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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死对头上恋综后我爆红了(近代现代)——雪上川

时间:2024-07-30 09:52:54  作者:雪上川
  说到这里大家才明白,为什么渔船老板明明不缺钱、却愿意配合他们录制,原来都是为了她。
  “他们感情真好。”桑言声音里有些许羡慕。
  像这种社交和情感自由、就算不生孩子也不会被亲戚打扰的二人生活,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只可惜他和父母关系并不好,自从他出柜之后,已经有三四年没有跟家里联系了,时常会自责和想念。
  沈济川知道他的失落,轻轻地抱了抱他的肩,“这么久了,你爸应该不会生你的气了。今年过年的时候,我陪你回家看看。”
  “怎么了小桑?跟家里闹掰啦?”陈超在一旁听了一耳朵,很快就从这只言片语拼凑出了大概的真相,他说了句从一开始就很想感慨的话,“没办法,你们这情况比较特殊。没有孩子就算了,关键也不能领证,这在法律上没有保障啊,家里人怎么肯同意。”
  这些也正是桑言担心的问题,他的家境和沈济川这些天之骄子不一样,他家就只是普通的工薪家庭,父母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二十几年来的教育和培养养出了一个同性恋。
  陈超每说一句,他的头就不自觉往下低了一寸。
  沈济川看着他的表情,刀了陈超的心都有了。
  “小沈,你也别怪哥说话不好听,”陈超建议,“你们俩要是谈恋爱还好,但要是正儿八经地想过一辈子,还是得有个孩子。领养的也行啊,有个孩子栓着,不容易离心。”
  栓个屁啊,他最讨厌小孩儿了。
  这跟喜欢男的喜欢女的没关系,就像是跑到单身狗面前问他为什么不谈恋爱、又跑到新婚夫妻那儿忠
  告婚姻不易男人没个好东西一样,太没眼力见了。
  这么喜欢,怎么不见他自己结婚养一个呢?
  沈济川翻了个白眼,再开口时也有些不客气了,“我要小孩儿还跟男的处干什么,我们这个性向,主打的就是一个断子绝孙。”
  陈超:“……”
  桑言拉了拉沈济川的袖子,“说什么呢你,陈哥你别理他,他开玩笑的。”
  陈超讪讪笑了笑。
  他确实不理解同性恋,也有点政治正确的异性恋天然优越,见沈济川不搭理他,也不觉得是自己的问题,而是认为这个人不听劝。
  既然不听劝,那就换个好说话的,能听的。
  “尔琛呢?”他转头看向另一对,“你俩应该是跟家里人出柜了吧?家里人不反对吗?”
  温野不想搭话,枕着周尔琛肩膀的手肘微微用力。
  意思是让他去解决。
  “也反对过。”周尔琛道,“不过现在也看开了。”
  陈超吃了一惊,据他所知周尔琛家境可不是一般的殷实,福布斯都榜上有名,这样的人家不应该管得更严吗?温野父母虽然低调,但能和周家做邻居且来往这么多年的,估计也不是等闲之辈。
  他想到因为自己之前体检,医生说他有弱精症,导致石莉莉母亲一直不同意他们俩结婚,心里顿时不是滋味,酸酸地说:“那你父母挺开明的啊。”
  周尔琛:“还好,主要我姐姐不是同性恋。”
  他是断子绝孙了,但他爸妈还没有。
  陈超:“……”
  这一句话也真是绝了,把陈超噎得半天都说不出话,也不知道怎么回。
  半晌之后,他才僵硬地转移了话题,“哎小温,你是你家的独子吧?那压力可不小。”
  温野这性格、这脾气,一看就像是独生家庭里养出来的,娇纵的富家子弟,不把人放在眼里。
  “没啊。”温野慢条斯理道,“我还有个弟弟。”
  陈超:“……”
  不是,年纪轻轻的,怎么就上啃姐下啃弟了??你们俩这恋爱谈的,怎么比正常人还轻松?
  “我弟还小呢。”温野把两只手别到后脑勺上,懒散道,“他爱喜欢女的就喜欢女的,爱喜欢男的就喜欢男的,我不管,我爸妈也不管。”
  温振国和余彩兰是真的不管,当初他和周尔琛被捉奸在床,温振国虽然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但自始至终都没说过,你好好地搞什么同性恋这种话。
  他们温家的人,都只要过得开心就行,没有要求。
  陈超瞠目结舌,大概没想到他父母竟然这么开放,他又忍不住问:“那万一你弟,我是说万一哈,他要是也喜欢男人的话,你们兄弟俩又都没有孩子,那你父亲打下来的基业难道要拱手送人了?”
  那可不是一万,十万,百万,千万。
  而是动辄上百个亿啊!!
  难道这么多钱都要打水漂了么?他想想就心痛。
  “没人送就没人送呗。”温野随口道,“那能怎么办,我两腿一蹬又带不走,至于怎么花那是我弟的事。”
  余明泽比他小了十几来岁,要是没什么意外的话,肯定是他走在前面。温野对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葬礼别请乱七八糟的人,不用做法事也不用烧纸钱,他身无长物地来,走的时候也要身无长物地走。
  他说这些时自己都不怎么在意,坐在一旁旁听的周尔琛却拧了眉,“别胡说。”
  温野嘴张了一半,闻言,只好咽了回去。
  正好陈超也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听着太扎他的心理,他连忙换了个话题,跟莫琳聊起天来。
  等身边恢复安静后,周尔琛低声道:“之前我去太华寺的时候,求了两块牌,你的那张我放在工作室里,还没来得及给你。回去后你先把我的戴上吧。”
  太华寺是国内非常有名的佛寺,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听说上香非常灵验,每个月的头香抢都没地儿抢去。温野高中那年,他爸原本是想去供香的,后来是找了个和尚,算出来说在附近的寺庙上香就够了,能应验的,他爸就转头去了广华寺。
  温野对此一直唾之以鼻,觉得那个和尚是明里暗里给广华寺拉业绩的,他能考上完全靠他自己,和神佛有什么关系?
  只是他没想到,周尔琛年纪轻轻竟然也搞迷信。
  “我不戴。”他直白地说,“我劝你也别戴了,这玩意就是个心理作用,除了骗你的钱没别的用处。”
  周尔琛说的牌子他也知道,是和田羊脂玉做成的玉牌,原先虽然贵,但也没这么离谱,几个老和尚在旁边念了念经,出来后就要大几百万甚至更高。
  温野从来不信这个,他是有钱,但不想被骗钱。
  周尔琛看他这个反应也没强求,他之前一直没能送的出去,就是因为知道温野不会接受,所以一直留在了工作室里,几次都没能开得了口。
  但是周尔琛这次态度却很坚决。
  “回去戴着,睡一晚也行。”
  温野托着下巴不再看他,装听不懂。
  周尔琛原先还想说些什么,但门铃一响,打断了他的思路。
  络腮胡带着他们爱冲浪的朋友一起到了。
 
 
第52章 (二更)晋江首发
  络腮胡不光带了朋友, 还带了两只超级大的火鸡。
  澳洲有信仰的教徒很多,其中单单是基督徒就占据了总人口的三分之二。可能你走在大街上不小心踹到的一个流浪汉就是信奉天主教的。临近圣诞节的这段时间,全国火鸡屠宰量都得翻上一大翻。
  正好也要到饭点了, 大家都开始张罗起了午饭,能搭把手的都搭把手,莫琳他们的午餐比较简单, 做起来比较快速便捷。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们的午餐清单有大半张的菜品都是冷的, 也不知道是当地人的习惯还是莫琳家的习惯,好在国内吃席时也会上不少冷菜, 大家也都没有讲究。
  阿奇和莫琳的好友不算特别多,他们家有一张大床桌, 坐七八个人绰绰有余,不过今天显然是不太够的。莫琳还特意去邻居那儿借了一张, 把两张桌子拼在一起, 这样宽敞些, 大家也能坐得下。
  虽然两张桌子尺寸不太一样,头尾这儿突出一节那儿少一节, 看着有些搞笑, 不过等碎花桌布一盖, 也就看不见了。屋内已经张贴起了圣诞节的装饰, 桌上放着三叉烛台, 充满了有节日的氛围。
  温野和周尔琛坐在一边, 他的左手是桑言和沈济川,桑言英语不好, 经常会拉温野说说话。人多的时候就是容易照顾不到每个人,有时候桑言听不清的地方, 温野会再给他讲一遍。
  沈济川:“……”
  温野虽然也不怎么跟周尔琛交流,但是论起来沈济川的待遇还要惨一些,毕竟桑言跟温野说话的时候,他只能坐在一旁眼巴巴地望着。但周尔琛转过头来跟温野聊天时,桑言是不会插嘴的。
  桑言把面前的刀叉擦拭干净,温野耐心跟他讲解每把小刀是用来做什么的,不过实在不会也没关系,自己用着开心就行。他们看见外国人用筷子也只是善意地笑一笑,不会觉得被冒犯。
  聊了一会儿,桑言终于好奇地问:“小温哥,你英语这么好,是怎么学习的呢?你和周哥都好厉害。”
  桑言在大学时其他成绩都好,英语也还可以,就是口语和听力完全不行。
  他说着,还不好意思地笑笑,“我有时候听你们俩说话,觉得你们发音都特别像,也可能是我听错了。”
  温野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解释。
  要怎么说,他的英语发音都是周尔琛教的,自然听起来很相像。后来他去英国旅游时,因为打了抢劫犯被关进警察局,周尔琛把他保释出来后,却又发现护照丢了,简直把倒霉两个字刻在了脑门上。
  没办法,温野只好在周尔琛租的公寓里住了一个月,他刚到的时候什么都听不懂,原本还能用翻译器混一混,但是周尔琛站在一旁流利地和老外对话、而他却要依赖手机,还交流得磕磕绊绊的。
  那时候温野英语差到什么水平?A理大毕业要求英语过六级,而温野到了大三,四级都还没过。
  他都想象不到自己高考时是怎么考过去的。
  不用几回,温野试过一次后就自尊心受挫,强逼着自己适应了英语环境,后来才发现,也没那么难。
  有时候人就是要逼自己一把。
  “我英语其实也挺烂的,没你想象得那么好,只是基本对话都还可以。”他说,“可能有时候就缺个语言环境,处在那个环境中,慢慢就能锻炼出语感了。”
  他就是这样的,从英国回来后,他马不停蹄报名了四级,虽然前面的语法选择题做得稀巴烂,但是听力和阅读理解都不错,作文都是简单词汇,但是还算通顺,拿了个中档分数,就这么考过去了。
  后来温野又努力了一把,大四毕业前,总算是低空飘过了六级。这么说起来,还得多亏了那两个抢劫犯的功劳,毕竟他原本只在那里待一星期,有了这么一出,才拖延了那么久。
  沈济川听到他们俩的对话,不甘寂寞地插了句嘴,“嗯?我英语也不错啊,之前本科的时候差点就去英国留学了。言言,你要想要语言环境的话,那我们从现在开始用英语对话怎么样?hello,i\'m fine,and you?how old are you?”
  桑言:“……”
  温野听着沈济川那蹩脚的英语,忽然想起,按照沈济川的家庭条件想要出国留学应该不难。或许他当时想出去是因为周尔琛,取消也是因为周尔琛。
  毕竟周尔琛大四时回了A大,顺顺利利地完成了答辩,毕业时还作为优秀毕业生上台致了辞。
  那时他的乐队也已经解散,娱乐圈的事业如火如荼,明摆着要留在国内稳定发展。
  温野想到这儿,实在是没忍住,推了下周尔琛的胳膊,“你该不会从小就和沈济川认识吧?”
  周尔琛:“?”
  如果说这俩人从小就见过,并且周尔琛对他一见倾心的话,那他放弃首都大学留在A大、出道做音乐、再和沈济川谈恋爱,这一切都说得通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是这个故事最后是BE。
  温野再次推了推他的手臂,“说话啊。”
  周尔琛前半秒还不明所以,现在终于明白他在想什么了,无奈地按着眉心,“没有的事。”
  “真没有?”
  “你在瞎想什么……”络腮胡和陈超合力把火鸡抬了过来,周尔琛起身让开,趁着别人没注意,在温野耳边轻轻落下一句,“他不是我前任,我没谈过。”
  不是前任?没谈过?
  温野一怔,还没反应过来,陈超已经把火鸡端在了桌子的正中间,大家都站了起来,热热闹闹地说这话,曹林兴奋地切下一块肉,挨个儿分发大家。
  他想和周尔琛说些什么,可巴夏拉了拉周尔琛的袖子,示意他把盘子递过来。这一打断,就找不到再跟他单独聊天的时机,只好作罢。
  火鸡起源于美洲,起初是用来庆祝感恩节或圣诞节的,不过后来慢慢地被带到了世界各地,天主教拿它来庆祝基督诞生,逐渐演化成了一种节日习俗。
  温野和桑言他们坐得比较远,周尔琛便主动帮他们递盘子切火鸡,温野等他切完,伸手去拿,下意识地想要递给沈济川——
  这是他的习惯,吃饭的时候先帮离的远的人盛饭递筷,这样大家都方便。
  谁料胳膊刚抬起来就被周尔琛按了下去。
  “给你的。”周尔琛说。
  温野愣了愣,哦地一声。
  等到落座后,还不能立刻动刀叉,等莫琳和丈夫朋友们都做完祷告之后,才正式开了席。
  等温野尝了一口之后,他就明白火鸡为什么在国内流行不起来了,体型大是一方面,二来火鸡肉还是有点柴的,他们吃鸡肉一般都偏爱鲜嫩的,像老母鸡这种就得拿来炖汤。
  火鸡的脂肪含量比较高,肉质肯定是不如农场精饲料养出来的肉鸡,不过这只母火鸡的肉质还算鲜嫩,表面刷了一层黄油,在烤箱转过之后,拿出来表面酥脆金黄的。
  鸡肚子里塞了苹果和橘子,吃起来不会觉得腥,还有一股迷迭香和罗勒碎的混合香气。
  有种异乡风味的风情。
  一片火鸡肉、一颗小番茄,再吃上一小份蔬菜沙拉,大家热闹地聊着天,尽管语言不通,但连比带划地竟然也没什么隔阂。
  不知不觉两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吃过饭后,大家自觉地打扫起了卫生。莫琳家虽然有洗碗机,但也装不下这十几个人的碗筷,如果分批洗,那等洗碗机洗完碗、高温杀菌再出来,都要一个多小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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