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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吃兔兔(近代现代)——凉凉生

时间:2024-07-05 08:05:11  作者:凉凉生
  岑邮之依旧是笑着说:“没问题,你追呗,你要是合我心意,我会看着时机自己咬饵上钩的。”
  岑邮之牵着我的手走出门头,雨水拍打在岑邮之撑着的伞面上,他别扭地用右手撑伞,左手来牵我,导致他需要把伞送到我们两个人之间。
  这样的姿势很别扭,也很古怪。
  我想要问岑邮之,他到底是不是喜欢男人,又或者是到底喜不喜欢我。
  他握着我的手很用力,像是恨不得把我的手捏断一样,淅淅沥沥的雨砸到地面,惊起许多的凉意。
  我想要走得慢一点,因为路很滑,但岑邮之走得很快,我快要跟不上他的步伐了。
  他说:“方烬,我有190。”
  “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
  “你对你另一半的要求我都能满足,我还比林志玲高。”岑邮之说。
  “是这样没错。”我说。
  “所以,我们依旧只能是是普通室友,普通朋友,哪怕我跟你说,我喜欢你。”岑邮之问。
  在大雨的白噪音中,我听到岑邮之说的话,他一字一词都说得尤其清楚,但我总觉得自己幻听。
  我们这一行人本来是打算打两辆车过去,结果因为大雨天特别不好打车,我们只能跟别人拼车,队伍就分成了三组。
  我和岑邮之坐在后面,他看着窗外不想同我说话。
  因为天色晦暗,车窗上能够倒映出岑邮之的身影,我看着车窗上倒映出来的岑邮之,我第一次意识到,我是那样真切地伤害了一个人。
  我的迟钝,我对岑邮之感情的不信任,我对岑邮之那份真心的忽视,都真切地伤害了他。26.我用手机编辑了一条微信,反复措辞好多次,终于还是点击了发送按钮。
  岑邮之卫衣里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消息,然后把手机重新放回衣兜里。
  他的右手向我很缓慢地挪过来,握住了我的手。
  “你自己发的消息,你不能反悔。”岑邮之说这话时仍旧看着窗外,并不看我。
  我搞不懂他是在看窗外的景色,还是跟之前的我一样在看车窗上的人影。
  所以我故意把脑袋往前送了送,岑邮之的眼珠子就跟着动了。
  他在看我,也无心于窗外的雨景。27.我在手机上反复修改措辞,只是想要问他——岑邮之,你要不要跟我谈恋爱?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06章 《190》28-31
  28.出租车司机到目的地时,岑邮之交完打车费用,他问我还要不要去联谊,我说既然已经提前答应了别人要参加联谊,那就不好意思不去。
  联谊的地点是在一个私密性很好的餐厅,我们到了之后的十分钟,女生们才到。
  岑邮之没有问我想要吃哪一款甜品,他给我选了一款抹茶味的冰淇淋。
  恰好是我喜欢的那一款,我很奇怪他为什么会知道我爱抹茶冰淇淋,但岑邮之似乎并没有与我交谈的意思,所以我也没有多问。
  谈恋爱好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
  我不太能猜得出岑邮之在想些什么。
  岑邮之一向是个很健谈的人,从他见我的第一面起,他就热心帮我忙看来,他并不是个内向的人。
  然而在这场联谊上,他的角色就仿佛是为了烘托其余人而存在的一样,如果有人问他,他就说一两句,但他说的话完全没有他平时的幽默感。
  他的左手垂在餐桌下,握着我的手,他的右手握着筷子,在夹一个荷兰豆。
  岑邮之的手在发汗,他很紧张,我也是。
  我和女生宿舍的室友说了自己刚谈恋爱的事儿,但是对方一直没有回复消息。
  我有点担心她是不是会对我有意见,毕竟是我和她一起商量组的这个局。
  等我已经把岑邮之为我点的抹茶冰淇淋吃完后,她才回我消息:【是和你右手边的那位帅哥在谈恋爱吗?】
  我很好奇她是如何看出来的。
  她告诉我,她没有生气,来联谊就是为了开心的,不是为了生气的,而且这次过来参加联谊的男生都很绅士,长相也很帅气,她觉得这次联谊挺成功的。29.因为是深秋,天色一晚,天气就很凉。
  我喝了点儿酒,有点醉了。
  我蹲在餐厅外的台阶上,对着小花坛里的一簇玛格丽特说了很多话,我说自己好像从来都没有经历过叛逆期,到十九岁才叛逆一回,一上来就跟男人交往。
  “要是我爸妈知道我跟你谈恋爱的事儿,我妈得疯,我爸肯定得打我。”我拉着岑邮之的裤腿说。
  他穿了一条黑色的牛仔裤,没有破洞的那种款式,一点都不新颖,裤子还有点旧。
  旁边有一只黑色的野猫窜出来,毛发很软,我伸手要去摸野猫,岑邮之握住我的手阻止了我:“野猫容易咬人。”
  “既然你害怕,那你还问我要不要跟你谈恋爱?”岑邮之也跟我一样蹲下来。
  他蹲下来还是比我高,好气哦。
  我伸手让他低着脑袋,把头凑过来一点,我摸着他的脑袋,像抚摸一只黑猫一样,从他额前的碎发摸到他的后脖颈上的短发。
  “那当然是因为岑邮之你说你喜欢我,我不接受你的喜欢的话,你看起来就好像很难过的样子。”我说,“岑邮之,可是我不想让你看起来很难过。”
  那只黑猫从我身边跳走,联谊已经结束,那几个黑皮体育生和女生们都打车离开了,他们三三两两地从正门离开。
  等我和岑邮之回到宿舍,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宿舍开着一盏台灯,老二坐在老三的床上,老三已经睡着了。
  老二说:“我和卿卿一直在等你们回来。白天的事情,我和卿卿也不是故意在厕所亲热的,当时就是因为一些事儿,我没忍住。老幺要是觉得膈应,我和卿卿可以申请换宿舍。”
  宋卿卿被老二的声音吵醒了,他揉了揉眼睛,一头卷毛看起来毛茸茸的,他的嗓音还有些刚睡醒的倦怠感。
  他说:“方烬,我没想到会那么巧,你刚好进来。你要是觉得心里不好受,就跟我们直说,陈默平时脾气是暴躁了点,但我会看着他,不让他找你茬。”
  我已经醒了酒,看着老二和老三仍旧有点不好意思。
  岑邮之搂住我的肩膀说:“他没事儿,已经哄好了。正式介绍一下,我有男朋友了,他叫方烬。”
  老二和老三惊呆了,他们似乎很费解,白天我还跟恐同一样,怎么晚上就有了男朋友。
  岑邮之开玩笑说:“他喜欢高个儿的,我个儿高,毕竟我有190。”
  老二和老三并不信,就连我自己都不信,为什么我会在那一刹那就冲动地决定和岑邮之谈恋爱。30.我和岑邮之交往后的生活还算平常,并没有那种蜜里调油的甜蜜。
  岑邮之很喜欢抱着我打游戏,他的脑袋会搁在我的右肩膀上,双手环着我的双臂,他这样打游戏不容易说脏话。
  因为一旦他说脏话,我就会反手揪着他的脑袋,将他的脑袋给挪开。
  我和岑邮之的关系不像是情侣,倒像是很要好的兄弟,这有点奇怪,因为我们没有交往时,倒是有点暧昧,交往后却……关系异常纯洁。
  除了几次不太成功的接吻外。
  我们尝试过接吻好多次,但几次都被打扰。
  一次是因为老二和老三提前回宿舍,他们一推开门,岑邮之当时恰好弯腰要来吻我,因为他们提前回来,岑邮之就没有继续了。
  还有一次是岑邮之和我一块儿睡觉,到早上,气氛正好,他要来亲我,我有点紧张。
  但宿舍门锁突然被打开,宿管拎着一串钥匙叮呤咣啷地进来,我连忙躲进被窝里,像鸵鸟一样。
  岑邮之应付完宿管,才把我从被窝里捞出来。
  我们没有接吻,他看我时,笑得很灿烂。
  之后岑邮之下床,穿好拖鞋,踢踏着他的拖鞋去阳台收衣服,把他的卫衣和牛仔裤叠好厚,他又开始叠我的衣服,他花了十几秒的时间把课程表看了,然后告诉我:“方烬,你今天早上有一节管理学的课,还有半个小时就要上课了。”
  我急急忙忙地下床、穿衣服、洗漱。
  岑邮之在我出门时叫住我,我咬着块吐司面包回过头看他,他在我的脸颊边印下一个很浅的吻:“第一次吻你,如果你不习惯男人的吻,可以随时告诉我,我会来想办法解决。”
  那天早上,我本来心情并没有多美妙,因为岑邮之的吻和他对我说的话,我整个人都好像踩在柔软的棉花糖上一样。
  交往一个月后的一个下午,有一个女生找到我,她说她是岑邮之的女朋友。
  她长得很漂亮,个子很高,身材也很好,有一头很漂亮的黑色长发。
  如果我没有和岑邮之交往,那她一定是我的理想型。
  她拉着我从我的宿舍楼下,一直走到岑邮之所在的实验楼。实验楼外有棵柿子树,上面挂满了橙色的柿子。
  我们几乎是同时看见岑邮之出来的,她原本是凶巴巴的,像老虎一样,但她见了岑邮之后就变得有点胆怯害怕。
  此时,一个柿子从树梢头砸在她的脚边,她吓得一个飞扑就扑到了岑邮之身上:“哥,我害怕。”
  她的声音很软,一点不像之前凶巴巴的小女孩儿。
  “岑沫沫,你知不知道自己很重,别老往我身上黏。”岑邮之把岑沫沫给扯下来。
  岑沫沫抱着岑邮之的手臂不松手,她很警惕地看着我,像护食的小猫,会炸毛的那种。
  岑邮之介绍说岑沫沫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妹妹,今年已经读高二了。
  “哥,我不许你谈恋爱,你说过的,你会照顾我一辈子,你不许说话不算话。”岑沫沫说。
  岑邮之有点儿生气了,他告诉岑沫沫自己有了喜欢的人。
  然后岑沫沫气冲冲地往学校外走,她一边走,一边告诉岑邮之,说岑邮之会后悔的。
  我问岑邮之要不要跟上去瞧瞧,岑邮之有几分犹豫,最终他还是没有选择跟上去,而是决定按照我们的约定,带我去餐厅吃饭。
  饭菜很丰盛,然而我们吃到一半,岑邮之就接到了岑沫沫班主任的电话,说岑沫沫又跟人打架,被人从二楼的台阶上推下去,小腿可能骨折了。
  岑邮之脸色并不好,他跟我说了一声抱歉后,然后连自己的外套和书包都没来得及拿,他就冲了出去。
  我拿着他的东西,一边在餐厅结账,一边想要拨打岑邮之的电话。
  岑邮之一晚上没有回来。
  还好第二天是周六,没有课,我一个人待在宿舍,等我把宿舍卫生打扫了一遍后,岑邮之才回来。
  他仍旧穿着昨天的那件针织毛衣,没有披外套,嘴角带着伤,右手的几根手指指节擦破了皮,渗了点血出来。
  岑邮之走过来抱着我,他的脑袋埋进我的颈窝里。
  他略微弯着腰,这个姿势可能会让他的身体感觉到比较累,因为他的脊背一直都是弯着的。
  “方烬,给我抱抱好不好?”岑邮之问我。
  他的询问并没有想要征求我意见的意思,他拿了把椅子,自己坐下后,把我抱到他的腿上。
  他圈着我的腰,很用力。
  “岑邮之,有点疼,你能不能轻一点?”我问他。
  岑邮之就松了一些气力,他说:“还好我有你。”31.岑邮之生母在他四岁的时候就跟他的父亲离婚了,岑邮之的父母刚离婚不到三个月,他的父亲就娶了岑邮之的继母小苏女士。
  也是那个时候,岑邮之才知道,他有一个仅比他小两岁的妹妹。
  他的父亲在婚内出轨,被他的母亲发现,之后他的母亲毅然决然地决定离婚。
  岑邮之本来想要跟妈妈走,他的母亲原本也是想要带走他的,可是母亲的工作不是很稳定,打官司很可能赢不了父亲,因此岑邮之选择了跟着父亲,让父亲把家里的房子和车子留给了母亲。
  岑邮之对继母并不喜欢,父亲婚内出轨,还生下了岑沫沫,岑邮之小时候就十分讨厌岑沫沫和小苏女士。
  直到他十六岁时,患有心脏病的岑沫沫被班里的几个小孩儿欺负。
  他们说岑沫沫是病秧子,是拖油瓶,他们抢了岑沫沫的书包和文具,又把书包和文具丢到大马路上。
  岑沫沫去追那几个小男生,过马路时被车撞了,自此左腿就落下了残疾。
  这事儿原本是不关岑邮之的事儿,但那天他恰好看见了那几个男生欺负岑沫沫,他对岑沫沫不管不顾,这才间接导致岑沫沫左腿残疾。
  “我爸说,她是我的责任,我答应她,要照顾她一辈子。”岑邮之说,“我遇见你,远远比在大一开学的时候还要早,但你或许不记得。”
  他咬着我的耳垂,用很温柔的语气把他的事情说清楚:“我很希望,你对于我的记忆是从今年的秋天才开始,而不是从我们十六岁时开始。方烬,我能够遇到你,是我生命里为数不多的幸运。”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07章 《190》32-35
  32.我十六岁还是个在学校和家里两点一线的高中生,在我十六岁这一年,发生过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事儿,是有人造谣我喜欢男人。
  事情的起因是有人往我的桌洞里天天塞早餐,早餐的样式都不带重样的,有一天给我送早餐的人被捉到了,是个杀马特。
  真的是个杀马特男人——戴着红色发套,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嘴里咬着泡泡糖,桀骜不驯还特傻气。
  班里的同学都在笑话我,说我在跟杀马特交往,我气得要把杀马特揍一顿表明自己的决心。
  可是像我这种四体不勤,脑子发达,注重学习却忽视了身体锻炼,连引体向上都做不了几个的男娃娃,我刚出手就被杀马特给一手握住。
  随着我的用力,我咬紧了牙关,杀马特眉心拧了一下,然后装出被我打败的样子,往后倒在我的座位上。
  我的男性尊严得到了维护,我恶狠狠凶巴巴地逼迫他不准再给我送早饭,也不准再喜欢我。
  我说这话时,脸热耳朵热,被一个男人喜欢什么的,在当时学生间简直是奇耻大辱。
  杀马特倒在我的座位上,咀嚼着泡泡糖,看我的样子像是在看一只蹦蹦跳跳的猴子。
  他看起来很不驯,个子挺高,眼睛大鼻梁挺,当着我们班其他男生的面,说:“谁说我喜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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