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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文HE后,带球追夫(近代现代)——翊石巫

时间:2024-08-03 12:32:44  作者:翊石巫
  于是周煜林在角落,安静地做着陶艺手工。
  陆序就坐在他旁边看着,看了半晌,终于开口进入正题:“我也不跟你绕弯儿,实话说吧,今天靳哥让我来陪你,就是想套套话,看你到底怎么想的。”
  周煜林静默片刻:“我怎么想重要吗。”
  他怎样,都改变不了如今两人的现状。
  问题的症结并不在他。
  陆序冷笑一声:“关我屁事。又不是我想知道。”
  “但你总得让我好交差吧,看在上回你倒雪地里,是我把你扛进去的份儿上,给我点提示。”
  周煜林手里的刻刀停住了。
  他垂下眼,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流露出几分难掩的脆弱:“不知道。”
  陆序翘起优雅地二郎腿:“这算什么答案,重想。”
  他要回去对靳修臣说‘不知道’三个字,靳哥会撕了他。
  周煜林转过身看着他:“那我问你,面对一个曾经相依为命,如今却对你腻了,但又不是彻底变心的爱人,你怎么想,又会怎么做。”
  陆序顿了下,脚尖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地面。
  还真是个难题。
  周煜林继续做手工,整个人从头到尾都很平静。
  半晌后,陆序头疼地捏了捏额角,醒过神来:“啧,关我屁事。”
  他怎么还真思考上了。
  陆序:“那你,是想跟他分开?周煜林,别做不明智的选择。”
  苦和穷都陪着那人吃过了,苦尽甘来后,自然也要一起住豪宅开跑车,一起享福。
  如果这时选择分手,那不就是光给别人栽树,自己尽吃苦了?不划算。
  周煜林没回答,只说:“如果让你跟他断交,离开他,你愿意吗。”
  陆序眼皮一掀,冷笑:“当然不。我们多少年的情分了,就算靳哥哪里对不住我,我也不会背叛他,抛弃他。”
  生命都彼此纠缠在一起的两个人,如果要强行分开,就像是在剥离另一半自己。
  哪怕他们并不是爱情,友情也是一样的。
  周煜林轻声说:“你都这样,更何况是我。我比你,对他要爱得深。”
  陆序怔了下,难得有片刻安静。
  周煜林又说:“但是,如果再继续跟他在一起,我会过得不好。”
  会经常伤心难过。
  他就好像,看着自己在一个深渊里挣扎,不管是要爬出来,还是继续往下沉沦,都将付出痛苦又巨大的代价。
  在这样怎么选都两难的境地下,周煜林只能暂时不去想,短暂地逃避,以此来让自己获得一点喘息。
  陆序静默片刻:“你还有一个选择。”
  “现在你们这样,不就是感情遇到了问题吗,既然是问题,那就一起解决,两个人共同努力,总能克服难关。”
  周煜林微微抿起唇。
  陆序继续说:“你想,你们曾经那么难,都一起过来了,如今这无风无波的,反而过不下去了?也太可惜了。”
  他轻叹了声:“你还记得靳哥额角上那道疤吗?还有那年大冬天,他毫不犹豫就为你跳了湖的事?”
  “难道过去的那些,和这么多年的感情,都不值得让你再给他一次机会?你这么轻易就放弃了他,对得起这些年?对得起你自己?”
  周煜林的眸子闪动了下,目光凝在半空出神。
  那道疤,他当然记得。
  自从父母去世后,他一个人边读书,还要边做兼职养活自己。
  靳修臣有次撞见了,什么也没说,却趁着暑假,默不作声地去了工地打杂,想给他挣点生活费,让他能轻松些。
  结果工地出了安全事故,发生倒塌,一块厚重的木材,砸到了靳修臣的脑袋,直接给他砸成了脑震荡,从此额角留下一道疤,哪怕伤口痊愈,疤痕却怎么都消不掉了。
  后来很多时候,周煜林都会看着那道疤难过,心疼,内疚,靳修臣每次都会笑着去亲他,说:
  “这是我曾经想为林林遮风挡雨留下的勋章,林林看见它,就明白我的心意,要更爱我哦。”
  周煜林的胳膊无力地垂下,很轻地叹了声,满是无可奈何。
  还有那年冬天,靳修臣为了他跳湖的事,他也记得,而且记得无比清晰。
  因为那是他第一次对这个人动心。
  -
  十年前
  这是父母去世后,周煜林独自过的第一个春节。
  看着空荡荡的屋子,还有正堂上供奉着的两张黑白照片,周煜林选择在这个本该阖家团圆的大雪天,一个人出了门。
  锁上大门的那一刻,他以为自己的孤独,和悲痛,会随着曾经温馨过的房子一同锁上。
  但看见大街上挂满的红灯笼,四周结对成伴、脸上洋溢着幸福笑容的路人,他的心像是被火烧过的荒原,又下起了大雪,成倍孤独,还添了几分木然的绝望。
  如果不是那场意外,他也本该跟家人和乐美满,他也本该是幸福的。
  周煜林一个人沿着街道走了很久,手和脸都冻得麻木了,头发上也积了一层碎雪。
  最终在广场中的一个人造湖泊前停了下来。
  他靠着栏杆,望着湖心,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这段日子,他连思绪都变得麻木,大脑好像也被冻住了,一思考都好累。
  一阵饭菜的香味飘来,能闻得出,那家人应该是煮的饺子。
  往年过年,母亲也会做一盘饺子,里面塞着象征福气的铜钱,他总和父亲抢着吃。
  今年那种寻常的场面,却变成了不可求的奢侈。
  周煜林拿出手机,刷了下朋友圈,大家都在晒跟家人的合照。
  他想了想,随手拍了张照片,也上传了朋友圈。
  很没有意义的行为。
  但最近他总觉得,一切都没有意义,连活着也不太有意义,反而随心所欲起来。
  后来周煜林在那里站了很久,久到腿都发麻,看了眼时间,差不多快到半夜十二点了。
  该回家了,该睡觉了。
  要是不睡,这一夜会很难熬。
  他正要走,一个嗓音却叫住了他。
  “周煜林!”
  周煜林转身,就看见少年急匆匆把自行车停稳,然后朝他飞奔过来。
  他的碎发被风打乱,有点狼狈,脸也因为剧烈运动变得发红,像个红苹果,那双眼睛却异常的亮,像八月夜空里最惹眼的那颗星星。
  周煜林莫名有点移不动腿了,就站在原地,等他跑过来。
  靳修臣终于停住脚,气喘吁吁的,把手里的饭盒塞给了他:“我做的,做多了,想着你可能还没吃饭,看到你朋友圈,就送来了。”
  周煜林只是看着他,看了很久,靳修臣也不催,执拗地举着那个饭盒。
  周煜林终于接了过去,打开看,里面是摆放齐整的一盒饺子,他的眸色逐渐暗淡下去,又慢慢变得柔软。
  周煜林:“为什么。”
  他记得他跟靳修臣,虽然是一个班的同学,但几乎没有过正面交集。
  之前,他不过是看在靳修臣,是靳修竹亲弟弟的份儿上,帮过他几次,关系却并不亲近。
  但自从父母去世后,这个人就频繁接近他,不是给他带早餐,就是放学制造偶遇,送他回家。
  上回他想不开,差点在教学楼的天台失足跳下去,也是靳修臣及时拉住他。
  周煜林想不通这个人的行为动机。
  靳修臣却只说:“给你的,想给你就给你了。”
  “是看不上吗?我用的好肉,不是那种打折便宜卖的淋巴肉,没问题的,你放心吃。”
  周煜林心里不是滋味,这个人自己生活都那么艰难,要吃一块好的肉都是奢侈,为什么还有余力,来关心他这个外人。
  但他没力气去问。
  这份不明不白的善意,确实在此刻,给了他一点安抚。
  周煜林盯着餐盒,拿起筷子大口吃了起来。
  吃着吃着,视线开始模糊,眼角滑落了一珠泪。
  他狼狈地偏过身,埋下头去,不想让靳修臣看见,却不小心碰到了栏杆。
  口袋里的东西跟铁栏杆相碰撞,叮咛一声响后,滚进了人工湖泊。
  周煜林怔了下,随后把盒子往靳修臣手里一塞,飞快扯开自己扣子,脱了外套就要往湖里跳。
  靳修臣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他:“怎么了?”
  周煜林急切:“我的硬币,掉下去了!”
  那是他保留到现在,去年过年母亲包在饺子里的硬币。
  只剩这一枚了,一路上他都揣在兜里,一直摸着他才安心。
  靳修臣听了后,按住他,二话没说扑通一声跳了下去,周煜林和广场上的人都惊呆了。
  好在人造湖泊底下铺的是瓷砖,水也是一直在流动的活水,干净清澈,靳修臣没多久就找到了硬币。
  他从湖泊里爬出来时,浑身都湿透,额角的碎发无力地巴在脑门儿上,那双眼睛却浅染着笑意。
  因为太冷了,手都被冻得发颤,却仍是把硬币举到周煜林眼前:“找到了。”
  周煜林人都傻了,怔怔地看着他。
  好半晌才吐出几个字:“谢谢……你为什么……”
  靳修臣穿着湿衣服,被冻得发抖,他背对着光,身后是整个夜空:“你那么着急,不是很重要的东西吗。丢了就要找回来啊。”
  他看了眼周煜林:“就像,难过和受了委屈,就要大大方方的哭出来。”
  周煜林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听见广场上十二点的钟声报响,随后一束火光从少年的身后直冲上天。
  烟花炸开的瞬时,世界璀璨绚丽,他却只能看见靳修臣眼里浮动的光影,那是比烟花还要动人的笑。
  在他最脆弱,最无助的时刻,这个人从天而降,强势地用自己的方式,介入了他的生活,给了他援手,将他周围的寒冷和孤独驱散。
  父母去世后,周煜林饱尝人间冷暖,亲戚的翻脸无情,邻居的冷嘲热讽,让他已经变得麻木。
  眼泪滑落的那一瞬,他久违地,再次感受到了世界的温度,从眼前的这个人身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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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大病初愈,周煜林身体有点虚弱,陶艺做了一半,一股疲惫感就涌了上来。
  索性洗了手,靠在工作室的沙发上,看会儿店里的书,打发下时间。
  陆序出去给他买午饭,回来时接到公司的紧急电话,下面的人办事儿出了差错,需要他立即过去解决。
  陆序烦得要死,匆匆跟周煜林打招呼:“饭我放桌上了,趁着热乎赶紧吃,别回头少二两肉靳哥还找我算账。”
  周煜林没抬头,只平静地回:“嗯,谢谢。你去忙吧,今天麻烦你了。”
  陆序看了他片刻:“虚伪。”
  他最讨厌的就是周煜林这点,明明他们是情敌,周煜林却总对他没什么防备,也一点都没有对情敌应有的敌意。
  总是那么温文尔雅,进退有度。
  这种‘绅士风度’,分明是上位者,看一个对自己毫无威胁的蝼蚁的怜悯,虚伪至极。
  临走前,陆序瞥了一眼周煜林在看的书。
  好像是本心理学,也不知道写了什么,让周煜林看得那么认真。
  对这种神神叨叨的书,陆序一向是嗤之以鼻,丢下一句‘没品味’,抓起沙发上的外套就走了。
  等脚步声远了,周煜林才放下书,开始吃饭。
  下午他没在工作室待多久就走了,最近心不静,不适合做陶艺。
  一路散步回家,天上又飘起了细雪,周煜林停住步子,伸手去接雪。
  突然闻到一股甜腻的香气,扭头就瞧见,街角有个卖红薯的摊位。
  他怔了下,快步过去:“老人家,怎么卖的。”
  以前都是靳修臣给他买烤红薯,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街上红薯的价格。
  因为靳修臣在很久前,就霸道地‘剥夺’了他买红薯的权利:
  “林林爱吃的只能我买,这是我专属的特权。林林自己也不准偷偷买。这样以后林林每次看到烤红薯,就会想起我。”
  又回忆起那时靳修臣顶着张青涩的脸,说这些浑话的样子,周煜林一时忍俊不禁,嘴角轻弯。
  老人半张脸埋在围巾里,双手揣着兜朝他笑:“两块一个。”
  周煜林付了钱:“麻烦给我一个,谢谢。”
  老人用夹子夹起一个又大又圆的红薯,包在油纸里递给他:“小心烫昂。”
  周煜林:“没事,有勺子吗?”
  老人乐了:“哪儿来的勺子,谁吃红薯用勺子。”
  周煜林微顿,礼貌一笑,转身离开。
  他站在满是积雪的街上,手里捧着发烫的红薯,却不知道该怎么下嘴。
  周煜林垂下眼,喃喃:“原来买红薯不送勺子……”
  他头一回知道这件事。
  也是第一次发现,他被靳修臣养得那么好,保护得那么好,岁月和尘世烟火,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过去的十年,他们冬天最爱吃的,就是烤红薯的。
  起初周煜林并不喜欢这种东西,他本就对甜食不太喜爱,红薯吃起来麻烦,而且还会弄脏手。
  他第一次吃烤红薯,是被靳修臣软磨硬泡的。
  到现在,周煜林都记得那时,十几岁的靳修臣,捧着个热气腾腾的红薯朝他笑:“林林尝一口嘛,好吃的,你肯定会喜欢。”
  最后耐不住靳修臣的磨人,他吃了一口,直接就爱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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