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沈钰没有睡在客房,睡在了顾明衍的收藏品室,离顾明衍的卧室最近。
顾家阿姨帮他搭了张床,看到他朴素的衣着和简单的行李,大概也猜得出他的身份,提醒道:
“这里都是少爷心爱的东西,走动的时候千万要小心些,最便宜的也要好几万呢。”
沈钰点点头:“好,我会注意的。”
不用阿姨提醒,玻璃柜里那一排排名表、球鞋,带签名的篮球,都彰显着十足的昂贵,球鞋可能是好几万的,手表大概是数十万起步。
他应该是整间屋子里最便宜的东西。
沈钰想到他车祸去世的爸爸,在他很小的时候跟他说,这个社会乃至全世界,都对有钱人有无限的宽容。
普通人需要遵守的规则,有钱人都不必遵守,而且依然会受到绝大多数人的尊敬和崇拜。
“不过爸爸一直觉得,有钱人根本没什么了不起,不必高看他们一等,钱是人这一生中最不值得费心思的东西。”
那时他妈妈在旁边听得大笑,说只有一出生就拥有花不完的钱的家伙,才能说出这么傲慢的话。
小小的沈钰听不懂,因为爸爸明显没有花不完的钱,每次他要钱,就有长篇大论的教育:
“不要去在乎钱,孩子,生命的真谛绝不是金钱,你要相信,像我们家这样长得好脑子也好用的人,自然而然就会有钱花,为那种废纸浪费一秒钟的心神,都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小沈钰:“爸爸,这就是你不给我五块零花钱的理由吗?”
沈爸:“Yes.”
*
今夜,舞厅的镭射彩灯晃过每个人的面具。
不同的动物兽面遮掩了人面,像是抛却了人的理性,只剩下赤`裸`裸的欲`望。
指针指过十二点,假面舞会露骨的零点夜场,正式开启。
顾明衍在摇晃的舞池当中,感觉,自己真成了点男模的总裁。
而且这位夜店男模非常敬业,“拿了钱”就办事,还跟他贴面舞,顾明衍穿着成套的西装,有些闷,感觉身体里蹿起一股热意,不由得想后退一步……
“我有一个朋友。”
沈钰忽然开口,借着舞步捞住顾明衍的腰,不许他退,清淡的声音掺杂在动次打次的音乐里,听起来有几分微妙:
“他很喜欢钱,他爸妈也很喜欢钱,从小就教他怎么赚钱,他们一家人都是向钱看的。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到结婚,就往穷鬼堆里挑老公,好奇怪。顾总,您帮我分析分析,我这位朋友是什么心理?”
顾明衍:“……”
这就差没把“有钱,嘚瑟”四个字写自己脸上了。
“哈哈,沈少这位朋友,还真是奇特啊。”
顾明衍笑了两声,面不改色的,假装听不懂沈钰的话:
“兴许,他也不是不想挑更有钱的……”
随着舞步的节拍,顾明衍上前一步,强节奏的音乐怦怦敲击着,他忽然握住沈钰的手。
熟悉的、温热的手心温度,在这一刻回到了掌心之中,沈钰一瞬间愣住。
鼓噪的蹦迪舞曲撼动心脏,快节奏地变换音律,暧昧的光线下,顾明衍像是故意的,慢慢地和他十指交扣,就像曾经无数次那样,轻声说:
“可他变了好多,我不敢认。”
第28章 口红香气
沈钰一怔, 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脚步顿在原地,没有跟上舞曲的节拍。
他还没来得及回话,突然, 手上跟他十指交扣的力道变成一股重重的推力, 一把将他从舞池边推出去, 这下彻底跟不上舞步了。
零点夜场开场照例是自由舞,不限定舞伴, 不少人独自在舞池里摇曳寻找心仪的目标, 顾明衍这边把他推出,旁边马上有个戴狼面具的人挤上来。
戴着面具认不清五官, 看那身形,沈钰认出来了, 是路堂霖。
某L姓小生,目前正从他的天荣传媒准备跳槽到顾明衍的明世公司,这几天逮着机会就要献殷勤。
“顾总……”
沈钰听见嫩生生的声音, 嘈杂的音乐很快掩盖说话声, 听不清跳槽的小白眼狼在跟顾明衍说什么, 只听见无比谄媚的语调。
他们一起随着欢快的节奏向更远处去,这时, 戴着漆黑面具的顾明衍转头, 朝他笑了一下, 像当年钻进幽灵白布里捉弄他会亲他一样, 带着一种恶作剧得逞的骄傲。
沈钰和当年一样,不气不恼的, 平静地站在原地,没有再挤入舞池, 这首舞曲很快,错漏了这么多拍几乎就跟不上了。
他转头去吧台上拿两杯果汁,这一身夜店男模打扮实在太过闪耀,走过去的时候,沈钰听见餐桌那边有几个喝了酒的法国小姑娘在议论他,猜他肯定是没把黑西装的总裁伺候舒服,这么精心的打扮还不跟他跳舞,被当场赶出来,现在钱真不好赚呀。
她们以为沈钰听不懂,也没有刻意放低分贝,沈钰听得一清二楚,他的法语已经可以无障碍交流了。
小时候他的外语是所有科目里最差的,别说是法语,就连英语都读不清楚,上课被老师叫起来对话都对不上,被班上同学嘲笑,更别提能自学掌握一门第二外语。
沈钰望着远处舞池里的身影,认真回想了下自己第一次下定决心学法语的时候,大概是大二,那时候顾明衍被法语系的同学请去唱歌。
顾明衍除了英语接近母语水平,法语也是溜的不得了,他妈妈教他的。当时学校文艺汇演,法语系的同学排了一段法版红与黑音乐剧,他们法语都非常一流,但是唱歌水平有点堪忧,就请了外援顾明衍来唱法红黑的《La gloire à mes genoux》,翻译过来是:荣耀向我俯首。
唱完之后,沈钰到后台找他,窗外的阳光照进来,他看见主演的女生瀑布一样的黑头发被阳光照得发亮,笑着在和顾明衍说话。
她用法语问他,你唱这歌的时候有没有一点羞愧感?
那首歌的第一句歌词大意在说:人们常告诫我要安于现状,特权与优待没我的份,出生的那张床,不允许我好高骛远。
而在台上唱这歌的人,从一出生就注定了他的人生充满了特权与优待。
顾明衍听后笑了一声,接着面不改色地表演出对权贵阶级的愤懑与不甘心,低声把那句又给她唱了一遍:
“Les acquis des nantis te dépassent……”
女生听得哈哈大笑,作势要打他一下,顾明衍机灵地跳开一步,看见地上掉下一朵粉色道具花。
一个演配角的小男生正爬在高高的梯子上,要把一箱道具花摆回去,没发现其中一朵掉在地上。
顾明衍顺手捡起来,递上去,那小男生露出几分受宠若惊的表情,以为顾明衍在和学姐聊天不会注意到他这边,红着脸,用法语说谢谢。
当时沈钰在门外等着,他听不懂法语,只看得懂顾明衍和别人笑,他们也对他笑,在阳光下,像一朵朵开不完的花,他们笑着闹着说出来的每一句话,他一个词也听不懂。
“等很久了吗?”
顾明衍走出来朝沈钰挥手,他妆还没卸,因为是音乐剧表演,他也不能像平常唱歌那样随便就上台去,脸上带了浓重的舞台妆。
很英俊的一张脸,擦上这种艳艳的口红,忽然就带上了一种别样的意味。
沈玉盯着看了一会儿,默默把果汁递过去:
“渴了吗?”
一杯金橙色递过来,还是当年的芒果西番莲冰沙,不过顾明衍有时嫌星巴克卖的果汁不够纯正,这杯是沈钰从家里鲜果鲜榨带来的。
“呼——好喝!”
顾明衍叼着吸管猛吸了一大口,吸管上留下一圈口红印子。
“擦一下吧。”
沈钰体贴地递来一张湿纸巾。
顾明衍随便拿起来往嘴巴上一抹,动作粗鲁,以为这样就擦干净了,舞台妆的口红很浓艳,这样一抹,不仅没擦掉,鲜红的颜色反而晕染到唇角边,像被人亲花了。
“我帮你。”
沈钰伸手抽了张新的纸巾,摁住顾明衍的嘴角,一下一下帮他擦掉那些红痕,顾明衍乖乖地任由他动作,湿润的唇瓣,混着化妆品的口红香气。
“好了。”
顾明衍低头继续喝果汁,并没有注意到沈钰的小动作,他其实并没有把擦口红的那张纸扔掉,而是叠了一下,悄悄收进口袋里。
那天下午他们没有课,中午一起回家吃饭。
刚进门,顾明衍就被沈钰从背后抱住。
无缝隙地贴紧,他一下就感觉到某座岩石火山,硬烫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就开始酝酿……
“操!”顾明衍当场骂人,“昨晚不是刚来过吗?妈的出去走个路又能升旗了?你长得这么冰清玉洁,看不出来一天到晚……嗯。”
后半句被生吞掉,沈钰一手扣着他的后脑勺,一手搂着顾明衍的腰,缠绵地接吻,湿润的嘴唇,尝起来还残留着口红的香气。
第29章 “老公。”
金属的光泽一闪动, 紧扣的扣子扛不住牙齿的磨合,倏地崩开。
拉链被叼起来,凉丝丝的,缓缓拉下去……
顾明衍很快就不骂人了, 连话都说不出来, 他混乱的脑海中莫名其妙翻出一句:男人都是视觉动物。
如此冰清玉洁的一张脸又如此低微地为自己伏着, 活色生香,没人受得住这么直观的美貌冲击。
沈钰像是也知道他受不了, 轻轻地咬了一下, 然后故意抬起眼睫看他。
“别……”
顾明衍嘶了一声,最直接的感官当场在身体里爆炸, 妈的真是狐狸精转世!
他伸出手,抓揉对方的发梢, 指尖摸一摸小狐狸,奖励一样。
沈钰很乖,向来敬心敬力的, 跟古代妃子伺候帝王一样, 就算顾大少爷从小养尊处优被人捧惯了的, 也愣是挑不出一点毛病。
这间屋子里发生过的事儿都不新鲜,桩桩件件都来过无数遍, 沈钰熟练得炉火纯青, 顾明衍早已忘记之前自己是怎么骂骂咧咧反抗的, 眯起眼开始享用美色。
谈恋爱果然要谈最好看的, 他很为自己当年十五岁的英明决策感到骄傲,无论什么时候看见沈钰, 那心里都舒爽极了。
“明早我们也没课。”
过了良久,顾明衍半靠着墙, 看见沈钰喉结一滚,吞咽下去,然后开口和他说话,声音很低哑。
那张脸清冷如雪,完全想象不出这人刚刚做了什么。
顾明衍这时候哪里忍心说拒绝的话,再说他是个从不亏待自己的人,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那今天就随你。”
他爱怜地摸着沈钰的脸蛋,光滑无暇,摸起来跟玉一样,无论是皮相还是骨相都臻于完美,挑不出一丁点缺憾。
沈钰很安静,默默地不动,就这么由着他摩挲,等顾明衍彻底心满意足,拍了一下他的脸:
“去漱口吧。”
沈钰才像得了准许,站起来把他抱进卧室,然后去主卧的独立卫浴洗漱。
洗漱台上的镜子倒映着躺在床上的顾明衍,那家伙正舒舒服服地窝在被窝里,抱了个柔软的枕头。
沈钰透过镜子盯着他看,不知道今天那样摸着他脸的顾明衍还记不记得,十五岁的时候曾和他说过,说他可能十八九岁身边就不是他了。
现在他们二十岁了,他身边还是他。
沈钰拉开洗漱台抽屉,取出一支小金管,扔了包装壳,把东西握在手掌心里藏着,转身走出去。
“可不可以……”
顾明衍被从背后抱住的时候,听见沈钰在问他:
“用一点小东西?”
“……”顾明衍露出一脸[我就知道你]的表情:
“难怪一进家门就给我大献殷勤哈,又买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每次沈钰一献殷勤,那就是有花招要耍,顾明衍已经得出经验了。他想起第一次“被献殷勤”的经历,那时他十八岁继承顾家家业,在公司认真办公,沈钰给他送午饭,不知是无心还是故意,穿了一身校服来,送饭最后送到桌洞底下。
秘书敲门进来送文件给顾总签字,顾明衍用了毕生最大的面部管理能力,硬崩着表情,钢笔划过雪白的文件纸面,笔尖轻微地颤抖。
长得那么清高的某人,在底下倒是面不改色,做起低三下四的事来真跟春天的动物似的,不存在一点人类的羞耻心。
一无所知的秘书拿起文件出去后,沈钰起身,校服裤管的膝盖上留着久跪的印子,顾明衍那瞬间感觉自己像仗着有钱有权,就对清冷校草强取豪夺的邪恶霸总。
“你没必要做这么……那个。”
顾明衍领沈钰去他办公室的独立休息套房,把水杯递过去,教育道:
“男儿膝下有黄金,知道不?”
沈钰低头漱了漱口,抬眼问:“今天可以早点回家吗?你好几天没回来了。”
顾明衍最近正在谈合同,他正式接手公司以来第一个重大项目,这几天忙得直接住在办公室的休息房,没空回他跟沈钰的小家。
“好吧,我今晚回去。”
“那……晚上,”沈钰语气压低了些,透着暗示,“可以多几次吗?”
顾明衍有点憷:“几次啊?”
沈钰伸出手,五指张开。
“…草!你想弄死我?”
沈钰露出怎么会的表情,无辜道:“男儿膝下有黄金。”
顾明衍:“……”
晚上回去沈钰做了一桌好菜,顾明衍忙了几天工作确实也累了,想好好享受一下……
然后当晚就被弄到断片,最后被沈钰拖进浴室之后的事全都不记得了。
以至于后来一段时间,一看到沈钰有膝盖弯曲的倾向,顾明衍就要进入警戒状态,得了这只小狐狸的殷勤,要付出更多精血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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