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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时刻(近代现代)——稚楚

时间:2024-08-21 10:24:42  作者:稚楚

   《恒星时刻》作者:稚楚

  文案:
  初遇时,秦一隅在家门口看见表情冷淡还攥了个酒瓶的南乙,以为是来讨债的。
  但他却说:“我在组乐队,要参加比赛,缺个会弹吉他的主唱。”
  秦一隅:得,还不如讨债。
  但他最后还是答应了,因为不想错过这么天才的贝斯手。
  ——后来——
  南乙:秦一隅对我而言就是一枚靶心。
  秦一隅:(恍然大悟)喜欢我。
  南乙:我们可以做朋友。
  秦一隅:懂了,唇友谊,虽然我是直男但不排斥和你接吻。
  南乙:(呼吸)
  秦一隅:他好爱我。
  ——-——
  比赛时,无人看好这支新乐队,就连工作人员都在后台议论。
  “贝斯手帅是帅,但脸又不能当饭吃,鼓手听说脾气差到差点现场打人,键盘手好像是被辞了的银行社畜,再加上一个人气高但是人很烂、还被前乐队踹了的主唱,就这种临时搭起来的草台班子,能赢?”
  偏偏四人就在身后。
  严霁:“拉齐一下,我是主动离职不是被辞,是投行不是银行……”
  迟之阳:“你在狗叫什么!我脾气哪里差了!”
  秦一隅:“这么长一串就前四个字能听。我这么完美的人,骂我的要么是我深柜,要么就是小提琴转世——没品的东西。”
  工作人员:(尴尬)(冷汗)(语塞)
  南乙冷淡道:“借过,草台班子要上场了。”
  [精神状态一看就不稳定·自我攻略·攻 ]
  [看着很稳定其实也挺疯·爱而不自知·受]
  主唱x贝斯手兼主唱
  内容标签: 强强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南乙(受),秦一隅(攻) ┃ 配角:迟之阳,严霁 ┃ 其它:
  一句话简介:队内恋爱,live才嗨!
  立意:世界不能没有摇滚乐。
 
 
第1章 拒之门外
  [弹贝斯那小子百分百能红。]
  周淮事后怀疑这条消息就是纯纯毒奶。因为收到后不到三秒,这间livehouse便骤然陷入黑暗,演出戛然而止。不久前的燥热、狂欢被瞬间吸入黑洞,万籁俱寂,所有人的情绪卡在真空。
  “操?停电了?”
  这一声将寂静的壳打破,嘈杂议论汹涌而出。
  断的哪是电,分明是台上这新乐队的前途。周淮想。
  “手环灯也灭了,那这票是作废了吗?来电之后会恢复吧?”
  “要是不恢复呢?海选总共就三票,我还得给我喜欢的乐队投呢!”
  “回不来就不重投了呗,谁让他们倒霉呢。”
  对live演出而言,气氛就是一切。一旦火种被浇灭,情绪断层,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
  更何况,关乎成败的票数此刻已全部清零。
  确实倒霉。
  封闭的livehouse此刻成了又闷又暗的黑匣子,非议叠着非议,像相互踩踏的脚,让人愈发烦躁。
  消息里,“弹贝斯那小子”此刻还站在台上,和另外两个队友相比,他淡定得像个局外人,一只手握着琴颈,另一只手随意地搭在立麦上,手指竟然还在轻轻打着拍子。
  舞台侧面闪出一些手电的光,大约是工作人员在做事故检查。微弱狭长的光线四处晃动,打在乐手身上,照不清人脸,不过光是一副模糊的身形轮廓,也实在出挑。
  这么好的天赋和条件很难不红,就像当初的秦一隅。
  可惜运气太差,遇上不可抗力。海选都过不了,乐队注定夭折。
  忽然地,那只搭在立麦上的手微微抬起,冲台下熙熙攘攘的人群动了动手指,像招手,又像是某种意味不明的手势。
  而他对准的目标……似乎就在周淮身旁。
  刚刚听live时,他脑子里就闪过一个念头——这家伙沉默寡言,可他的手和他的眼睛一样,好像会说话。
  这让周淮不禁回想起五天前,第一次遇到这人的场面。
  那天他去邮局取了信,路上接到电话,于是一边插科打诨,一边开车回纹身店。
  “不是讨债的,但是找到你家门口了……”
  快到目的地,他在胡同口钻空儿停了车,拆开信封扫了一眼,心往下沉了沉,二话不说塞了回去,还把信封藏到了中控抽屉里。
  为了不被发现端倪,他的语气比平时夸张了不少:“那您这是碰上跟踪狂了啊!”
  下了车,一股甜香直窜鼻子。
  “嚯,这烤白薯可真香。”
  很快他转回话题,贱嗖嗖道:“该不会是哪个痴情的果儿吧?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着呢。”
  电话那头骂了一句,周淮笑个不停,一抬头就瞅见一小摊儿。等他看仔细摊主的模样,脚步不由得一顿。
  “操。”
  “这年头这么帅的都出来摆摊儿了?”
  一个腿脚不大利索的老大爷也正往摊前走,周淮让了让,等在他身后,打量着眼前的帅哥。
  这人安静得反常,来客了愣是一声不吭。
  他穿了一身黑,深灰色棒球帽压得很低,半边脸被轻而易举遮住。明明就是件旧机车服外套,可套他身上又扎眼得很,模特似的,盘靓条顺,腰细腿长。
  头发也挺长。
  低头时,周淮瞧见他后脑扎起的小揪,还有他右耳戴着的一溜银色耳钉。夏末的太阳把它们照得闪闪发亮。
  盯得起劲,他忽然意识到老大爷一直没说话,张着嘴,却只伸出手比划,表情苦恼。
  眼前的冷脸帅哥盯了会儿,从口袋里伸出手,竟也熟练地打起了手语。
  “我操?”
  电话那头还没挂,声音懒懒的。
  [怎么,烤白薯长腿儿跟帅哥跑了?]
  “好家伙,”得知对方听不见,周淮也不避了,直接叹道,“还是个聋哑帅哥,太可惜了吧。”
  前头的老大爷付了钱离开。周淮伸手,指了指烤炉,比了个1,接着又顿了一下,比了个等一下的手势,询问电话那头。
  “哎秦一隅,你要不要?”
  他没注意到的是,眼前的帅哥忽然抬了头。
  “不要是吧,一会儿别馋。”
  周淮撇撇嘴,刚想重新比个1,谁知不远处,一大哥吭哧吭哧跑过来,冲帅哥摊主连声道谢。
  “谢谢你啊小伙子,得亏你帮我看摊子。这胡同最近游客太多了,上个洗手间都得排队。”
  “哑巴”帅哥低声道:“您客气了。”
  操。
  会说话??
  声音还倍儿好听!
  “老板回来了。”他扔下这句,转身要撤,“找他买吧。”
  ……
  这辈子就没这么尴尬过。
  还愣着神,耳机里秦一隅语气忽然正经了几分,带着点厌烦。
  [那胖子又来找事儿了,你先别回店里。]
  [烤白薯给我留一口。]
  电话一挂,秦一隅揉了揉太阳穴,嬉皮笑脸,趴柜台上冲地头蛇挥手,“上午好啊。”
  “又来捧场了?淮子这会儿不在,要不您改天?”
  “来个屁!”胖子一扯衣领,张嘴直接问候了一串祖宗,说来说去,还是那老三样——纹坏了,得赔钱,不赔没完!
  这是这个月第几回了?
  本来这破店就没生意,现在一看,赚的都不够敲诈的。
  秦一隅咧出一个笑:“哪儿坏了?我看看?”
  “这儿呢,你自个儿看看!”
  还真扒开衣服啊。
  眼睛好像会受伤,他干脆眯起来。
  “怎么说呢……”
  秦一隅倚在柜台,笑眯眯道:“那画儿画在纸上跟画在一摊猪肉上也不能一模一样啊,差不多得了,您体谅体谅呗。”
  胖子破口大骂:“你丫有病吧!”
  谁知秦一隅直接顺坡下驴:“可不是吗,太懂我了!这你都能看出来,知音啊!”
  他握住胖子的手,用力地摇了摇。
  胖子气得手一甩,抄起柜台边的颜料瓶直奔秦一隅脑门,“我操你大爷!”
  这狗脾气。
  他懒得躲,眼皮都没抬一下,早做好了挨第一下就倒在地上装死碰瓷的准备。
  会打架的人比谁都清楚砸哪儿死不了人。
  但玻璃瓶并没有照预计那样砸下来。
  该不会是因为宿醉,连痛觉都出问题了吧?
  “你他妈谁啊——”
  嗯?
  秦一隅抬了眼皮,只见那肥腻的手顿在半空,被一只白皙又筋骨分明的手牢牢攥住。
  胖子刚开口,整个人就被猛地掀开,踉跄着,退了几步,跟堵快塌了的墙似的,直愣愣往后倒,没等稳住,新的一脚又直踹上来。
  “操!”
  这一脚乍一看也没使多大劲,可胖子竟直接倒地,后背撞出乓的一声响,脸上横肉皱作一团。
  他肚子生疼,脑仁嗡嗡,没来得及爬起,对方又几步上前,弯腰,扽住衣领,硬生生单手将他拖出店外。
  看上去比拖一条狗还轻松。
  秦一隅不由得挑眉。
  这利落劲儿,跟电影里的变态杀手似的。
  要不是第一眼就认出来者是谁,他都得吓一跳。
  胖子瘫坐在地,眼冒金星,脖子卡得通红,几秒后才回了些神,一回神就开骂,“你他妈什么玩意儿!操·你——”
  狠话还没放完,见对方再次抬起的脚,胖子立马怂了,本能地抬手想挡,也终于不嚷嚷了。
  那一脚终归没踹下来,落回地面。
  勒索未果的地头蛇扶着门框爬起来,眼睛往后瞟,还想越过这个狠角色的脸冲秦一隅骂几句,毕竟这丫正贱嗖嗖地对他微笑招手。
  可下一秒,眼前的人歪了下头,挡住他的视线。
  很近,他第一次抬头与这人直视。
  帽檐下,左边眉骨上钉着银色圆珠,一上一下,泛着锐利的金属光。
  这双眼看得胖子直打寒战。
  那是一双浅褐色的、狭长的眼,虹膜的中心还透着点灰,很像某种野生动物的眼睛。
  “我每天都会来。”他面无表情,声音很轻,“明天见?”
  忽略情境,这话听上去简直像一种近乎温柔的邀请。
  周淮呼哧呼哧跑回来,正撞见胖子一瘸一拐往胡同外走,边走边回头,哆哆嗦嗦,都没顾上看他。
  本来他还觉得稀奇,再一进店里,更稀奇了。
  “诶?这不是刚刚那个帮忙卖烤白薯的哑巴帅哥吗?”
  秦一隅正竖着大拇指,一听,又乐了:“弄半天是你啊。不是,怎么老是你啊?”
  “诶?”这话说得,周淮咂摸出几分不对劲,“你俩……认识?”
  “这就是我跟你说的,直接跑我家逮我那位。”
  当事人现在就杵门口,秦一隅嘴角勾着笑,看向他:“南乙,没错吧。”
  这名字实在好记。
  周淮听了眼睛都睁大了几分,冲他做出“那个果儿?”的口型。
  “果你大爷。”秦一隅抄起手边一纸巾盒就砸过去。
  南乙对此充耳不闻,自顾自回着他对自己说的上一句话,语气平淡,仿佛刚刚大打出手的另有其人。
  “我来找你,顺道帮忙。”
  秦一隅并不想因为一次见义勇为就感动到以身相许。
  他伸了个懒腰:“感谢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过您的需求我干不了,上次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说起上次,他还是觉得头疼。
  好像很久没遇到这么棘手的家伙了。
  每次出现都出其不意,上周更是吓他一跳。
  那天他还没睡醒,强打着精神开了门,见这人一身黑杵家门口,也和今天一样戴着帽子。
  楼道里黑咕隆咚,看不清眉眼,也就他手里拎着的酒瓶还透点儿光。
  秦一隅当时第一反应:“来要债的?”
  “不是。”对方把酒瓶扔回原处——门外装垃圾的纸箱,拍了拍手。
  秦一隅松了口气,摸了摸胸口。
  “那干嘛这副表情啊,怪吓人的。”
  虽然没看清上半张脸,但他对南乙的回答印象深刻。
  “天生的。”
  他不直视秦一隅,而是盯着他喉结处的纹身,接着视线下移,定格在手腕的纹身上,然后突兀地进行了自我介绍:“我叫南乙。”
  那天秦一隅人不清醒,南乙站他面前跟个机器人似的哐哐输出,但他没听进去几句,只记住了他的名字。
  以及,他提出的要和自己组乐队的要求。
  组乐队?
  这他妈还不如讨债。
  秦一隅跟听了大笑话似的,哈哈笑了几声:“我听见乐队这俩字儿就恶心,快别说了,一会儿吐你鞋上。”
  掘地三尺找到这儿想把他拽出去,真够疯的。
  当然了,几年前秦一隅的狂热粉丝只多不少。
  大半夜在他家小区停车场蹲点的、跑他酒店房门口砸门的、跑到后台脱衣服生扑他的,多离谱的都有。后来被踹出乐队,也有不少厂牌和制作人费尽心思想签他,威逼利诱,躲都没地儿躲。除此之外,也有因为种种传言粉转黑的神经病贴身跟踪,拿以前乐队的CD砸他脸。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力气够大,唱片也能砸出血。
  当时的他摸了一把脑门上的血,不禁感叹:“操,质量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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