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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之镜(近代现代)——水割

时间:2024-07-20 07:34:47  作者:水割
  这片群岛呈弧形。分为内、外两个群岛,中间相隔北明奇和小明奇海峡。
  为了躲避联合政府的监控和大数据追捕,他们从来不用先进的、当代的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使用最最原始的方式联络或者记录。
  这里没有电子书籍,悬崖之上风起云涌,暴风雨光顾几个月,经常断网。
  最最最开始、记忆还没有成型的那几年,闻命和高地牛羊睡在一起。
  他如同孤儿,在村子里游荡。
  他差点在公交车上出生,拥挤的公交车上血腥味浓重,小村落里医疗条件极差,人们采取最简单的方法拿剪刀收割人命,据说他的母亲因此垮了身体,这也招致母亲对他的憎恶。
  闻命喜欢偷偷跑到小教室听阿玛蒂森讲经。有时候在小土屋里,有时候在公交车上。他们如果要出门会很难,先从村里坐车去镇上,再从镇上转联合航程。
  亲爱的莉莉。闻命听到声音。
  阿马蒂森躺在巴士车中,有些疲惫地呼唤。这些车年久失修,摇摇晃晃,阿马蒂森伸手拉了拉窗帘,把头埋进莉莉丝的肩窝里。
  然后继续睡。
  亲爱的莉莉。她又说,“我这几日总是想起年轻时候的岁月。有一次在尼泊尔呆着的时候,你指着远处的雪山,阿马蒂森,你看,雪山。于是我们一起看雪。”
  孩子们和村民们都在起哄。
  有个女孩跑到阿玛蒂森身边递给她复合橙汁,阿玛蒂森笑起来:“…那天莉莉丝煮加了孜然肉桂和许多她叫不出名字的香料的奶茶,茶包,牛奶,香料包一起扔进塑料的热水壶中,水开了一下子溅出来,咕噜咕噜!”
  “结果莉莉也不顾飞溅的水捉起壶,倒进一次性杯子中,大口饮。”
  “我们的条件太简陋,我们要躲避蚊子,用的却都是一次性水杯。”她这样大声说。
  “然后呢?!阿玛蒂森!”
  “阿马蒂森。”阿玛蒂森说:“莉莉丝这样叫我,在夕阳下。她问我你喜欢喝奶茶吗?咸的还是甜的?要加肉桂与罗勒吗?这可能是那个地方能给我留下的最好的,一丁点的好处。”
  “唯一一点点可以被称为美好的……好处。”
  “她说那个地方,还说好处,不叫回忆。”莉莉丝讲话了。在某些措辞上,莉莉丝总是固执又谨慎。
  “那是你长大的地方,却不是你的家乡。”
  然后闻命看到阿玛蒂森不说话了,阿马蒂森默默记下,小心翼翼地默默记下,哦,那不是莉莉丝的家乡。
  公交车摇晃了一路,闻命知道了,她们在尼泊尔进行援助,在雪山中泥泞的道路上跋涉,莉莉丝的医疗队同这里的医院接洽,帮助妇女生产,阿马蒂森去了学校,一家一家劝家长送孩子们去上学。十几年前这里发生过长达十年的武装冲突,紧张,不安,这是地区局势,也是职业局势。学校和基础教育设施往往成为最先被暴力攻击的目标。阿马蒂森和校长谈话,和老师呆在一起,他们的脸上晒出古铜色与土黄色,在雪山烈日下泛起白色的皮。
  阿马蒂森住在棚子中,有时候会帮着莉莉丝照看伤员。更多的时候她呆在学校里,这里设施简陋,没有风扇,没有桌椅,没有教职工宿舍,她在的地方,方圆几千米都是大山,周围却只有这一所学校。
  公交车到站的时候,闻命跟着人群下车,有人见到了他,冲他呲牙咧嘴翻白眼。孩子们冲他围上来,向他扔石头。
  “阿马蒂森,”莉莉丝说,“你还习惯吗?”她在溪边接了一捧融化的雪水,然后把整张脸埋进冰凉的水中,流水打湿了她金黄的头发。
  “莉莉,我很喜欢这里。”阿马蒂森的膝盖上躺着一本书,在这个地方,纸质书籍是奢侈品,所有的和知识有关的东西,都是奢侈品。
  阿马蒂森会画画,那些肤色同她相似的小孩子会扑到她身边,撞过她的腰,肩膀,胳膊,然后聚在一起,睁着好奇的大眼睛看她画画。晚上的时候她给他们念童话,说要把蜂蜜抹在书本的封面上,这样书本就是甜的,知识也是甜的。
  孩子们在吵闹,知识是甜的吗?
  你怎么知道那是蜂蜜?
  闻出来的?怎么闻?
  门口不知何时站了个人。她就站在那里等。最近信号不稳,莉莉丝拿着平板查邮件,他们说黄热病的疫苗不够了,对方没回复。莉莉丝的团队挨家挨户给人们送去蚊帐,有的时候还附赠一个热水壶,因为这里的人常常喝未加热的河水。一开始的时候居民对着文章很排斥,即便他们是免费的。同样排斥的还有送子女上学,即便这是免费的。
  现在这间教室里有十几个学生。
  他们问,野蜂蜜和马蜂蜜哪个更好吃?
  他们问,蜂蜜也分很多种吗?
  阿马蒂森笑着说,你们可以尝一尝啊。
  然后声音停止了,莉莉丝看到阿马蒂森开了瓶子,那个瓶子是她从新西兰带来的,里面的蜂蜜还剩小半罐。她用温柔而细长的手指沾了蜂蜜,摸到童话书的封面上,孩子们双手捧着书,一点一点舔起来。
  莉莉丝开门走进来,把她叫出去。
  “阿马蒂森,”她叫她说。
  “怎么?”阿马蒂森低着头,她没有抬头看她。她还拿着那本童话书,纸质的书真的不怎么多见,尤其是写了通用语的书籍。
  玛莎是个小女孩,三年级,她从窗口望出去,见到自己的老师在和一个高个子的女人讲话。
  严肃,冷淡,还有莫名其妙的权威感。
  她有着高耸的胸部,修长笔直的双腿,金色的头发垂到腰际。她没有戴首饰,但是鼻子上有个鼻钉留下的印子。钻孔的地方稍稍凹陷下去,看起来年代非常久远了。
  她看到那个女人低下头同自己的老师讲话,同时眼睛下意识转了一圈,环视四周。她如鹰鸠的目光精锐无比,掠过玛莎,微微一停,又往别处去了。
  那一刻,整个人都要颤抖起来了。玛莎心有余悸地想。
  她的眼睛是蔚蓝的,凝望着谁的时候,有种颜色加深的趋势。
  “阿马蒂森,”莉莉丝又说。她的目光从远处移动到了阿马蒂森的发梢。
  “怎么?”阿马蒂森这次抚平了书本的折角,她抬起头,扬起来一个笑容:“莉莉,我们的课快要上完了……哎呀!”她叫起来:“竟然已经中午了吗?孩子们该吃饭了……”
  莉莉丝捉住了她的手臂,让转身的动作停在这一刻。
  “莉莉?”她皱起眉头,似乎终于发现不对劲了。
  莉莉丝的眉头皱起一团波纹,眉眼压低的时候有种凛冽感,所有人都不敢大声喘气了。
  “没什么。”莉莉丝放开她的手。
  “可是……”阿马蒂森奇怪地捉住她的胳膊:“莉莉?”
  “没什么!”
  “可是……”阿马蒂森转过身看着她。
  “没什么,”莉莉丝揉揉眉心,有些疲惫地舒了口气说:“阿马蒂森。”
  她打量着对面的女人,忽然挑起一边的眉头,扯开嘴角微笑起来:“阿马蒂森,你刚才在给她们上什么课?”
  她说,她凑近她说:“我听到你说,如果你们不知道味道,就要尝一尝?”
  她问:“是这样吗?”然后她移开了。
  “你怎么了?没事吗?莉莉,有事情你要告诉我。”阿马蒂森皱起眉,走近她,仰起头抚着她的眉眼,“莉莉,你太累了吗?”
  “没什么。”莉莉丝接着笑,她微微低头,顺势把自己的脸庞藏进阿马蒂森的手掌心中。“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们做了什么?”
  “我在给孩子们讲知识和书本的重要性,书是甜的,你知道的,我们小时候也这样……”
  “那是你的小时候,我小时候没有听过这些……”莉莉丝在她掌心讲着话,声音似乎是温热的,如同喷薄出的气息一样温热,闷在阿马蒂森的掌心:“亲爱的,我是在贫民窟长大的,城市中心的贫民窟,知道吗?流着黑色的污水,水会流淌到浮着野狗尸体的河中,再甜的书掉进河里也是脏的臭的……”
  “莉莉,对不起。……但是孩子们很开心……”
  “玛莎!”
  “玛莎!!吃饭了!!”
  “玛莎!”
  那个叫玛莎的孩子最后向窗前的人影投去一瞥,饥饿打败了疑惑与好奇,她拉着伙伴的手,飞速跑远了。玛莎没有穿鞋子,她们路过肮脏的河流,河水潺潺流过,流的很慢,上头常常覆盖着靛蓝色或者深绿色的油墨,玛莎的 同学很喜欢在放学后摘些草杆子插入水中吹泡泡,她们互相比着,谁吹起的泡泡更大一些。
  没有老师陪着她们吹泡泡,但是阿马蒂森会。这里的孩子都很喜欢她,因为她活泼,天真,还会画画。她会无所顾忌地和这群肮脏的孩子玩耍在一起。
  莉莉丝和阿马蒂森的身份曾经无比尴尬。村里的人们会认为她们是外来者,尽管那个金头发的女人会讲五种土语,但是她是金头发的,外来的,女人。那个黑发的,更加娇小的女人,则不会说地方语。她们常常用英文或者法文讲话,很多时候,阿马蒂森还需要莉莉丝当翻译。那些更加高尚的人则不怎么和她们打交道,或者她们会客套地,面热心冷地同她们交谈,说一些世界公民,多元文化或者第三世界的议题,说着他们还会不耐烦地四处打量,不停沟通,或者打断,空档的时候人声中断,取而代之的是燥热的苍蝇的轰鸣。
  这样两个人。
  “玛莎!”
  她的伙伴还在兴冲冲地叫:“玛莎!今天是蝴蝶酥!老师做的蝴蝶酥……快跑!”
  “呀!!”玛莎飞快跑着,脚下似乎踩了风,可她忽然回过头,很是飞速地朝远处瞥了眼,然后她的瞳孔微微缩小了。
  然后她被同伴扯开了。谁也不知道她看到了什么。
  那双人影已经靠的很近了,她们很是亲密,对着外界有种异样的排斥感。高个子的女人把头埋在对方的肩膀上,又侧过脸讲话,把所有微小的呼吸都喷到对方的耳畔。耳后的那块肌肤很白皙,现在微微泛着红。
  莉莉丝冲着那里吹了口气,阿马蒂森把她拽起来,将她的一缕头发别到耳畔。
  莉莉丝终于站直了身体,低垂下头,单手挑起她的下巴,面无表情地看她。
  “你也是甜的吗?”
  阿马蒂森没说话,扯着她的领子让她低头,然后送给她一个温热的吻。
  你尝一尝不就知道了吗?
  闻命念叨着,知识是甜的回到家中。然后遭受一顿毒打。
  他的母亲怒不可遏,狠狠甩了他十几个巴掌:“挨打了不会叫的狗!”
  闻命受尽白眼,恶狠狠地转身出门,身后留下无尽咆哮。
  “真是够了。”他像是蛮横的高地牛。
  这时候大约晚上九点,对面巷子里急匆匆走出一个人。见他一脸血,很是高兴:“呦!看看这是谁!小杂种!”
  “爱丽丝。”闻命冷冷看她。
  “狗东西。”
  “我是狗,你是什么?”闻命同她擦肩而过,阴沉道:“你跟我一样从祖宗的棺材里爬出来。”
  他出了巷子口,看到地上蹲着一个人。宁芙正趴在地上看蚂蚁上树,听到声音转过头来,笑容灿烂:“嗨!”
  他带了劣质威士忌,和闻命坐在石头块边喝酒。
  闻命冷冷看他:“你来干什么?”
  “嗨,嗨。”宁芙张开双臂后退:“别这样,虽然我追过爱丽丝,但是失败了,我和她不是一伙的。”
  “好吧。”宁芙慢慢走近他,“我为了我也叫过你杂种道歉,但是我这次是真的没有恶……!”
  闻命拿酒瓶砸了宁芙的头,鲜血瞬时流了下来。
  宁芙发出凄厉惨叫。但是只有半秒,闻命紧紧捂住他的口鼻,换来对方剧烈的拳打脚踢。可是闻命令人惊叹得强壮,他手里攥着半个破酒瓶,参差的刺距离宁芙的眼球只有半厘米,让对方毫无还手之力。
  在漫长的几十秒过去以后,他掰开对方的嘴巴,把盛了口水和尿液的烈酒全部灌下去:“下次撒尿的时候记得放冰箱冷藏,隔着半公里都能闻到骚味。”
  他说:“死人都闻得见。”
  他把人扔在地上,宁芙抽搐着身体,涕泗横流地扣嗓子,嘴里发出呜呜咽咽的叫声。
  闻命冷眼旁观,眼神和那些破酒瓶一样伤人,居高临下道:“你和英格兰种猪一样臭,臭得想死。”
  闻命觉得这群人很蠢,他们好斗又暴力,遇到事情只能用拳头解决问题。他常常被人揍到浑身青紫,发冷高烧,又会在忍无可忍地时候和他们一样愚蠢,拿起拳头挥出去。
  打架到脱力,然后度过一个无比漫长的黑夜。
  闻命惯常捧着一个小小的内部无线电台,站在悬崖边找信号。身后是漫山遍野的野生动物,赤鹿、原始野羊和高地牛。
  山下海浪花覆盖过的礁石,闻命从悬崖上放羊归来,他站在海沙上,冰冷的海水逐渐吞没他的脚腕。
  这里常年阴雨连绵,分不清春夏秋冬。闻命在山间的巨石上刻线,他远远望着远处的轮渡,有一艘大船一年来一次,他见到一次,便刻下一道记号。
  这种生活一成不变。这里是世人眼中荒凉阴郁的苦寒之地,海岛常年笼罩在云雾之中,闻命时常觉得自己是海岛上的某块石头变成的,最后依然要回归悬崖,或者沉入海底,与野鹿、矮脚马融为一体。
  闻命总是异于常人得强壮,如同历经数百万年风雨侵蚀的玄武岩石柱。他的目光坚定,唯有饱受风暴袭击的岛屿才可以淬炼出这种目光。
  战争与海潮侵袭遍布山谷,工业革命的曙光未曾光顾古老的蛮荒,而他自己的灵魂牢牢根植于岛屿,和那些彪悍的村民、剧变的地壳、翻涌的岩浆、光裸的顽石没有任何不同………他本身就是等待被驯服的荒野。
  白天的时候他要跟着大人们组装枪械,念诵经文,他们拥有自己的信仰,闻命知道村落中经常传来南亚女人的低语,他已经习惯了那些神出鬼没般的、时不时出现在自己背后的、穿着艳红沙丽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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