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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尾(近代现代)——Fine不Fine

时间:2024-08-20 16:10:12  作者:Fine不Fine
  很难听的话,比他的话要难听得多,但庄雁鸣并不生气,甚至心里还有些柔软的情绪像水烧开时上涌的水蒸气一般噗噗噗地往外冒。
  庄雁鸣把下巴颏抵在孟归南的发顶,一手放在他的腰间,手指不太规矩地撩开了他的睡衣下摆:“你要跟我说什么?”
  房间里很安静,雨水拍打玻璃的声音,取暖器工作时轻微的嗡嗡声,都让庄雁鸣感到平静和温暖。
  有一瞬间他想,如果可以和孟归南谈恋爱就好了,如果能得到孟归南全部的爱就好了,那么他就可以时常得到这样美好的温馨时刻。
  但他又想,假如他得到了这些,孟归南又得到了什么呢?
  他只能像现在这样躲藏着,给不了孟归南足够陪伴的同时却还要让他和自己一起承受家庭的压力,这一点也不公平。
  孟归南沉默的时间比上次久,庄雁鸣胡思乱想了一通,他仍然没有开口。
  庄雁鸣疑心是不是他的声音太小,孟归南没有听见他说的话,于是很有耐心地又问了一遍:“你要跟我说什么?”
  庄雁鸣确信这一次孟归南听见了,但他还是安静了很久才出声:“你的过敏好了吗?”
  这显然不是孟归南在电话里郑重其事地和他说“等你回来,我有话想和你说”的内容,不过说一些很重要的话之前,是需要做一些铺垫的。
  庄雁鸣回答说:“好了。”
  孟归南点了点头,头顶的发丝扫过庄雁鸣的下颌,有点痒,他伸手捋了捋:“然后呢?”
  “做吗?”
  孟归南翻了个身,没有等庄雁鸣发表意见,就在黑暗中吻住了他。
  庄雁鸣有些震惊,甚至忘记回应他。
  但很快,庄雁鸣就意识到了这是绝对清醒的孟归南,情势便一发不可收拾起来。……
  孟归南抬脚踩住庄雁鸣的肩膀:“开灯。”
  庄雁鸣已经在千钧一发之际,因为孟归南的这个指示不得不停下动作,他忍得辛苦,但还是语气平缓地问:“怎么了?”
  “不怎么,你开灯。”
  庄雁鸣只好下了床,打开卧室的顶灯。
  被褥一团乱,孟归南躺在床上眯起眼睛看向他,胸前遍布的旖旎痕迹让庄雁鸣大脑里名为理智的神经瞬间崩断。……
  彼此都到了最后时刻,两人隔着十来公分的距离一眼不错地对视,孟归南浑身颤抖着问:“我……我是……是谁?”
  “孟归南。”
  “南”字刚落地,孟归南就抽搐收紧,庄雁鸣用了很大的力气抱着他,手指按着他颈侧鲜活跳动的血管,从喉间滚出一声闷哼。
  孟归南第二天还要上班,尽管庄雁鸣还未尽兴,但还是努力克制了自己。
  “洗澡吧。”
  孟归南把脸埋在枕间,看上去不太想动:“你先洗。”
  “好。”
  庄雁鸣下了床,走进浴室,洗到一半,孟归南拉开门走了进来。
  他斜倚着门框,指间夹着支烟,浑身上下只穿了条灰色运动裤,裤腰松松垮垮挂在胯骨上,里面应该什么都没穿,庄雁鸣看见他两侧胯骨下深刻的沟壑以及一些红色的印痕。
  庄雁鸣眸色暗了暗,将湿发拢在脑后,他关上淋浴开关:“明天把你这条破裤子丢了。”
  孟归南吐出口中的烟,那烟气很快就和浴室里的雾气融为一体。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水雾中,身影模糊到像是虚幻的庄雁鸣,片刻后,他问:“庄雁鸣,我为什么会和你的初恋宋医生长得那么像啊?”
  【作者有话说】
  南:直视我!崽种!
  饱饱们晚上好~
 
 
第42章 各自既定的命途
  平心而论,在长相上宋凌霄和孟归南相似的地方并不多。
  如果孟归南没有听张林繁提起过“宋医生”以及那句“还没开始就结束的初恋”,庄雁鸣相信,孟归南即使见到了宋凌霄,也并不会把自己和他联系在一起。
  硬要说哪里像,那就是两人笑起来时,都习惯轻抿着嘴唇,两只眼睛弯弯的,很温柔的样子。
  心思不够敏锐的人是不可能发现这一点的,那天聚餐时,饭桌上的每一个人都见过宋凌霄,但也只有何钦钦一个人看出来了。
  庄雁鸣扯下毛巾架上的浴巾,擦干净身上的水珠,然后穿上了睡衣,以确保自己不是赤身裸体,能稍微阻隔一点孟归南落在他身上,似乎要看进他心里去的目光。
  庄雁鸣走到洗手台前擦头发,边擦边说:“你是你,他是他,你们没有任何关系。”
  孟归南还是笑,只是说话的语气突然冷下来,“你糊弄鬼呢?”
  孟归南看上去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庄雁鸣单薄的一句否认压根动摇不了他心中早已定下的结论。
  庄雁鸣确实在撒谎,孟归南和宋凌霄并不是一点关联都没有,但他不知该如何开口解释这件事,只能避重就轻道:“宋凌霄不是我的初恋。”
  “是吗?”孟归南嘴角挂上讽刺的弧度,“那宋凌霄是你什么人啊?”什么人?
  庄雁鸣看着镜中自己冷漠的一张脸,思绪回到八年前的那个秋天。
  何钦钦过生日,一行人高高兴兴地吃完饭后又到酒吧续上了摊儿,中途,何钦钦捂着肚子踢了一脚齐舒然:“哥们要窜了,快快快,让个道。”
  大家都没在意,过了十几分钟,卫生间的方向突然发生骚乱,紧接着震荡的声浪中传来一声“有人在打架!保安!保安呢?!”
  庄雁鸣和张林繁对视了一眼,立刻站起身往走廊跑去,到了地方,果然看见何钦钦和人扭打在了一处,地板上有一滩刺目的红。
  何钦钦受了伤,住进了医院,但他觉得这事儿实在太丢人了,没敢让家里知道,就花钱请了个护工。
  何钦钦是一个很喜欢热闹的人,寝室里的其他几人怕他在医院憋出毛病,空闲的时候便会到医院来陪他聊聊天。
  庄雁鸣来的时候,医生正在查看何钦钦腿上的伤:“等消肿了才能做手术,还得再等两天。”
  听见庄雁鸣走进病房的脚步声,医生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而后又低下头去在何钦钦的伤处轻轻按了按。
  何钦钦嚎了两嗓子:“啊……疼疼疼疼疼。”
  医生检查完了,何钦钦也缓过劲了,开始和医生瞎侃:“宋医生,做手术的话,我这腿上不会留疤吧?”
  “留疤的可能性比较大。”
  “别啊。”何钦钦臊眉耷眼的,“我还没找对象呢。”
  宋医生被他逗乐了,笑着说:“疤在腿上又不在脸上,不会影响你找女朋友的。”
  庄雁鸣站在床头看着这位姓宋的医生,瞬间愣在了当场。
  庄雁鸣来看何钦钦的频率高了些,大都是在早上查房前到,然后在十点钟离开。
  查房时,宋凌霄总是面带微笑,说话轻声细语,看上去是一位很有耐心,很温柔的医生。
  出于某种原因,庄雁鸣总是不自觉地把目光投在他身上,但宋凌霄只是偶尔看他一眼,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是那位叽叽喳喳有点吵的17床病人的朋友。
  再一次到医院探望过何钦钦,那天不巧突然下起了雨,庄雁鸣下楼时,在住院部大门口遇见了可能是刚下夜班的宋凌霄。
  他面色有些焦急,似乎是赶时间,庄雁鸣看了一眼手中的雨伞,犹豫了几秒钟后走到宋凌霄身边:“宋医生,没带伞吗?”
  宋凌霄转头看他,露出一个无奈的笑:“没想到会突然下这么大的雨。”
  庄雁鸣将手中的雨伞递给他:“这把伞你先拿去用吧。”
  宋凌霄没接,他刚要开口说些什么,庄雁鸣就把伞塞进了他的手里,跑进了雨中。
  庄雁鸣对医生这个职业有着一种天然的滤镜,对和孟归南笑起来有着几分相似的宋凌霄更是感觉亲近。
  借把伞在庄雁鸣看来只是一个很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宋凌霄在医院再次见到他时,提出为了感谢他让伞的善举,希望可以请他吃顿饭表达一下感谢。
  于是在他们认识第十六天的时候,庄雁鸣和宋凌霄就面对面坐在了同一张餐桌边。
  与此同时,庄雁鸣保持着每周一次的频率到N大医学院附属医院闲逛,每次来时他的路线大都是一样的,从住院楼十九层往下,每一层都转一遍。
  孟归南那时正在各个科室轮转,庄雁鸣运气好些时,会在某一层病区的走廊或是医生办公室看到他的身影,那么接下来的两三个月内,他就会目的明确地直奔着这一层来。
  但他不知道孟归南在某一科室会停留多久,如果在这一层没有见到他,庄雁鸣便会重复从19层一路找下去的行为。
  庄雁鸣不了解孟归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想象中他应该是一个爱笑,温柔,有耐心,负责任的好医生。
  宋凌霄完美契合了庄雁鸣对孟归南的所有想象,孟归南是不能被打扰的,是近在眼前,远在天边的支撑着他的某种信念,而宋凌霄是真真切切已经出现在他生活里,可以和他聊天,听他诉说的人。
  庄雁鸣和宋凌霄越走越近,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他们几乎已经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大学毕业前夕,庄雁鸣按照庄镇山的要求拿到了美国一所常青藤名校的offer,宋凌霄以为他庆祝之名,约他吃晚饭。
  那家旋转餐厅位于南城地标建筑峰垣大厦的顶层,南城辉煌的夜景一览无余。来这里吃饭的大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庄雁鸣和宋凌霄两个男人夹在其间,显得有些突兀。
  餐后甜点是一道杏仁可露丽,宋凌霄笑着将盘子推到庄雁鸣面前:“你尝尝,不是很甜。”
  餐厅的灯光柔和地打在宋凌霄身上,他抿唇微笑看着坐在对面的庄雁鸣,眼神温柔得像是夜晚的月光。
  这餐饭庄雁鸣吃得并不专心,他的脑海中一直盘旋着宋凌霄是不是要有别的话要说的念头。
  因此这一刻,他恍惚了一瞬。
  宋凌霄的背后似乎出现了一道影子,这影子由模糊到犹如实质,最后覆盖在宋凌霄身上,将他变成了孟归南的样子。
  如果有人问庄雁鸣,你是在哪一刻确定你对孟归南的感情的,庄雁鸣会回答他,就是在这一刻。
  见他久久未动,宋凌霄微微侧了头:“雁鸣,我……”
  “抱歉。”庄雁鸣打断他,“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一句抱歉,宋凌霄便什么都明白了。
  “没关系。”宋凌霄仍然很温柔地对他笑,而后举起高脚杯,“祝你前程似锦,一切都好。”
  这两年里,其实庄雁鸣从来没有对宋凌霄有任何超出朋友界限的举动,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确实卑鄙无耻地利用了宋凌霄。
  及时叫停,是庄雁鸣唯一能想到的道歉的方式。
  宋凌霄对他来说很重要,他感谢宋凌霄在那段时间里带给他的在情绪上的抚慰,又感激他让自己明白了这些年来孟归南在他心中真正的意义。
  后来两人没再见过面,庄雁鸣不知如何面对宋凌霄,而宋凌霄也很干脆地斩断了所有的联系。
  用何钦钦的话来说,二十啷当岁的年轻人,如果不渴望爱情,那指定是心里有毛病。
  庄雁鸣向来被他归为心里有毛病的那一类,但这一晚,庄雁鸣给何钦钦发去了一条没头没尾的信息:我没毛病。
  第二天,庄雁鸣在衣柜里挑选了一套看上去分外端庄的衬衫西裤,然后凭着一腔冲动再次来到了N大医学院附属医院。
  他不确定自己想做什么,或许是想制造一场偶遇,故作惊讶地说“你是之前打碎我饮料瓶的那个人”,又或许……
  或许什么,庄雁鸣不知道,他只是想去再见一见孟归南。
  庄雁鸣在楼下踟躇了半天,眼见天色都暗下来,他才鼓足勇气再次踏进住院楼的大门。
  等电梯的时候,庄雁鸣盯着电梯上方不断减小的数字,心脏砰砰乱跳,因为过度紧张,身体时不时还会打个冷战。
  电梯到达一楼,乌泱乌泱的人群从电梯里涌出来,庄雁鸣往旁边让了让,然后无意地偏过头去看了一眼,恰好看见孟归南和旁边一个男人边说话边朝楼外走去。
  庄雁鸣抿了抿嘴唇,跟了上去。
  他们走出医院,沿着人行步道往前,庄雁鸣不远不近地坠在他们身后,拐过一个弯,距离医院足够远了,他看见孟归南身旁的那个男人牵起了他的手,孟归南侧过脸,冲男人笑了一下。他过得很好。
  庄雁鸣停在原地,注视着他们逐渐远去的背影,等他们的背影消失许久,他才转过头,朝着和孟归南相反的方向走去。
  先是慢走,然后加快步伐变成小跑,最后他一路狂奔着离开了那个街口。
  他头一回体会到心碎是什么滋味。
  庄雁鸣做事向来有始有终,命运安排他和孟归南遇见的那一天是开始,而这一天,是庄雁鸣为自己划定的十二年暗中窥伺和不知何时开始的暗恋的结尾。
  他出了国,两年后从美国回来,在庄镇山的重压之下生活依旧郁悒难言,但他再也没有去过医院,想起孟归南的时刻也越来越少。
  人生是语法中的正在进行时,他和孟归南都会沿着各自既定的命途高歌猛进。
  【作者有话说】
  本来想两章一起发,但实在是没赶完,明天还有噢~
 
 
第43章 救他,得到他
  南城太大了,主城区有八百万人。当庄雁鸣不再特意去见孟归南,他们便再也没有见过面。
  失去了每周最值得期待的那一天后,庄雁鸣的生活变得索然无味起来,太阳升起,太阳落下,每一天都像是前一天的复制粘贴。
  庄雁鸣没有刻意要把孟归南忘掉,但五年确实是一段很长的时间,他的心绪越来越平静,那些强烈的不甘和酸楚似乎都被抹平了。
  庄雁鸣怀疑要不了多久,他也许就会完全忘记喜欢孟归南是什么感觉。
  那天晚上,庄雁鸣去参加了一场无聊的饭局。
  饭桌上他喝了不少白酒,喉咙干渴得厉害。拐过一个路口,他看见路边还开着一家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老陈,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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