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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毛(玄幻灵异)——法贝热

时间:2024-08-30 08:19:27  作者:法贝热
  谁知对面像是能等到他松口已经很高兴了,忙不迭地应下了。
  等挂断了电话,林不琢才想起来去翻那本宝典,翻了两页后便觉得索然无味。
  看来马修说得也不完全对嘛,他之前还以为主动跟Alpha打交道是件多难的事呢,没想到也是小事一桩。
  林不琢哼着歌走出房门,准备去自己的衣帽间好好挑选下明天的衣物。
  虽然明天那顿饭是绝对吃不成的,可无论怎么说也得给对方留下个好印象嘛。—
  第二天早上六点,莫知义准时起床,先去健身游泳,冲凉换衣,七点半时准时坐下来吃早饭。
  他的饮食习惯早就西化了,一个很直白的表现便是他吃可乐鸡翅酱肘子烧肉都不会觉得在吃肉,而只有在吃牛排羊扒时才觉得自己补充了蛋白质。
  他这次带队落地海市,其实也想过要去住自家的别墅,只是那别墅不在市中心,而且他也不喜欢和其他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便只是通知了家里的酒店包下了顶层。
  如今这样的优势倒也凸显出来了。
  华平的西餐主厨都是老人了,难得的是并没有入乡随俗地开发华国口味的西餐,所有的餐点甚至是一道蝴蝶酥都是地道的英格兰口味。
  他吃完饭照例过了一边今日的待办事项,抽出半个小时跟家族办公室的经理人碰头听了个汇报会,再抽出就抽出半个小时,进行他每日雷打不动地锻炼项目——玩悠悠球。
  其实他成为典型的反科技卢德主义者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他不喜欢跟人短信往来,只喜欢打电话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手笨。
  这三个说出来莫知义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他明明写得一首好字,无论是西式字体还是中式硬币都是很出挑的存在,这双手平日玩-枪玩刀甚至是握方向盘打冰球时都是好手。
  唯有在一个时刻例外那就是打字。
  莫知义打字的速度大概比村口半瞎的八十岁老大爷还慢,他尝试过无数种方法提高自己的打字速度却皆是无果。
  他时常觉得自己大概是全华国哦不全世界,除了银山打字公司内部员工外最熟悉他们家打字通的人,毕竟那个抓小偷和打地鼠的游戏,他自打开始玩就一次没赢过。
  莫知义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同时也好强。
  他一面努力提高,一面找着借口遮挡自己的这块短板。
  而就在三年前,他的私人医生突然建议他开始学习悠悠球,并表示自家智障的儿子在开始练习悠悠球后,左右脑开发的程度有了明显的提升。
  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莫知义也开始了。
  只是他从来没想过控制那么小的一个球会是那么难的一件事。
  刚上手时,他总砸到自己的脸,因为不想如希曼之流八卦人士问东问西,只能拼了命地去做实操演练,给自己脸上的伤一个合适的借口。
  他也不是没想过找一个老师,结果那位拿了三年北美冠军的日裔,指导了他三十分钟就委婉表示:莫桑,要是做基础练习的话,是不用付这么多的钱请我来的噢。
  莫知义觉得丢脸,自己日日苦练,到如今,也算是有了几分成果。
  [你今天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啊?]叮咚一声,短信到来,正是等会儿要去见的那个人。
  “我...穿...酒红色...的...外套”
  莫知义一边念一边打,每当这时他都无比庆幸自己当初坚持了练球的决定。
  要不然就凭借他那原始手速,只怕是会让对方觉得自己是个喜欢晾人的浪荡子。
  而就在他这条短信刚刚发出去时,对方已经又发来了。
  [你的正在输入时间好长啊,是在想该怎么回复我吗?]明明是句亲昵撩人的话,但在莫知义这儿却完全变了一个味道。
  他沉眸望着不远处的小球,心中怒吼:
  “加训!加训!从明天开始再早起半个小时加训练手速!”
  【作者有话说】
  久等!周五见!
 
 
第11章 我不需要你护着
  其实在开什么车上,莫知义还短暂地犯了难,他虽然平时性格沉稳些,可到底是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在这样的事情上还是挺要面子的。
  EOS标配的奥迪太商务,而且也不能无形之中衬托出他的气质,可是开跑车好像有些浮夸,他还记得自己上过的礼仪课中曾经强调过:[男性Alpha在第一次约会时尽量不要开跑车,因为跑车的底盘低、速度快、声音吵且外型显眼,在大多数时候会给紧张的Omega带来更紧张的情绪。]他摇了摇头,想要开吉普又觉得底盘太高了,磨蹭了五分钟后他果断拨通了希曼的电话。
  “喂有事说事,没事滚蛋。”
  希曼语气不善,显然是一副被铃声吵醒起床气上头的模样。
  “是我。”
  莫知义没有像平时那样怼她一句,反而蹙眉,有些温吞。
  “你平时出去约会开什么车接Omega?”
  “张扬外向的开阿斯顿马丁,温柔优雅的开宾利飞驰,酷飒性感的开银色巴博斯。”
  对方语速这么快,明显是八卦之魂还没冲破起床气的皮冒出来。
  “行知道了。”
  莫知义听完后唰得一下挂了电话。他盯着车库里停着的车越看越不顺眼,觉得自己当初是有多愣,才会在国内只配了四辆车。
  法拉利颜色太鲜艳,pass。
  宾利没改色,看起来像农民企业家的商务车,pass。
  巴博斯倒是有,只是他在平时开惯了G900,眼前这个无论是发动机还是其他都有些不入眼了,pass。
  至于剩下那辆库里南,嗯,虽然在伦敦和幻影一样都是烂大街的玩意,但在这儿似乎还不错?
  而且是当初做得是纯黑磨砂的,看着果然很上档次。
  当他正冲侯在一边的车童打手势,让他找钥匙时手机又响了。
  他一看来点人直接按掉了,却不成想对方又打了一个过来。无奈下——
  “喂,我这儿赶时间,长话短说。”
  “莫弟啊,你是不是准备开车出去约会啊?”
  希曼的态度与方才相比完全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甚至友善中还带着点讨好?
  “是,我准备开那辆库里南去。”
  莫知义见车童翻找一下后,一脸为难的样子顿觉不妙。
  “噢,换辆开不成吗?我昨晚去蹦迪开得那辆车,中间送一个小Omega回家发生了点事故哈哈。”
  莫知义一听希曼结尾的“哈哈”两字一点都不觉得好笑,反倒是额角跳了跳。
  “发生什么了?”
  希曼一听他这个语气也怂了,只是比起这个她更知道不对莫知义说实话的严重后果。
  “就是...他...中途吐...吐了。”
  “吐在车上了?”
  莫知义感觉自己岔了口气。
  “嗯...”
  希曼语气讪讪。
  “我昨天嘱咐他们今早就过来把车开走,我,对不起啊知义,我不该先斩后奏直接用你的车,而且在出事后也没第一时间告诉你的。”
  莫知义脸色臭臭的,要是希曼像莫知莱那样跟他顶嘴他倒还能发作,只是人家不但道歉了,甚至连自己错在那儿都说得明明白白的。
  这可真是...
  “下不为例。”
  莫知义叹了口气后挂断,四处看看后只能无奈地走向停在一旁有些风尘仆仆的奥迪。
  约会还开公事车,怎么感觉挺不吉利的呢?
  这样的念头也是一闪而过,毕竟他已经在这儿耽误了十分钟了,再不走的话大概就不能提前五分钟到了,于是他也没多想,只是照常发动车子。
  只可惜这时的他还不知道,有时候男人的第六感也会准的可怕。—
  莫知义开进联盟大门时,识别机器清晰地吐出一段机械音:[今天是周六,海A999,欢迎您]莫知义无语,实在不知道这个看门的为什么要强调时间因素,而等他刚拐个弯要开到联盟大楼时,车载光屏突然亮了,是尤人剑的电话。
  “喂莫哥,你来联盟了吗?大周末的,难道是我错过什么加班通知了吗?”
  莫知义虽然知道UH联盟给他配的识别牌上一定装了联动的通知装置,却没想到是这样灵敏的装置,居然能做到他前脚刚来,后脚电话就到了。只是...他蹙眉,手指习惯性地摩挲着方向盘,这是他想事情时常有的动作。
  自从上次他让现场人员给尤人剑倒了杯水后,对方就开始自来熟地管他叫莫哥,甚至为了区分他和知莱,还特意管知莱叫莱哥。
  这个距离的拉近可不是单纯换了个称呼这么简单的事。
  “我来联盟有私事,把一个特别重要的宝贝落这儿了。”
  莫知义从小便是各种帝王术里泡大的,说话向来不讲明。
  按他的骄傲来说,他从不说谎,只是有些时候,实话也并不那么方便透露,于是转换代词,善用注意力转移几乎成为了他说话的宗旨。
  尤人剑一听似乎是放松下来一些,可也只是一些,他支支吾吾了一会儿说:
  “莫哥,以后要是有什么事,你尽管吩咐我,我能力一般但肯干活。”
  莫知义自是明白他这是投诚,只是如今联盟与他们的关系比起友更像是潜在的敌人,于是他只是说了知道了便结束了通话。
  他这儿的光屏刚暗下去却又亮了起来。
  只是这回并不是属于科技的亮光,而是人的闪耀。
  那位石如磨先生也应该精心收拾过,他穿着嫩粉色的绒衫,外面套着件草绿色的宽大西装外套,腿上是粗花呢的裤子,脚上穿着双切尔西靴。
  明明他身上的每一个颜色和面料都是挑剔的,但是在他身上却拥有了相反的魔力。
  容易显暗的嫩粉色,衬得他一张脸白皙如玉,容易轻浮奇怪的草绿撞色显得他活力满满,一个不小心就会把腿在视觉上拉长两倍的粗花呢居然衬得他双腿更加修长,似乎在里面都能晃荡两下。
  莫知义久违地想要吸口香烟,来平复心脏在瞬间的跳动。
  “嗨!久等了。”
  莫知义把车停到一旁,走了过去。
  林不琢的个子很高,就算是摆在Alpha里也是中上水平,因此他鲜少需要抬眼才能观察到对方眼眸中的情绪。
  “Hi,是我早到了。没有办法,当初上大学时我们教授管提早五分钟叫迟到。”
  他脸上的笑容很美也很刻意。
  而Alpha在听到他这句话时立马接到:
  “对不起,我迟到了。下次我会准时来的。”
  林不琢咬唇,感觉自己哆嗦了两下:[这人是不是也太会学以致用了些?而且这种恰到好处的搔痒是不是就是大师说得情场老手?]
  “没事,入乡随俗,回了国当然是按国内的规矩走。”
  他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
  “我订的是中午十一点四十的位置,现在过去正好,咱们走吧。”
  莫知义点头,与他并排而行。
  在转眼间他突然明白了这人为什么上午会问他穿什么颜色的外套。
  草绿和酒红在华国这儿是不相配的颜色,可是在西方这可是板上钉钉的一对儿。
  他俩没穿一样的情侣装,只是颜色的搭调就能自动隔绝于其他人群,实在是好聪明。
  “如磨先生,你有学过服装设计吗?”
  林不琢正紧急翻阅大脑库存,想要营造一个话题时,对方已经递过来了。
  只是这个话题...
  “没有,但是我从小就喜欢色彩搭配,也爱瞎看杂志,做各种尝试。”
  莫知义一直看着他,自然是没错过他不自觉地摸了下鼻子的动作。
  心理学上管这样的动作叫匹诺曹效应,说是人在说谎时往往都会如此掩饰。
  “难怪了,你今天的外套颜色特别好看,让海市的十一月看起来还是生机勃勃的。”
  莫知义自己不觉得,林不琢却在心里闷闷乐了好几声。
  这话说得,完全就是英式Small Talk加华式小学生作文好词好句的融合,谁家好人说话这么文邹邹的啊?
  “难道我的绒衫和裤子就不好看了吗莫先生?”
  他自以为俏皮地眨了眨眼,可在莫知义看来就像是傲娇的炸毛小猫藏满威胁的眯眼。
  好像在说“我就这么一个优点吗?难道我不是从头到脚都很完美的吗?”
  莫知义觉得好玩,自第一次见面以来他就发现了,这位如磨先生每次面对他时都在展现不同的性格:初见是冒失可爱的笨蛋美人,再见是博学多才的文艺青年,这次又变成了调皮玩笑的甜心恶魔?
  但凭借着他多年的人型鹰眼,莫知义明白以上三种都不是这位如磨先生真正的性格。
  唔...现在看来这个傲娇别扭的小猫倒有些真了。
  “怎么会不好看呢?只是我的普通话水平非常一般,我怕全部都夸的话我会说一些奇怪的词。”
  莫知义说完自己先笑了一下。
  “是我的问题,我读书太少了。”
  他这样干脆地低头,甚至有些恭敬地给自己递台阶的样子让林不琢都愣住了。
  要知道他的性格一向别扭,饶是把他当亲弟弟的马修在许多时候也会受不了他的性情,可是眼前这个人居然一来就接连交出了几份九十分以上的答卷?
  林不琢的眼神变得若有所思了起来。
  莫知义倒是坦荡地随他打量,还顺带无比绅士地替他拉开了车门,而就在林不琢准备坐进去的那一瞬间——据说是要趁周末修复抛光的联盟门口正义女神像旁围着的护栏突然被吹掉了,随着那遮挡的白布也掉了下来。
  “啊!那是什么!”
  “卧槽是人吗?”
  “妈的赶紧报警啊!”...联盟门口刚好走出一群刚通宵加完班的人,他们本来睡眼朦胧的,却被眼前的景象吓得惊叫不止。
  莫知义一边迅速转身,锁定位置,一边又下意识将林不琢护在身后。
  只是在看到发生了什么时他的瞳孔却是剧烈一震。
  有人!正义女神左手高举的天平上挂着一个身穿着白袍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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