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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联姻对象竟是小吸血鬼(玄幻灵异)——归荼

时间:2024-07-10 07:19:16  作者:归荼
  “只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就好了。”
  陆崇没有说话。
  他其实没有什么资格质问,毕竟林雪河这么做是在替他出头。他反而要去怪罪,就显得矫情又莫名其妙。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圣父体质。
  但心情还是很微妙。
  大概还是因为在剧组受到的冲击,发现这样不可思议的事居然只是一句话造成的。漫画里才看过的“言灵”居然真实存在。
  又或者是因为,血族和人类的价值观确实不一样。
  林雪河不懂他为什么蔫巴成这样。
  毕竟从小到大接触的都是血族,不了解人类的脑袋瓜怎么运转也很正常。
  他对自己向来宽容。难得今天心情好,起身从最近的购物袋里拿出一样,递给陆崇,“喏,给你买的。”
  陆崇意外地接过,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印着大logo的丝绸领带,“真是给我买的?”
  他平时很少穿正装,出席活动也不会穿戴明显的logo,毕竟接商务合作会有忌讳。
  “一开始不是。”林雪河说,“不过想想我以后应该也不会戴。给你用正好。”
  “……”
  陆崇撇嘴,“刷我的卡送我东西,真大气啊。”
  “不客气。”他笑盈盈道。
  他只是喜欢买些五花八门的漂亮东西,实际上自己穿衣服还是会选简单款式。
  他坐直身体抻懒腰,顺手从脑后抽出一支骨瓷发簪,挑起那根领带看了看,“现在再看又觉得还是漂亮的……唉,话都说出口了,还是送给你吧。”
  他刚刚一副被逛街耗尽力气的样子软倒在沙发上,后脑勺被压得严严实实。陆崇这时才发现他剪了头发。
  昨晚盖住膝盖的离谱长度已经被剪成了过肩的狼尾,上层的碎发自然垂落,下层长发则被簪住。
  那支骨瓷发簪通体都是奶白色,直线型没什么特殊装饰,只有簪头雕刻了一只镂空的蝴蝶。造型看起来有些妖异,“你喜欢蝴蝶?”
  林雪河不假思索道,“最讨厌的虫子。”
  “那你还把它戴在头上?”
  “可是这根簪子很好看啊。”
  “……”
  “店里的人说,它是用动物的骨灰烧的。”
  林雪河指腹划过尖尖的簪尾,漫不经心道,“如果是用几万只蝴蝶的骨灰烧出来的就好了。”
  “那你还真是讨厌蝴蝶。”陆崇说。
  他原先的头发太长了,即使只盘一半也很重,是在家里闲着无聊才留那么长的。现在为了戴漂亮簪子,临时决定剪掉。
  一句又一句,全都是陆崇想不到的神奇逻辑。
  “我今天下午逛街,还抽空想了另一个问题。”林雪河说。
  他对昨天试图通过咬痕契约陆崇,然而以失败告终的行动还耿耿于怀。
  身为血族的獠牙居然咬不破人类的皮肤,这严重不符合他的认知。
  明明咬过的同族都说,人类的皮肤像葡萄皮一样柔软,血液像流动的美酒一样香甜。
  眼下的情况跟书上说的完全不一样。
  排除各种不可能因素,他问陆崇,“所以有没有可能,其实你不是人?”
  “……”
  从百米高空自由落体只受了点皮外伤,三分钟能跑五公里回来还不带大喘气,都没让他对陆崇的身份产生疑惑。到了挑战自尊心的时刻,他才开始真正对这个人类产生关心。
  本质上还是因为他接受不了这种打击——
  活了二十年才发现自己竟是个无法自主进食的吸血鬼,这合理吗?
  不行,不可以是这样。
  他不可能存在这种缺陷,问题一定出在食物身上。
  陆崇没看他,“给你机会不中用,还怪别人。”
  “那你知不知道,血族为什么选择和你的家族联姻。”林雪河说,“或许你的家族被选中,是有特殊的原因。”比如皮肤特别厚之类的。
  陆崇倒是真的回忆起来。
  除了小时候去参加过林氏家主的换任仪式,在那里经受了惨无人道的霸凌之后,他没有再跟血族近距离接触过,“没有。我从来没被血族咬过。”
  爱心献血车倒是上过几回。不知道他捐献的血究竟是真的输送给了有需要的人,还是被偷偷倒卖给了设点的血族。
  “那我们小时候从没见过吗?”林雪河继续问,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特殊紧绷感。
  “你家里的大人也从没对你提起过我的名字……或者我在哪里生活?毕竟我们可是联姻对象。”
  “没有。”陆崇肯定地说。“如果见过你,我当然会记得。”
  即使在血族里,长成林雪河这样的也不多。
  再说他是高考前才知道要跟血族联姻的,之前跟家里人压根没聊过这个话题。
  林雪河这个名字,他昨天才第一次看到。
  林雪河意味不明地叹了一声气。
  如果不是刻意隐瞒得非常好,那么陆崇知道的或许比他还少。
  “你有那么夸张又好用的伴生能力,为家族做点别的事应该也能有贡献吧。”陆崇浅啜了口红酒,后味酸涩。不知不觉跟他聊起天来。
  “他们就不能指望你点别的?怎么就整天盯着联不联姻的啊。”
  陆崇也不是傻子。
  想要什么一句话就能完成,翻遍漫画都找不出比这更方便的能力了。
  有这能力,他真想要钱的话,多少钱弄不到啊。还用得着跑来逼婚?多此一举。
  再说,他们俩年纪差不多,都是大有可为的时候。就算不是跟血族,陆崇也从没想过这么早就开始筹划自己的婚姻。他感觉现在的年轻人应该都是这样。
  除了眼前这位。
  “我的伴生能力哪里好啦。”林雪河说,“小时候大家都不愿意陪我玩,怕不小心惹到我生气会被我报复。家主怕我闯祸,连门都不让我出。今天我还是第一次逛街呢。”
  他语气淡淡的。陆崇判断不出是真话还是信口胡诌,“怎么跟我想的不一样。你有这么大本事,他们都应该跪下来求你赐福才对吧。”
  林雪河笑了一下,“可我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啊。”
  他嘴角弯起来,眼睛却是冷的。
  陆崇细心地从中看出些难过的影子。感觉自己的玩笑话可能讲歪了,还是歪到了某些不该提的伤心之处上。俗称哪壶不开提哪壶。
  人家就是在家里憋久了,想出来逛逛街,本来挺高兴的。
  陆崇觉得自己扫兴,绞尽脑汁想有什么能挽回气氛的话题。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便先听见一句询问,“那现在呢,你也觉得我可怕吗?”
  “你会怕我吗?”林雪河问他。
  陆崇莫名感到紧张。
  直觉告诉他这是个重要的问题,可能会影响人生的那种。必须得好好回答,“现在?害怕倒不至于……”
  他顿了一下,实话实说,“不过我觉得你挑红酒的品味不太行。”
  林雪河一怔,像是听到什么有趣的话,眼底的笑意终于真切起来。
  “你真可爱。我都有点喜欢你了。”
 
 
第8章 
  什么喜不喜欢的……这种话也可以随便说出口,果然是阴险狡诈的血族!真会笼络人心。
  陆崇假装没听见,没被影响到,什么都没有,“你睡觉吧,新剧本我还要再读几遍。”
  因为杨岭角色消失,故事很多地方都发生了变化。今天在剧组他靠着速记的本事临时抱佛脚,加上没有了那故意挑刺抢戏的老前辈,终归没太拖累拍摄进度。
  等他熟记了新剧本,以后的拍摄会比原先更顺利。
  林雪河点点头,瘫回沙发上没再说话。
  血族的睡眠周期跟人类不同,找个避光的棺材躺进去能一次性睡够一个月的量,以便接下来的猎食期能够集中精神。
  他也是提前在特制的保温舱里睡够了才出门的,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不睡觉也不会困。
  再加上他们的种族特性,惧光怕热,本就更适合昼伏夜出。夜晚会让他的精神更活跃。
  也只有精神而已。
  逛了一下午,累得全身都疼,他躺一会儿就翻一次身,叹一口气。
  陆崇坐在对面沙发上给剧本做标注,听他这动静都快听出来规律了,“睡不着?”
  “嗯。”林雪河把脸埋在两只抱枕的空隙之间,虚弱地说,“不喜欢走路。我很久没有走过这么多路了。”
  他都有点想念家里的保温舱了,想回去吸氧。
  陆崇说,“你昨天脚才划伤,走那么久当然会痛。”
  逛街兴奋的时候哪里会注意到痛。
  他想了想,又说,“对了,今天在店里遇到一对年轻的情侣,还听到他们聊天,说是好像已经订婚了,特意一起逛街的。那个男人好绅士,连一只购物袋都不让自己的伴侣提。”
  “真好啊。”他由衷地感叹。
  陆崇:“……”
  点谁呢在这。
  但他看上去真的很累。像没出过远门的小孩太兴奋掌握不好分寸,一下子把自己玩得筋疲力尽。
  陆崇转了转笔,悄没声息地斜着身子看他露出毯子外的脚。那么浅的小伤口到现在还没完全愈合,留着深深浅浅的红痕。
  “未婚夫。”他忽然开口,把陆崇吓一跳。
  好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他都不用抬头就发现陆崇的注视,趴在抱枕里可怜兮兮地说,“你能帮我把喝的拿过来吗?”
  差一点就想说让他去床上睡了。
  陆崇觉得自己还是太善良,才会被这邪恶的血族钻空子。
  但没办法,谁让他就是这么好心呢。
  就当是日行一善。陆崇放下剧本,去冰箱里拿了袋血浆,还没拆开就又听见他说,“我还想要用吸管喝。”
  “……”
  陆崇又给他插上吸管,“起来喝。”
  他挣扎着坐起来,慢吞吞地双手接过。陆崇松开手刚要后退,看见他捧着血浆,仰起脸笑了一下。“谢谢你喔。”
  那双眼睛像金色的旋涡,直视时总是能让人慌神,硬控两秒起步。
  陆崇被地毯绊了一跤,狼狈地收回视线,佯装不耐烦道,“赶紧喝完睡觉,别再吵我了。”
  小孩子才会有这么多语气词。他变回成年形态之后还是用同样的语气说话,撒娇的意味更浓了。
  至少在陆崇听起来是这样的。
  感觉他这性格,就是个被宠坏的小少爷,哪怕逃难也要人伺候着。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放心把他自己撵出来的。
  陆崇转身去洗手间,用冷水拍了拍脸。
  别操心别人了,多想想自己。
  还好,被林雪河改变的新剧本也保持着编剧原本的水平。要是弄巧成拙改成个烂片,他都不想继续演了。万一哪天再见到他.妈,说起来这个出道作品他都没脸交待。
  这第一部 戏,是他面试了大半年才争取到的角色。 
  大概富二代勇闯娱乐圈的光环是好用,导演看他时也会多一层考量。但他不会因为与生俱来的优势,就否定自己的努力。
  该跑的面试一个都没少,要考的科目全都拿第一名。通宵备戏减少ng次数,哪怕继续被前辈欺负他也会收着脾气。
  他要循着母亲当初走过的路走一遍,或许就能明白,她为什么会选择离开。
  林雪河闭着眼休息,也听到他一整晚都没睡。
  隔天早上洗把脸就得去上班,怨气真是比鬼都重。陆崇冲完澡准备出门,见他也换了衣服,“你还要出去?脚不疼了?”
  “不疼了。”他束起头发,双手插在风衣兜里,好像知道自己很帅。
  “我等你走一会儿再出去。”帅哥体贴地说。
  陆崇犹豫了一下,像是有什么话想说。
  他便继续体贴道,“其实你不用担心,就算被拍到也没关系。我每次出门前都会先说一句,今天拍到我的相机底片全部报废。没有证据,就等于没有发生。”
  他在家不出门,又不是不上网,影视剧看过很多,也知道演员都有形象包袱,私生活很受关注。
  “不过,我们两个本来就有婚约,就算从同一个房间里出来也不奇怪吧。”
  他这样说时,语气是耐人寻味的有趣,“我倒是可以拍一张发回家里,让他们看到我真的有乖乖来找未婚夫。”
  “……别太天真了。”陆崇没跟他解释太多,“等我拍完这部戏,找个时间把两家人都叫上,好好商量怎么把这个婚约解除。”
  “我拍完戏直接回学校,明天早上还要上课。你是跟我走还是留在酒店?”
  “你要离开这里?”林雪河说,“我当然是跟你一起。”
  他好像没听见前面那句要解除婚约的话,一点都没生气。
  陆崇又搞不懂他了。
  果然还是应该把心思都收到工作里。
  剧本已经记熟,去片场的路上原本可以补个觉的,但林雪河在旁边太有存在感,他尝试了几次都没睡着。
  “你的伴生能力,能把我的嗜睡基因去掉吗?”他一声连着一声地打哈欠。
  “不是任何时候都有效的。喏。”林雪河摇头,一只手撑着下巴向他示意,指了指餐桌上的水果拼盘,“变成花。”
  没有任何变化。
  林雪河说,“变成酒。”
  水果依然是水果,没有任何改变。
  他又指了指陆崇,“爱上我。”
  “……”
  陆崇说,“我看你比我还缺觉。”脑子不大清醒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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