗吗。”王季驰忽然问道。
  刘幸锦呆滞了片刻,按照刚才王季驰看苏浩毅的目光确定很不喜欢对方,可能是政敌什么的。
  于是很乖的摇头,“不喜欢,只喜欢跟着大人。”
  王季驰很满意,轻轻的笑了一声,拉着刘幸锦的手缓缓经过。
  从桥上下来之时,尽管王季驰时刻和刘幸锦在一起,刘幸锦还是被投来的丝帕和水果砸了满怀。
  那水果很新鲜,刘幸锦不忍心浪费,就顺手接了两个。
  一抬头,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人长身玉立,长得冷峻淡漠,站在临近的二楼之上,身边还有两个好友在做诗。
  刚才的水果正是王知栋砸下来的。
  王知栋淡淡拿的与他对视,回了雅间后,两人不再有什么交集。
  王季驰却不太高兴,接过刘幸锦手里的水果,直接给了下人。
  “锦锦,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啊。”
  刘幸锦点头,此人好像是故意引起他的注意,他不相信宰相会喜欢自己,或许有别的目的。
  本来是来这里游玩一番的,出了这么多插曲,刘幸锦心情不是很好了。
  除了那大掌紧贴着他的小手,让他很有安全感之外,刘幸锦真的要崩溃了。
  小幺跟在他们身后,可能是这条街上唯一的单身狗了,他没什么表情,但是看到主子和刘幸锦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会红了耳朵。
  没想到主子竟然对刘幸锦这么上心,今日本来有重要的公务事的,竟然来这里陪着夫人。
  想到当初王季驰决绝的样子,被摄政王绑去和刘幸锦成亲,从来都洁身自好的人,第一反应就是和离。
  刘幸锦也是穷追猛舍,还是换来休书一封,不过,后来查到都是摄政王安排的,那些把戏,更能证明刘幸锦对摄政王的中心。
  或许将来,摄政王给刘幸锦一把刀,都会毫不犹豫的捅进主子的心里面。
  而现在,王季驰和刘幸锦亲密无间,就像是一对寻常夫妻,把什么都忘了,全心全意的相信刘幸锦。
  小幺在一旁不自觉的目光在刘幸锦身上落下好久,探寻他的厉害之处,怎么把主子迷到了这种地步。
  王季驰忽然就注意到了,给他个目光,去远处买一些笔墨,顺便玩上一圈。
  小幺都懵了,他平时都是保护主子的,第一次被赶走,被嫌弃啊。
  不过,小幺也算是放了一个假,一个闪身就不见了。
  “锦锦,以后若有不喜欢的人和事,态度可以强硬一些,不然会被欺负的。”
  刘幸锦感觉那大掌捏紧些,从掌心传来更加热的温度,还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这样的话。
  别人教给他的永远是听话,才能被人喜欢。
  “季驰,我记住了。”
  刘幸锦的性格天生软的不像话,除了有些聪明防身之外,真的有一种软萌可欺的感觉。
  王季驰停下脚步,宽阔的胸膛就在眼前,被轻轻的抱了一下。
  众目睽睽之下,王季驰旁若无人,感觉怀中人正要挣开的时候,忽然一句,“你的靠山是我。”
  “嗯。”刘幸锦一下子就不乱动了,眼里好像有星星一般,更加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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