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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联姻对象竟是小吸血鬼(玄幻灵异)——归荼

时间:2024-07-10 07:19:16  作者:归荼
  他捧着楚河的手,几乎半张脸都埋了进去,从远处看,像是在痴情地亲吻爱人的手心。
  被他亲吻的人类青年动也不动地僵坐着,仿佛被这灼烫的爱意吻丢了魂。
  好喝……
  鲜美。
  喉结滑动,林雪河大口地吞咽。
  他脑海中有一根弦绷着,提醒他单次食用量不能超过三百毫升。但初次猎食带来的感官刺激完全不受理智支配,他很快就越过了红线。
  吸血鬼的獠牙是中空的,牙管里天然分泌麻痹的毒素。被他猎食的人类即使被吸成干瘪的尸体,也不会反抗。
  腕动脉里血流的速度越来越慢。他终于勉强停下来,餍足的脸上升起甜美的红晕。
  与之截然相反的,是楚河惨白的脸。
  但那张失去血色的脸颊上没有丝毫难受的神情。甚至在林雪河放开他时,还恋恋不舍地将自己的手朝他唇边又送了送。
  “行了。”林雪河摆摆手,表示自己饭量不允许。
  他有些失落,自己按着手腕上渗血的牙印,低声说,“主人……不喜欢我了吗?”
  林雪河抿了一下嘴唇,望着这张年轻又青涩,渴望奉献的脸。
  他没有刻意植入契约关系,但是被他的毒素侵蚀的大脑,估计还要一阵子才能清醒。
  他想了想,说,“去给我买一双拖鞋。”
  “好的主人!”
  得到命令的人类欢欣鼓舞,仿佛得到了天大的恩赐,踉踉跄跄往外跑,“我马上就回来!”
  林雪河坐在原处回味,等拖鞋时,初步得出结论。
  抛开初体验带来的感官buff,他还是更喜欢RH阴性血。
  可惜人类的脚步不够快。
  拖鞋还没等到,他先等到了陆崇。
  看着陆崇从五光十色的灯带中穿行,他想,那部刑侦电影的导演确实很会挑人。
  历来用新人当主角,为演员好更为了电影好,给他安排的角色一定是贴合本人形象的。本色出演更好发挥,就算没实力也不会演得很离谱。
  视线中的这个人也是。他看着陆崇一身正气地往里走,跟环境格格不入的样子,感觉还在拍电影。好像下一秒,主角就要掏出证件,跟前台说那句经典的“警察,办案”。
  他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好整以暇地看陆崇朝着明显相反的方向走。
  可不知怎么,陆警官后脑勺像长了眼睛,毫无预兆地转头望过来。目光也是正义凛然的,十足锐利。
  他居然闪躲了一下,自己都觉得好笑。再看过去时,陆崇已经大踏步冲到了他面前。
  “我靠!你眼睛怎么红成这样……饿狠了?”陆崇雷厉风行地闯进来,先是吃了一惊,然后一把攥住他,“跟我走。”
  来的路上就想到了。在这种地方活蹦乱跳的人类在他眼里就是送到嘴边的食物,万一还有不怕死的来勾搭他,跟直接嚷嚷“来吃我”有什么区别。
  趁还没闯出祸来,陆崇拉着他往外走,那脚不沾地的速度,好像再多待一秒他就会扑进人堆里,随机挑个倒霉群众生啃一口,“快快快,走!”
  “……”
  林雪河皱眉挣扎,一时竟然也挣不脱,怒极反笑,“你——”
  “主人!”
  一声极具穿透力的尖叫作为预告,楚河怀抱着一双毛绒拖鞋,祭出生死时速冲到了他们面前。
  他挡在林雪河身前,用看敌人的目光死盯着陆崇,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似的,恶狠狠道,“你要对主人干什么?放开他!”
  “……”
  对视间,林雪河目光飘移。
  只剩陆崇,继续用难以言喻的眼神看着他,“主……人?”
 
 
第14章 
  事已至此。
  林雪河面不改色地指了指拖鞋,“是很软的那种吗?”
  “……”
  现在是拖鞋软不软的问题?!
  那小服务生还斗鸡似的瞪着一双眼。陆崇咬牙压低声音,“‘主人’?你咬人家了?别太饥不择食了你。”
  林雪河说,“放开我。”
  他语气平平,但不悦的情绪已经很明显。陆崇愣了一下,松开手,看着他往后退,双手环胸靠在墙上。
  楚河半跪在他脚边,拆开新拖鞋的包装,恭恭敬敬地给他换上,然后仰起脸眼巴巴地望着他。
  林雪河伸手拍了拍他的头顶,给予他想要的夸奖,“好孩子。做得好。”
  陆崇看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他知道血族能通过吸血控制人类,但也不至于这么肉麻吧,被使唤跑腿还一副无上荣耀的模样。
  “接下来要干什么呢?”他依恋地顶着林雪河的手,“我什么都想为您做。什么都可以。”
  “回去睡觉吧,”林雪河说,“按照人类的作息生活。”
  如果估计得没错,天亮时血族契约的效力就会消失。
  楚河一脸意外,不舍又委屈地说,“不能让我陪在您的身边吗?”
  林雪河俯身,轻轻抚摸他的脸颊,如神明怜悯信徒,“我会记住你的。你叫什么名字?”
  与外表的美丑或血液的味道好坏无关。眼前这个年轻的人类男孩,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猎物”。他会记住的。
  即使是再冷血的种族,也有自己的初猎情结。
  “楚……楚,河。”
  “楚河。”
  他低声重复了一遍,说,“去吧。”
  楚河呆呆地看着他,大颗的眼泪顺着脸颊落下,哭了好一会儿才摇晃着站起来,神情恍惚地回家了。
  林雪河也站直身体,踩在毛绒拖鞋里的脚趾动了动。
  感受到柔软的包裹,他心情稍微变好了些,踢开刚刚脱下的皮鞋往外走。
  他在家里长年不出门,很久不穿正装,也一直习惯穿拖鞋。来外面买的新鞋不是为他手工定制的,材料再好穿上也总是磨脚。更何况这几天走路多,更不舒服。
  在家里他总嫌闷得心烦,出来之后倒是怀念起自己家的好处了。
  “你没有必要拉扯我。原本我就是要走的。”他对陆崇说,“下次再这么对我动手,我也会动你的手。知道吗。”
  他眼底的血红已然褪去,恢复成平日里淡漠的金色。陆崇却感到莫名的寒意,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双手,目前还健在。
  “……哦。”
  陆崇带来的司机等在外面。宽敞的迈巴赫商务后座比出租车舒适很多,让林雪河的心情又恢复了一点。
  何况验证了他的捕食能力并没有问题,也算没白来一趟。
  有问题的是陆崇。
  他转头看向有问题的人,上车后一直没说话。
  越是安静就越是反常,“你在生气?”
  “没生气。”陆崇不假思索地否认。“我生什么气啊,有什么可生气的?没有。”
  “……”
  林雪河点了一下头,表示接受这个说法。
  接受得有点太干脆了。
  陆崇憋了几分钟,自己开口,“我只是在想,你跑出来之前起码跟我打声招呼吧?”
  就打了个时间差。其实他回到酒店时林雪河才离开不久。
  除了他,林雪河在这儿就只认识闻人霍和许戈。许戈不用说,每天宅在宿舍里除了打游戏就是赶作业,只有闻人霍才喜欢往外拐带漂亮男孩。
  一猜一个准。他给闻人霍打电话,过来的路上就收到了林雪河要离开酒吧的消息,正好可以说自己是勉为其难来接。
  “我们俩也认识好几天了,算有点交情吧,你在这边又没什么像样的朋友出去玩跟我说一声不也很正常吗?万一你……”
  说到这,陆崇忽然卡壳了。
  想想以他的伴生能力,好像很难有人能让他吃亏,就算吸血也是他吸别人,让别人吃亏啊。
  可预制好的成品血包那么多,还可以添加各种风味,应有尽有。就非得吃口/活的吗?那种地方的人血液都不一定干净,万一带了乱七八糟的病毒……难道血族能屏蔽掉人类传染病,所以有恃无恐?
  是因为他不肯成为食物,林雪河才会答应搭讪,去找其他人类的吗?
  他乱七八糟想了很多,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着急什么,生气什么。
  “算了。”陆崇闷闷不乐道。“算我瞎操心。”
  林雪河听懂了七八成,“你担心我。”
  明明讨厌被捆绑的联姻对象,天天把遣送他回家挂在嘴边上,但还是会担心。
  陆崇身上有他无法理解的责任感。
  或者说,是人类特有的善良?
  “有什么可担心的。”陆崇语气酸溜溜的,“你都知道选太阳下山后出门了,到了夜晚不就是你的天下吗?再说……”
  “我知道了。”林雪河打断他。
  “下次会和你说一声的。”
  欲盖弥彰的话语声戛然而止。陆崇被一口噎住,半晌才吐出一个字,“……哦。”
  打断施法很简单。跳过流程给答案。
  林雪河自然地切换话题,“今天你为什么上课到这么晚?”
  “倒不是因为课。”陆崇抓了下头发,莫名其妙地偃旗息鼓。得到一句保证,急也不急了,气也不生了。
  “就是回了趟家,拿了点东西。”
  “你回家了?”林雪河惊讶道,“为什么不带我一起去?”
  “我回我自己家……带你去我家干什么?”他反问。
  难得被问住,林雪河没接上话。
  “以后有机会再带你去玩。”直接拒绝好像太伤人自尊了,他又加上一句。
  “我爸那个人神神叨叨的,见了面知道你姓林,肯定拉着你说些没用的话。”
  他当然不知道林雪河想去他家,就是想见陆明灯。只觉得,如果解除了婚约,还有机会做朋友,当然也不是坏事。
  他觉得自己没有以前那么排斥血族了。起码林雪河迄今为止没坑过他。
  ——刷他的卡不算。
  “嗯。”
  沉默片刻,林雪河说,“你一直想知道和我解除婚约的办法,其实很简单。”
  “让陆家再找一个人来,替你完成婚约就好了。”
  陆家繁衍到这一代,支系庞大,人丁兴旺。陆崇是自己家这一支的独生子,但和他一辈差不多年纪的孩子也有很多。
  陆家现在掌家的人并不是陆明灯。陆崇不是家主的直系血亲,主观意愿自然也不会有多被重视。
  换句话说,作为联姻的工具,他只是众多可供选择的选项之一。
  林雪河能够想到,他一直很讨厌婚约,应该就有不想被当成工具摆弄的原因。
  可陆崇听完,却只是迟缓地说,“啊,是么。”
  不置可否。
  在林雪河看来,这就是在表达“不愿意”。
  他想取消婚约,但又不愿意转移给别人。
  是因为不想把自己讨厌的命运加在别人身上。
  林雪河又想起他说过的那句话——
  “这或许会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不理解。
  为什么他这样在意别人的命运。
  “对了,明天要回剧组了。”
  陆崇突兀地转变话题,“傍晚时候走。等我上完课,助理开车到学校接了我再去酒店找你。”
  “好。”林雪河说。
  人类第一辆汽车的发明,其实就有血族在背后的推波助澜。毕竟他们如果想要白天出门,太需要这种四面八方都有遮挡的载具。
  经过一代代研究升级,现代的车里条件改善太多,拉下遮光窗帘打开空调,只要不开车门,就像在夜里一样安全。
  只剩下生物钟还会让他感到疲倦而已,就像人类到了晚上就会犯困一样。
  但陆崇特意选了傍晚时刻出发。他白天休息过,这会儿精神头也还好。
  他靠在沙发里,双腿交叠放在脚踏上。能看见泛红的脚后跟,磨破的地方结了薄薄一层痂。
  刚好路过GUCCI,陆崇让小助理再去买几双拖鞋回来替换,“鞋子不合脚你怎么不早说。”
  “说有什么用。再换一双还是会这样。”他懒散道,“在外面定制太麻烦,工期又要等很久。”
  家里的鞋匠有他最准确的3D样板,每次做鞋,出成品前也要跑两趟拿来给他试穿。
  这样听起来,他好像没打算在外面待很久。
  陆崇捕捉到细节中的重点,心里有说不上来的滋味,若无其事道,“你干脆用[神谕]给自己弄一双不就好了。”
  林雪河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他。
  他觉得自己说得没错,理直气壮地看了回去。
  “[神谕]也只是[神谕],不是百无禁忌的许愿树。”林雪河嫌他悟性差。
  “谁让你藏着掖着,我哪知道你能做到什么,做不到什么。”
  陆崇嘀咕了一句,从背包里摸出两盒包装严密的针剂,“今天课上遇到闻人霍,说是给你带的。”
  白色包装盒上干干净净,没有任何标注说明。
  陆崇却好像对这些东西很熟悉,递给他时,忍不住多说了句,“这些抑制剂阻断剂之类的东西我那儿多得是,你别随便问别人要。万一碰上假货会有不良反应的。”
  车上了高速,在逐渐浓郁的夜色中行驶。
  陆崇看了会儿剧本,感到不对劲。
  小助理安静得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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