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4

不准吃兔兔(近代现代)——凉凉生

时间:2024-07-05 08:05:11  作者:凉凉生
 
第14章 《不准吃兔兔》13
  13.秦朗来不及抱着兔子回家里了,他在附近开了一间酒店,用冷水给兔子洗了个澡。
  莲蓬头喷出来的冷水浇在兔子身上,兔子身上的衬衫变得透明。
  兔子的头发湿漉漉地耷拉着,可怜得很,嘴唇跟樱桃似的红艳艳的。
  狭窄的浴室里充斥着一种很甜的味道,像秋天的板栗味,又比板栗味更甜,比棉花糖的甜味略逊色,掺杂一种果香。
  秦朗本身就是半人半妖。
  妖为了交配产生的荷尔蒙会影响到他,空气里就像是有无数只撩拨着他的手,每当他别过头不去看阮可可时,就会有无数只手来拨正他,让他扭过头去看兔子。
  “狼大人~”阮可可伸手解开自己的衬衣扣子,“你帮帮我好不好?帮我像以前一样摸摸兔尾巴,你摸一下好不好 ?”
  秦朗哪里敢摸?他拿了电话,打电话给周照然,让周照然想办法带医生过来。
  阮可可不满意,既然狼大人不想摸他的兔尾巴了,那他自己摸好了。
  阮可可一百九十九岁了,比秦朗大了一百七十多岁。
  秦朗是半妖,尽管年龄小却已经跟成年男性一样壮硕。
  秦朗将浑身湿漉漉的兔子抱到盥洗台上,用洗手的清洁剂洗干净兔子的双手,因为那双手曾被假发男碰过。
  兔子要来吻他,秦朗任由兔子胡乱地吻。他让兔子趴在盥洗台上,摸着兔子细瘦的腰。
  秦朗揉了揉兔子的耳朵表示安抚。
  “可可,喊我的名字。”秦朗点了点阮可可的鼻尖,很红,这也许是兔子的特性。
  “狼大人?”阮可可迷迷糊糊地睁眼。
  秦朗抬手碰了碰阮可可的细嫩的脖子,真漂亮,难怪这么多妖参加选美大赛都没能将这只兔子比下去。
  这么漂亮的兔子就该自己藏起来。
  兔子是很容易感受到疼痛的生物,又是极耐疼痛的生物。
  兔子忍耐着,咬着手,咬得一根手指头太疼了,就开始咬另外一根手指头,十根手指头都咬疼了,就开始咬手腕子。
  “别咬自己了,咬我好不好?”秦朗掀起柔软的兔耳朵,阮可可脸红,伸手将被秦朗掀开的兔耳朵又抓下来,蒙住自己的眼睛。
  “我不怕疼。”阮看看长声呼了一口气。
  阮可可是雄兔子,雄兔子是不能生孩子的。但是他想要一只跟狼大人一样漂亮的小兔子。
  可比起让狼大人跟别的雌兔子生孩子,阮可可更想让狼大人待在自己身边。就算狼大人再凶,也会记得带他去买好看的发夹,记得在床上给他留一个位置,他不用跟家里几十个兄弟姐妹挤在一起。
  不过狼大人不喜欢吃胡萝卜,挑食不好,这个习惯要改。
  秦朗对兔子的兴趣远比他自己想的要多,等周围那股香甜的味道渐渐散去后,兔子的身上已经全是红色的吻痕。太娇了。
  当然阮可可对比族里的其他兔子来说,那可是相当炸裂级别的存在,被弄疼了也只会忍着,不会像其他兔子一样抑扬顿挫地叫出声让人哄让人心疼。
  阮可可更是喜欢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在家里开垦了不少田地,全种上了胡萝卜。
  他跟那些靠哄骗外族结婚,最后让外族养的兔子不一样。
  他是兔儿爷界的一股清流,阮可可得意地想,他有钱有颜还勤快,更有吃不完的胡萝卜,可是兔子相亲界的香饽饽!
  狼大人跟了他,不会吃亏。
  秦朗把阮可可清洗干净后,就将人抱着,塞进被褥里。
  兔子用软乎乎的被子将自己裹起来,裹成一个类似年糕形状的团子,从团子的顶端钻出来一颗有兔耳朵的脑袋,短发被吹风机吹得很蓬松,带着甜甜的洗发露的清香。
  “狼大人,你让我好舒服。”阮可可眨了眨亮晶晶的眼睛。
  刚准备去冲冷水澡的秦朗:“……”
  有时候兔子太笨,确实不太好养,容易可爱到让人忍不住更凶地去蹂躏它。
  秦朗到客厅里,接到秦欣的电话。秦欣不会说话,敲了敲电话让秦朗等她一会儿。
  小姑娘拿了智能手机,一个字一个字地打,然后用智能手机上安装的一个文字转智能语音的软件,将文字转化成机械语音,让她哥听。
  秦朗已经习惯了机械声音,他家小姑娘很聪明,聪明得让人心疼。
  秦欣:“哥哥,下周一是你的生日,爸爸问你要不要回家里过?”
  秦朗将自己摔进沙发里,他对自己的生日向来不在乎,每年都喜欢自己一个人待着,因为对他来说,自己的出生并不讨喜。
  “不回去了。”秦朗道。
  他怎么会不知道,秦原肯让他回去,必定是秦欣求了很久,秦原不得已才答应。要不是秦原身体出了问题,他和欣欣的母亲去世了这么多年,秦原肯定还得再娶个女人,就为了生一个正常的儿子。
  秦朗一生下来就是半人半妖的怪物,有时候控制不住,身体就会妖化。
  半妖在这个世界的地位很低。
  秦原为了要一个正常的儿子,逼着秦朗的妈再生孩子,本来生秦朗时就身体亏空的女人,生下秦欣后,在一个三无诊所的后院隔间里就难产死了。
  秦欣是正常的人类,可惜是个女孩儿,秦原不喜欢他们兄妹,小时候没少虐待他们。秦欣发烧后没来得及送医那天,恰好是秦朗去外省参加竞赛培训的日子,秦朗培训完回来就听说妹妹发烧了,变成了哑巴。
  秦朗后来退了学,就为了照顾秦欣。没过两年,一直照顾他们的姥爷也过世了,秦原不知道从哪儿带回来一个女人,说是要跟女人出去住,但只能带走秦欣。
  秦朗说什么也不同意,跟自己的亲爹闹得不可开交,最后是秦欣主动站出来,表明自己要跟秦原走。秦朗妥协了。
  他亲爹跟那个女人没过两年,被人家骗光钱后,愤怒之下脑溢血进了医院,醒过来后倒是看开了很多。
  “哥哥,”秦欣将智能手机对准自己手里握着的电话听筒,“哥哥一定要开心快乐。”
  秦朗眉眼间都温柔下来,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想到在自己卧室里睡着的那只兔子。
  和兔子在一起的日子确实开心快乐。
  阮可可觉得猫九哥教他的方法确实很有用。没错,他过年时回来找秦朗之前,先去找了猫九哥,让猫九哥教他怎么留在秦朗家里。
  猫九哥让他一哭二闹三脱衣服。
  这方法确实奏效了。
  阮可可在被窝里打滚,摸着自己刚才圆鼓鼓过的肚子,揉了揉,这里不会怀小兔子吧?
  他是雄兔子,确实是不会怀小兔子,可是他好想要跟狼大人一样帅气的小兔子怎么办?
  【作者有话说】
  兔兔:好想要狼大人~ps:兔兔有些傻fufu的,很单纯,不过力气很大~求小海星,很重要很重要真的很重要~
 
 
第15章 《不准吃兔兔》14
  14.一个星期后,秦朗决定让阮可可见见周照然他们几个。聚会的地点就定在秦朗家里,环境是兔子熟悉的环境,这样就算兔子见到陌生人,也不容易受惊。
  秦朗在厨房做菜,周照然带着人在客厅玩牌,阮可可黏在秦朗身上不想下来,他用下巴摩挲秦朗的背——兔子下巴上是有香腺的,它们喜欢用下巴去摩擦东西,留下自己的气味,以此来划分地盘,不过这种味道,人类是闻不到的。
  但是秦朗是半妖,他闻得到阮可可在自己身上留下的味道。
  太甜了,像水蜜桃味软糖的味道。
  秦朗关了厨房的门,将兔子搂在怀里亲,兔子很乖,被吻时,两条兔耳朵都会让他捏,被亲得舒服了,就会轻轻地咬他的嘴唇,表示亲够了,很舒服。兔子轻咬就表示够了,可以结束了。
  这天也是秦朗的生日,他们在屋子里喝酒玩闹,周潮是第一次见阮可可,不知道阮可可是秦朗的什么人,只以为阮可可是一个喜欢戴兔耳朵玩具的奇怪男人。
  周潮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他喝大了,直接起哄问秦朗什么时候跟云冉冉在一起,还说云冉冉为了给他过生日,提早两个月就在准备生日礼物。
  阮可可手里的胡萝卜掉了下来,啪叽一声。胡萝卜在地板上滚了两圈。
  云冉冉低着头。
  秦朗眉心拧了拧,从冰箱里拿了一颗桃子出来,洗干净,递给阮可可:“别吃胡萝卜了,吃桃子。”
  阮可可接过桃子,没有吃,他的眼睛在开心的时候就会显得特别亮,眼尾会往下压,笑容灿烂,可是现在,这双眼睛透露着失落的情绪。
  秦朗揉了揉兔子的耳朵安抚情绪。
  他对周潮说:“我有恋人了,他比较胆小,容易被吓到,以后你不要开这种玩笑。”
  周潮摸了摸鼻子,囫囵着哦哦两声。
  阮可可看了云冉冉一眼,云冉冉瞥到阮可可的视线,将脑袋埋得更低。
  阮可可不讨厌这个雌性人类,他将自己的桃子分了一半给云冉冉,云冉冉说了声谢谢,阮可可问她手里拿的是什么饮料,云冉冉说是酒。
  阮可可说他也想喝酒,可是秦朗不让他喝。
  云冉冉就给了他一杯,阮可可偷偷地喝。喝醉后,他脑袋有点晕,浑身起了疹子也不知道,秦朗发现的时候,阮可可在抱着秦朗的衬衫舔。
  兔子舔人的时候,是想要表示感谢,他喝醉了,在衬衫上闻到了秦朗的味道,就以为自己舔的是秦朗。
  秦朗赶紧弯腰将兔子抱起来,兔子没穿鞋,光着脚,想要往他怀里缩:“别动,我带你去医院。”
  兔子不舒服的时候会把身体蜷起来,一旦触碰,后脚就会很有力地弹射出去,秦朗被踢了一脚,直接被踢到房间角落。
  兔子的力气一如既往的大,还好秦朗是半妖,要他真是普通的人类,这会儿已经可以等着别人给他收尸了。
  柜子上的瓶瓶罐罐掉下来,因为是老房子,住过他姥爷、爸妈还有欣欣,房子里到处都是杂七杂八的东西,被他这么一砸,角落里的柜子和墙上的相框装饰掉了一地。
  秦朗爬起来,去抓兔子的脚。
  阮可可又踢了踢,闻到秦朗的味道,终于睁开眼睛,看见秦朗抓着他的脚踝,嘴角还流着鲜红的血,他疑惑又关切地问秦朗:“狼大人,你怎么了?为什么流血了?”
  秦朗见阮可可醒了,松了口气,将阮可可抱起来去医院。他对阮可可说是自己喝了红酒没擦干净嘴,阮可可要来舔“红酒渍”,秦朗拒绝了,用外套把阮可可罩着。
  秦朗打车去医院,司机是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他抱着阮可可一进去就被盯着看。
  阮可可的兔耳朵露出来,司机笑了下,秦朗觉得不对劲想下车,可是司机已经开车了。
  小城市的生活节奏慢,晚上八九点,路边基本没什么人了,路上的车也不怎么堵,他们一路畅通无阻地往医院去。
  到医院,秦朗抱着阮可可一下车,就被三界司的人抓住。十几个穿着天蓝色制服的人窜出来,电棍打在秦朗的腰上、肩膀上,秦朗吃痛,差点没抱住阮可可。
  他单脚跪下来,用立起来的膝盖支撑起阮可可。
  “秦朗,我们怀疑你私藏妖界前往人类世界的偷渡客,破坏三界秩序。”为首的长官是一位三十岁出头的年轻男人,脸上有一道疤,只有他手上拿了一把手枪,其余人拿的都是电棍。
  秦朗看着近在眼前的医院和怀里不断升温的阮可可,问脸上带疤的男人:“能让我先送他去医院吗?他发烧了,我给他吃了退烧药,可是他还在烧。”
  发烧对于常人来说,确实不是什么大病。可是如果是妖族呢?
  秦欣就因为血统不纯粹,发烧后在人类世界迟迟治不好,结果烧成了哑巴。如果阮可可也因此烧成了哑巴,秦朗觉得一辈子他都没有办法再原谅他自己。
  “你可以试试看。”长官眯着眼不怀好意道。
  秦朗挣扎着站起来,抱起阮可可往医院里跑,长官拿枪瞄准了秦朗的右腿。
  抬枪,瞄准,准星对着秦朗的右腿,射击。
  子弹像一根钉子一样扎进秦朗的后膝盖窝,他打了一个趄趔,继续往医院跑。这时候,子弹上膛的声音继续响起。
  秦朗短暂地停步,又继续往医院跑。
  第二颗子弹被他躲了过去,他继续往前跑,血流了一地。阮可可用鼻子蹭了蹭秦朗,表示哀求:“放我下来好不好?”
  秦朗不愿意。下一秒,一颗子弹正对着秦朗的后背,阮可可蹦了下来,推开秦朗,自己肩胛骨中了弹。
  三界司的人跑过来,将阮可可拖走,阮可可想挣扎着往秦朗的方向跑,他现在没有发.请,力气大得很,五个三界司的男人都没把他给拖住。
  其中一个拖着他脚的男人拔出电棍往阮可可的腹部电了一下。
  阮可可呆呆地捂住肚子,呢喃说:“宝宝没有了。”
  周围的几个男人听后大笑,用电棍电了阮可可的肚子好几下,阮可可疼得蜷起来,两只兔耳朵都颤了颤。
  “一只雄兔子还能怀孕,这只兔妖会不会是只傻的,要不然我们带去卖给拐子,这只兔妖长得怪好看的,肯定有男人喜欢。”一个长得尖嘴猴腮的小弟说。
  他们这批三界司的监察官,实际上都是从关系户,不是正经编制里的。
  三界司里人鱼混杂,有的人是正儿八经考进去的,有能力有操守,不会做违法犯规的事儿。而刀疤脸这一行人,就是街头混混换了一身衣服而已。
  再说偷渡客要是被抓了,这事儿可大可小,有点关系的花钱摆平,将自己族里的妖或者人接走就行。三界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这只兔妖很好看,刀疤脸最近在物色给上面大人的玩物,要是他能把这只兔妖带到大人面前,接下来一两年他都不用担心会有人来顶了他的位子。
  “不要在这只兔妖的身体上留下痕迹,我还有用处。”刀疤脸吩咐道。
  半妖在人类世界的地位是最低的,而且妖族形态很不好控制,天生下来就是残次品。
  所以半妖需要时刻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不能发怒,不能过于开心,也不能过于伤心,需要让自己的心情一直很平稳,才能稳定人类的形态。
  简单来说,半妖要时刻学会像一个机器一样思考,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合格的人类,才是最安全的。
  刀疤脸之所以敢如此对秦朗,正是因为他知道秦朗是半妖,他认识秦朗,秦朗也认识他,两个人小时候就有点矛盾。小时候,他总带人去欺负秦朗,有一天秦朗急急忙忙地从火车站往家里赶,他带人把秦朗揍了一顿后,在没人的机械厂把秦朗关了半天。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