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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毛茸茸龙傲天男主(穿越重生)——草木生一秋

时间:2024-07-13 08:42:50  作者:草木生一秋
  段寻认真地承诺:“萧凌风,我爱你,也不会欺骗你。”
  他在萧凌风耳边轻声道:“我们回屋细说。”
 
 
第59章 
  他们回到了屋子里。
  床上掉满了萧凌风黑色的、少许红色的毛,狼毛被子以一种扭曲的姿势散在床尾。
  段寻几乎能想象出萧凌风刚才发现他不见了之后,是怎样暴躁地把被子踢掉的。
  他抱起萧凌风,埋进去,深吸一口气。
  “啪”地一声,两个人一起倒在床铺上。
  段寻摸着萧凌风,理着思绪,决定从头开始讲起。
  段寻:[系统,穷胤走了吗?]
  [走了。]
  [我要把你的存在告诉萧凌风。]
  系统叹了一口气:[说吧。不要让他告诉别人。]
  它有时候也会怀疑,究竟是一同经历磨难的两个人总会生出对彼此的特殊感情,还是它每次的选择都有问题?
  谈吧,别忘了做任务就行。
  ……
  “所以,”萧凌风听完,总结道,“有个叫系统的,让你在这个世界复生。如果你完成任务,它会给你一具完好的身体。”
  “在你复生之前,穷胤和原来的身体做交易,以入仙途为代价,让你一直跟着我。如今他要你取我的兽核给他。”
  段寻:“是。”
  “这个任务,要求我统领人兽两界?”萧凌风对此还是有点不可思议。
  段寻摇头道:“不。”
  有关这个问题,段寻和系统仔细讨论过。
  六百年前上一次人为的人兽之战后,两界,甚至影响了植修,维持着一种畸形的平衡。
  他们只要恢复成以前众生平等安稳的秩序就行了,成为两界首领是其中的一个办法。
  萧凌风:“我懂了。但是……为什么是我?”
  他看着段寻,恍惚地想,段寻是上天为他送来的惊喜,一样无价之宝。
  段寻反问:“为什么不能是你?”
  在他看来,萧凌风的身份首先就占了优势——难以孕育的人兽之子,流有两族血脉;修为方面,天赋高、修炼快;品性方面,乐观纯善、稳定可靠。
  段寻逗他,开始胡编乱造:“你是龙傲天,知道吗?”
  “什么意思?”
  “我的家乡话。在我们那,龙是很厉害的魔兽,有很多人崇拜它、喜欢它;傲,指你很让我骄傲;天呢,就是厉害得能捅破天。”
  萧凌风板着脸:“感觉你在骗我。”
  段寻笑眯眯地亲了一下他的脸。
  这怎么能叫骗,这是逗萧凌风玩。
  萧凌风被段寻一亲,冷酷脸一秒破功。
  他笑着,抓住段寻的手臂,身体前倾,吻上段寻的唇。
  唇瓣摩挲,水光莹莹。
  两个人亲了好一会,段寻咬了一下萧凌风的舌头,退出来,道:“继续说正事。”
  萧凌风最关心这个:“你怎么有一具新身体?”
  段寻说:“等你完成任务后,系统会把我的神魂存起来。”
  段寻举了个例子:“像凡人把谷子储存在粮仓里那样。然后,它会用足够的灵玉为材料,养出一具新身体,再把我的神魂种进去。”
  “要多久?”
  “大约三五年。”
  “三五年。”萧凌风重复了一遍,点点头。
  他盯着段寻,语气严肃道:“你不能轻易舍弃现在的身体。”
  神魂没有身体依托,他要过很久很久才能见到段寻。
  而且,无论如何,死亡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萧凌风已经猜到了点段寻的计划。
  段寻问:“你想怎么样?”
  “先去找青絮看病。”同为毒蛇,青絮就算不能解毒,应当也有缓解之法,至少能让段寻少受罪。
  段寻提醒他:“交不出兽核,又解不了毒,穷胤一定会碎了我的经脉。”
  萧凌风:“若我们能在一瞬间重伤他,让他无暇顾及你?”
  段寻摇头:“催动蛇毒花不了多少力气。”
  “青絮的缓解之法,还要给你吃麻药止痛。”
  段寻还是摇头:“那我就没法战斗了。你一个人要对上穷胤和他的护法。”
  “我不是一个人。”
  “墨星、金流火还差点。”
  段寻摸着萧凌风的脑袋,沉吟道:“你可以试试与天元门、于乐真联手。”
  穷胤本身是近渡劫的修为;沙棠修为约莫在化神,他棘手在幻术;寒山介于化神和大乘之间,性好斗;乌云落,神出鬼没,有大乘期修为。
  几年十年之后,萧凌风能冲到高阶,段寻也能冲击化神。
  他们俩联手,或与穷胤有一战之力。
  算来算去,若少了段寻,他们的实力要大打折扣。
  如果再多个十几年,他们能更从容应战。可惜,没那么多时间。
  萧凌风:“如果,我能暂时到大乘期呢?”
  段寻:“灵宝?秘术?伤你身体。”
  萧凌风:“那也比你死了好。”
  两个人各执己见,僵持不下。
  萧凌风突然意识到:“段寻,你以前都不肯让我离开你的。”
  为什么这次这么正常?
  萧凌风还记得:在青峰城的时候,两人因对苏横夫妻俩不同的处置方法大吵一架,萧凌风怒而出走。
  虽然后来他主动让了一步,段寻当晚也没什么异常。但是后来连着七八天,在休憩的时候,段寻拿着从桃源仙门顺来的困兽索,一头套着萧凌风,一头套着他自己。
  段寻也一愣:是啊,他这次怎么这么正常?
  最近反而是萧凌风比较疯狂。
  段寻摸着萧凌风的头发,闻着他身上干燥的气息,想了好一会。
  他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因为……你很爱我?”
  萧凌风很爱他,不会消失,不会离开,会一直等在原地。
  萧凌风就像一个摆设很熟悉的家。段寻暂时离开后,床上的狼毛小被不会消失掉,窗边的花依旧盛开,巨大的镜子里永远会有他们两个人的身影。
  段寻不需要重新去摸索、去适应,也不需要重新去寻找、捕获他。
  依然会很想念萧凌风,却不再害怕他的消失和离去,为之疯狂。
  不。如果分开个三五年,他也不一定能冷静。
  还是别高估自己了。
  况且——
  “我离开这具身体后,神魂是沉睡的。”
  也就是说,假如身体死了,清醒地饱受离别折磨的,是萧凌风。
  萧凌风沉默,怒亲段寻几大口。
  好久之后,他叹气,闷闷道:“再想别的办法,你不能随便死掉。”
  他的声音低低的,含糊不清,听在段寻的耳朵里像撒娇。
  段寻笑着,不自觉地用哄少年萧凌风的语气说道:“好,再想想别的办法。”
  他吻着、咬着萧凌风的唇,从他张开的唇缝中溜进去。
  亲着亲着,两人摸到彼此身上,亲吻变了味。
  摸过、亲过太多次,他们对于对方的身体都很熟悉,简单几下,一瞬间撩拨起欲望。
  段寻的声音渐渐地低下去,消弭于二人接吻时的黏糊水声中。
  “现在想不出来,做点别的吧,我们来双修……”
  毕竟,双修也能大大提升修为。
  萧凌风的狼耳和尾巴,能由着他的心意出现或消失。按常理,他身体的任何一个部都能突然兽化。
  但是,主动出现的狼耳和尾巴,和被迫出现有巨大的不同。
  后者让段寻兴致更加高昂,有一种要把萧凌风摸秃的狂热架势。
  近来,萧凌风的心思一个劲地围着段寻转,段寻夸他一句、亲他一下,就能让他舒服地想露出肚皮。
  有时候,他没办法控制自己,特别是和段寻在一起的时候,包括耳朵和尾巴。
  以上是萧凌风本狼亲口说的。
  此刻,段寻含着狼耳细细舔咬。
  狼耳很敏感,在他的唇舌间,一下又一下地不停抖动,像在激动地迎合段寻的亲吻。
  “凌风……很舒服吧?”
  段寻自己也很舒服。
  他一手横在萧凌风胸前,从前往后,扣住萧凌风的肩膀,一手攥紧了狼尾的根部。
  随着撞击,狼尾一甩一甩的,根部却没法挪动,在段寻的掌心来回磨蹭。
  狼毛刺刺的,在手中有点痒、有点麻。不仅是在手心,大幅度甩动的尾部,也拍打着段寻的大腿,它们发出了有点刺耳的声音。
  慢慢地,刺耳的声音变得柔和,汗水或是别的,让它听起来很顺滑,也更好摸了。
  “段寻……”萧凌风别扭地回过头,双眼失焦,却依然在追逐着段寻的脸庞。
  “段寻……别玩我的……尾巴和耳朵了……”一句话,萧凌风说得断断续续的。
  段寻贴他的脸,亲他的唇,语气温柔地拒绝他:“不。”
  无法收回去的狼耳和大尾巴,那不就是给他玩的?
  萧凌风神思不属,已经舒服得忘记东南西北了。
  本来是情人间绵绵的亲吻,渐渐的,萧凌风开始张嘴咬了。
  他去咬段寻的舌头,去吃嘴唇,段寻和他闹着玩似的,和他在小小的口腔里你追我赶、磕磕碰碰。
  萧凌风急眼了,两只眼瞳完全变成深红色的兽瞳,尖牙也长了出来。
  段寻见状,抚摸着他的脑袋和脊背,低声道:“不要心急。”
  萧凌风被摸得舒爽了,也没那么急躁了。
  他亲着段寻的脸,一边亲,一边想下嘴咬。残存的本能却勒住了他——段寻好看干净的脸,不能咬。
  萧凌风轻轻地舔,舔到脖子这块熟悉的地方后,他由舔变吮吸,还上牙齿咬了。
  不知咬过多少遍了,他有分寸的,不会咬破皮肤,也不会咬痛段寻。
  段寻唇角带笑,垂下眼眸,摸了摸萧凌风的头。
  萧凌风像一条小鱼,亲吻的地方,细细密密的痒。
  段寻放出神识,发现萧凌风的神府早就对他打开了。
  他刚一进去,小狼对他一阵扑咬,在他的神识里兴奋地打滚。
  他们合二为一,一同在识海里徜徉。
  有时候是一条鱼,有时候是一滴水,有时候是一阵风……他们随心所欲,一同寻求极乐。
  身心舒畅,段寻忘情地和萧凌风游玩,不知今夕何夕。
  等到两个人都有点累了,他才开始干正事——仔细探查萧凌风的神魂有没有问题。
  这一次依然很好,萧凌风经脉通畅,修为也很纯正深厚。
  两人的神识又依偎了一会,才黏黏糊糊地分开了。
  神识分开了,身体还没有。
  他们在床上又滚又抱的,衣服甩到地下,狼毛小被皱巴巴地缩在床尾,一片狼藉。
  到最后,他们肢体相缠,手搭着手、腿搭着腿,还是没有分开。
 
 
第60章 
  天空湛蓝,只有几丝白云飘动。阳光灼热,似乎能触手摸到气浪。
  不仅热,且湿,直把人闷在蒸笼里一般,一个个都煮熟了。
  不论是人还是路边的草,都热焉了。这就是七八月份的南疆。
  那种热,是即使头顶有树荫遮蔽,也无法消去的热意。它无孔不入,带着湿意,能浸泡到骨子里。
  故而此地百姓大多着轻薄衣物:
  内里一件宽松的无袖短衣,外面罩着轻纱——由本地常种的冰玉草做成,下面着同样轻薄的裙或裤子,常露出蜜色的小腿。
  有些男子干脆不穿上衣,在烈日下挥汗如雨。汗水顺着紧实的臂膀、起伏的沟壑流下,更添几分火热。
  段寻和萧凌风也入乡随俗了。
  两人将长发束在脑后,叮叮当当地在发绳上系了小石头、兽牙等物,自然也是换了轻薄衣料,显得没那么突兀。
  不过段寻依然裹得严实,只是领口开大了点。
  而萧凌风,被段寻连哄带夸,完全换上了本地人的打扮。
  他肤色稍深,眉目本就英挺俊朗,着这样一身衣物,露出紧实的腰腹和小臂,谁看了不赞一句英俊儿郎?
  段寻双手摸着萧凌风的脸,夸赞道:“好看。”
  萧凌风握住段寻的手,低声道:“你别像我这么穿。”
  段寻本来就生得好看,如今他们又收敛了修为,装作凡人的样子,那种震慑人于三里之外的威压也削弱了。
  哪怕段寻一脸冷漠的笑容,也没挡住刚才有几个妙龄女子、甚至男子示好——这里的民风和他们轻薄的衣物一样开放大胆。
  萧凌风不爽地把段寻的衣领拉高了。
  段寻捧着萧凌风的脸左右转转,新奇道:“吃醋了?”
  他们在一起很久了,他还是第一次见萧凌风这副表情。
  萧凌风:“嗯。吃醋了。”
  以前还没意识到对段寻的感情,自然说不上拈酸吃醋;后面,段寻身边最多围绕着一群毛都没换的幼崽,他也犯不着。
  直到今日。
  段寻笑了一下,牵着萧凌风往前走,道:“那就紧跟在我身边。”
  其实萧凌风的长相比他更受这里的欢迎,刚才明里暗里有好多人看他。
  但是,很明显,萧凌风一点没把他们放心上,只关心段寻一个人。
  段寻很满意,压根谈不上吃醋。
  就像是给自己的小狼养得活蹦乱跳、毛发油光水亮,整只狼俊帅无比。
  外人夸他的狼很帅,还想上手摸,可是小狼只和主人亲近,只给他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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