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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但是被撤回(穿越重生)——冬啼鸟

时间:2024-07-17 09:47:04  作者:冬啼鸟
  说来也可笑,当年明明是自己亲手把这盒土倒掉的,结果又灰溜溜地把它们捞了回来。
  究其原因,还是在当白手套的那些年,自己不可避免地听过那些“前辈”们的光辉事迹。
  这些“前辈”中,最为让众人印象深刻的,正是自己的父亲。
  在不了解祝云宵之前,很多人评价他跟祝潇很像。
  像在宛如古代侠客一样的仗义,像在愿意让人效忠的可靠。
  而在了解祝云宵之后,又有很多人他跟祝潇不像。
  不像在祝潇的野心更为蓬勃,不像在祝潇的手腕更为不可捉摸。
  可只有祝云宵本人才知道,这两种评价都偏颇得离谱。
  很多事情在亲身经历之前根本不可能有什么感同身受。因此直到他坐上了自己父亲曾经在的高度,他方才理解了对方的一些做法以及背后的缘由。
  祝潇就像是一本参考书,祝云宵沿着祝潇曾经做过的抉择避开了很多的风险。
  对于当年误解自己父亲一事,祝云宵已经完全地理解了并且在许多个孤身一人的夜晚多次地为此感到抱歉。
  只是,还有一件事情过不去。
  就是,如果父亲当真有什么苦衷,为什么一定要用这么残忍而激烈地方式,不告而别。
  正如那一晚他对郑二问出的那样,他只想要一个理由。
  到底是什么,能让祝潇心中的一端载着自己与母亲天平朝着另一个方向不可逆转地直坠而去。
  反正,不会是那什么十吨黄金。
  蒲千阳察觉到了祝云宵心中的恍惚。
  他的心思本就八面玲珑,更何况在朝夕相处的过程中,他对于面前的爱人的一举一动背后所代表的含义已经达到了了如指掌的地步。
  从身后抱住了祝云宵,蒲千阳将下巴轻轻地搁在对方的肩头,探出一只手轻轻地捏住了笔记本封面的边角。
  “三……”
  因老化翘起的皮革边缘有些割手。
  “二……”
  祝云宵的鼻息和心跳在这个距离下清晰可闻。
  “一……”
  两人一同翻开了写着祝潇姓名的笔记本。
 
 
第276章 日记
  单看格式的话,这些笔记本里边写应该是祝潇的日记。
  日记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
  当你在翻阅一个人的日记的时候,就好像是将折叠起来的回忆铺平,把朝着同一方向旋转的时针倒拨回原点。
  而此时的蒲千阳与祝云宵,仿佛穿越了时空,站在了和两人年龄相仿的祝潇身边。
  【那个戴粉色发带的姑娘真有趣啊,为人爽朗和善,长得好看不说,说话还好听。
  既然她的师弟说两个人是从香城来的,上课的时候教授说香城总体体量并不大。
  也就是说,如果我毕业之后去到香城的话,就有很大机会再见到她了吧。】
  读到这里的蒲千阳眉头一挑。
  自己还挺会挑的呢,这一挑就挑到了一切故事的开端。
  又往后翻了几页,蒲千阳发现虽然说从内容上来讲是是日记不假,但祝潇也并没有把每日发生的琐事事无巨细得写下来。
  相反,这人只会捡着重要的部分写。
  详略得当,好评。
  【果然是天外有天。
  当初从县城考学到港城,看着那往来十排宽的车道我人都傻了。
  那时我以为港城已经是世界上再高级不过的城市了。
  没想到香城这里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无怪那么多人就算是夜半十分塞在破渔船里也要泅水而来呢。】
  【厉锋因为听不太懂香城话导致买东西被坑了,这个倔驴他还不跟我说。
  开什么玩笑,我跟他认识这么久了,他真以为能瞒住我不成?
  好人就要挨欺负吗?我明天得去找个说法。】
  瞄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以及跟那个名字完全对不上的形容词,蒲千阳转头向祝云宵求证:“这个‘好人’厉锋是我知道的那个厉锋吗?”
  “是你知道的那位厉锋,你前东家的大老板。”祝云宵给到了肯定的回复,“他也是祝潇从初中开始就一路同校的同窗,后来大学毕业放弃了编制工作跟着祝潇一同来了香城。”
  “同时也是厉麟和厉若水的父亲。”
  祝云宵的表现非常平静,仿佛只是在公事公办地介绍一个与自己不甚相关的人物。
  但当他说到厉若水这个名字的时候,语气似乎有一丝微微的变化。
  对于这位自己只有几面之缘的同母异父的弟弟,他的感情是很复杂的。
  愧疚吗?
  是有的。毕竟若不是吴芸半路杀出,现在这位厉若水应该会被自己当做顺水人情送给许隆当亲信以便于自己脱身。
  但其实更多的是一种羡慕。
  羡慕有自己这么一个先例在前,他被吴芸保护得相当不错。
  羡慕他入局的时候有一个“杨千”事事扶持指点,晋升速度平步青云。
  不过嘛。
  他微微侧目看向正读得仔细的蒲千阳。
  可惜这世上没有杨千,只有蒲千阳。
  想到这里,祝云宵微微勾起了嘴角。
  是来找自己的蒲千阳。
  那边蒲千阳并没有察觉到爱人语气中这如同锦鲤入水掀起的波纹般细微的情绪波动,露出了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之前在挑选“帮扶”对象的时候,许隆大概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将不少八卦信息抖搂给了自己。
  什么祝潇除夕大宴向吴芸求婚,厉锋失意狂灌两斤白酒当场求婚老板的外籍情妇表忠心什么的。
  当时她就那么一说,自己就那么一听。
  毕竟,这人添油加醋的拱火水平可不是一般地强。三分风月能给她说成十成旖旎,原本正常的事儿都不正常了。
  没想到这事儿居然还能找到当事人之一的日记进行校对验证……
  不过大概这些上一辈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怨情仇大概率不会对这一次的冒险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于是两人默契地没有讨论这个问题,接着翻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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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这么做吧。把现在手上的钱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去买上一张回去的船票。
  厉锋今天被我灌了不少,等他醒的时候事情肯定是会有个结果的。
  如果我能顺利解决麻烦,那么船票这点小钱就无足轻重了。如果不顺利的话……至少,我也能拖上一些时间,让他能在地虎组锋锁港口前离开。
  人是我带出来的,就算不求得富贵,也得让他平安回去。】
  祝潇在写这一篇日记的时候有着明显的情绪波动,原本流畅的一手行楷在收笔的时候出现了明显的颤抖。
  综合之前的内容看,祝潇与厉锋虽然是在实实在在凭借自己的专业技能在香城立了足,可因为对于一些道上规矩不甚了解,惹到了不该惹的角色。
  接下来跳了好几天,祝潇才写上了一篇日记:
  【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表现自己的心情。
  她根本不是什么戏班台柱,而是一位赌场抓千手。】
  “怎么回事?”蒲千阳点着这一页的日记,抓心挠肝。
  刚夸过你详略得当,结果这么重要情节你就给我略过了?!
  “祝潇当时投诚他们那边地头蛇的对家,对家要求他给自己上交十万块就摆平他的麻烦。”祝云宵恰到好处地解释道。
  “当时香城的十万块得是多少啊?”
  “折合现在的购买力,大概得有个五百万吧。”
  蒲千阳咋舌。
  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个绝对的天文数字。
  “所以他就把钱分了两份,然后带着自己的那份儿去了赌场?”
  “对。”祝云宵的语气中带上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模糊感。
  接下来的事情不用他说蒲千阳自己也能拼出来个七七八八了。
  想通之后,蒲千阳便调侃道:“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你们俩这第一反应简直是如出一辙。”
  接下来的日记内容主要是祝潇经此一役搭上了老爷子的船,然后处理一些矛盾,打怪升级。
  【决定了,戒指主石还是用阿芸当时留下的那半颗珍珠吧,很有纪念意义。】
  “精彩。”看到这里蒲千阳情不自禁鼓起了掌,“祝潇这人生经历够爽文的啊。”
  诸事皆顺遂,平步升青云,抱得美人归,师徒变夫妻。
  【阿芸怀孕了!我要当爹了!】
  【小宵儿抓周抓了个金元宝,还往嘴里塞。我觉得这小家伙以后一定有出息。】
  “这部分我们就先不看了吧。”祝云宵看着祝潇日记里边有关自己事无巨细成长的过程,脸微微红了。
  蒲千阳“善解人意”地说:“没关系,我回头偷偷看。”
  祝云宵:……
  *
  在选择性跳过一些不那么重要的内容后,祝潇的日记推进到了祝云宵五岁的时候。
  【李叔爷他最近脾气实在是阴晴不定,大家都敢怒不敢言。阿芸又首当其冲。
  这样下去不行的。】
  或许是因为当了父亲,又或者是作为替换吴芸的新晋白手套,祝潇这些年变得沉稳了起来,日记的内容也精简了许多。
  此时的蒲千阳已经充分发现了祝潇写日记的风格。
  句子越短,事儿越大。
  比如:
  【我想,我有办法了。】
  这次不用蒲千阳发问祝云宵主动递上了解释:“你听说过北区化工厂爆炸事故吗?”
  “略有耳闻。”如果换成是过往的蒲千阳,大概对于这种二十多年前的其他地区的重大社会事件没什么概念。
  但当初为了厘清香城那些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和恩怨情仇,他是切切实实地把香城编年史仔仔细细地读了一遍。
  所以他对这件一口气下马了半个班子的官员,但万幸的是没有工人受伤旧事很有印象。
  祝云宵微微颔首,与此同时,手上在“办法”的位置点了两下。
  “好家伙。”这下蒲千阳当真是对祝潇刮目相看了。
  赢这个字不足以形容这次事件中老爷子势力的收获了,得是大赢特赢。
  除此之外蒲千阳甚至愿意给出一个更高的个人评价:赢得优雅。
  优雅意味着得体与恰到好处,每一分算计与权衡都不多不少刚刚好。
  就仿佛是一位中世纪的刺客大师在宴会顶端的吊灯上一闪而过,在众人尚未来得及反应只是用细丝勒住了目标的脖颈,伴随着飞溅的血珠和人群的尖叫隐于慌乱中离开了现场。
  甚至还在挂在远去的马车上时朝着兵荒马乱的城堡鞠了个躬。
  蒲千阳自认把自己放在同等的境况中,自己是做不到的。
  嗯,祝云宵或许可以吧,毕竟有其父必有其子。
  *
  截止目前,两人已经翻过了被快递过来的笔记本的几乎全部内容,只剩下了最后一本还静静地躺在快递箱中。
  前边的日记内容都很正常,并且都在祝云宵的记忆中所有佐证。
  合理得让人有些不安。
  但是,蒲千阳在拿起最后这个本子的时候就察觉到了一丝端倪。
  看本子的侧面的痕迹,这笔记本里边有不少几页被预先撕下去了。
  沿着被撕开的页码翻开笔记本,剩余的日记内容上也有了一些奇怪的涂改痕迹。
  身为那个年代的高材生,祝潇是很少写错字的。就算是写错了,看之前的日记内容,他也会非常干脆利落得划上一道就过去了。
  于是一个疑惑在蒲千阳和祝云宵的脑海中同时生成:
  这些涂改和缺页,是祝潇做的?还是寄快递的人做的?
  蒲千阳试图换位思考:“假如是你,你拿着一套二十年前的笔记本给别人当线索,你会给那个人什么误导信息吗?”
  “至少我不会。”祝云宵非常坚决地否定道,“如果因为缺页或者涂抹导致对方没有办法达到我的目的,那这对于我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一种情况。”祝云宵的答案跟自己是一样的,蒲千阳也同样不会这么做。“这些缺页和涂抹痕迹中所包含的信息或许会导致你不愿意去找祝潇。”
  祝云宵将其他的笔记本依照着时间顺序收回到箱子里,淡淡道:“这点他们倒是多虑了。但凡有机会得知当年的真相,我都愿意去尝试一下。”
  “其实还有一个问题。”蒲千阳打了个哈欠,抬手揉了揉太阳穴,他其实还没有完全休息好,“他们为什么没有选择把日记本寄给吴芸?”
  “如果这里边有什么消息是只有祝潇亲近之人才能够解读出来的,理论上来说她应该也可以吧。”
  “况且想要找什么东西,人力物力都是那边更充足吧?”
  祝云宵同样给出了很明确的回答:“打草惊蛇。”
  蒲千阳用自己残存的意识思考了一下。
  也是,换成是吴芸的性格,估计第一时间并不会去找什么祝潇的痕迹,而是会把寄快递的人挖地三尺地找出来。
  纸箱合页之间摩擦发出的尖锐响动让他猛然清醒了几分。
  只见那边祝云宵将剩下的那本笔记本放在了外部,而将其他的笔记本尽数收了起来。
  “先睡觉。”他的语气中带了几分不容反驳的意味,“至于这后边包含了什么样的惊天阴谋诡计,都明天再说。”
  主要当事人都这么说了,蒲千阳也乐得顺水推舟。
  充分的休息才能带来充足的精力,劳逸结合。
  于是他当机立断地躺回去了。
  不多时,那边洗掉了身上被迫沾染的几分烟酒气的祝云宵带着浅浅的潮气坐到了床边进来。
  虽然整个人都陷在深沉的睡眠之中,蒲千阳依然下意识地翻过了身,小指勾住了祝云宵温热的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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