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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临的男朋友(近代现代)——荔枝江

时间:2024-07-24 07:39:08  作者:荔枝江
  从此他外面无论玩得多花,没有人敢上门来争一个名分。
  紧接着,大姐出生了。母亲很喜欢,她一直期待着一个女儿,但父亲不高兴,他骨子里固执而古板,甚至带着上个世纪般的重男轻女,这大抵也是为什么他只把女人当玩物的原因之一,无论是养在外面的彩旗飘飘还是明媒正娶的妻子。
  最后的结果是,大姐姓徐。
  家里的氛围一时间冷了下来,一直到几年之后宋锦溪出生。小儿子的到来让父亲——至少表面上如此——收了几年心。
  大儿子是从小被当做所谓——宋锦溪说到这里嗤笑一声——所谓继承人培养的,所以母亲一般难以插手。而女儿由于前两年的争端,长期在娘家居住。只有小儿子,在她的膝下长大。
  她把一腔心血都倾注在小儿子身上,希望他乖巧得父亲宠爱,希望他懂事能干得父亲信赖。
  就这样这个出生成长都是为了父亲的孩子长到了十六七岁,家里爆发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争吵。
  父亲的外面的花花草草暴露了个彻底,母亲声嘶力竭地要一个说法,两方闹得难看,甚至引发了生意场上的波动,徐家和宋家多年联姻,合作上千丝万缕的联系,反目起来也要伤筋动骨。生意场上争论结束了,回家后还要吵,母亲摔锅摔碗咂了一切能咂的东西,嗓子都喊劈叉了,双方撕打起来也从不顾及宋锦溪的存在。直到某次大哥回家,一把把人丢去了外公当年的老家,等过了风头再回来。
  然后李临就遇见了他。
  “我记得那天,弹琴的那天。”宋锦溪说,“那天是我大哥去找我,你只偷听到一部分。”
  “他让我好好学习不要丢脸。然后不要谈恋爱,”宋锦溪语带三分嘲讽,“他说这里的女孩都配不上,因为她们的家世都不能给宋家一个助力。”
  “我不开心,走到商场里不知道怎么的心血来潮就弹了水边的阿狄丽娜。”
  “水边的阿狄丽娜背后的故事是皮格马利翁,雕塑家爱上了他的雕塑。而我其实也不过是被父母和兄长共同雕刻出来的一个作品罢了。只有顺应他们的刻刀才能博得几分喜爱。”
  作者有话说:
  关于父母,指路前文八卦小张。
  这章没结束,但是没写完,尽量晚上再补一章,尽量。
 
 
第36章 (回忆的背面)
  再后来宋锦溪如愿进入家里希望的A大,按照家里的意思选好了专业,继续他光鲜的生活。
  直到某天,那个男生傻愣愣地站在他面前说,“你,你好。我叫李临。”
  他看着面前的男生,瘦削,带着不自信的含胸,日光晒出来的肤色偏黑,土里土气的发型着装,站在自己面前说,“你高中的时候来我们班借读过一阵,我们是同学。”
  啊,是那个小城市,宋锦溪想起来,也想起来兄长可笑的叮嘱,突然有了个疯狂的想法。于是他微笑着说,“你好。”
  回家后通过一些所谓的朋友,询问了一番,轻而易举要到了这个男生的资料。他懒散地坐在椅子上,用平板一页页慢慢翻,看他不幸的童年,偶尔犯病的奶奶,磕磕绊绊一路长大的足迹。
  他不禁感叹,太合适了。出身在——至少在他们眼中是——乡下,无父无母跟着个患病的奶奶,没有背景又缺爱,不可能被家里人接受的性别,甚至连仪态仪表都不像样。每一点都不可能被家人所接受的。
  这样子跌跌撞撞到自己面前来,宋锦溪关掉平板,带着点恶意的想,“是命吧。”
  是命运把他推到了自己面前。
  宋锦溪歪头想了片刻,发了条消息:明天一起打球不?
  先试着拉进距离吧,他想。
  对面回得很快,但是,宋锦溪有点想笑,连球都不会打啊。他单手随意按下键盘,“那要来看我打球吗?”
  太简单了,宋锦溪看着身边的人,无数次想着。从小缺爱,以至于别人随便给点宠爱都昏头,何况给他温柔的这个人家境优渥,相貌堂堂,伪装出来的性格开朗乐观又只对他时不时露出稚气的一面来撒娇耍滑,以及最重要的一点——只对他的特殊待遇。
  真的是,太好骗了。
  只不过,他烦躁地看着母亲打电话给又一次不归家的父亲吵架,兄长在自己房间写求婚计划书,大姐还在国外留学没回来。
  其实压根没有一个人关心他最近和一个男生走得近,他把自己想的太重要了。发脾气丢下手机,背上包,他准备出门去,被刚好下楼的兄长看见了,“宋锦溪,你上来一下。”
  他回头,带着兴奋和丝丝惴惴不安,跟在兄长身后上楼,坐在凳子上的时候还在思考怎么回复。
  直到兄长把几页纸放在他面前,他几分迫切地拿起来看,愣住了。
  不是他以为的调查报告或是什么,上面简略地写着一个安排表——是他大哥的求婚计划。他茫然地抬头,大哥用手在他头上揉了一把,“帮大哥看看。”
  憋着一股气,他又回去找李临。对他的欺骗越来越像是一种发泄,看着他被自己骗得团团转,心里的恶意才能悄无声息地发泄出去。
  但是他也的确没想到,李临那天会蠢乎乎地聊起恋爱的话题。他看着一无所知的男生,想干脆就顺水推舟,玩一把大的。
  坐在石椅上,他不着痕迹地瞥了眼手表,时间也刚好。
  那份计划书上的求婚礼花恰到好处。
  反正只是一场谎言,他看着李临乖巧地望着烟火,借大哥的烟花也无所谓吧。
  反正,反正他也明说了,“是借来的花。”
  那个人怎么还傻愣愣的,他想叹气,算了,还是自己主动吧。
  他吻上去,像是一场迟来的叛逆,只有演技没有爱。
  作者有话说:
  怕大家忘了或者没注意:本文从最开始就打的tag就是“狗血”,是一篇俗套的狗血文。以及宋锦溪真的不是什么好人。
 
 
第37章 
  宋锦溪晚上回家的时候大哥还没回,母亲又在和父亲吵架,起码,他路过两人时漠然地想着,起码父亲今天到底是回家来了,改成指着对方的鼻子叫骂。他看也不看就回了自己的房间,躺倒在床上,觉得一切都没意思极了。
  不知不觉睡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宋锦溪下楼吃早饭,看见楼下吵吵闹闹的,探头看去,是大哥回来了。昨晚的求婚很成功,大哥的女朋友成功变成了未婚妻,所有人都在为此高兴。宋锦溪看着大哥志得意满地讲述昨晚的经过,母亲殷切地听着,父亲都连连颔首,更觉得无趣。他摸出手机,在桌下发短信,思索片刻,盯着大哥心满意足的笑脸,一字一字打下,“早安,男朋友。”
  宋锦溪更不愿意回家了,他把更多的时间投在李临身上,像是一场仅自己可知的无声报复。
  在他刻意的攻势下,李临毫无招架之力。直到寒假,他看着眼前的男生想着,“是时候了,让这颗炸弹引爆吧。”
  但是,李临居然拒绝了。
  宋锦溪有些生气,一时间几乎忘了自己批的一层伪装,所幸及时反应过来,打趣糊弄过去。
  无所谓,没有李临,这场戏也可以由他一个人唱下去。
  可惜他这场独角戏没人欣赏。
  大哥直接拦下他,让他炸了颗哑弹。
  “宋锦溪,”他警告道,“你在外面怎么玩都无所谓,但我劝你,大过年的最好不要把杂七杂八的人和事带回家来。”
  原来大哥什么都看着眼里,只是不认为他能折腾出什么水花,压根不在意。
  他像个懦夫一样退却了,又横生逆骨,一张票去了千里之外的那个人家。临出门前想起来自己那张好男友的假面,暂时还不能被揭开,于是从别人送节的礼品中随手拿了两件塞在箱子里,也不看到底是什么,甚至无意中拿走了送给他妈的翡翠镯子。
  他在李临家住了几天,意外地放松,没有无时无刻不歇斯底里的争吵,没有父亲大哥时时刻刻的监督管理,每天只需要跟着李临,主要负责无所事事的晃荡发呆。
  偶尔李临在忙的时候,就把他顺手丢在奶奶身边,随便给他个什么玩意,像打发小孩一般。他就缩着一双长腿坐在小小的板凳上,看奶奶做手艺活。
  宁静的氛围里,老人坐在窗户边沉稳耐心地穿针引线,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手上,也照在宋锦溪身上,暖呼呼的。奶奶专注在手上,一言不发,但看着老人认真地完成一针一线,他时刻鼓噪的心也安静下来。厨房里传来咕嘟咕嘟的煲汤声,夹杂着李临细碎的脚步声。慢慢地,他闻见山药排骨的味道,然后听见李临的声音,“汤好了。”
  他也陪李临去采购年货,在人来人往间牵着李临的手。小城市的超市喧闹嘈杂,挤挤攘攘的人群和他们八百张嘴同时发出的声音,在这之中,他牵着李临的手,看他垂着眼睫挑选比较,突然像是八百年没下过凡的仙人第一遭体会到这生气勃勃的喧嚣人间。
  他乐不思蜀,居然忘记了自己的叛逆大计。
  实在可恶。
  临过年大哥来了电话,告知他近期回家否则后果自负。翅膀没长硬,羽翼未丰的宋锦溪又只得捏着鼻子乖乖应了。
  几日不见的烦闷卷土重来,恶意的情绪在心里疯狂滋生,他看着李临,骗他一晌贪欢。
  他还担心自己不会有反应,实际上硬得像个石头,不管不顾,醉生梦死,只求片刻欢愉。
  抵死缠绵间,他低头看见身下人,他们都赤条条的,脱下了所有伪装,骨子里的恶劣的性格在夜色的掩饰下蠢蠢欲动地探头。他伸手去摸对方的脸,脑子里什么念头一闪而过,没等他抓住思绪的尾巴,就被人一把拽下,猝不及防接了一个长吻。
  那一瞬,他仿佛听见对方薄薄皮肉下心脏的剧烈跳动,片刻后,他猛然惊觉,那是自己的心跳。
  事后,他带着几分情事后的慵懒,黏在李临身上,温热的皮肉接触摩挲,氛围祥和随意,一切都懒洋洋的。沉溺在中,他把脑袋轻轻搁在李临肩上,不走心地胡思乱想着,“以后等这边事情结束了,也可以找个暖床的人,哪怕花钱的也不是不行。”
  回到家,僵着脸迎来送往一群群来拜访的亲朋好友,所有人都挂着友善的表情讲着友善或不友善的话,比起走亲访友更像是集中密集的不正式商业会谈,无聊透顶。
  他躲在一个角落里,发自己的呆,突然想喝山药排骨汤。
 
 
第38章 
  宋锦溪在寒假间思索很久,用他恋爱经验为零的脑子想明白了,大哥不屑一顾的原因在于他知道自己不过玩玩而已,所以不打算插手。
  那就假装真的在谈恋爱吧,假装真的爱得死去活来。虽然宋锦溪不懂,但他可以看着别人的男朋友学,照葫芦画瓢还不简单吗?
  用恰到好处的醋意和占有欲,宋锦溪细细密密地织开一张网,中间躺着他至今毫无觉察的猎物。占据李临大部分的时间,隔开他和别人的关系,让他的世界只有自己。
  连大二开始参与项目都要拉着李临一道,即便他心里明白,他们专业方向天差地别,适合自己的项目不一定合适李临。组里其他人也的确有些闲言蜚语,但是宋锦溪不在乎,他只需要一个连体婴的表象。
  更巧合的是,这居然给他一个同居的理由。宋锦溪很早就不耐烦住校了,只不过为了这场家家酒一般的恋爱而捏着鼻子忍耐。
  他不明白为什么李临要拒绝,明明他名下这套房子不知道比寝室好了多少倍,他甚至专门按照李临的喜好修了一个卧室。
  他只能想到不知好歹。
  一气之下就抽身离开,自顾自生闷气去了。
  转机来的很快,李临答应了。他们就这么开始了同居生活。
  再那之后,李临的世界几乎只有宋锦溪了。不再同吃同住同进出,李临和室友的关系很快冷淡下来,大学里的同学很多时候一个月也不一定打上一次照面,他还没有参加社团,学长学姐也不认识几个,连项目里的人都和他关系平平,甚至背地里说些不好的流言。他的关系圈被宋锦溪一人占有了。
  讲到这里,多年后的李临不由嗤笑,小声骂了句傻逼。
  宋锦溪停住了,不知道这句话骂的是不是自己,但也只能受着,“其实到大四为止,你的记忆大抵是对的,只是在细节上有些出入美化。”
  毕竟假的就是假的,总有穿帮的时候。宋锦溪脾气不好,一日两日新鲜感还未过的时候还能忍住自己,一旦长期接触甚至吃住都呆在一起,他的坏脾气就三不五时地冒头。好在李临脾气好,常常包容宋锦溪,他可以打扫,也经常下厨,反正他在家里也做惯了的,于是将人宠得更加无法无天。
  只不过宋锦溪吃惯了好的,虽说李临做饭,但是所有的菜品都是宋锦溪让专人送到家里来的,偶尔换口味点外卖也是星级酒店的专送。更别提他平日里的各类生活用品。
  一时兴起他也常常给李临买衣服和鞋。李临本就对那些所谓高端大牌不了解,根本不知道他身上穿着出门的衣服可能比他一年的生活费还贵,他脚上的鞋可能是班里不少男生心水而不敢妄想的。
  隔三差五的宋锦溪还以各种纪念日为由带他去各种高级餐厅,是他手把手教会了李临餐桌礼仪和各类社交礼仪。
  宋锦溪也一天天看着李临长成了与初见时截然不同的模样,微微凹陷的两颊长了些肉,不再一副营养不良的可怜样子,肤色也白皙许多,甚至在大学期间还稍稍高了几公分,人自信很多,不再畏畏缩缩的含胸驼背,像是蒙尘的明珠在他的手上一点点扫清了尘土污垢,开始展现自己的光彩。
  某一天李临居然收到了女生的表白,宋锦溪才猛然惊觉这个人在无知无觉地时间流淌中变了一副样子。
  他偷偷撕掉了不知道哪个女生私下塞在李临包里的情书,假装什么事情都没有的去写自己的论文,半晌后,也许是良心难安,他从房间里探出头去看李临在干什么。
  李临在泡脚——宋锦溪总觉得是老年人才会有的习惯——拿个脚盆倒了些热水,安逸地靠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本专业书在看。翻页间,他眼角余光看见一个人鬼鬼祟祟地在房门口探头探脑,于是轻轻踩两下水,“宋锦溪!加点热水!”
  宋锦溪又从房里出来,自觉地去拿了丑丑的,按照他的审美根本不可能出现在家里的热水瓶,颠了颠,沉甸甸的,于是拿上热水瓶,屁颠颠地走回来,往盆里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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