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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之镜(近代现代)——水割

时间:2024-07-20 07:34:47  作者:水割
  很少有人像时敬之这样。
  所以薇薇安觉得他很矛盾,像个过早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
  他年少成名,人生履历随随便便能写本书,作为鸟巢区的标准育儿教程。
  可是薇薇安不这么想,很多时候对方的眼神太纯粹直白,流露出不谙世事的疑惑。
  与其说是他在装傻,在对着旁人泄露恶意和不共情,不如说他是真的不懂。
  就是这么矛盾,他明明有股很重的学生气,却由内而外地散发出疏冷,硬生生搞出一些老气横秋的气势。
  时敬之完美又优秀,和他一起工作,大家倍感安心。
  长辈吩咐什么事,他会又快又迅速地拿出至少两种可行方案,还有一套备用选项,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哪怕是日常里遇到陌生人,他也会尊老爱幼、hello&sorry不离口,是社会最喜欢的文明人。
  甚至是随便把他和一个人放在一起,只要他想,他们就可以聊起来,甚至愉快地在共进午餐时畅谈几个世纪以前的冷门电影——对于最后这一点,薇薇安可以保证,时敬之的涉猎面够广,他博学多才,不管是文学艺术还是人工智能,就算是今日凌晨三点最新出的联合政府公报,只要有人问,他都可以信手拈来,并且把对方要的信息准确找出来,内容精确到哪一天、哪一场会议,报告的第几页、第几行。
  Milagro。(注2)
  时敬之是Milagro,学生时代曾有教授这样评价。
  不管拿出多么严苛的世俗标准去要求他、衡量他、框定他,他都在及格线之上,超出同龄人一大截。
  更不要提,他从小如此,行为处事如同最成熟的大人。
  他好像从来没有一刻,完完全全地暴露出无拘无束的童真模样,薇薇安这样想。
  可是紧接着,她又犹疑了。
  她想起来颁奖典礼,让她印象无比深刻的学校的颁奖典礼,记得太清楚了,她可以轻易记起那些瞬间,她曾经在台下看到过时敬之无数次。
  那应该是贯穿了她的中学时代和大学时代的、属于时敬之的光辉岁月。
  她比时敬之大几岁,对方却修着和同级的课程。
  据薇薇安耳闻,时敬之原本有机会拿预录取资格,再早一年上军事学院,最后却不知为什么延期。
  一定是上帝想给凡人留下一些自由喘息的机会,薇薇安想。
  时敬之是多么独特,那么多人都在强装谦虚,念早就写好的、千篇一律的感谢词,然后扬着笑脸,冲台下的闪光灯摆出最最骄傲的角度。只有时敬之,每次都认认真真把致谢词说完,面对如潮掌声和赞美抿紧嘴巴,他在微微笑,那种标准的笑,底下的赞美声更大,时敬之被拥在人潮中不动,他被大家簇拥着直面镜头,眼中却流露出一瞬无措。
  薇薇安长久地记着那个眼神,她曾经专门跑去学校宣传栏里找到那张相片,仔细研究时敬之当时的心境。
  世界中心的人群之间,透明的塑胶遮罩中硬化为壳,里头有一个束手束脚的小孩。
  焦虑、束缚、被外界严格控制、规训到不敢反抗,只会茫然四顾,自以为把无可奈何的茫然掩饰地很好————
  他是想逃跑吗?
  薇薇安仰望着宣传栏中的天之骄子。
  3D数字相片中的时敬之意气风发,那个手足无措,眼神脆弱、浑身透露出谦卑和茫然的小孩好像从来没存在过。
  时敬之的名字一直被刻在宣传栏中,后来还上了学校门口的名人墙,那上面不乏世界级奖项的获奖人。
  不过时敬之的心智本来就早熟,大家早就习惯了他的模样。
  他是各位严师和家长眼中的模范,是同侪成长的天花板,他就应该这个样子,永远奔跑在所有人前头,克己复礼,审时度势,做所有人眼中的榜样。
  这样一想,薇薇安又突然觉得不奇怪了。
  但是,真要说起来,这人的眼睛长得很有意思,因为眼中有些许人气。瞳仁黑,直视人的时候像是小戳子,随随便便能把人戳成筛子。
  但是仔细研究研究,他大半时间都垂着眼,睫毛要落不落,就那么一直忽闪,像是在发呆。
  要是那个时候打量他,尤其是从侧面打量他,就会发现他眼里汪着多情水似的,一副半遮半掩的深情样儿,待要仔细瞧瞧,才发现里子是全是坦荡,坦荡又明亮,气势磅礴,可最底下的一股深情要被压不住了。
  那时候才恍然,那是明明白白的勾魂汤,谁要是正好被他一看,绝对会一头扎进去,瞬间心神激荡。
  薇薇安要是认识一位叫闻命的躁动青年,也许会听到对方发自肺腑的点评,他眼里盛着的那些,够我喝一壶。
  但是大部分人没兴趣去喝一壶,能避嫌的、没心思的人,早都匆匆看时敬之两眼就低头了,也有能抗住了压力若无其事和他对视的,但是三番两次以后,时敬之不为所动,久而久之便也没了兴趣,真是你既无心我便休。
  毕竟所有人都很忙。
  一腔热血对着冰山泼过去,一点热气见不着,还被冻成冰疙瘩,心里都会踌躇,因此往往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时敬之一丝不苟地看剧,他做什么事,就是做什么事。
  薇薇安揣摩,对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肆无忌惮地打量他。
  不过她也不敢妄动,随意唤他的名。
  一是不想被戳,二是不想被他用深情款款的目光凝视。
  要是没什么定力的人被那么看着,十有八九会误会他对自己有意思。
  怎么说呢,薇薇安想,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时敬之太一本正经了吧。
  她可以轻易列举出对对方的评价,克制,隐忍,稳重,甚至还有温和——对,尤其是温和,他待人接物温和有礼,常常给人一种错觉,他是特别好说话的人。
  “唔,真是个好剧。”演员开始谢幕,薇薇安意犹未尽地转过身来面对他,微微笑道:“你觉得呢,Arthur?”
  说完这句她才发现,她根本没有去看结局,刚刚竟然走神了。
  心下一慌,薇薇安正对上时敬之专注的眼神。
  她的声音猛然冷静下来,薇薇安嘴角微勾道:“没有想到你会请我看剧。”
  “只是参考。”时敬之纠正她。
  他随意将目光从楼下中央移到对方脸上:“还不错。”
  “好的,只是参考。”真的是一位用词讲究的、端正克制的男人。
  薇薇安撇撇嘴,忍不住多嘴:“原著表露出语言在科技时代的冲突与消亡。毫无感情的人形机器以天真幼稚的口吻描述悲惨的屠杀现场。”
  时敬之冲她点点头,说知道了。他的目光在她脸上延长一秒,然后继续扭头看剧。
  真是绝了。他的那张嘴是个摆设的吗?
  时敬之是抿紧嘴巴的石膏雕像。
  可是薇薇安还是忍不住对对方的好感。
  时敬之听人讲话的时候,永远会看着对方,哪怕对方嘴里全是废话,他也会一字不落听完,那样子有点学生气,应该是他念书的时候养成的习惯,薇薇安可以轻易想象出对方坐在会议室里凝神细听低头做笔记的模样。
  她忍不住在心里再次给他加了一分。
  “真是不解风情。”薇薇安抬手拿起遥控器一样的东西,把剧场中央的剧目换掉:“…你想看哪一场?我们已经选完了二百场。你喜欢什么风格的?魔幻现实主义你不喜欢?那批判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巴黎圣母院》?”
  《巴黎圣母院》刚才已经看过了一遍。
  看的时候时敬之秉持“食不言寝不语、看剧不讲话不吃东西”的原则,以参加保密级学术会议的姿态认认真真看完了整部剧,全程一句话也不说,滴水不沾。
  时敬之没有发表意见,薇薇安无比憋屈地当他同意了,手指狠狠按下播放健。
  过了不一会儿,舞台上响起诗人的吟唱声,化为洪亮的背景乐。
  又来了,薇薇安看着专注无比的时敬之,心想又来了。时敬之真是这个时代的Milagro。
  诗人正唱到“大教堂撑起这信仰的时代”,时敬之如入无人之境,他坐姿优雅,单手撑着下巴,听着楼下的歌声,面上依然没有波澜,眼中却流露出单纯的欣赏和笑意,那一瞬间他整个人都软化了。
  薇薇安自认是很文雅的淑女,现在却忍不住想暴躁地跳起来在舞台中央跳舞。
  她不喜欢太过冷场,便把高亢的声音调低一些,又找话题说:“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我一开始是这么想的,希望我不是自作多情……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认为我是剧场专家,所以让我为你提供参考?”
  时敬之没有反驳,薇薇安再次当他默认。
  她忍不住又打量对方冷淡的脸,自言自语地说道:“真是惜字如金。”
  “你要我说什么?”时敬之这次却扭过头,认真看她。
  “根据某个吠陀语文献中的奇妙算式来看,附加在诸神语言上的人类语言所表现的,大抵也只占整体语言的四分之一。(注3)”薇薇安迎着对方的目光诚实地说:“看到你以后我相信了巴别塔降世的传说,上帝把人群打散,让他们流通于世,嘴里说着不同的语言……in 2000, this world ends.”她实话实说道:“你可真是矛盾,像个被装在壳中的人,形成一种互为表里的反击攻势。”
  那个脆弱的小孩一定是我的自我幻想吧。薇薇安自我怀疑着,那个无助又可怜的小男孩真的存在过吗?
  她一定是在利用记忆去美化眼前人并进行自我垂怜吧?
  时敬之皱眉。
  他仔细想了想对方提到的话,然后他露出了薇薇安认为的,那种纯真无辜到刺伤人的眼神,然后用和缓语气说着毫不留情的话:“你的意思是,你嫌我话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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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无形的武器》。
  注2:Milagro,西班牙语,奇迹。
  注3:根据某个吠陀语文献中的奇妙算式来看,附加在诸神语言上的人类语言所表现的,大抵也只占整体语言的四分之一。──巴斯卡-基亚(Pascal Quignard)《音乐之恨(IA Haine de IA musique)》,间接引用自《无形的武器》。
  那啥,“大教堂撑起这信仰的时代。”这句歌词来自《The age of the Cathedrals》,闻命喜欢,前几章提到过。
  把前文修了修,希望可以完善一些,辛苦大家追文,因为我这个写法会让读者很辛苦,所以非常感谢大家看下来。不知道说啥了,那就继续感谢吧!!!我会认真写的!!!鞠躬!
  然后我有个小小的疑问,我要不要在每一章结尾提下hint?因为有几章我真的觉得暗示很明显了呜呜呜(´°̥̥̥̥̥̥̥̥ω°̥̥̥̥̥̥̥̥`)。
 
 
第16章 Chapter 16·碎片
  同一时刻,德尔菲诺大区巡逻厅。
  郑泊豪看着半空中偌大的屏幕影像,一口灌下半瓶营养液。
  他已经连着三十个小时没有休息。
  从出差地回来以后,郑泊豪马不停蹄直奔巡逻厅数据分析办公室,听上司开冗长无比的会议。
  郑泊豪是个很“游手好闲”的人,整天溜猫逗狗不干正事,动不动就大呼小叫没正形,鸡毛蒜皮的事在他嘴里也是不得了的事情,每天不是这栋住院楼里住着他的梦中缪斯就是那家酒吧的老板娘真的很好看,要不就是隔壁唐人街的贵妇布偶猫跟着街上野小子私奔揣了崽,生下的娃全是黑毛大嘴,猫主人拿了耗子药大闹街道办,简直鸡飞狗跳,不管多琐碎的事跑他嘴里都能写本书,他本人是添油加醋、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典型。
  但是现在这位年轻人面容严酷,一本正经地做着报告。
  “……我在五天前上岛,那里的居民价值观矛盾依然严重,整座城市的人群大致分为两种,以意识形态为划分,两方居住在不同的街区,街道之间泾渭分明,甚至连学校都分成两种,由背后不同的势力支撑。”
  “怎么分辨?”
  “有校服。”郑泊豪回答道:“校服颜色不一样,不同人找不同人。”
  上司点点头,拿着电子笔在通讯器上圈出重点。
  “街道也有不同的门牌号,对立的双方不会轻易去对方的地盘,不然容易发生火拼。”郑泊豪说:“我把所有的街区都走遍了,没有遇到人打我。”
  “因为我是黑头发的亚裔,不属于他们中的任何一方。”
  为了证明自己关于爆炸案的猜测,郑泊豪专门跑了一趟反政府军活跃的海岛。
  一个小时后,郑泊豪走进茶水间,一边等咖啡一边扯开纽扣,长舒一口气。
  “嘟嘟!”三两个年轻人走过来,笑着和他打招呼。
  郑泊豪眼睛一亮,高举手臂笑道:“臭小子小点声!”
  “嘟嘟!”那人边朝郑泊豪走来,边说着:“谁不知道你叫嘟嘟?你现在装正经人大尾巴狼,当初求着我们叫嘟嘟的时候不是整栋楼都来围观的吗?”说完他停下来,在原地转了一圈,冲所有人道:“我说的对不对!”
  众人哄堂大笑,忍不住起哄:“是啊!”
  接下来“嘟嘟!”“嘟嘟”的叫声不绝于耳,茶水间的各位笑作一团。
  郑泊豪一愣,随手抽了支笔掷过去,笑骂道:“谁去求你了!”他接着反应过来:“什么叫整栋楼来围观?!那是因为我叫嘟嘟吗?!还不是因为我英俊帅气!”
  “是是,您不是求我。”那个年轻人身手灵活,迅速后仰,接过笔顺手别在耳朵上,快步走到他跟前,笑嘻嘻道:“是求Arthur!”说完他把笔摘下,双手递过来,毕恭毕敬卖乖道:“您的笔。”
  “虚伪!”郑泊豪怒斥,他一把夺过笔,愤愤不平道:“所以其实所有人都知道了小敬不改口叫我小名这件事情吗!”
  嘟嘟是郑泊豪的小名。办公楼里一开始只有时敬之知道,后来拜郑泊豪所赐,所有人都知道了。
  他有一天心血来潮、没有原因地跑去时敬之的办公室,神色仓皇、大呼小叫,时敬之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却听对方声音悲愤道:“你都没有!叫过我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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