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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满堂(穿越重生)——甘汁若饴

时间:2024-07-22 09:47:44  作者:甘汁若饴
  他好像直到最后一刻才知道放弃竟是这么难,所以执念还是控制不住地死灰复燃了。“这是你以为的好!你有想过我吗?你有想过我留在这里是为了谁吗?凭什么?你就为了金朝一句话,辛辛苦苦学了这么久,就为了考什么劳什子大学。现在又因为你那个爸不像爸,妈不像妈的家,说要去爪哇。你为了这些害过你的人委曲求全,却连只是为了我而活着都不愿意。凭什么?你告诉我凭什么!”
  常遇青猩红着眼,审判着沈满棠在这两世犯下的罪行。可沈满棠没有前世的记忆,一些指控便成了莫须有的罪名。
  沈满棠几次想要辩解,可到最后却又觉得无话可说。明明最先打算离开的人是常遇青,为什么还能在这颠倒黑白地冲他说胡话?沈满棠冥思苦想,最后把这归结于他的幸福过于刺眼,才会惹恼了这尊大佛,因此他难得没对常遇青呛声,反而好声好气地劝慰道:“这说不定都是最后一面了,你就别上火了吧。我这不是好好活着呢吗?撕个手皮又撕不死人的,你就别小题大做了。”
  常遇青宛若一拳打到棉花上般,更加郁闷了。他把拳头捏得“咯吱”响,在宽敞的会客厅内来回踱步,最后又走回沈满棠面前,孤注一掷道:“你想考大学,不如来香港。若你去了爪哇,再想读书也只能留洋了,不如离家近些,我还能照应着你。只用三年,三年毕业后你想去哪里我都不拦着,也不会再跟着你了,好吗?我只要三年。”
  话音刚落,沈满棠便斩钉截铁地摇头道:“我不会去的。我爸爸刚从鬼门关回来,家里还有一堆破事正是需要我的时候,我好不容易有家、有元宝了,怎么能走?他们是我一辈子的家人,我不想再和他们分开了。”
  常遇青歪了歪头,像是听到了什么惊天大笑话。沈满棠居然真的,发自内心地把那群不伦不类的人将家人看待。不称职地爸妈、争宠的弟弟,有什么值得他爱的?更可笑的是,他居然连这些人都比不过。就连这些人,在沈满棠眼里都比他重要!
  那他两世的痴心算什么?帮他灭了沈家满门又算什么?难得真如金朝所说,沈满棠不论如何也不会希望沈家人死吗?
  难道真的是在他屠沈家之前,对沈满棠墓碑放的狠话灵验了?他让沈满棠不想见血腥就活过来,否则亏待过沈满棠的人就都得死,所以沈满棠便真的重生了?
  常遇青冷笑着自嘲,笑自己就算轮回百世,付出再多,在沈满棠心里也还是排不上号。
  “对不起,我知道你也是好意,但我还是更想陪着他们。”沈满棠小心地偷瞟着常遇青的脸色,在犹豫中给了他一个拥抱,“你也别难过了,常伯伯常伯母这么久没见你和常姐姐,一定很想你们。你去了香港还会交到新朋友,或许还能遇到命中注定的爱人,所以你一定会过得很幸福的。”
  原来只是三年都是奢望吗?常遇青紧紧回抱住沈满棠,望着天花板,哽咽地说着:“我知道了,你想陪着他们,想他们平安活着,这是你两世的心愿,我知道的。”
  沈满棠这时仍听不懂常遇青这些颠三倒四的话,但那一声声压不住的呜咽,他却听得真真切切。于是他轻柔地拍了拍常遇青的背,无声地安慰着,直到常遇青结束痛哭才慢慢停了下来。
  “我该走了,我爸爸那里没人照顾,我还是不放心。”沈满棠率先松开怀抱退后一步,直视着常遇青的眼睛郑重地道别,“今天是除夕,别哭啦,过年要开开心心的才对。以后你有什么开心的、不开心的,也都可以写信给我,我会把你当我最最挂念的朋友,真心的。”
  “好,如果还有机会的话,我一定写。”常遇青嗫嚅着,又扯起了他那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什么叫如果还有机会?沈满棠又是一愣,随后便原谅了常遇青因今日过度悲伤而导致的语无伦次和口无遮拦。他挥挥手,让常遇青留步,也再一世忘了常遇青报复起亏待过沈满棠的人,有多么不择手段。
  作者有话说
  呼,不出意外的话下一章就是终章啦,谢谢大家看到这里,鞠躬(`_′)ゞ
  我这个长长的标题名也终于可以停了哈哈
 
 
第154章 完
  “这箱是玉器,抬的时候要当心些啊。”傅君佩井井有条地指挥着佣人,把收拾出来的值钱玩意儿封箱拉去码头。
  沈沧不便露面,家里的事就全数落在了她头上。这一周她忙得晕头转向,为的就是赶在下周出发前将带得走的东西尽可能快地清点好。不仅如此,辞退家中佣人也是件相当棘手的事。沈家人丁稀少,沈沧也不讲究排场,因此伺候的人也是少之又少,只是这些年在这栋宅子里发生的秘辛太多,不仔细打点好这些佣人们的去处,给他们丰厚的遣退费,难保他们会管不住自己的舌头。
  “凤仙啊,来,你把这金镯收着。你在沈家待了这么多年,把大好年华都耽误了,以后我们走了,你也多为自己打算打算。姜太太家我是打过招呼的,她家正缺像你这样有经验的娘姨嘞,你过去,待遇什么的我都给你谈好了,一定不会让他们亏待了你。”
  凤仙慌慌张张地跪下,连声谢道:“多谢太太,太太万安。”
  “快起来吧,做完今日你就是自由身了,别动不动就跪。”傅君佩将凤仙从地上扶起,然后将足金的手镯套到了凤仙瘦削的手腕上。接着,她又唤来了一个个下人,给大家伙儿都打点了贵重又体面的物件。
  打点完这些,她又要去前厅见掮客,商量着把沈家花园出售了。沈满棠牵着沈满棣回家时,恰好与掮客撞上,本还在闲聊的他们齐齐噤了声,看着掮客时而夸这房子地段好,时而又贬有些地方年久失修了,要傅君佩给他的客户再降点价。就是最懵懂无知的沈满棣都知道,他们家要被别人买走了。
  “哥哥,为什么爸爸出差我们就要卖房子呀?是要趁他不在偷偷逃走吗?”
  沈满棠很是无语,然后问出了一个千古难题:“那要是爸爸和姆妈分开了你跟谁?”
  “我谁也不跟,就跟着哥哥还有大哥哥!”沈满棣已经在金朝家住了十来天了,他隐约察觉出家里有什么不对,因此黏沈满棠的程度比从前更甚,生怕连他哥都不要他了。
  “想得美,我和元宝只是暂时收留你一下,你以后还是只能跟着爸妈,懂不?”沈满棠很是得意自己和元宝的小家竟然这么受欢迎,又很是小气,连他亲弟弟想加入都不乐意。
  “你坏,我不跟你玩了。”沈满棣撂下毫无威慑力的狠话,撒丫子跑开了。
  “姆妈,”沈满棠见这会儿掮客准备离开,便走到傅君佩身边,贴心地给她揉肩,“辛苦啦。”
  “不辛苦,比起你们在做的事,我这都不算什么。”傅君佩拍拍沈满棠的手,看着眼前偌大的沈家花园,感慨万千,“只是这宅子虽说有很多不好的回忆,但到底是你从小长大的地方,卖了可惜了。”
  沈满棠搂住傅君佩的肩,和她一起眺望着这个即将告别的房子。在这里他失去了对他由爱生恨的祖母,失去了今生只见过一面的生父,更是差点失去不是他父亲、却胜似他父亲的二叔。可他在这也收获了很多,最大的收获莫过于拥有了一个至亲至爱的恋人。他被他手把手带大,在人前被规训得有模有样,在背后却被纵得无法无天,连洗漱都能在床上完成。
  如果硬要比,那沈满棠还是觉得,在这里的日子,快乐是远大于悲伤的。金朝给了他很多很多,远远超过了这屋子里来来去去的人施加于他的全部痛苦。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不摆出一副要卖祖宅的落魄样,怎么让虎视眈眈的日本人轻易相信隆燊其实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呢。”沈满棠装作不在意的模样,还宽慰起了傅君佩。
  傅君佩点点头:“还真多亏了元宝,要不是他早想到这一步,劝你爸把许多产业提前变卖了,我们就只能白白便宜傅明玺了。现在好,反正钱也是老早就借着元宝的船转移出去了,隆燊也只剩下个空壳子了,傅明玺就是查,也只会查到我们家半年前就开始变卖家产、债台高筑了。”
  “他还以为没了你爸,沈家便是他的囊中之物了,心急的都不等成事,就兴师动众地把日本人喊来。现在闹成这样,他没法跟日本人交代,还要被日本人疑心是他私吞了我们家的钱,做戏给他们看。呵,活该,以后有他好果子吃的。拿我们的钱拥兵自立,亏他想的出来!这房子,就是一把火烧了我也不会让它落入傅明玺手里。”
  “好啦姆妈,别气嘛。元宝说了,等把你们平安送出去后,他还会与程先生再做谋划的。程先生吃了教训,现在也不急于求成了,之后必定会做好万全准备后才会动手。你放心,他们一定不会轻饶了舅舅的。只是现在舅舅已经自身难保了,就这么快死了反倒是便宜他了。”
  “你就放宽心,只管先去爪哇。元宝说了,他助理已经帮忙物色了好几处爪哇的房子,就等你们到后亲自去定下了。那些房子虽然不比这里气派,但没了那么多知晓我们身份的人盯着,一定比住这儿畅快。而且听元宝说,他在爪哇有好几个种植园,种什么的都有,小棣去了肯定喜欢。”
  “我已经气不起来了,主要还是担心你们。要不小满你还是随我们一起走吧,你留在这姆妈着实放心不下。缘觉他们已经启程去了香港,隆燊的许多事都压在了你头上,我真怕你万一有个好歹,我该怎么办。听说常家小子也不肯随缘觉他们一同走,你们这些孩子,主意大的都叫人害怕。”
  “哎呀,不行呢,我得留在这陪元宝。他公司还有好多事没处理。以前他能在爪哇待这么久,也是因为国内有陶老板在的缘故。现在陶老板走了,他想再回爪哇,真的很不容易。况且他还要抽空帮我处理隆燊的麻烦,帮程家车行想他走后的出路,现在一个人都恨不得当三个人使了。他本来还说好今天能抽空来吃晚饭的,结果到下午又临时有事,说不准了。”
  “那也不能不吃饭啊。芦荟今儿个炖了好久的老鸭汤,就是想给他补补。他若实在没空来,你就打包一份给他送去。”傅君佩现在是打心底里把金朝看作一家人了。这回要是没有金朝的提点,沈沧也很难在危急关头金蝉脱壳,把损失降到最低。因此她虽仍觉得金朝小小年纪深不可测,但还是下意识地把他看成和沈满棠一样,是个连吃饭都要提醒的孩子。
  “有老鸭汤?”沈满棠眼前一亮,闻着味就飘去了厨房,和沈满棣一起坐在灶台前嗷嗷待哺。
  芦荟只是上楼给沈满棠铺个床单的功夫,下来就发现锅前长了两个饿死鬼,正盯着砂锅望眼欲穿。
  “姆妈,你炖的汤也太香了吧!元宝家的伙食太差了,我都快馋死你做的菜了。”沈满棠见着芦荟就开始撒娇,挂在她的身后左晃右晃的不肯走。
  “少爷!”芦荟急得低声喝止道,“你别这么叫,让别人听到还得了。”
  “知道啦,我私下偷偷叫。姆妈姆妈姆妈。”沈满棠贴着芦荟的耳朵,喊得一声比一声亲热。
  “唉,你呀你。”芦荟无奈地笑着,也只能随沈满棠去了。“对了,怎么就你俩回来了,元宝呢?”芦荟检查完砂锅中的炖汤,才想起还没见到她的宝贝大儿子。
  “他还在公司呢,这阵子就没回过家,也不知道今晚还能不能脱身了。他要实在来不了的话,我就舀两碗,带去福臻陪他一起吃。”沈满棠闻着香味,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心想他和元宝今晚可算是有口福了。
  陶园昌塞的佣人,大多都是路上随手捡来的,有的头一遭上人家里做工,手脚甚至还不如金朝麻利。而他塞来的厨子也是,饭菜总是做得没滋没味,沈满棠嘴这么叼的人,自然是吃不下几口的,因此常常需要金朝半夜起来给他下厨打牙祭。可这么久过去了,无论是他还是金朝,都没有要赶走厨子的意思,也只有偶尔来芦荟这儿才能解解嘴馋。
  “你们要是忙的话就不用特意回来了,跟我说一声,我给你们送去。”芦荟摸着沈满棠瘦了一圈的脸,心疼道。
  “谢谢姆妈,姆妈最好了。”沈满棠热情似火地亲了口芦荟的侧脸,嘴甜得像是掺了蜜。
  “都说了,私下喊。”芦荟警惕地四处张望,见没人路过,才半是埋怨半是羞怯地推了把沈满棠的肩,“听话。”
  “遵命遵命。”沈满棠开玩笑地同芦荟敬了个礼,顽皮得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好啦,二爷‘新丧’,我们欢声笑语的不像话,当心隔墙有耳。”芦荟谨慎地摆出了一个没落大宅中的忠仆应有的态度,捂着沈满棠的嘴不让他说了。
  “姆妈,我觉得有时候你和元宝真是像极了。”沈满棠撅着嘴,自知理亏地小声埋怨。
  “我们是母子,自然像啊。”
  “那我跟你也像。”
  “行,你也像。”芦荟笑着摇摇头,想到元宝刚来沈家时沈满棠霸着她争宠的模样。这么多年过去了,沈满棠人都长得和门框一样高了,但这性子却还是和从前一个样。
  她打量着沈满棠的五官,轻声喟叹道:“你打小就跟个瓷娃娃似的,带出去人家都以为你是小姑娘呢,还问我怎么给孩子养的,这么水灵。喔唷,我当时心里说不出的骄傲,就想着,这要也是我的孩子该有多好,没想到这愿望十多年后竟成真了。”
  “那你怎么都没跟我说过?”沈满棠嗫嚅道,“我小时候就偷偷喊你姆妈,可你非不让。后来元宝来了,我才知道你已经有小孩了,他还管你叫姆妈,气得我一脚就把他给踹翻了。”
  “你是少爷,哪有少爷管下人叫姆妈的,这不是乱套了吗?”芦荟温柔地睨他一眼,又掐了把他粉雕玉琢的脸道,“那会儿你还和元宝争我争得起劲,结果没多久就连‘芦姐姐’是谁都忘了,澡也不用我洗了,觉也不用我哄了,两个人好的跟一个人似的,插也插不进去。”
  “哪有那么夸张啊?”沈满棠瞧着嘴咕哝着,“我怎么记得我经常被他气哭呢?他小时候管我管得也太严了,我都要恨死他了,哪还会跟他这么好。”
  “是嘛?可我怎么记得有个小孩跑过来跟我说,他和元宝世界第一好呢?”芦荟憋着笑,揶揄道。
  “啊啊啊,姆妈!你快忘了吧,求你了。”沈满棠害臊地捂住芦荟的嘴,想想便觉得自己丢人。
  “害羞什么啊?”芦荟撇开他的手,轻笑道,“你们两小无猜的情谊,旁人羡慕都羡慕不来,多宝贵啊!我可得帮你们记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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