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驹闷闷地应了一声,这会儿说不上来,心里有些怪怪的别扭劲儿,就像一团头发堵在下水道那里,难受,焦躁,又怀揣着莫名的不安——他倒没见过这样的画面,是曾经高中那会儿,一位女孩的形容。
对方喜欢上了裴敬川,拜托他帮忙打听,当时陈驹还没意识到自己的心意,乐呵呵地问人家,有没有喜欢的姑娘?
记得裴敬川正在转笔,闻言,手上的动作顿了下,又继续起来。
“有没有啊,”陈驹趴在课桌上,眼睛亮晶晶的,“跟我说说,我保证不告诉别人!”
——最多偷偷给女孩提示一丢丢嘛。
“没有,”
裴敬川不轻不重地在他脑门上弹了下:“想什么呢,傻乎乎的。”
陈驹捂着额头,还在那儿笑:“那你现在有喜欢的人吗?”
裴敬川看了他一眼,没吭声。
“会谈恋爱吗,”陈驹不死心,继续道,“奇怪,我怎么想象不出你谈恋爱的样子。”
话音落下,裴敬川就伸手,轻轻地给他的脸推过去了,陈驹脸小,裴敬川的手又很大,这样一遮,就给陈驹的眼睛完全盖住。
“到底有没有啊?”
陈驹透过指缝看人家:“有没有,你告诉我呀——”
“有。”
温热的掌心骤然离开,裴敬川敛眉低目,继续开始转笔。
陈驹瞪大了眼睛。
放学后,他把这番对话原封不动地告诉了女孩。
当然,经过裴敬川同意的。
学校种了很多的杨树,那会儿晚自习还没开始,俩人做贼似的站在树荫里,耳畔全是杨树叶子互相摩擦的声音,哗啦啦的,很响,仿佛来自遥远的地方。
“好难受啊,”女孩叹了口气,“感觉像是一团头发堵在下水道。”
当时的陈驹不明白,他只顾着安慰对方,没想到很久之后,依然记得这个形容。
以及那海浪往复般的叶子声响。
古人说,易为盗者遮音,果然不假。
而就在回去的时候,他看到了裴敬川——
对方斜斜地坐在窗边,正低头注视着自己,隔着玻璃窗,少年的五官略微模糊,也遮住了英俊锋利的眉眼,但陈驹能够看到,他在对自己讲话。
“什么?”
他冲裴敬川挥了挥手:“我听不到!”
但裴敬川还在说。
哗啦啦——
高大的杨树被风吹得簌簌直抖,晚自习快要开始了,天还亮着呢,教学楼后面的这片树林只剩下了陈驹自己,他没走,依然站在原地。
因为终于看到了裴敬川的口型——
等我。
窗户后的身影消失,陈驹百无聊赖地等着人,没事干,就蹲着看蚂蚁搬家,他们高中换了新校区,估计是财政拨款多,学校财大气粗,校园各处都种了花草树木,·哪怕是夏天也郁郁葱葱,走哪儿都是阴凉。
日已西沉,橘红色的太阳像一盏巨大的落地灯,慢慢地消失在地平线的边缘,微风拂面,带来阵阵微凉,陈驹托着腮,听见动静才收回目光,怕蹲久了腿麻,或者大脑一时供血不足晕倒,就按着自己的膝盖,动作很慢地站起来。
陈驹坦然地接受自己身体不如别人的事实。
他就像巢穴里最笨,飞得最慢的一只小鸟,眼看着别人都展翅翱翔,自己还在学习着拍打翅膀,中学时的男生已经发育很好了,身形打眼一看,和成年人也别无二致,打篮球的时候,板鞋摩擦橡胶的声音也令陈驹羡慕。
但仅仅是羡慕而已。
坐在观众席上为别人鼓掌,足以让陈驹感到开心。
强悍的身体撞击,挥汗如雨的拼搏,以及青筋暴起地在田径场上奔跑——这样的行为,陈驹做不到,他仿佛一杯安静的温开水,低调,不惹眼地静静欣赏。
一点点小羡慕,陈驹不会难过。
他已经拥有了很多的爱,在自己的领域内也做得很好,即将参加一个全国性的英语比赛,并且陈驹有信心能拿奖回来,然后显摆给裴敬川看。
陈驹有好好长大。
他每天都挺幸福的。
旁边响起急促的呼吸声,白色的校服衬衫已经出现在视线里,陈驹没心没肺地抬头,半开玩笑:“Hi,long time no see.”
这段时间天天被老师揪着,给口语练得精益求精,以至于陈驹都快要迷糊了,见着人先习惯性地拽句英文。
裴敬川站在他面前,喘着气,跟着笑了起来:“Yeah,long time no see.”
莫名其妙的对话。
——嗨,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陈驹认为,裴敬川是自己见过的说英文最好听的人,发音标准,嗓音有种淡淡的慵懒,明明十分钟前才见过面,却笑着和自己说好久不见。
陈驹没在意这个小细节,站直了:“怎么?”
裴敬川呼吸还带着喘:“后面的台阶有只猫,很可爱……我刚在楼上给你打手势了,你没看到。”
陈驹愣住了。
这样飞奔着跑下来,让自己等着,只是为了和他分享一只可爱的小猫?
……也不是不行。
于是,裴敬川就这样带着陈驹往后走,天色朦朦胧胧地暗下去了,听到了清脆的铃声,读书声远远地传来,两人步伐皆是一顿,又假装没听见地继续前行。
他们走进树林,又绕过一片绿波荡漾的池塘,后勤老师养的鸭子似乎睡了,没有漂浮在水面上玩,中间一座石头堆成的桥上倒是站着只小鸟,黑羽红嘴,侧着眼睛看他们。
陈驹给它打招呼:“你好。”
那座桥被校长起名为“状元桥”,但是私下里,大家都爱叫“情人桥”,因为附近有假山和灌木丛的遮挡,早恋的同学胆子大一点,会偷偷地在这里牵手。
也有人说看到亲嘴的了,陈驹没见过,还挺好奇。
经过桥,就是宿舍门口的一片小花园,裴敬川突然开口,指给他看,“瞧,好胖的猫。”
话音落下,台阶上的一只橘猫立刻斜睨过来,眼神霸气,高贵冷艳。
“别听他瞎说,”陈驹笑了,“你是最可爱的小猫咪,一点也不胖。”
他很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但是由于容易过敏,没法儿养,都别说在一个屋檐下同吃同住了,只要离得近一点,陈驹的呼吸和皮肤都会出问题,所以只能远远地看着,过个眼瘾。
“不过——”
陈驹转身,惊讶地看向裴敬川,双手比划了一个很大的圈:“这么远的距离,你怎么看到这只猫的?”
裴敬川即使在窗边坐着,也看不了这么远吧?
对方低低地笑了起来,他这人平日里总是冷着张脸,都说像是冰川,但陈驹觉得裴敬川很爱笑,笑起来也很可爱,会先垂下眼睛,然后嘴角上扬出一个好看的弧度,有时候也会用手挡一下,不让别人看到他眼里的笑意。
裴敬川眼睛生的漂亮,不是陈驹那种乌溜溜的圆形,偏狭长,瞳仁又漆黑,所以这样视线相接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地被吸引进去,连陈驹都不由自主地多看两眼,感慨道,不愧是能收到很多情书的人呀。
不像他,只在开学的时候收到过一封。
当然,用情书数量来判断受欢迎程度,也不是很合适,更何况陈驹也不是那种会攀比异性缘的人,他就是好奇,新鲜,对这个世界抱着温和的善意。
“就是看到了,”裴敬川半蹲下去,冲着橘猫打招呼,“咪咪,要过来玩吗?”
陈驹也跟着蹲下:“它叫咪咪?”
“世界上的所有猫都叫咪咪。”
陈驹大笑起来。
而与此同时,旁边的路灯全部亮起,夏夜的风好温柔,一点儿也不喧嚣,只是轻轻地吹动少年额前的发,露出清澈的眉眼。
真的太清澈了,空灵得像是透明一般,包括裴敬川也是,他全部的目的就是想让陈驹看看小猫,看看路灯亮起的瞬间。
他觉得很美。
陈驹掏出手机:“我给小猫拍张照吧,真的好可爱!”
那时用的还是翻盖手机,像素也不够清晰,屏幕中出现了橘猫霸气的脸,却没注意到右下角那里,有人偷偷出现,还很中二地伸手,比了个耶。
时光荏苒,那张照片后来被裴敬川据为己有,当做头像,用了很多年。
-
“……疼吗?”
陈驹摇了摇头,没说话。
裴敬川仔细地用棉签擦掉多余的药膏,然后仰起脸,很平静地看着他:“那你在想什么?”
“没有。”
陈驹的指甲掐着掌心:“我只是……想起了一些高中的事。”
那些梦一般美好的曾经。
刚才发现自己被烫伤,裴敬川坚持要再给他抹一次药,还用的是半跪的姿势,客厅里亮着柔黄的灯光,对方没换睡衣,衬衫和笔挺的西装裤由于动作,绷出漂亮的弧线,袖子倒是挽了上去,露出强劲有力的小臂——
的确很有劲,毕竟陈驹反抗了,没赢。
几分钟前,裴敬川给他按在沙发上,不容抗拒:“我来。”
药膏涂抹好了,对方也洗完手回来,陈驹终于鼓足勇气:“……裴敬川。”
“嗯?”
身边的沙发微微凹陷,浅淡的男士香水味传来,陈驹的喉结滚动了下,没敢抬头。
裴敬川似乎短促地笑了下,但是太快了,陈驹没有注意到,只听到那微哑又充满磁性的声音。
“有问题想问我吗?”
他悠然地坐在陈驹旁边,单手扯松了领带。
“今天只要你问,我全部都会告诉你。”
第14章
陈驹的确有很多的东西想问。
为什么决定出国读书,为什么悄无声息地失去联系,为什么又突然回来,以及——今天上下班的路上,没有被报复吧?
他还惦记着裴敬川借住的原因。
至于别的,目前不在陈驹的考虑范围内。
因为他已经喜欢了裴敬川这么久,暗恋于他而言,已经算不上苦涩,而是种和一日三餐,按时吃药一样的习惯。
“你准备待多久呢?”
陈驹袖子放下去了,遮住了腕部的那点伤,双手老老实实地叠在自己膝盖上:“啊……我的意思是说,你这次回来,是不是就不用再出国了呀。”
余光中,他感觉裴敬川似乎顿了下。
随着一声叹息,修长的手指从领结中抽出,裴敬川声音很低:“留下了。”
陈驹由衷道:“真好。”
他知道裴敬川家庭关系不太融洽,此番从国外回来,应该也是要接手父亲的公司,但具体的细节陈驹不甚清楚,也不打算再问,因为此时灯光昏暗,裴敬川正微笑着注视自己。
心跳,瞬间乱了节拍。
“别的没了,”陈驹兀地站起来,“早点休息吧?”
裴敬川看了眼腕表:“这才几点,你就要睡?”
陈驹硬着头皮:“嗯。”
人一慌,就习惯性地想抓住点什么,他随手拿起手机:“九点多……也不早了,尤其是你还要上班,我暑假能多熬下夜哈哈……”
什么乱七八糟的。
裴敬川没动,略微眯了下眼睛:“手机壳很可爱,自己买的吗,还是别人送的?”
粉红色的云层中,是一只捏脸的玉桂狗。
陈驹还没回答,就听见对方开口:“是……对象送的吗?”
“不是,”陈驹把手机放下:“我没有谈恋爱。”
“我也没有,”裴敬川给自己的领带完全抽出,随意地挂在指间,“走吧,两个单身汉的夜晚不应该这么单调。”
陈驹张着嘴:“啊?”
“你不是最喜欢散步了,”裴敬川已经站了起来,“以前读书那会,每次吃完晚饭,都喜欢绕着操场走很久。”
当时陈驹特老气横秋,一本正经地说饭后百步走,能活九十九。
其实也就是他小时候生病的次数多,去学校的天数少,父母工作忙碌的话会把陈驹放在奶奶家里,老人年纪大了,喜欢晚上摇着蒲扇去公园溜达,当然要给自己的小孙子带上。
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
陈驹笑了:“也行。”
刚才屋里那股黏着的气息消失,陈驹去卧室换衣服,睡衣扣子都解开一半了,又探出头来:“你不换衣服吗?”
虽然抽走了领带,但是穿着衬衫还是不舒适呀。
裴敬川沉吟了下:“是有点……箍着腿不太舒服。”
嗯?
陈驹竖起了耳朵。
然后,他就眼睁睁看到裴敬川伸手,顺着摸了下被西装裤包裹的大腿——
男人的手指轻微按下,黑色的面料凸显出不易察觉的痕迹,此时此刻,陈驹才注意到,原来裴敬川今天也佩戴了衬衫夹。
就是在阳台上搭着的那个。
很多东西在生活中,可能不会张扬地夺人眼球,比如设计低调的项链或者袖扣,而一旦被吸引目光,那点痕迹就格外清晰,陈驹几乎能想象出来,黑色皮圈是怎么束缚男人紧实的大腿,而银色的卡扣,则又如何在外人看不见的地方,咬住衬衫下摆,显出漂亮挺拔的身体线条。
而此刻,裴敬川恰如其分地扬起脸,有点无奈:“你等一下,我给衬衫夹脱了。”
陈驹木着张脸,“哦”了一声。
关了门,继续解扣子,给睡衣在衣架上挂好,他换了身简单的衣服,浅色短袖和灰色运动裤,又拿了个棒球帽盖在头上,出去的时候还压了下帽檐,声音含糊不清:“……我收拾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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