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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攻拒绝火葬场(玄幻灵异)——八十六笔

时间:2024-07-06 09:18:21  作者:八十六笔
  在他们你一言我一语想要灌骆可喝酒时,我制止了他们。
  但下一秒骆可却主动接过了酒杯一口喝了个干净,简直让刚刚义正言辞数落刘明义他们的我变成了小丑,而刘明义他们也拿我刚刚说的话反过来取笑我。
  那是我第一次对骆可这个人产生了点印象。
  我觉得他——挺贱的。
 
 
第2章 
  但之后我还是制止了刘明义他们几次,直到后来我发现骆可明知道会被欺负还是会来,还会在自己制止刘明义他们后听他们的话。
  我便停止了对他的帮助。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善良是有限的,我也不是圣人。
  所以此时我也只是淡漠的收回了视线,在越来越响的起哄中给小叔发了条消息:【换个人吧,之前那个人我瞧不上了。】
  我突然发现那个人长得有点像骆可。
  看着就烦。
  小叔:【好,听你的。】
  小叔:【别在外面玩儿太晚,早点回家休息,熬夜该长不高了。】
  我笑了下,手指轻快地在手机上点着:【小叔,我都23了,而且我189的身高真得还有必要再长吗?】
  小叔:【所以重点其实是前面半句。】
  前面半句是:早点回家休息。
  我看了眼时间已经快到1点了,是该回家睡觉了而且这聚会也越来越没意思了,我刚起身骆可突然转身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起哄声戛然而止,众人茫然的大眼瞪小眼,最后全部看向了已经站起来的我。
  我从他们的视线中大概感受到的就是,他们好像觉得我要去追骆可,其中有几个甚至是一副你果然还是在乎他的模样。
  我看到他们的反应就更加坚定了立即回家睡觉的想法。
  熬夜果然使人弱智。
  *
  代驾的车开得很平稳,我坐在后排把车窗放下了些感受着带着初秋凉意的晚风。
  我并不知道我其实是活在一本叫《踹掉渣攻被大佬狠狠爱》的狗血小说里,而我就是那个被踹掉的渣攻。
  书中关于今晚的这段剧情是这么写的:
  骆可知道刘明义叫自己去肯定没有好事,可是他已经整整7天没有见过闻时京了,7天就是168个小时,168个小时就是10080分钟。
  他实在想闻时京想得不行,也不放心,这几天没见他有没有照顾好自己。
  而且除了这种场合他哪里还有见到闻时京的机会,所以即使知道是鸿门宴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去了。
  当他推开门一眼就瞧见了闻时京,男人交叠着长腿姿态随意的坐在沙发上,最中间的位置,如同年轻的王,五颜六色的灯光从他身上扫过,把他黑色的高定西装变成蓝色、绿色、黄色、红色……每一种颜色都赏心悦目,而那张五官偏凌厉的英俊脸庞也被染上了些不同以往的颜色,如同神秘的宝物,让自己的目光不受控的追寻着他。
  只是他怀里抱着别人。
  骆可对自己说,没事的,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
  刘明义果然不出所料的又来刁难骆可,可是骆可最近犯了胃病,难受得厉害不能喝酒的。
  他不得已只好向闻时京投去求救的目光,但对方果然还是没有管他,骆可在心里自嘲的笑,是啊,他怎么会在乎自己的死活呢,自己只是他的舔狗而已。
  而他唯一能接触到闻时京的机会,就是亲手摘下他的腕表送给他的小情人,一个他从前没见过的,新的小情人。
  闻时京换情人如流水,却不肯给他一次机会,在他眼里,自己连那些鸭子都不如。
  只不过这次刘明义他们太过分了,他们居然要骆可跳脱衣舞,骆可本以为至少这次闻时京会帮他,可对方却连看都没看他。
  骆可的爱和奢望在这一晚被打碎,他踉踉跄跄地跑走,躲进了卫生间,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起来,他吐了个昏天暗地,哭着把自己蜷缩成一团,小声念叨着:“你以前明明会帮我的……”
  可他哪里知道人心最是善变,更何况是闻时京那样风流多情的公子哥。
  *
  此时这个风流多情的公子哥刚打开房门正蹑手蹑脚的往里走,灯突然亮了,刺得他眯起眼睛向楼上看。
  小叔穿着身藏青色的真丝睡衣,衬得他皮肤更加白皙,平时一直戴着的眼镜摘了下去,没了遮挡,丹凤眼的锐利感更加明显,他站在楼上的护栏旁,手臂随意地搭在上面,微弯着腰,服帖的睡衣领口就开了些,露出一片非礼勿视的好风光。
  当然我可以视,我对小叔又没有杂念。
  “小叔你还没睡?”
  “我刚做了点酒酿丸子,有点吃多了,但还剩了一点,你去吃了吧,别浪费粮食。”
  小叔声线和他的长相一样,透着清冷。
  “好。”
  我答应着向厨房走去,小叔热爱做饭,而且总是把握不好量每次都会做多,以至于我就要多多的吃,我总觉得我能长这么高和这个有很大关系,毕竟家里人没有大高个基因。
  我洗了手,打开锅,真得还有亿点。
  “小叔!下来自己吃!”
  我喊了一嗓子但并没有人应我,我端着一大盆酒酿丸子走回去,楼上哪里还有小叔的身影,我摇头又叹气,回到餐桌上猛猛吃黏糊糊的糯米丸子。
  自打15岁那年被小叔接手后我们就一直住在一起,起先我是不习惯的,而且家里的公司也被他接手了,被这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虽然爸爸说他值得信赖,可想要做到真得很难,尤其是当时很多亲戚来向我吹耳边风。
  说余杭白是外人,说他一定会把公司的钱全部卷跑的,让自己别信他,让我把公司交给他们,说他们和我一样都姓闻,说他们是看着我长大的,我和他们才是一家人。
  我那时候小屁孩一个,因此没少搞事,给小叔惹事。
  可小叔从来没有训斥过我,欺负过我,只是默默的给我收拾着烂摊子。
  18岁成年后小叔就把公司还给了我,不但没缺斤少两还经营的生机勃勃,就连我名下的产业链都多了两条。
  等我毕业后小叔带了我一年,可谓是倾尽心血,这之后小叔彻底退出公司,自己经营了一个小公司,而我一跃成为商界新贵,富豪榜上有名的人物。
  小叔是这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所以我帮小叔吃点糯米丸子也是应该的,反正这些年的饭量也被养大了。
  快要吃完时小叔又施施然的出现了,贴心的递上一板健胃消食片,在我对面坐下。
  忽地问道:“手表呢?”
  “送人了。”我回答的随意,并没注意到小叔一瞬垂下的卷长眼睫。
  小叔手放在桌上敲了敲,猜着我送给谁了:“小方?”
  我反应了下才想起小叔口中的小方是谁,是之前跟着我的一个小网红,但是他总想拿我做噱头搞点事情,很快就被我打发了。
  这些年来我身边来来去去的人流水一样,上学那阵还好,但是接手公司后很多时候身边的确需要带个人充场面,我用挑商品的眼光瞧那些贴上来的人,他们一部分人会先对我表达出强烈的喜欢和爱意,然后这波人会分成两部分,一部分黯然退场,一部分暴露真心从自己这里得到利益就好,剩下的则是一开始就是明摆着奔着自己的钱来的。
  在这些人里骆可就是最特别的那个。
  他不要钱,他好像真得只想得到我的爱。
  可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他对我来说太普通了,据我所知他上学时成绩一般,毕业后成为了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至今未晋升,看来工作能力也一般。
  大家都说他脸长得好看,但也不符合我的审美,比起这种感觉人人可欺的小白花,我更喜欢凌厉的,人人都不敢高攀的冷艳大美人。
  他能拿出来说的优点好像只剩下脾气好,性格好,人好之类的……
  可谈恋爱不是单纯的找个好人而已,而是在好人的基础上找到一个会让自己眼前一亮的人。
  骆可身上没有任何让我眼前一亮的点。
  在我看来,优秀的我本来就值得同样优秀的另一半。
  “不是,是小黑。”
  “做好检查,注意安全”。
  小叔永远是这句话,我身边第一次有伴儿,是大学的迎新舞会,小叔说得就是这句话,然后送给了我一盒套。
  我还记得当时的场景,装作不紧张的小叔耳朵都红了,却还要努力维持住长辈的人设。
  他说:“如果是玩儿就找个同样想玩儿的,别找想和你谈感情的,祸害人家真心。”
  他说:“不要强迫对方,即使对方同意也要做好措施,如果即使这样还是出现了什么意外,一定要告诉我,还有就是在做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能不能负责。”
  他把那盒套递到我手里时指尖都红了,说:“一定要戴,你们都还太年轻,千万别搞大了肚子。”
  我拿着那盒套笑出了声:“小叔,我的舞伴是男人。”
  没成想小叔更紧张了:“那更要戴,同性间更容易出健康问题。”
  我觉得惊奇的看着他:“我说我的舞伴是男人,小叔你同意?”
  要知道为了出柜,我可是做了好久的心里建设,才装作云淡风轻的说出来的。
  小叔:“爱不分性别,只分人。”
  我心想小叔不愧是国外回来的,真开明,但我和我的舞伴也不是爱了,而是做游戏输了。
  至于那盒套,至今应该还在我房间里某处,未拆封。
  小叔的这句叮嘱我耳朵都听出茧子了,但我从来没和那些人做过什么,首先我不是一个只会发.情,靠下半身驱使的禽兽,其次他们甚至达不到我能够亲吻的标准,自然不会有更深层次的交流。
  还是那句话,只是在这个圈子里,很多时候需要带上一个漂亮得体的花瓶放在身边。
  不和小叔说清楚是怕他怀疑我不行,毕竟已小叔对我的关心程度,怕会直接把全世界所有的男科圣手全部请来,那我可真成笑话了。
  *
  今天雨一直下个不停,我也在忙着开会开会开会,有个项目出了错搞到很晚,结束后我看着桌子上还剩下的几份文件,工作狂病症大发,加班加点的继续干!
  有像我这么努力勤奋的老板,公司真是想不挣钱都难。
  外面雷声轰轰,瓢泼大雨,玻璃窗上简直水帘洞一样,我就这样一直忙到了快11点,全部搞定后打着哈欠抻了个懒腰,心满意足的准备下班了。
  原本我应该直接去-1层的停车场的,但是按键居然失灵了,没办法我只好按了个1。
  电梯打开,我就瞧见了落汤鸡似的骆可,他正在商量着上夜班的保安放他上去,身上的泥水弄脏光洁的地砖,保安也被他弄得一脸无奈。
  “你怎么在这里?”我走过去问了骆可一句,之后又把电梯按键失灵的事情告诉了保安,保安连忙记下,保证明天一早就上报领导。
  “京哥。”骆可连忙擦了下脸上的雨水,“我来给你送夜宵,加班辛苦了。”
  骆可害羞的咬着唇举起手里的袋子,里面是一个保温桶,袋子还在啪嗒啪嗒的往下掉水。
  我的视线落在骆可破了皮的手背上,他突然把那只手藏到了身后,抬起头笑着:“我没事的。”
  我:我也没问啊。
  骆可已经打开了保温桶盖,献宝一样送到我跟前,语气都活泼了不少:“我做了你喜欢吃的辣子鸡,但是晚上吃太辣也不大好,所以我还熬了一碗皮蛋瘦肉粥。”
  他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睫毛上的水珠像是细碎的珍珠,期盼着我的回应。
  过于无语,我的呼吸都重了些。
  但凡是个会思考的成年人,都不该在这样雷雨交加的深夜为了一份饭做出这样的行为,尤其是对方并没要求他。
  但事已至此,对方还受了伤,我还是向保温桶里看了眼,白粥和辣子鸡已经不分你我的混在了一起,有些米粒还黏在了盖子卡扣的地方。
  许是我的嫌弃太过溢于言表,骆可也察觉到了,他自己看了眼,一瞬间变成霜打的茄子——蔫了。
  他垂下头犯错的小朋友般,局促又窘迫:“抱歉,外面雨太大了,我来的时候没有打到车,只能骑我的电瓶车过来,不小心摔了下,应该是那个时候弄洒的……”
  “但味道应该不错,京哥你要不要尝尝?”骆可怯生生的望向我,“不吃饭会胃疼的。”
  轰隆隆一声响雷,骆可吓得打了个哆嗦。
  我看了眼外面的狂风暴雨,眉头拧紧,MD,加班干完活的那点爽快荡然无存,这又临时来了份天降工作!
  我烦躁得顶了下腮,让他骑那个该死的电瓶车回去实在危险,他打不到车我也未必能打到,这种天气叫司机过来又实在有些丧心病狂。
  我只是不想做骆可的爱人,但不能连人都不做。
  “走吧。”
  我冷酷又疲惫地扔下一句,转身向安全通道走去。
 
 
第3章 
  车内
  骆可用纸巾擦着头上脸上的雨水,初秋的雨绝对是冷的,他原本白皙的脸蛋被冻得没了血色苍白着,着实可怜。
  他嗫嚅着:“对不起。”
  我已经记不清他说了几次对不起了,听得我很烦,想起了那句名言,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嘛。
  不过他也罪不至此。
  雨太大,路不大好走,我必须得全神贯注才行,只敷衍的从鼻腔里“嗯”了一声。
  手机来了消息,我也分不出心神去管。
  一阵沉默后骆可又开始道歉:“京哥,上一次的事情对不起,我不应该跑走的。”
  水花在车边飞溅,我回道:“你的确不应该跑走。”
  骆可望向我,只是余光我也能感受到他的震惊,我就不明白了,不是你自己说不该的,现在震惊个什么?
  骆可保持着这个姿势纠结了好半天才开口,伤心的:“所以京哥是觉得我应该留下跳、跳脱……”
  车在路口停下,我转头看向他:“你的字典里是没有拒绝这两个字么?”
  为什么留下就一定要跳脱衣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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