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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犬(近代现代)——深海手术刀

时间:2024-08-27 08:53:31  作者:深海手术刀
  而且这期间盛凌甚至大部分课余时间都还在公司里上班……天哪,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这也太厉害了吧!
  宋洄之发现自己严重低估了盛凌的能力。或许正如盛凌所说的,他能处理好一切事情。考研上岸也确实证明了他的能力,宋洄之对盛凌简直是刮目相看。
  “你简直是时间管理大师。”宋洄之一边开车一边笑着说,“你能同时兼顾这么多事情,而且还都能拿出成绩,你真的太让叔叔惊喜了小凌。”
  下午的时候公司里忽然有点事情,因此等宋洄之把车从地下停车场里开出来的时候,外面天色已经暗了。
  盛凌坐在副驾驶位上,说:“时间反正挤一挤还是会有的。”
  宋洄之感慨道:“叔叔一直知道你是聪明的,你之前只是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当年高考你要是像现在这么用功,或许早就考上清华了。不过没关系,从任何时候开始努力都不算晚。虽然本科上不了清华,但是能读个清华的研也已经很好了。叔叔真的没想到你竟然能考上清华,你真的太厉害了……过两天我们去太奶奶家一趟,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吧?”
  “嗯。”盛凌扭头看着窗外,车窗上倒映出他轮廓分明的英俊面庞。他剑眉星目,鼻梁高挺,随着年龄的增长,小时候那种柔顺幼态的神色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充满男性气质的英挺俊朗。
  宋洄之还沉浸在这个好消息带来的喜悦里,心里盘算着怎么好好奖励盛凌一下。盛凌忽道:“其实还是不太一样的。”
  宋洄之:“什么?”
  盛凌:“高中的时候,读书就只是读书。大学里面上课教的东西下课其实转头就忘了。是因为在公司里会接触到上课讲过的内容,看到很多真实案例,所以才记得特别深刻。有些原来弄不懂的东西也一下子看懂了。”
  宋洄之点头道:“是这样的。”
  盛凌说出这话,宋洄之已经隐隐猜到了他的意思——他想回来做项目。
  确实,以盛凌的天赋,待在行政部每天处理那些冗杂繁琐的文书,实在是浪费才华。而且也只有亲自上手做项目、跟项目,自己想办法去找项目,才能以最快的方式成长。
  宋洄之本来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会让他来公司。
  只是因为那件事情,令宋洄之不愿意在公司里每天面对他,这才让盛凌去的行政。盛凌去行政已经呆了小半年了,他如今正是最风华正茂最意气风发的年纪,而且他也已经证明了自己的能力,他可以同时兼顾学业与工作。
  宋洄之想,如果现在盛凌提出回来跟他做项目,他会同意的。
  然而盛凌却没提这个,只是看着窗外,轻声说:“小叔叔,我想出去玩。”
  宋洄之说:“好啊,你去啊。叔叔那张卡不是还在你那里吗,你随便刷好了。”
  盛凌摇摇头:“不是钱的问题。小叔叔,我是想你陪我一起去旅游。去年都没怎么好好玩过,我想出国玩一趟。”
  前面是个红灯。宾利车在斑马线前缓缓停下,宋洄之握着方向盘,看着红绿灯,一时没有回答。
  盛凌没有追问他的答案,只是注视着他俊朗温润的侧脸,说:“小叔叔,我承认我是想借机亲近你,我想和你待在一起,但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再做让你不高兴的事了。你和辛易哥不是都说我变懂事变成熟了吗?其实不是的,我只是不再迷惘了。我现在知道我该做什么了。”
  宋洄之:“什么?”
  盛凌:“我要让你重新认识我。让你知道我不再是那个要你照顾的小孩子,我也是一个男人了。”
  仲春时节,温暖湿润的晚风带着植物清新的香气。盛开烂漫的桃花大片大片地从车窗里掠过,宋洄之一手控着方向盘,一手支在车窗上。盛凌把话说开了,宋洄之反而觉得好多了。
  “嗯。”宋洄之说,“行吧。”
  盛凌睁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小叔叔,你同意了?!”
  “嗯。”小狗崽子都一声不吭考了个清华了,还有什么不能答应的?
  哦,话也不能这么说。宋洄之想,他要是拿这个来要求跟他上.床,那肯定还是不行的。
  “那……那我现在就订机票!还有房间,我会订两个房间的……”盛凌的喜悦简直难以自制,他的嘴角不住地上翘,眼睛也笑得弯起来。
  宋洄之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看到过盛凌如此开朗的笑容,心里忽然就有点酸酸的。
  宋洄之答应了他要出去旅游,后续一切都丢给盛凌去安排,宋洄之是一点儿都没操心。宋洄之其实无所谓去哪里,本来就是陪盛凌去玩,他觉得去哪里都行。盛凌似乎也有意给他一个惊喜,因此直到出发那天,看到机票上印着的目的地,宋洄之才嘴角微微抽搐,心情复杂地问:
  “那不勒斯?”
  “对。”
  头等舱候机厅的服务员小姐正好端来咖啡,盛凌礼貌地说了声谢谢,又伸手把宋洄之面前的小餐碟稍稍调整了一下位置,令咖啡杯的杯耳正好对准宋洄之右手的方向。“你不喜欢吗?小叔叔。那我们不去了,我现在就重新换地方。”盛凌说。
  “不,不是。”宋洄之扶额。他对那不勒斯倒是没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盛凌估计不知道那不勒斯是沈衿的老家。
  平心而论,那不勒斯是一个非常值得游览的城市。它是意大利南部坎帕尼亚大区的首府,历史悠久且文化丰富。这里的居民直率而热情,街头巷尾都充满了活力。
  那不勒斯是地中海气候,冬季温和多雨,夏季炎热干燥,这种气候条件非常适合橄榄树和葡萄的生长,也使得那不勒斯及其周边地区成为农业和葡萄酒生产的重要区域。这里还有非常多的著名景点,比如维苏威火山、庞贝古城、海神喷泉和那不勒斯大教堂。
  那不勒斯的海岸长廊被认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海滨”,晚上非常热闹,是散步和享受海风的好地方。
  看得出来,盛凌对这次旅行是做足了功课的。这确实是一个宋洄之会喜欢的地方。
  他当年就很喜欢,否则也不会在繁忙的出差间隙,于清晨在迷雾尚未散去的街道上散步,与一个互不相识的当地老太太坐下来闲聊。
  两人来到海神广场,并肩散步。宋洄之忍不住朝那条小巷子张望,想去看看那位老太太还在不在了。
  他万万没想到,透过繁华喧闹的人群,他会和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对上视线。
  “怎么会有人回自己老家度蜜月?!”宋洄之难以置信地说。
  沈衿耸耸肩:“不是我想来,是我老婆。正好我也有点事情要回家族处理。”
  宋洄之:“……这么巧吗。这都能撞上。”
  沈衿:“不是巧,我在这里已经呆了一个多月了。倒是你们,怎么会来?”
  宋洄之:“……”
  盛凌:“………………”
  宋洄之有点尴尬,扭头看了眼盛凌。果然盛凌咬牙切齿地瞪着沈衿,嘴角微微抽搐,鼻子都快要气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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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披萨
  沈衿那位优雅又迷人的大小姐老婆不在, 据说是和一位刚认识的意大利帅哥手牵着手去海滨长廊散步了。
  宋洄之突然觉得“是我老婆想来”这句绝对是真话。毕竟意大利男人都又帅又温柔,还很浪漫很会说动人的情话。宋洄之觉得这种类型的男人肯定很符合那位女主角的口味,就是不知道沈衿亲眼看着自己出来度蜜月的老婆被别的男人牵走, 心里会是什么感觉。
  ……估计也没什么感觉。反正他俩本来就是互不干涉的契约婚姻。
  沈衿跟宋洄之站在街头聊了几句就说有事走了,留下宋洄之一个人面对快要发疯的盛凌。
  “所以那天你才会点那杯酒……”盛凌双手握紧拳头, 这句话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宋洄之惊讶道:“原来你是因为那杯酒才想到带我来那不勒斯?”
  这句话就像一道看不见的鞭子在盛凌身上狠狠抽了一下。他立刻转身朝回走,在他转身的瞬间宋洄之看到他额头暴起的青筋,心里不知怎么觉得有点好笑, 同时又有点愧疚。
  “别生气啦。”宋洄之追上去,安抚地说,“你就当没看见他好了,我们继续玩儿我们的。反正他也忙,接下来的几天估计不会再碰到他。”
  盛凌快步朝酒店走着,压抑着怒火问:“这些地方你是不是跟他都来过?你跟他就在这里认识的?”
  “不是。”宋洄之坦然道, “我跟他是在国内认识的。来, 你别生气, 你先冷静一点。我慢慢把我跟他的事情告诉给你听好吗?”
  “我不想听!谁要听你们俩那点破事!”盛凌咆哮。愤怒到颤抖的吼声让周围游客全都转过头来, 偌大一个海神广场, 竟然99.999%的人都是祖国同胞, 看着他们的脸上纷纷露出震惊吃瓜的神情。
  宋洄之差点笑出声,心想你要不还是拿意大利语吼吧这样围观的人还少点。他觉得有点尴尬, 又觉得非常好笑。他快步追赶着盛凌, 忍不住道:“小凌你慢一点, 叔叔要跟不上了, 你别乱走小心迷路……哎不是这里!你是要回酒店吗?不是这个方向。”
  盛凌脚步一顿, 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随即扭头转向另一个街道。
  这下方向对了。宋洄之简直快要笑死了。他知道盛凌在吃醋, 但是这整件事情透露着一种被命运捉弄的尴尬感。真的太尴尬了,以至于宋洄之现在除了想笑以外暂时没有其他感觉。
  好不容易回到酒店,盛凌一进屋就狠狠把鞋子踢飞。咚咚两声,球鞋撞到墙上。宋洄之跟在他后面把球鞋捡回来,整齐摆好。
  “你真的不想跟我说话吗?”宋洄之看了眼把头埋进枕头里背对着他的盛凌。
  盛凌平日里非常注意运动健身,把一副身材练得肩背宽阔,腰细腿长。从背后看去这是一具对无论男女都非常有吸引力的性.感躯体。
  宋洄之当然不会对盛凌的身体有什么想法,此时却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那身材实在是练得太好了,肌肉匀称充满男性荷尔蒙,却又不过分强壮,令他想起那位在新娘准备室里跟另外两个男人扯头花的退役特种兵。
  盛凌看样子是不打算理他了,宋洄之耸耸肩说:“那我回去了。过会儿下来吃饭。”
  “小叔叔!”盛凌听到他转身,愤怒地从床上坐起来,“你怎么能对我这样?!”
  “我怎么了。”宋洄之好笑地摊手,“来那不勒斯是你决定的,海神广场也是你带我来的。沈衿在这里已经呆了一个多月,你也听到了他说他是偶然路过,他老婆还被一个意大利男人带走了……”宋洄之想到这个觉得更加好笑了,“你自己说你在气我什么?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嘛。”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那不勒斯对你们来说有特殊的含义?!”盛凌怒吼道,“如果我早知道我根本就不会带你到这里来!”
  “我这不是现在就想告诉你么?”宋洄之说,“那你到底听不听?你不听我走了。”
  “……”盛凌两眼通红地瞪着他。两秒钟后咬牙切齿地说,“听。”
  宋洄之拉过椅子坐下来,把当年他和沈衿是如何相识,又如何逐渐成为彼此信任的商业伙伴的事都说给盛凌听。
  “这些我都知道。”盛凌死死盯着他,“那不勒斯是怎么回事?”
  “哦,这些你都查过是吧。”宋洄之想起盛凌上次发疯吃大醋时就已经把沈衿的个人履历扒了个底朝天,不禁再次觉得好笑。他说,“那不勒斯的事情也很简单。我那次出差,正好碰上了他。然后他,嗯,你知道他那个人性瘾随时随地会发作。他想跟我上.床,不过后来没成。那次我们都有事情要忙。”
  “哦。”盛凌醋味冲天地说,“那如果不忙,你们那时候就会在一起了。”
  “首先,我们两个都是1。”宋洄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不可避免地又想到了他被下药那晚的事。盛凌似乎也想到了那件事,眼角的肌肉微微抽动了下,不自觉地扭过头避开宋洄之的视线。
  宋洄之继续道,“……且不说那次太忙了没约成,就算进了酒店上了床,撞型号了也没办法。我实话说,如果我们两个之中有人愿意做对方的0,那我们确实早就睡了。沈衿是我喜欢的类型。”宋洄之想起了沈衿那位传奇又富有魅力的老婆,忍不住借用一下他老婆的名言。
  盛凌听完之后果然又咬牙切齿。宋洄之莫名觉得盛凌这样子像条龇牙咧嘴的小柴犬,还怪可爱的。
  宋洄之以为盛凌会继续朝他发脾气,没想到盛凌听完之后却问:“你喜欢的到底是什么类型?”
  宋洄之:“啊?”
  盛凌一脸不爽,恶狠狠地瞪着他:“你既喜欢体育生那种容易害羞的,良家妇男型的,也喜欢沈衿这种脑子里只有生.殖器,满世界找人约炮的渣男型的。我看你没什么特别喜欢的类型,你就是喜欢长得帅的身材好的。”
  宋洄之诧异道:“哪个GAY不喜欢长得帅的身材好的?难道你不喜欢?”
  盛凌:“我喜欢你。”
  宋洄之:“如果我是个秃头油腻啤酒肚的大叔你也喜欢吗?”
  盛凌眼角肌肉抽了下,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
  宋洄之突然乐了,笑道:“对,这么一说,其实也怪我。如果我当着你的面一点点变成一个油腻大叔,估计你早就对我没兴趣了。”
  男人就是这样,脸和身材永远在性冲动里占很大的成分。不过其实女人也是这样,毕竟漂亮的脸蛋和性.感的身材谁不喜欢呢?宋洄之一直觉得这都没什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或者就像沈衿的老婆说过的,欣赏英俊的男性是每一个女孩子的权利。宋洄之决定再借用一下:欣赏性.感的男人也是每一个GAY的权利。
  宋洄之这些年工作虽忙,却也尽可能地保持着身材。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为了让自己在别的GAY眼里更有性吸引力。这其实不是坏事。唯一的问题是与他一起生活的小凌竟然也恰好是GAY,于是这就变成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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