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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天南星(古代架空)——末终一事

时间:2024-08-10 08:52:20  作者:末终一事
  方若琳哪里忍得了,气得险些当场爆炸。
  毫无疑问,煜哥哥的犹豫一定和郁南星有关,只是她不明白,那姓郁的究竟使了什么招数,能把周祺煜迷成这样?
  自己堂堂将军府千金,一次又一次地不顾脸面低三下四,上赶着送上门他都不要!
  哼!野公鸡还想当凤凰,真以为他能嫁进庆王府当王妃不成?
  “你等着,这事没完。”方若琳咬牙切齿地想:“别怪我心狠手辣,这都是你们逼的!”
  将军府貌合神离的中秋家宴,吃得仿佛例行公事一般,草草便告于段落。
  周祺煜返回庆王府,离老远就听见后花园里一片叽叽喳喳。
  等走近一瞧,原来是程家幺弟行酒令连输三局,正被坨坨骑在背上当牛做马。
  抬眼看到周祺煜走了过来,南星似是有些吃惊,“这么快就回来了?”
  坨坨也从程浩风的背上挣扎下来,倒腾着小短腿跑向王爷,想要得到爱的抱抱。
  周祺煜宠溺地抱起他,甚是和蔼地对程浩风招呼道:“浩风到了?”
  南星简直听出了一身不可思议——八荒六合唯我独尊的庆亲王,平日见到外人,恨不能把对方冻个哆嗦,何时这样平易近人过!
  程浩风从地上一骨碌地爬起来,抹了把鼻子道:“恩,傍晚到的。”
  “路上还顺利吧?”
  “托王爷的福,顺利的很,咱王府的马车可舒服呢!”
  周祺煜春风化雨地点了点头:“在这不必拘束,有需要尽管提。”
  程浩风乖顺道:“王爷放心,刘管家体贴入微,都给安排好了。”
  周祺煜“恩”了一声,“你刚来,可能对京城不太熟悉,还要再适应一阵,当初你哥也适应了很久。”
  “没关系,我可不像我哥那么娇气!”程浩风大大咧咧道:“玄京看着哪都好,连月亮都比老家的圆。”
  ……
  南星直眉瞪眼地愣在一边,简直快要当场震惊了!
  这两个刺头,平日里各讨各的厌,对外说话不超三句,准能把人蜇得满头包,可是凑到一起,竟出奇地合得来!
  这是怎么回事?倘若搁在今天,他一定能够得出“负负得正”的结论。
  只听周祺煜慢慢悠悠开口道:“这几天让你哥好好陪陪你,在京城四处逛逛。”
  南星连忙反驳,“我哪有时间……”
  还没等他抗议完,周祺煜抢先接过话茬,“太医院已经给你告过假了。”随即摆出一副“不用谢”的表情道:“不客气,应该的。”
  南星:“……”
  真是简了直了!
  多管闲事又自作多情,我有说过要谢谢你吗?
  作者有话说:
  啊——晚了几分钟,活生生地错过了七夕,只能打个马后炮了,祝愿小可爱们刚刚过去的七夕很快乐,未来的七夕更快乐!
 
 
第五十一章 富贵
  初到玄京,程浩风的眼睛险些不够用,一路走得一惊一乍的,看见什么都觉稀奇。
  南星带着这么个现世宝走在京城集市上,简直一个头两个大。
  他一边扯住四处乱跑的幺弟,一边苦口婆心地劝道:“祖宗,快别吃了,还没到晌午,你已经吃下一只鸡两碗混沌了,非要撑破肚皮等我急救吗?”
  “哥,都这么多年了,你对于我的食量还没有清醒的认识吗?那小鸡仔还没有二两肉,勉强塞个牙缝都不够,哎——那是什么?”
  程浩风根本无暇理他,话只说了半截,又一溜烟儿地朝着糖葫芦狂奔而去。
  南星:“……”
  程浩风一手一串糖葫芦,嚼得满口粘牙,冲着包子铺的老板含混道:“老板,这是啥馅的?”
  “猪肉茴香。”
  “茴香?茴香不是药吗?哎呀不管了,先来一屉再说,打包带走!”他大大咧咧地一招手,“三哥,付银子喽——”
  南星:“……”
  真想一把银子糊他脸上!
  美其名曰领着四弟出来逛街,到头来不过是小跟班儿专管掏钱,周祺煜给安排的差事,还真是“吃不了兜着走”。
  南星无奈地摇了摇头,刚把手揣进兜里,忽听包子铺老板一声爆喝:“小偷,抓小偷!”
  他整个人吓得一哆嗦——自己好端端的正经良民,怎么就成小偷了。
  南星怔了片刻,这才搞清楚,包子铺老板要抓的是个小孩,年龄约莫七八岁,蓬头垢面,瘦小干枯,正被人提溜着后脖领,拼命地挣扎。
  “放开……放开我!”
  老板冷笑两声,“偷了包子还想跑?”
  小孩见挣脱不过,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手上的包子一股脑儿地塞进了嘴巴。
  “找打!”包子铺老板吹胡子瞪眼地抬起手,眼看就是一顿胖揍。
  南星慌忙冲上前,拦住道:“有话好好说,先别动手。”
  老板气急败坏地蹬了他一眼,“他偷了我的包子!”
  “不就是几个包子,至于么?”程浩风人五人六地凑过来道:“这些我买了,三哥,付银子!”
  南星:“……”
  待南星付了账,包子铺老板松了手,程浩风大大方方地将自己的包子递给小孩道:“饿坏了吧,拿去。”
  小孩约莫饿惨了,抓起包子狼吞虎咽起来,可是吃得太急,一口气没喘上来,被噎得当场翻了白眼。”
  南星连忙给他顺了顺,“慢点吃,有的是。”又找老板要了碗水递给他。
  “你这是多久没吃饭了?”程浩风问道。
  小孩抹了把鼻涕,支支吾吾道:“有一顿没一顿的,也记不清多久了。”
  南星见他衣衫褴褛,叹了口气道:“你爹娘呢?”
  “娘早就没了,爹在家病着呢。”
  南星与程浩风两人对视一眼,“那你爹得了什么病?”
  小孩又塞了口包子道:“听看病的郎中说是肺痨,我爹没钱治病,又怕我被传染,就把我撵出来了。”
  这么小的孩子,在外风餐露宿饿肚子,若是没人管,就太可怜了。
  南星爱管闲事的毛病顿时被激发了出来,他扭头对程浩风道:“浩风你先回去,我跟这孩子回趟家,去看看他爹。”
  程浩风一挑眉,“要去就一起去!你抛下我算是怎么回事。”
  南星顿了顿,“也好。”他随即转向小孩道:“我就是郎中,可以帮你爹治病。”
  那孩子似是有些吃惊,两眼瞬时燃起了光,转瞬又黯了下去,“可……我家没钱。”
  南星微微一笑,“我看病不收钱的。”
  程浩风一把搭住南星的肩膀,说道:“你放心,我哥可是大名鼎鼎的太医院御医,人称在世华佗,保证妙手回春,你爹的病,一定手到病除。”
  南星:“……”
  程浩风和南星引着小男孩坐上王府的马车,聊了一路,这才知道,小孩名叫富贵,家住西南城郊,家里除了父亲,就只他一个孩子。
  富贵的爹原本打零工谋生,不久前得了肺痨,气力不济,体力不支,便一时没了生计。
  马车一路绝尘,带着三人来到了富贵的家。
  南星一下车,顿时就皱起了眉——饶是自己千般不愿,他也能飞快地回忆起,从此处再往前走不远,就是那该死的太子别院。
  “三哥,你这是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程浩风煞有介事地问道:“你也想去茅厕吗?”
  南星:“……”
  原本心事重重的南星顿时无言以对,“我不去,你该不会是刚才吃坏肚子了吧。”
  程浩风不以为然道:“人有三急屎尿屁,说得好像你没有似的。富贵,你家茅厕在哪?”
  “进了院子右拐就能看见。”富贵回了话,转身引着南星进了堂屋。
  平日只有爷俩搭伙过日子,一穷二白,家徒四壁,又没个女人,其中的惨状,不言自明。
  “爹——”富贵喊道,“我回来了,带了位郎中给您瞧病!”
  里屋的人还没来得及回话,先传来一通撕心裂肺的咳嗽。
  “我……咳咳……不是不让你回来么?”
  南星将来时路上准备的面巾递给富贵道:“戴上吧,以防万一。”
  等一切准备就绪,两人进了里屋,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
  富贵的爹蜷缩在床上,咳得死去活来,颤颤巍巍地重复了一遍:“我不是不让你回来么。”
  已经蹲完茅厕的程浩风风风火火地进了屋,不客气地抢过了话茬,“你倒是说得容易,他不回来,能去哪?”
  南星上前宽慰道:“大哥放心,即便是肺痨,只要防护得当,富贵也不会被传染的。实在不行,这段时间他先跟着我住,等您病好,我再把他送回来,您看如何?”
  床上的男人趁着不咳嗽的空档打量了南星片刻,“您二位是?”
  “爹,这两位哥哥都是郎中,刚才给我买了吃食,还说要给您免费看病。”
  紧接着又是一阵咳嗽……
  南星给病人把了脉,确实是肺痨不假,随即自掏银子,差着王府的车夫去最近的药铺抓了药,又行过针,这才告一段落。
  富贵的爹感动地涕泪横飞,挣扎着想要起身磕个头,却没能成功,又气喘吁吁地躺了回去,“两位恩人的大恩大德,真不知该如何报答。”
  “你可省省吧!”程浩风大大咧咧道:“赶紧把病治好养家糊口,报答的事以后再说。”
  “唉,造孽呀!”富贵爹叹了口气,“今年流年不利,也不知冲撞了哪位神仙,先是不小心烧死了人,后又稀里糊涂地害了肺痨。”
  南星的眉头蓦地皱了起来,“您方才说烧死了人是怎么回事?”
  那人的目光黯了黯,边咳边道:“我们这些做零工的,都是凭力气吃饭,出钱的主家让做什么,照做便是了。几个月前,有人找到我,说是想出五两银子,让我帮他在附近烧山开荒。我看他价给的高,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谁知,放完火才发现,竟然烧死了人!”
  南星听出了一声冷汗,“你可知烧死的那人是谁?”
  “听说是娼馆的小倌儿,喝醉了酒,躺在林子里睡觉。” 富贵爹满是懊悔,锤了锤胸口道,“好歹也是条性命,我怎就这么大意!”
  小倌……喝醉酒……
  南星一时失语,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程浩风看他一脸见了鬼的样子,拍了他一把道:“三哥,你今天是怎么了?魂不守舍的。”
  南星没理他,继续冲着那男人问道:“你还记得雇你烧山那人是谁吗?”
  “我们这种干杂活的,给钱出力都是一锤子买卖,从来不问对方姓什名谁。光记得他是个络腮胡子,看不大出年龄,声音倒是细得很。”富贵爹叹了口气道:“当初因为这件事,我还被关进大牢,官府寻不到人,就说是我编的,还要判我蓄意杀人,多亏大理寺魏大人为我做主,这才还了我清白。”
  毋庸置疑,他口中的魏大人,正是大理寺少卿魏云文,而不幸被烧惨死的那位,就是不久前被当众开棺验尸的小倌。
  程浩风听得眉头紧锁,“这明显就是雇你那人栽赃嫁祸呀!官府若是有意寻找,怎会寻他不到?”
  “说来也是奇怪,”富贵爹道:“官府不是没找,可就是找不着,那人转个身就不见了踪影;问起旁人,也都说没见过,好像我见了鬼似的。”
  “你没有见鬼,”南星沉声道,“你看到的不过是个乔装打扮的人罢了。”
  程浩风飞快地反应过来,“怪不得,可若是如此,岂不是再也寻他不到?”
  南星沉思片刻道:“大哥,你再回忆回忆,关于那人还有什么让您印象深刻的?”
  “印象深刻?”富贵爹皱着眉头嘟囔了一句,蓦地睁大了眼,“他的手!”
  “他的手怎么了?”
  富贵爹道:“那人给我银子的时候,我发现他右手手背上有块红,鲜红鲜红的,可现在回想起来,应该是块胎记。”
  “你和魏大人说过此事吗?”南星问道。
  富贵爹摇了摇头,“当时吓都吓死了,哪里记得起这些。好在有魏大人帮忙,不知他用什么法子,证明了我的清白。否则,现在坟头的草都怕有一人高了。”
  南星:“……”
  看过病后,南星又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银子施舍给了富贵他爹,这才带着程浩风和富贵一大一小两个拖累,浩浩荡荡地回了王府。
  进门之前,程浩风鬼鬼祟祟地将南星拉到一边,低声道:“你就这么明目张胆地把孩子带回来?”
  南星不解,“难道要偷偷摸摸地把孩子带回来?”
  “哎哟,不是这个意思!”程浩风解释道:“我是说,这毕竟是王府,你不打算先跟王爷交代一声,就这么先斩后奏?”
  南星叹了口气,这次情况特殊,又事发突然,眼看天色已晚,总不能让富贵睡大街呀,“先进去再说吧。”
  程浩风煞有介事地啧啧了两声,“行啊,三哥,天底下能把庆王府当成自家住的,除了庆王爷,也就是你了!得亏是你,三天两头往回捡孩子,王爷大概早就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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