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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板被主角团疯狂偏爱(穿越重生)——南枝惊鹊i

时间:2024-08-02 08:33:50  作者:南枝惊鹊i
  塔纳托斯觉得自己的心脏很奇怪,一把推开陈晏礼,背过身去,好险,差点暴露了。
  “还好没有发烧,你还有别的地方不舒服吗?”陈晏礼拍了拍塔纳托斯的背问道。
  就是贴了个额头,怎么跟碰到毒虫了一样,他是什么脏东西吗?
  塔纳托斯摇了摇头:“没有不舒服,睡觉吧。”
 
 
第59章 塔纳托斯自述(第一人称)(8)
  陈晏礼不需要睡眠却还是躺在塔纳托斯身侧闭上了眼睛。
  小呆怕他无聊还给他找了几部电影,他就挂机在系统空间里面了。
  ——
  我叫塔纳托斯,是男巫,不老不死,生活在这片大陆上已经有上百年了,我见证过无数的君主更迭,也见过无数人性的丑恶与扭曲。
  你说善良?
  对不起,我没有体会过,不是很清楚。
  我出生时,母亲难产去世,父亲受不了打击也随母亲去了。
  家境殷实的我本该拥有万千宠爱,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但却只能在叔叔家寄人篱下,叔叔一家霸占了我的房子,我的家产。
  最后,叔叔还想抢走父亲的爵位。
  12岁那年,我放了一把火,烧死了所有人,也烧死了自己。
  再睁眼时,我躺在被烧的不成样子的房子里,本应该全是伤疤的身体完好如初。
  从那之后,我就发现了自己的特殊能力。
  “看哪,就是那个怪胎,他的眼睛真吓人。”
  “别看他了,小心被厄运缠上。”
  “烧死了养育他的叔叔一家,多残忍的孩子啊!”
  “他父母就是被他的厄运害死的!”
  ……
  我的耳边总是充斥着这样的恶言恶语。
  久而久之,我就习惯了,麻木了。
  我本以为世间像我这样的怪胎是独一无二的了,漫长的岁月里,我四处游荡。
  终有一天,我碰到了一个和我一样的怪胎。
  两个怪胎本应该惺惺相惜,一起把这个世界搅得天翻地覆才对,可那个蠢货总是笑着,仿佛任何事情都不能影响他热爱这个世界。
  哦,对了,忘了说了,那个蠢货叫萨麦尔。
  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他和我一样,都象征着黑暗和厄运,注定这一生都将不受祝福。
  那个蠢货总是跟在我身后,嘴里喋喋不休,说着一些趣事。
  直到有一天他面带忧伤,哭着对我说:“塔纳托斯,我要死了。”
  从那之后,我没再见过他,我又是一个人了。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四处游荡着,像一个流浪者,天地这么大,没有一个地方属于我。
  再次见到萨麦尔那个蠢货,是在广场上,他被绑在十字架上。
  他的身上都是伤口,不会愈合的伤口,像只破布娃娃一般,千疮百孔,脸上却洋溢着格格不入的幸福笑容。
  我就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坐着,看着他,他似乎发现了我,嘴唇动了动,作着口型:我要死了,可是我竟觉得幸福。
  蠢货。
  我看到一人高举着银剑,往他的胸口刺去。
  萨麦尔再也没了气息。
  我看不懂他最后的眼神,不是恨意,不是厌恶,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感情,对着那个刺死他的人。
  一片欢呼声中,人群中不知谁喊了句“费科勒”,所有人都跟着齐齐呼喊着这个名字。
  我在这个国家停留的稍微久了些。
  那个刺死萨麦尔的人叫作费科勒,听人说他原本是这个国家的骑士团团长,国王被萨麦尔蛊惑所杀死,费科勒拯救了这个国家,杀死了男巫。
  从那时起,才有了男巫这个名词。
  此后,我又四处游荡,这样过了上百年后,我好像知道萨麦尔当时为什么和我说他要死了。
  男巫在死期临近前会做预知梦,梦里有张模糊的面容,我握着他温暖干燥的手,露出了萨麦尔死前那样的蠢笑,周围被火光照亮,我却看不清他的脸。
  我也要死了。
  不,我才不会像萨麦尔那个蠢货一样被利用,被杀死,我要活下去,我要比所有人活得都长。
  我又开始了四处游荡的生活。
  一个不怀好意的老家伙找上了我,说要我做他的王后。
  我认得这个老家伙,在梦里见到过他,醒来还有些反胃。
  我不喜欢他的眼神,像只黏糊糊的丑陋的八爪鱼一样。
  我和他做了个交易,他死后把王位传给我,我就嫁给他。
  老家伙同意了。
  我跟着他回了白雪国,老家伙还有一个空有皮囊的蠢货儿子。
  新婚第一晚,老家伙就死了,被自己的贪婪杀死的。
  我至今仍记得他死前的眼神,像在看什么怪物一样,带着垂死的挣扎,像一条摇尾乞怜的落水狗一般跪在地上,都是恐惧。
  我告诉过他我是男巫的,他被色心蒙了眼,答应了交易,怪不得我。
  老家伙死的第二天,我好像找到那个杀死我的人了。
  可是我不想杀他,我想要他活着。
  我越来越像萨麦尔那个蠢货了。
  萨麦尔是天底下最大的蠢货,我是第二个萨麦尔。
  ——
  塔纳托斯久违地梦到萨麦尔了,他对自己说:“我要死了,可是我竟觉得幸福。”
  塔纳托斯被惊醒了,看了看身边睡得死猪一样的人,慢慢靠近了些。
  这就是幸福吗?
  好奇怪的感觉。
 
 
第60章 离了我谁还把你当孩子(9)
  陈晏礼看了一夜的惊悚电影,刚回到副本世界还以为被鬼压床了。
  “纳斯,醒醒。”陈晏礼推了推靠在自己胸前的脑袋。
  好沉,还好他昨天晚上挂机了,不然被压死了。
  塔纳托斯被叫醒,一时还有点睁不开眼皮,右手撑着床想借力坐起来。
  只是触感有点不对,有点太软了。
  塔纳托斯来回摸了几下,半睁开眼,就见陈晏礼脸憋得通红,一脸震惊:“我衣服怎么开了!”
  塔纳托斯低头看去,陈晏礼doublet(欧洲中世纪一种紧身上衣,穿在衣服最里面)的系带不知什么时候被他不小心解开了,贴身马甲爆改小开衫。
  他的手正放在陈晏礼的腹部,来回摩挲了几下后,手下的皮肤一阵战栗,似乎有些不习惯别人的触碰。
  “别揉了。”陈晏礼拍开他的手,系好系带,捂好自己的肚子。
  陈晏礼:讨厌没有边界感的人。
  塔纳托斯把手背在身后,捻了捻指尖,似乎还残留着细腻的触感。
  不能一起活着,似乎一起死去也不错。
  陈晏礼衣服都穿好了,回头看了一眼见塔纳托斯,发现他还呆愣愣地在床上傻笑。
  “纳斯,你在发什么呆?”
  塔纳托斯收起脸上蠢货一样的笑容,正了正神色,凝声道:“我马上。”
  陈晏礼怕他又犯病,帮他把衣服拿过来了:“伸手。”
  陈晏礼:离了我谁还把你当孩子!
  伊凡徳早就穿戴整齐坐在餐桌前了。
  好心的老妇人为他们准备了面包,三人挨着坐在一起,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最终,可靠的伊凡徳开口了:“我早起去村子里看了看,东边有马厩,我们可以买些马匹,缩短路程,大概一天一夜就到了。”
  吃完面包,几人留了些金子在桌面上,老妇人在外面忙着打理鸡舍,几人告了别就离开了。
  陈晏礼其实不太会骑马。驾马车他可以,骑马就算了。
  “我带你吧。”伊凡徳牵着匹温和的马主动提出邀请。
  那匹马好像通人性一般,低下头蹭了蹭伊凡徳的手。
  “我来吧,和我在一起更安全。”塔纳托斯依旧遮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湛蓝色的眼睛,看向陈晏礼。
  如果非要在这两人之中作出选择的话,陈晏礼选择试试自己骑马。
  感谢两位,让他无痛体验到了二胎家庭如何端水。
  塔纳托斯有些后悔给伊凡徳酬金了,这人现在花着他的钱跟他抢人。
  可惜陈晏礼有点不招这里的马儿喜欢,他每靠近一匹马,那匹马就用自己浓烈的鼻息攻击他,然后张大嘴巴。
  “纳斯,还是你带着我吧。”陈晏礼转了一圈发现连伊凡徳那匹马都看不上自己,只有塔纳托斯的马匹对自己还算温和。
  伊凡徳狐疑地看了塔纳托斯一眼,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一定是这个奇怪的魔法师动了手脚,果然不是什么正经人。
  伊凡徳一瞬间觉得自己的使命感满满的,他要保护好拆尼兹的人身安全。
  如果再有一些美好的邂逅和剧情就再好不过了,最好能萌生情愫的那种……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一点不行的。
  伊凡徳策马跟在塔纳托斯后面,刚开始时还是紧紧跟着,一个小时后就渐行渐远了,甚至隐隐有种老死不相往来,你永远也别想追上我,不顾伊凡徳和他的马的死活,的be美感。
  “纳斯,怎么听不见后面的马蹄声了,慢一些。”
  塔纳托斯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但还是收了些巫力,马匹跑得慢了些。
  “我从刚才就想问了,你是不是偷偷用魔法了,我倒也没有那么讨马嫌吧。”陈晏礼的声音闷闷的,耳边是呼啸的风声,雪下得越来越小,接近于无。
  塔纳托斯坦然承认了:“我用了魔法,他昨天晚上在背后说我的坏话,我不想看见他。”
  况且他是个第三者,去取剑本身就是他和陈晏礼两个人的事情,包括最后杀了他。
  “我们是盟友,你不要总是揪着伊凡徳不放,我们的目的是杀了王后,其他都是次要的。”
  陈晏礼觉得自己说得够明白了,孰轻孰重,纳斯自己应该能判断。
  马跑得更快了,风声越来越大,陈晏礼没听清纳斯的回答。
  但马蹄声貌似已经回答他了。
  天黑得很快,路程已经过半,陈晏礼让塔纳托斯在前面的村落停一下,他们要借住一晚。
  陈晏礼裹得像个粽子一样站在雪地里等伊凡徳,塔纳托斯抱着双臂,神色不耐,但还是和陈晏礼一起等那个累赘了。
  塔纳托斯:要是没有那个累赘,凭我的实力,现在已经跑到邻国了。
  就是可怜他的马瘦了十几斤。
  牛马牛马,就是这个意思吧。
  远远地,陈晏礼听到一阵马蹄声,艰难地举起手臂挥了挥,生怕伊凡徳看不见。
  伊凡徳勒了马,利落干脆落地,把对塔纳托斯的不满在在一片白茫茫中尽数爆发了出来。
  “马厩里你动了手脚吧,我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鸟,明天我绝不会让他坐你的马了!”
  塔纳托斯轻嗤一声,轻飘飘地怼了回去:“菜就多练,魔法本来就是我的优势,你自己没用,就不要怪别人太优秀。”
  一句话把伊凡徳怼得哑口无言,他确实没什么优势,如果不是他金钱至上的名声在外,王后也不会指定陈晏礼去找他取来白雪王子的心脏,他们一辈子也不会有交集。
  人是很贪心的一种动物。
  我喜欢一个人,刚开始只是想远远的看着他,后来又想和他说话,说过话又想进一步和他成为朋友,成为朋友后又会嫉妒他的其他朋友,想成为他最好的朋友,最后不满足于朋友,想要彻底占有。
  伊凡徳本来是个没什么追求的人。
  就连表面展露出来的好赌一面也是觉得有趣,赚到金子就故意输出去,以此逼自己活下去。
  可这些都是虚假的追求。
  伊凡徳知道,陈晏礼不是金子,完成交易就可以得到,他是自由的鸟,不被任何人束缚。
  对感情的感知力差也好,天生薄情也罢,他只想要占有。
  独占。
 
 
第61章 这里最穷的人是我!(10)
  “外面很冷,别在这吵架了,先去借住。”
  陈晏礼已经不想说话了,他已经在这站了二十多分钟了,看着这两个大傻春一路从最开始的两人battle到现在引战到他身上。
  战火烧身,陈晏礼没心思在这看两人互相诋毁了。
  火烧到自己身上就不暖和了。
  这个村庄是邻国边境的一个小村庄,人烟稀少,天刚黑就休息了。
  陈晏礼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满脸胡茬的大叔,显然是被吵醒后心情不好,连语气都带着不耐烦:“什么事儿?”
  “我们想在你家借住一晚,不白住。”陈晏礼拿出一块金子。
  大叔的态度立马好了很多,实在是他给得太多了。
  “进来吧,我家没有多余的屋子了,只剩一间了,我给你们找床被子,你们出一个人打地铺吧。”胡茬大叔从自己的房间抱出来两床厚被子,连带着帮他们铺好了。
  “我打地铺?”陈晏礼有意给他们两个一个相拥而眠冰释前嫌的绝佳好机会。
  都是兄弟,睡一晚就好了,如果还解决不了,那就两个晚上。
  总有一天你会受不了和对方一起睡觉而被迫和好的(^^)/
  “让那个野蛮人打地铺,他结实,我们两个身板弱,睡地上着凉了怎么办!”塔纳托斯这么一说,竟然也有点道理。
  但陈晏礼是个魔镜,镜子着什么凉啊,他就是光屁股在雪地里跑两圈都不会冻着。
  “我不想和你们挤在一起,我先睡了。”陈晏礼说完就一屁股坐地铺上钻进被窝闭上眼睛了。
  塔纳托斯恶狠狠地剜了一眼跟个木头一样杵在那里的伊凡徳,道:“你睡里面,贴着墙,别碰到我。”
  伊凡徳一想到和这个人睡一张床就恶心,巴不得把自己拍扁,然后挂在墙上。
  两个人斗够了就去休息了,一张刚好能挤下两个成年男人的床被他俩睡得中间还能再躺一个人,也是对床宽的一种无声侮辱了。
  陈晏礼:好有边界感,好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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