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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联姻对象竟是小吸血鬼(玄幻灵异)——归荼

时间:2024-07-10 07:19:16  作者:归荼
  林雪河说,“把抑制剂借给她,对你隐藏身份没有好处。”
  “能帮就帮了。”他轻描淡写道。“她和人类结合,发情期只能靠抑制剂硬撑。那玩意儿没有alpha的信息素标记好用,估计煎熬得很辛苦。”
  林雪河看着他问,“你呢?”
  “我?”陆崇愣了一下,才明白是在问发情期的事。
  他没想到林雪河居然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支吾了一下回答道,“我现在还年轻,没什么感觉,大不了多冲几次冷水澡。以后……不知道,以后再说。”
  “今天雨可真大,天气预报提都没提,准确率太低了。”不等林雪河回答,他就擅自切换话题,“也不知道要下到什么时候。”
  怎么耳朵边红红的。
  基于他快速地跳过了发情期的话题,林雪河有理由认为他是在害羞。
  还没有习惯自己是狼族,今后都逃不开发情期的事实?
  挺纯情的嘛。
  其实狼族的alpha并不像omega那样拥有稳定且频繁的发情期。大多数alpha都是在接收到处于发情期的omega信息素之后,才被动发情的。
  陆崇为了隐藏身份药打得很足,几乎不会受影响。
  明明想的是狼族,林雪河却满脑子都是那只圆滚滚的可爱小狗。
  除了应付发情期,陆崇打那么多药,也是为了掩盖自己每个月有一天会变成可爱小狗的致命弱点。
  这点倒是和他很像,都有回归幼年体,手无缚鸡之力的时候。
  但他起码还有手。
  小狼爪能干什么呢?一定软软热热的,只能被揉捏吧。
  林雪河心情不错地想,下次到月圆之夜时,可以把他逮来捏捏试试。
  还是得出来多见见世面啊。
  这种乐子可不是待在家里能遇到的。
  雨一直不停地下。午饭时他待在片场,陆崇让人开来的新房车正好也到了,关上门打开空调,里面温度适宜,潮湿的水汽都被隔绝在车外。
  开始吃午饭前,陆崇和小助理打赌,赌雨停的时间。
  陆崇赌吃完午饭雨就会停,显而易见地输了五百块钱。第二次赌半小时内雨会停,又输了五百块。
  好像玩上了头,他们第三次追加赌注,筹码也来到了一千块。
  林雪河看出他比起想赢,其实更想雨停,尽快恢复工作。
  “要我帮你作弊吗?”
  趁小助理去上厕所的功夫,林雪河抛出诱饵。
  陆崇果然露出一脸没见过世面的震惊表情,“你还能让天放晴?你……一句话的事?”
  林雪河点了点头。
  他讨厌晴天,所以——可以。
  “你总不会白白帮我吧。”陆崇狐疑道。“我猜,还要两百?”
  林雪河伸出两根手指,翻了又翻,“四百。我没吃午饭呢。”
  “……”
  工作要紧。
  陆崇咬紧牙关,“成交。”
  协议达成,他和小助理被冒雨赶下了车。
  新车里面东西不全。除了林雪河专用,车上只剩一把伞。
  两人并排走。小助理厚着脸皮哥俩好地挽陆崇胳膊上,被滂沱大雨浇得有些摸不着头脑,“怎么个事呢哥。”
  “你马上得把一千块钱还我。”陆崇淡定道,“就是这么个事。”
  话音刚落,雨势瞬间变小了。不过眨眼的功夫,雨滴打击伞面的声音已经消失不见。
  天色明显亮了好几个度,连脚下技术的地面都反光了。小助理把脑袋从伞底下伸出去,抬头看到一片蔚蓝的晴朗天空,那叫一个万里无云,阳光普照。
  “哥你真神了……这舌头开过光还是怎么的。”他瞠目结舌。
  陆崇心想,神的可不是我。
  他转头朝房车的方向看,每一扇车窗的遮光帘都拉得很严实。
  都爱说为自己的作品付出多少心血,他这也算是实打实的献血了。
  不过,付出四百毫升能换来这么个不耽误事儿的大晴天,也算是超值了。陆崇说,“晚上回去给我煮点红枣汤啥的。我得补补。”
  小助理稀里糊涂地记住:“……喔。”
  这个下午的拍摄进行得很顺利。
  看先前的天气,导演已经把工作安排取消了大半,准备调整先拍室内的戏。谁成想一转眼天又晴好了,这不就是老天爷给的吉兆?大家一鼓作气,状态都很猛。
  夜幕降临时,陆崇收工回到了房车上。一打开车门,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他面不改色地把门拉上,转头说,“去买枣,我自己开车回酒店。”
  小助理莫名其妙地被支走:“……喔。”
  陆崇目送助理走远,确认四周无人,才表情凝重地上了车,反锁车门。
  “林雪河?”他一边往后面走,一边试探着问。
  回应他的只有两声没睡醒似的闷哼。
  他的心立刻揪紧了,鼻尖萦绕的血腥味也越发浓重。直走到卡座,才看见那里缩着一团血迹斑驳的毯子。
  毯子底下覆盖的身体微微发抖,幼小而脆弱。
  几乎是在看到的一瞬间,陆崇心里就后悔了。
  他没想到这次使用[神谕]会耗尽林雪河的力量。
  可林雪河说话时那样轻松,和他打赌说赌五百块时的语气没有什么区别。
  “雨停了吗?”
  细小的手指从毯子边缘露出来,一根两根,抓住毯子犹豫再三,才不情不愿地掀开,露出半个脑袋,困得眼睛睁不开,“好冷……”
  他的意识还停留在刚使用完[神谕]的时候,很可能是过度透支晕倒,直接昏迷到了现在。
  陆崇把车里空调开到最大,拿出所有的毯子裹在他身上,嘴唇抿成一条直线,“你早就知道会这样?怎么不提前跟我说?”
  林雪河在使用伴生能力之前,把他们都先赶下了车。当时没多想,现在才发现,他早就知道这么做会透支自己。
  就为四百毫升?太不值了。
  “我不知道啊。”林雪河慢吞吞地坐起身,被他左一层右一层缠成了球,头发乱糟糟的蓬了一半在外面,鼓起脸颊,像朵过分美丽的小蒲公英。
  “我想,如果只有片场的雨停了,似乎有点奇怪。”他用染血的嘴唇说,“所以我把整座城市的雨都赶走了。这样比较合理。”
  “……”
  陆崇心情过于复杂,以至于不知道能说什么,“你真是,你……”
  他看到林雪河躺过的地方还有凝固的血块。血迹顺着真皮沙发的纹路细细密密地蔓延,有些已经干涸,有些还半湿润着。
  那些细细密密的血迹仿佛透过眼底,藤蔓般爬满他的心脏。
  平时那么讲究爱干净的吸血鬼,就算咳血也要咳一口漱一口,怎么会容忍自己躺在这一片狼藉上,连脸颊上沾到的血迹都没有擦掉。只可能是在昏迷时,无意识地吐出来的。
  陆崇如鲠在喉,几乎不忍再看。
  “要回去吗?回去吧……我想在床上睡。”他半阖着眼,身体软绵绵地又想往下倒。
  “先别睡。”
  陆崇扶住他的肩膀靠在抱枕上,另一只手解自己衣领上的纽扣。
  “我身体里流着狼族的血,咬别的地方不行。”
  狼族的皮肤坚韧难以咬破,几乎覆盖全身。只有分泌和释放信息素的腺体所在位置是弱点。
  戏服纽扣设计得太复杂。他着急蛮横地要扯开衣领,想起明天拍摄要穿才及时克制住了,于是单手攥住衣摆兜头脱掉,露出结实精壮的上半身。
  他俯下去,把自己的颈窝贴近林雪河嘴边,低声说,“要咬就咬这里。”
 
 
第19章 
  他没来得及洗澡,身上热烘烘的,信息素融进汗里裹得全身都是,带着最原始的吸引力,稀有血型的香味透过皮肤扑鼻而来。
  林雪河被香得迷糊了一阵,睁开眼睛立刻就被这直接怼到脸上的距离震撼住了,无语地转开脑袋。
  咬腺体代表着发生标记行为,在狼族就几乎等同于发生一夜.情。对纯情男大学生而言,这算得上是很大的牺牲。
  但他可是林雪河。别人牺不牺牲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和陆崇预感的一样,他不会就这么乖乖领情。
  “不要。”他说,“我又不是你的omega,干嘛做这种事。”
  “我又不是那种意思……”就算是,也没有omega反过来标记alpha的说法好吗。
  陆崇很严肃地红着脸,“别想那么多了你赶紧的吧。这个样子在外面晃悠不安全,快喝饱了变回去。”
  最钟爱的口味就在眼前。林雪河却兴致蔫蔫,缩回毯子里说,“变不回去了。”
  “你不是人类。就算把你全身的血都喝干,也给不了我足够的滋养。”
  好喝但没营养。
  陆崇一愣,“必须要纯人类的吗?那我给你买……”
  “我一定要变回去吗?”
  林雪河打断并反问。
  一定要用有[神谕],才能证明他存在的价值吗?
  把伴生能力耗尽,他就不配再当“林雪河”了?
  “我什么也不想喝。”
  他倔强地重复,“我就要这样。”
  虚弱的语气虚弱中透出明显的不悦。他瞳孔缩得很小,眼中只见一片黯淡的金色。
  失血过多似乎让他的脾气也变得更加古怪。他紧紧地盯着陆崇,像只虚弱的小兽,即使意识模糊也不肯卸下最后的警惕。
  “那行,先回酒店。”陆崇套上衣服,出乎意外的情绪稳定,“我去开车。”
  小孩子不舒服,发发脾气怎么了。
  对着这么一张可怜兮兮的小脸,谁都不忍心说一句重话,更别提对他生气。
  车辆平缓地启动,林雪河裹着毯子躺了回去。
  原本平整的沙发上,有一块凸起的小方块硌到了他。他烦心地想要扫开,却摸出那是陆崇留下的小包湿巾。
  沉默片刻,他抽出一张用力擦了擦脸,揉成带着血腥味的一团,从毯子底下丢了出去。
  头很痛。或许是文暖的话刺激了他脑袋里一直都不安分的自毁因子,他本不必把力量耗尽的,却还是这么做了。
  每一次被力量反噬,他心底暴戾的情绪都会反扑。
  他知道这个时候最好不要睡。他不可能放心地把自己最脆弱的状态托付给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类,不管是血族,猎人,还是别的什么有仇恨的种族,如果在这时找过来,杀了他是轻而易举的事。
  那只会开车的狼族混血虽然皮糙肉厚,有一身蛮力,但也只能靠着这点天赋自保而已,万一被围攻,当然是把他交出去然后跑得越快越好。
  一旦闭上眼睛,他可能就再也不会醒过来。
  但他又想,这样也好。
  他早就厌倦了疼痛。
  等不到下一次月圆之夜了。他想要陆崇现在就变成小狗给他摸。
  ——闭上眼睛时,林雪河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
  **
  到酒店才刚十点。陆崇把车停稳,过来叫他也没有回应,再探一探鼻息,感觉都不怎么喘气了,赶紧连人带毯子揣怀里抱回房间。
  到了这个年代,吸血鬼早就不再流行睡简陋的棺材,但还是与生俱来地喜欢黑暗的封闭环境。
  他把林雪河放床上,用被子和枕头搭起半包围的舒适圈。怎么看都太简陋了。
  幼小的身体蜷在里头,像颗莹莹发光的宝石,衬得酒店纯白的床单被子都像堆破烂。
  但这些东西的确给了他基础的支撑,最大程度地隔绝光线,且没有让他的体温继续流失。
  林雪河睡足十个小时,在饥饿中醒来。
  卧室漆黑一片。他艰难地把身体周围的遮挡物移开,闻着味儿下了床,脚步虚浮地往外走。
  这一次陆崇没再把所有血包都打开围着他放,因此外面单一的血液气味源头就格外明显。
  他穿着码数过大的拖鞋,走起路来趿拉趿拉的,脚步声特别响。
  陆崇一开始就听见了,但没动,听他费劲地趿着拖鞋往浴室去,然后洗漱的水声响起。
  陆崇无声地弯了一下嘴角,伸手把阅读灯的亮度拧高。
  天早就亮了,但所有窗户都被遮得严严实实,连窗帘的边缘也被他拿夹子固定,用大部头的书压住,没留一点缝隙。
  今天的拍摄从下午开始,小助理还没来叫他起床。他难得自己醒着,在外面沙发上安静地看剧本。
  林雪河在浴室里待了很久,即使已经饿得头晕眼花,也要打理清爽了才肯出来。
  银白长发没有固定,吹干后落在胸前,他前额的碎发长了些,落在颊边倒有些像公主切。
  他也嫌拖鞋太吵,洗完澡踩在浴巾上光脚走出来。可陆崇继承了狼族的卓越听力,同在一个房间里,即便是极其轻微的摩擦声,也能听得到。
  像只高傲又乖巧的贵族小猫,爪垫软软地落在地板上。
  他半躺在沙发里,一只手握着剧本,听着脚步声,恰到好处地开口,“早。”
  林雪河精神状态恢复如常,看到他难免又想起自己昨天的癫言癫语,语气还有点别扭,“我要喝。”
  他应了一声,另一只手拿出早就抽好的血包,托在掌心里懒洋洋地举高,“公主请用。”
  “……”
  神经。
  林雪河捏了捏血包,挑剔地说,“怎么只有两百?”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睡醒。抽太多放外面久了都不新鲜了。”陆崇这才坐起身,伸了个懒腰放下剧本,去拿一次性采血管,“你先喝着。”
  林雪河顺势在沙发另一端坐下,找吸管插/进血袋里,抿唇含/住,看着他同时把采血的针头刺进手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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