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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嫌重生后全员火葬场(穿越重生)——无穷墨墨

时间:2024-06-07 07:25:04  作者:无穷墨墨
  秦玉打了个寒战,他都看到了?
  “那你还喝?”
  洛枭眸色沉沉地看着他。
  秦玉忍不住心慌:“你都喝了,那你也该知道,那药不过是些安神助眠的药,我是见你日理万机太辛苦,怕你睡不好,想让你好好休息。”
  洛枭眸色更沉了。
  秦玉气不过,转过身去背对着他:“天天那么折腾,谁受得了!再说了,我不也为了让你觉得那三百万花的值一些么!”
  洛枭冷笑两声:“值得很。”
  秦玉摸了摸自己隐隐作痛的胳膊,掀开袖子,看到如玉的肌肤上已经有了指痕,埋怨道:“真不懂得怜香惜玉。”
  洛枭揉着他皮肉上的红痕,心中也懊悔一时气急攻心失了分寸,见他一直埋怨自己不好,又难免心生怨怼。
  “顾嘉好,你不如去寻他。”
  "瞎说什么呢,我只是见到江湖少侠,有些向往罢了。
  我若也有一身武功,满腹学问,兴许也能周游天下,扬名立万,何苦处处遭人嫌弃欺负,你都想到哪里去了!
  要让人知道,堂堂王爷其实是个醋罐子,让人笑掉大牙!"说着仿佛为了印证自己所说的,忍不住闷笑两声。
  洛枭叹了一口气,从背后将他整个人窝进怀里,淡淡道:“恃宠而骄。”
  “我才!没有呢……”
  嘴里不忘反驳着,背后温度传来,感受到久违的安心,秦玉迷迷糊糊窝在他怀里睡着了。
  睡得正香,突然隔壁房间传来异响,惊醒了他们。
  秦玉瞥了一眼隔着他房间的那堵墙,转过去面对着洛枭,又往他怀里钻了钻。
  第二天一早,秦玉红着哭肿的眼睛被洛枭从被窝里抱了起来。
  在洛枭怀中睡得迷迷糊糊,路过自己房间时,发现房门半开,透过间隙,可以看到一个身穿夜行衣的人倒在地上,没了气息。
  浓重的血腥味萦绕在鼻尖,秦玉和洛枭都没有感到意外。
  色字头上一把刀,心术不正,活该!
  真当他秦玉是好欺负的?
  洛枭抱着他上了马。
  起得太早了,秦玉睡意朦胧,嘴里还念叨着:“你要带我去哪,我不跟你走,我要去找我媳妇儿!”
  洛枭坐在他背后,将他揽进怀中,手执缰绳:“驾!”
  耳边风声萧萧,清晨寒凉的水汽打在脸上,冰冰凉凉十分舒服。
  秦玉打起精神看了看,是往扬州去的方向。
  心里有些开心,他是不是要陪他一起去啊?
  这才放心的倒在他怀里继续睡。
  "英娘跟我说过,她家原本是扬州城外一处山中的猎户,母亲生她难产去世。
  留下父女俩相依为命,打猎为生,后来父亲打猎时不慎坠崖而亡,她被人贩子卖到青楼。
  她不记得她生活的那座山的名字,只记得家附近有座山峰叫玉莲峰。"
  有洛枭陪着,事半功倍。
  七天后,他们成功到达了扬州城。
  扬州城位于江南鱼米之乡,富庶之地,自古都是商贸重镇。
  长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小贩店家叫卖声不止,卖的东西也琳琅满目,新奇古怪,十分繁荣昌盛。
  时隔几年,再次回到这座城,感觉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玉凌霄曾经在这里生活过1十年,陌生则是因为此时的扬州城没有过玉凌霄。
  秦玉心中感觉复杂,难以言表。
  两个人走在街上,或许是因为过于出众的外貌,或是独特的气质,招致众人频频侧目。
  考虑他回来心中肯定难受,洛枭并没有带着他在城中多做逗留,穿过扬州城,直接向山中奔去。
  半个时辰之后,秦玉揉着腿,苦着脸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看着已经走出去老远一截的洛枭,誓死不再动一下。
  他自小锦衣玉食,四体不勤,哪里走过这么远的路?
  他走不动了,真的走不动了!
  该死的洛枭跑得那么快,也不等等他。
  他气愤地盯着他的背影,走!再快点,走远点!
  我看你一会儿回不回来!
  秦玉坐在石头上垂着腿,欣赏着大山中的风景,满目苍翠,深幽寂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草木泥土的清香味。
  舒服极了!
 
 
第32章 
  果不其然,没多久一道黑影笼罩了他,他倒在石头上,悄悄将眼睛睁开一条缝眯着他。
  伸出胳膊撒娇:“我爬不动了,你背我!”
  两人僵持了一会儿。
  洛枭握住他的胳膊。
  就在秦玉心中窃喜觉得有人背不用走路之时,只觉得洛枭微微一用力,他被拉了起来,然后眼前一花,一阵天翻地覆后,腹部传来重击,他头朝下,脑子一阵充血。
  洛枭竟然粗鲁地将他扛在肩上!
  眩晕感消失后,眼前是地面在晃。
  随着洛枭的走动,秦玉又开始眩晕,忍不住破口大骂:“洛乘鸾!你个混蛋!你就知道欺负我!”
  反抗是有意义的!
  没过多久,秦玉哭哭啼啼地爬上了尊贵的世子殿下的背。
  一边爬还一边骂骂咧咧。
  走了一段时间,忽见得山林间又袅袅炊烟升起,终于在山中见到人烟。
  秦玉四下看了看,西南方向有一座山峰,长相似莲花,难不成那个就是玉莲峰?
  英娘是不是就住在这附近?
  洛枭背着他走在林间小道上,翻山越岭,步伐矫健且稳重。
  晃悠着晃悠着,他几乎要睡着了。
  很快他们在林中寻到了人烟,山中出现一处人工开凿的平地,茂盛的竹林中,隐藏着两三户人家。
  此时炊烟袅袅。
  洛枭背着他来到一户人家院外。
  柴门木篱内,一个穿着背心的壮汉正在院子里砍柴,太阳将他皮肤晒得黝黑,山中猛烈的风霜,在他脸上划下无数道深刻的痕迹,使得他看上去十分坚毅。
  “你是不是早派人查过位置,确定是这吗?”
  洛枭冷着脸不理他。
  秦玉就当他默认了。
  顿时十分欣喜,如果这是英娘家的话,那眼前这位极有可能是英娘的父亲,父亲没有出事,就说明英娘此时肯定还没有被拐卖进青楼。
  秦玉激动地从洛枭的背上跳下来,冲着中年男人冲过去,大喊:“岳父大人!”
  男人正挥舞着斧头砍柴的动作一顿。
  然后朴素的面容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他将斧头撑在木头上,一手搭着斧头,一手扶上了腰。
  看样子是闪着了。
  气愤地转头瞥着秦玉:“哪儿来的混账小子?瞎喊什么啊!”
  秦玉愣住,心想:完了,岳父大人好像不太喜欢他。
  “岳父大人”瞅着眼前的小子,眼前这小子细皮嫩肉,一看就知道是锦绣堆里滚出来的,穿的衣服也不是他们山里人家能见着的稀罕布料,而他身后那个人更是光华内敛,气质非凡,这两个人一看便知不是寻常人家的出身。
  他哪儿跑出来个这么大的女婿?
  他眼神中露出怀疑的神色,再次询问道:“你喊我什么?”
  秦玉再次兴冲冲地喊了一声:“岳父大人!”
  男人愣了好一会儿,却被秦玉认真的表情逗笑了。
  忽而忍不住,仰天大笑起来,声音豪迈而又洪亮。
  “哈哈哈,既是女婿远道而来,还请进屋歇歇。”
  秦玉瞬间眉开眼笑,看来岳父大人对他印象还是不错的,如此热情的叫他进屋做客!
  那他是不是就要见到英娘了?
  久别重逢,秦玉顿时紧张起来,他着急忙慌的将自己头发衣服整理了一下,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盒胭脂。
  这是给英娘带的礼物。
  他亲手做的桃花胭脂,装胭脂用黄花梨镂空雕花木盒,考虑到平民人家不一定买得起镜子,他还特地给木盒盖子内部装上了一小块镜子,用起来也方便。
  英娘上辈子就很喜欢他做的胭脂水粉,想必这个礼物她应该也会喜欢。
  他拉起洛枭,高高兴兴地跟着岳父进了屋,屋内设施简单,但日常用品一应俱全,墙上挂着弓箭猎刀还有不少兽皮之类的货物。
  刚一进门他的目光便四下找寻起来。
  本以为会有一场感天动地,郎情妾意的初遇。
  然而目光在屋子里转了一圈,也没找着人在哪里,脸上的笑意顿时消散,他不会是来的不巧吧?
  他看向坐在桌子边端起大碗喝茶的“岳父”,问道:“岳父大人,英娘是不是不在家?”
  “岳父大人”瞥了他一眼,对着侧门外伸着脖子喊了声:“英莲啊,别玩了,家里来了客人!洗洗手,待会儿该吃饭了。”
  门外传来一声清清脆脆的应答声:“唉,爹!”
  然后一个扎着两个冲天鬏的小女孩糊着一手的泥巴,脸上也糊成一只小花猫,蹦蹦跳跳跑进了屋。
  小女孩瞥了他们一眼,好奇地看看他又看看他身后的洛枭,然后转身踮着脚尖,够着架子上的水洗手。
  秦玉倒吸一口凉气,木然地低头向地上的小不点看去,呆住:怎么,就这么一丁点?!
  英娘也不曾告诉过他,她还有个妹妹啊?
  秦玉走过去对小不点问道:“小姑娘,你姐姐呢?”
  小不点转过身白了他一眼:“我哪儿来的姐姐?”
  “岳父”笑着说:“我就这一个女儿,今年六岁!你倒是说说,你是我哪门子女婿?”
  秦玉目瞪口呆,他知道英娘岁数比他小,可也没想到差这么多,慌忙地扳起手指头:“十六减六,小他十岁啊?!”
  无语地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上。
  六岁?这怎么成亲?
  想想,都觉得自己混蛋啊!
  转头看向一旁的洛枭,见他淡定从容,仿佛对一切早有预料。
  在心里狠狠将他锤了一顿,他肯定早就知道,却不告诉他,就是想看他出丑!
  岳父看他这幅震惊到面目全非样子笑得不行,从厨房将饭端上桌子,打着趣:“好女婿,来吃饭!”
  坐上饭桌,秦玉呆滞得不行。
  岳父看着二人询问道:“二位打哪儿来啊?”
  小女孩洗干净脸,五官面容虽然稚嫩,但也依稀可见一些英娘的痕迹来。
  咬着鲜嫩的野兔肉,秦玉心中一阵感动,这熟悉的味道,英娘做饭好吃看来是继承至父亲。
  想到眼前这么好的父亲有一天会死于非命,秦玉又忍不住的难过,不行,他不能让悲剧发生!
  “我们从京兆而来。”
  壮汉一听,有些惊讶:“客人远道而来,所为何事啊?”
  秦玉感觉袖子里的胭脂越发烫手了,这要是老实交代他是来提亲的,秦玉撇了眼挂在墙上的屠刀。
  呵呵呵……秦玉尴尬笑笑:“我本来是来寻我娘子的,看来是迷了路,走错了人家。”
  岳父点点头:“你要找哪户家人,这一地带我都熟悉,可以帮你问问。”
  “时间太久我也记不太清,我自己慢慢找,不劳烦您了。”他艰难地笑着。
  看了眼在一边捧着碗大口干饭,恨不得把碗也给吃下去的英娘,从袖子里将胭脂掏了出来,放到她面前。
  “这本是我带给娘子的礼物,既然一时半会儿找不着,便送给英……英莲做见面礼。”
  男人一看这东西雕花镶金,精致无比,便知是贵重物品。
  忙严肃拒绝道:“唉,我等粗鄙山中人家,受不起如此贵重的东西,小兄弟快将东西收回去。”
  秦玉:“这东西是我亲手制作,原不需花多少钱,就收下吧。”
  既然如此说,再推脱未免显得过于客套。
  “既然如此,英莲,谢谢哥哥!”
  英莲好奇地拿起眼前的胭脂,乖巧地对秦玉道:“谢谢哥哥!”
  秦玉鼻子一酸,生疏了。
  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方便的话,我们能否在此地多叨扰几天?”
  大叔豪爽道:“原本山村偏僻之所,难得有客人来,家中留有一间客房,二位不嫌拥挤的话,就在客房歇息,多住些日子不妨碍。”
  秦玉忙道谢道:“多谢大叔。”
  之后的几天,秦玉和洛枭住在英莲家中。
  大叔为了生计每日都十分忙碌,早出晚归,他们俩就跟在小英莲后边混。
  英莲小时候的性子和长大后的完全不一样,英娘不会说话,性子柔弱,但是小英莲却爱玩爱笑,在一帮子玩伴中是个头头。
  院子里,秦玉坐在石磨上,看着英莲和玩伴们一起和泥巴,过家家,陷入沉思。
  看着小英娘,他不免心中忧愁,对在一边砍柴的洛枭道:“洛枭,我不想让英娘他爹死,我们有没有办法把他们都带走?”
  只要英娘他爹还继续打猎,随时都有可能步上辈子的覆辙,必须尽快的把他们带走,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有可能改变他们的命运。
  只是英娘还太小,原先想着成亲的方法肯定不行,只能另寻其他借口。
  因为平静的家中突然冒出两个陌生人,左右邻里都很好奇地探头打量。
  洛枭单手持刀,一手背在腰后,动作优雅地轻轻落下柴刀,一大块木头就像豆腐一般被轻松切割开。
  就在他轻轻松松地抬刀落刀间,不一会儿院落边已经整整齐齐地堆满大小均匀,长短一致的柴火。
  要知道,越看似简单的东西,其实越不容易。
  有懂行的老人露出赞叹的神色:“好身手!”
  大妈大娘们看着眼前长身玉立的大小伙,纷纷赞扬:“这小伙子砍得一手好柴!是个干活的好手!”
  秦玉无语,砍个柴都有人夸。
  用脚踢了踢尊贵的世子殿下:“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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