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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时刻(近代现代)——稚楚

时间:2024-08-21 10:24:42  作者:稚楚
  “不用!”迟之阳受不了别人委屈自己, “谁让你睡沙发了!这又不是加班,就算只有一张床我也不会让你睡沙发的!”
  吃着面包的秦一隅悄悄冲严霁比了个大拇指。
  严霁抿开笑意, 顺着动作看到他的手, 顿了顿, 还是开了口。
  “一隅, 我一直想问, 你脖子上和手上的纹身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意义。
  不知为何,秦一隅听完的第一反应是看向了南乙。
  这简直是身体对大脑的叛变,根本没经过同意,也搞不明白原因。
  莫名其妙。
  他选择先说手的部分。
  “以前上高中那会儿,我特别爱睡觉,经常换着地儿打瞌睡。其中我最喜欢、睡得最香的地方是一间自习室,就在我们学校艺术楼琴房隔壁。”
  “那间教室的窗户特别大,被窗框分成好多格。窗外有一棵被养得很好很大的玉兰树,比颐和园乐寿堂那两棵还漂亮。每年春天开花儿,那面窗户就跟下雪一样,雪白雪白,风一吹,明晃晃的。”
  他的形容尤其生动,南乙几乎能看得到画面。
  但他转念一想,或许不是因为这描述,是因为他真的亲眼看到过。
  花开得太好,雪白雪白,明晃晃的摇动着,桌上、墙壁上全是绰约的阴影,整间教室变成光影摇曳的游泳池底。
  像梦。
  “夏天的时候花就全落了,只剩下满树绿油油的叶子。”
  他笑了笑,看向其他人:“你们不觉得玉兰树很有趣吗?开花儿的时候不见一片叶子,等树叶满得没处长的时候,又一朵花都没有了。”
  他的视线瞟向很远的地方,变得很空,陷入回忆中。
  “我总感觉,这世上的很多人、很多事儿,就跟玉兰的花和叶子一样,明明就在一个地方,但始终见不着面儿,就这么错过了。
  就这两年吧,我老梦到以前,梦到那间教室、那扇被花塞满的窗户,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一种暗示,所以就干脆纹到了手上。”
  也盖住了车祸留下的伤痕。
  迟之阳听着这些话,眼睛却不住地往南乙身上瞟。
  作为发小,他很清楚南乙和秦一隅同在一所中学。南乙的书桌上有幅素描画,是那扇玉兰花窗。他看到过,是南乙画的。
  这难道不是共同的记忆吗?他试图用眼神暗示南乙,让他也加入这个话题。
  这样不就能拉近关系了?
  可南乙一言不发,看上去像个一无所知的局外人。
  他并不想揭晓这段共同的“过去”。
  秦一隅的声音围绕着,落入耳中,南乙陷入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里,变得愈发沉默。剩下的字句不再入耳,很模糊,忽远忽近,直到秦一隅开始说起脖子上的纹身,他才又听清。
  “这个是德语,sternstunde,你们看过《人类群星闪耀时》吗?序言里茨威格把人类历史上那些戏剧性的、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时刻叫做sternstunden,群星闪耀的瞬间。或者换一种翻译……”
  他说着,目光落在南乙的身上。那双总是笑着的眼睛裹着一丝狡黠。
  无端的胜负心开始作祟,秦一隅隐去了那段只有自己知晓的闪电般的相逢,仿佛在玩转瓶子的游戏,将瓶口调转,对准了南乙,想看看他到底会是什么反应。
  没有人知道,我纹下这行字,是因为你。
  但我想让其他人知道,你起这个乐队名,是因为我。
  “恒星时刻。”
  但事情的发展根本不是他想象中那样。
  严霁竟然是这其中唯一为此感到惊讶的人,但由于他个性本来就温吞,因此连惊讶都显得过于波澜不惊。
  “原来我们的乐队名是这么来的啊。”
  非常寻常的一个反应。
  这让秦一隅的成就感大大降低。
  迟之阳耸耸肩,道:“当时我看到小乙填表的时候就猜到了。”
  用偶像脖子上的纹身命名自己的乐队——明明是只有死忠粉才会做出的致敬——可决定这么干的人却酷得离谱,没有一丝羞赧,也没有慌张。
  他取下眼镜,抬起手,修长的手指穿过黑色发丝,拢起一半的头发,扎了一个半马尾,开口时,语气也很平常。
  “一时想不到特别合适的,德语单词容易拼错,这四个字刚刚好。”
  也太淡定了。
  越是这样,秦一隅越是感兴趣。
  这人明明一副冷心冷情的样子,又是哪里来的非他不可的热情。不,这不是热情,南乙跟着俩字儿压根不沾边。
  这是执念啊。
  他终于找到一个勉强合适的词汇,却又不得而知其动力和原因。太好奇了,好奇到光是和这个人待在一块,光是这么一动不动盯着他,都觉得好有趣。
  于是,在两人回到卧室独处的第十二分钟,南乙终于忍受不了这种长时间的注视,无法继续假装视而不见,他将衣柜门合上,转身靠在门上看向秦一隅。
  “你是有什么话想说吗?”
  话?秦一隅皱了皱眉。
  他有一肚子话,但一时间找不出任何一个,就像正好端端抛着一大堆球的小丑,猛地被打断,一个球没抓住,懵在原地。
  南乙稍稍歪了一下头,好像在问他,到底是想干什么。
  “对了。”总算想到一个。
  秦一隅开口之前,四处排查了一遍,确认卧室里的确没有任何摄像头,才开口:“那些上门讨债的混混,是你找人帮我教训的?”
  对于机位的分布,南乙早就找工作人员确认过,卧室里的确没有。
  他的表情没怎么变化,非常干脆地承认了,“是,我做的。”
  “你哪儿认识的那些人?”秦一隅双臂环胸,靠在墙壁上,“别告诉我你虽然现在还没满十八,但已经在道上混了十七年啊黑·帮小少爷。”
  这下南乙似乎被逗笑了,嘴角微微扬起一丝弧度,秦一隅忽然有了一个重大发现。他朝南乙走来,猛地靠近,“原来你有半边梨涡啊。”
  他的靠近总是缺乏分寸,一个不留神就会窜到面前,鼻尖几乎要抵上鼻尖。笑起来的时候,眉眼会弯起,过长的两丛睫毛半遮住瞳孔,让人看不透眼底的情绪。
  “再笑一个我看看。”秦一隅的语气轻飘飘的,带着几分怂恿。
  南乙没照做。
  他解释了上一个问题:“年初放假的时候,我骑车跑山,在妙峰山的弯道正巧碰见一事故,当时那个大哥人昏迷着,我搭了把手,把他送去了医院。他醒了非要给我钱,我没收,他人很仗义,说以后在北京城里碰上什么事儿了都别怕,让我找他。”
  秦一隅乐了,心道你小子长着这么一张面瘫脸,内心倒是挺热心肠的,天天满大街助人为乐,不知道还以为副业是蝙蝠侠。
  “然后呢?他就一直罩着你?帮你到处收拾人?”
  南乙的语气始终很淡,好像只是在转述其他人的事:“也就两次,一次是为了你的事。”
  “还有一次呢?”秦一隅好奇追问。
  “我自己的事儿。”南乙没说透。
  秦一隅倒也没追问,只笑道:“那这大哥确实挺实在,遇上事儿真愿意帮忙,挺喜欢你的。”
  南乙又道:“出院之后他请我吃饭,叫了很多人,才知道他有个弟弟,是他爸妈老来子,宝贝得很,只比我小一岁。而且他弟跑来说,他认识我,问我还记不记得他。”
  秦一隅眼睛都睁大了,“哟,这么巧呢。”
  “嗯,他弟在港城读书,和我一个高中。”南乙顿了顿,“他说,之前他被人欺负的时候,我帮过他。”
  “你帮了小孩儿自己都不记得了?”秦一隅笑了。
  你不也一样?南乙心道,还不止一次。
  “听你的口音我以为你是北京人,没想到是在港城上的学。”秦一隅看着他眼睛。
  说到这里,南乙也望向他,停顿了一秒,简略又平常地回答:“高中在那儿。”
  抛问题的游戏秦一隅终于玩累了。
  而面对他的探究欲,南乙却习惯性说一半留一半,例如他初中其实在北京,是秦一隅最熟悉的中学,只是后来转校了。
  又例如,那个助人为乐的故事其实没那么巧合。
  是他,在帮了那个小男生没多久,就亲眼目睹他哥仇胜带着人杀到了那所高中,狠狠教训了那群垃圾。
  与人谈论间,他听说仇胜在北京混了很多年,又喜欢摩托车——这简直是他当下最需要的目标人物——于是他想办法摸到这人的骑行俱乐部,在网上看完了他们每一次骑友聚会的分享,最后,摸清仇胜每周五早上喜欢独自去妙峰山骑行的习惯。
  跟了三次,守了三次,同样的山路,同样的弯道,同样的安全距离,这些和凛冽的北风一起刻进南乙骨头缝里。
  到第四次,他刚出发,又被别的事绊住脚,迟了十几分钟,没能完全跟上,本以为要失之交臂,谁知就是那次,仇胜竟然出了事。
  原本只是想接近,可谁知竟阴差阳错救了他一条命,从此也搭上了这条人脉。
  在南乙脑中那张编织数年的、巨大的网中,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节点。他需要一个人,帮他解决掉一些事,一些人。
  说不上是因为不想秘密被发现,还是不希望这种处心积虑的真实面目被知晓,在秦一隅面前,南乙下意识地隐去这些细节,只扮演一个无伤大雅的、执着的“粉丝”角色。
  “我发现你特喜欢走神,好像在想什么很重要的事儿。”不知何时,秦一隅又坐到了桌边,手肘支在桌沿,掌根撑着脸侧,望着南乙,“你想什么呢?”
  “没想什么。”
  秦一隅笑了,“那就是在装酷。”
  南乙也被逗笑,慢悠悠点了一下头,“行,那就是装酷吧。”
  又看见那个浅浅的小梨涡了,真有意思,就一边儿有,显得仿佛他笑起来其实也只有一半的开心。
  秦一隅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有时候也会走神,脑子里就想杀人。”
  听了这话,南乙笑得更明显了,肩膀也跟着抖了抖,好像真的挺快乐的,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下来,很平静地说:“那我也在想杀人。”
  “你别学我说话啊。”秦一隅自己都没察觉,每当他这样讲话的时候,语气很像在撒娇,“我认真的。”
  南乙笑容完全地敛去了,浅色的瞳仁很亮、很锐利,里头好像洒满了碎玻璃片。
  “我也是认真的。”
 
 
第22章 如游梦中
  迟之阳在门口喊了一声“要不要去吃饭”, 打断了这场有些奇怪的对话。
  叫上碎蛇,七人结伴离开宿舍,去往二层餐厅, 那里是赛方为他们提供的食堂。
  期间他们遇到了眼生的乐队, 是别组的, 其中一个人南乙很眼熟,对方一头蓝色挑染, 尖脸,瘦,肤色白, 鼻梁上钉了枚亮闪闪的鼻钉, 气质颓丧。
  是RedDream乐队的吉他手阿丘。
  他没和队友一起, 形单影只坐在他们七人斜对面的桌前, 只拿了一盒酸奶,插上管慢吞吞喝着。
  上一次南乙见到他还是在花边新闻里——和诚弘娱乐太子爷陈韫在酒吧街大打出手,被狗仔拍到。
  当时传得沸沸扬扬, 说阿丘和陈韫是情敌,两人才撕破脸。但南乙知道,背后内情并非如此, 他跟踪过这场事件第三个没有露面的当事人,也意外撞破私情。
  会令陈韫破防的永远是他的父亲陈善弘, 他越是备受打压,越渴望父爱, 逐渐活成另一个陈善弘, 只是更脆弱、更易怒。
  阿丘也并非是他的情敌, 而是他父亲的新欢。
  “小乙, 这不好吃吗?”迟之阳拿筷子尖指了指南乙餐盘里的牛排, “你不是最爱吃肉了吗?”
  南乙回过神,笑着说:“嗯,吃着呢。”
  秦一隅沿着他视线的方向看过去,也看到了阿丘,对方也抬了头,目光剜了他一眼。
  他们之前打过交道,之前RedDream刚出来,签了和无序角落同家厂牌,当时那个不要脸的经纪人还让他去教人弹琴。
  去了没半小时,秦一隅就跑路了。
  “教不了,基本功稀烂,让他自个儿回去练。”
  南乙盯着他看干什么?
  难不成也喜欢他?他这么菜。
  “我吃完了。”南乙端起餐盘离开,迟之阳本想跟上,但他还没吃完,严霁又替他打了冰淇淋,于是只好作罢,眼睁睁看着秦一隅跟上南乙走了。
  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转移了,盯住了一个刚到餐厅的乐手。迟之阳一路瞄着他,头都跟着对方的行动路线转。
  严霁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在看什么?这么入神。”
  他凑到严霁耳边,小声说:“那边有个人长得好像蜡笔小新。”
  他朝着筷子指的方向看过去,确实有一个背着贝斯的乐手,寸头,眼睛耷拉着,粗粗的两条眉毛很显眼。
  “是挺像的。”
  严霁头一回从他脸上见到这么兴奋的表情,和打鼓时的兴奋截然不同,特别像小孩儿。
  “我超——喜欢蜡笔小新。”
  迟之阳说完,收了筷子,二话不说起身就朝那个贝斯手走过去,一副‘我要跟你交朋友’的架势。
  严霁望了一会儿,扭头,对着餐厅落地玻璃窗反射的自己的脸,思考起他本人和蜡笔小新的相似程度。
  很可惜,百分之零。
  他或许比较像蜡笔小新的爸爸,都是社畜。
  对所有乐队而言,一周后的livehouse淘汰赛都是一块巨石,压在心头。
  自选曲目对其他人来说是大优势,他们可以选乐队的成名曲、代表作,很难出错,但对恒星时刻正好相反。这意味着他们需要在一周内写出一首原创曲目,并且保证尽可能多排练,以保证较高的live完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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