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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魂记(玄幻灵异)——狐狸宝贝

时间:2024-06-06 07:22:16  作者:狐狸宝贝
  张暄有些得意地指了指里头最长的小黑人:
  “这是阿父!阿父每日上朝时都戴着高冠,所以是府中最高大的人!”
  手指挪到身边的小人,只见小人怀里还抱着一大只黑漆漆的东西:
  “这是暄儿,暄儿怀里抱的是奴儿三三!”
  “这是陈仪,陈仪的眼睛是弯的,背还有一点点驼……这是陈勖,陈勖总是呆呆的,像个木头一样!……”
  张鄜听着,面上带了一丝淡淡的笑意:“那这些是什么?”
  钟淳顺着他的视线一望,只见画中的几人身旁还围着一圈长着耳朵的小东西,内心顿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果不其然,张暄晃着脑袋介绍道:“这只头上戴花的胖猫儿是奴儿丫丫,是奴儿三三的媳妇儿!”
  钟淳:“……”
  他什么时候还有个媳妇了!
  张鄜闻言看向了胖猫儿,视线在它腮边的胭脂停留了许久,问出了钟淳心里的问题:“它何时有的媳妇?”
  “奴儿三三穿上裙子就可以作它自己的媳妇了!”
  张暄继续殷勤地指着画介绍道:“这是奴儿四四、奴儿五五、奴儿六六……这些都是奴儿三三和奴儿丫丫的孩子——”
  这回连陈仪都忍不住地乐出了声:“还好这奴儿三三是只公猫儿,若真是只母猫,府中可容不下这么多小猫儿。”
  钟淳不爽地皱起脸,一双眼瞪得溜圆,这一点也不好笑!
  “对了阿父,我们一会儿也带奴儿三三出去玩吧!”
  张暄看着胖猫儿黑亮圆润的大眼,没忍住地在它脑门上揪了一把,结果差点被那只胖爪给恼羞成怒地袭击,只得讪讪地收回了手:
  “奴儿三三近日里睡觉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它吃得又这样多,再不出去多走动,以后定要胖成球了。”
  张鄜应允道:“想去哪儿玩,还是同去年一般去灯市?”
  张暄闻言立即蹙起了眉:“暄儿不想去灯市,那儿太吵了,闪得我眼睛花,而且连戏台年年都演一模一样的戏,我都看倦了!”
  张鄜思忖了片刻,拍了拍他的头:“既如此,今夜我便带你们去个不一样的地方。”
  作者有话说:
  *荏苒冬春谢,寒暑忽流易。————潘岳
  没赶上七夕OTZ 臣来迟了……
 
 
第27章 绿蚁(十一)
  钟淳坐在马车上,偷偷地掀开一角帘子,入迷地盯着街上匆匆而过的雕轮宝马与琉璃珠灯。
  街头上的摊子更是聚满了奇能异术之人,有生吞刀剑的、钻火圈的、舞百戏的、耍绣球的、卖花灯的……
  玉皇开碧落,银界失黄昏,青画楼阁、茶馆酒肆喧攘盈天,锦衾骝马,香尘珠色,尽是望不尽的千里波光,万里风流。
  他忽然感觉有股前所未有的惭愧,自己在上京待了十余年,竟然还是头一回见此般万民同乐之景。
  锣鼓声、喧嚣声、吆喝声,声声在耳,想必书文中的“天下宴然,安居乐业”便是眼下景象吧。
  车子又行了约摸半炷香的时辰,停在了东城门外的一处寺庙旁。庙后有一道杂草掩映的小径,似乎正通往不知名的后山上。
  张暄将一脸抗拒的胖猫儿塞进自己背后的竹篓里,掀开帘子纵身跳下了车,看见眼前东掉一片漆西落一片彩的穷酸庙宇,满脸掩不住地失望:“阿父,我们今晚是来上香的吗?”
  “一会你便知晓了。”
  张鄜将方才编的滚灯放进胖猫儿怀里,安抚地摸了摸它的脸:“山间道路湿滑,地上断枝竹刺容易扎脚,暂且委屈一下。”
  钟淳原本还气冲冲地皱着眉头,恼着小魔头不让自己出去玩,被那人掌心一抚,半边身子直接酥了一半,连魂儿都轻飘飘地浮了起来,哪里还生得起半分气来。
  他抱着滚灯,透过篓间眼缝般的孔隙望着外边。
  山上的夜比山下要凉,林木间风露湿浓,已然有了秋日的清寒之感。草间蛰虫的窣鸣此起彼伏,甚至能隐隐听见远处的溪涧泉声。
  相比方才街头的车水马龙,此处倒是个僻静的好去所,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蚊虫实是太多了。
  胖猫儿生得皮糙肉厚,那些嗡嗡乱飞的小虫啃下去只能啃到一嘴毛,便只能沮丧地铩羽而归,转头去寻找另一个倒霉蛋。
  于是前头白白嫩嫩的张暄可就遭了秧,一会儿腿上一个包,一会儿手肘上又一个包,走个两步便得停下来“唉哟唉哟”地挠会痒:
  “阿父,这里的虫子也太多了,我们究竟要到哪儿去呀……”
  陈仪笑道:“马上便到了,过了前面那片林子就是了。”
  不知又行了多久,在一阵颠簸中,钟淳才感觉自己所在的背篓被小魔头给兀地放在了地上,耳边传来一声稚嫩而惊奇的呼喊:
  “萤虫!是萤虫!———”
  他将头上的篓盖一顶,迫不及待地将脑袋探了出来,黑乌乌的眼睛霎时被眼前的漫天萤火所映亮:
  只见那一片半膝高的草垛上栖满了闪烁的萤虫,仿若天上的星子都坠到了地上一般。
  张鄜拔出腰间宝剑,往草间轻轻一荡。
  静栖的萤虫们纷纷惊而四散,仿佛烧不尽的火的余烬,碧光盈满了天地之间。
  陈仪看着张暄兴奋地追逐流萤的背影,朝张鄜笑道:“看来小公子很喜欢这儿。”
  “小人跟着大人在上京待了好些年,竟不知道京畿还有这种僻静的去处。”
  “我也是一次偶然的机遇才寻到此处的。”
  张鄜看着蹦来蹦去的胖猫儿,随手拈住一只萤虫,将其放在了它圆厚的爪心里:“陈仪,你年幼时玩过这些虫没有?”
  陈仪笑道:“自然玩过,当时我还是家中的老二,趁着父母农忙时,家中那群兄弟姊妹便会相邀着去后山捉虫玩。”
  “那时不止萤虫,还兴捉独角仙,捉了一只便能去镇上换五文钱,听说镇上的小贩最后又卖给城里的公子哥们,好的能卖几十两。”
  他有些惆怅地捋了捋胡子:“只不过来了上京之后,便鲜少再见到过这些虫子了。”
  “上京少山,仅有的几座都成了求神拜佛之地,平日里香火旺盛,这些虫子喜静喜湿,必然不会出现在那些地方。”
  张鄜垂下视线,抚上一个毛蓬蓬的脑袋。
  只见那胖猫儿宝贝地将那只小虫捧在自己掌心里,一会儿翻开手掌,欢喜地瞅上一眼,一会儿又舍不得地阖上,依次反复,生怕那虫飞了似的。
  “方才吩咐你带的东西带了吗。”他忽然道。
  陈仪从背后的行箧中拣出一个装酒的水囊,递到张鄜的手中。
  张鄜抬眼望着不远处玩得入神的张暄,朝陈仪道:“你在这替我看着暄儿,我一会便回来。”
  “小人领命。”
  钟淳正玩虫玩得不亦乐乎,冷不防地听闻那人要走,想都没想便撒开爪子急匆匆地朝那个背影追了上去,连宝贝的萤虫都不要了。
  为什么不唤陈仪看着我,难道你早就知道无论你走到哪儿,我都会跟着你吗?
  他有些委屈地仰着头,亦步亦趋地跟在张鄜身后,却只望见一截如刀锋般深刻的下颌线。
  走着走着,钟淳突然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他揉了揉眼,本以为是树藤之类的东西,结果却看见杂草底下露出的一角碑头:
  ——这竟是一座坟冢!
  他的脑中蓦地腾起无数孤鬼野坟的话本传奇,浑身的毛轰然炸起,连忙“嗷嗷”叫着往前处的张鄜奔去。
  可越往前跑,凭空冒出的坟头便越来越多,这株青松下有,那株青松下也有,整个山坡仿佛是由这些坟冢堆积而成一般!
  可这座无名山上怎地会有如此多的坟冢!?张鄜又为何孤身前来这种地方?
  钟淳忍着心中的恐惧,用爪子将碑上的杂草扒拉开,睁大了双眼,只见上边写着三行字:
  [上京平野县 神机营十六团 赵石头墓]
  他愣了一下,心中畏惧不知不觉消了大半,随后爬到另几个碑上将上头的杂草给拂开,只见上头亦写着整整齐齐的三行字:
  [上京邘水县 神机营十四团 李大墓]
  [上京平野县 神机营十六团 王敢墓]
  [上京杭里县 神机营十六团  王三墓]
  ……
  一行出身,一行生平,一行名姓。
  这漫山遍野的坟茔竟然都是衣冠冢——
  钟淳的心情顿时复杂起来。
  《大宛纪年》所载,咸丰七年,王军困守邕城。顺帝封张鄜为征西将军,蔺烨为副将,率七万神机营将士与十万淮南王叛军于首丘赤河交战。
  彼时邶城已为贼军所据,太守刘珪殉城而亡,叛军首将胡涿纵容军士焚烧百姓房屋农田,抢掠城中金银珠宝,甚至当街淫辱他人妻女,葬身于火海与逃亡途中的百姓不计其数。
  而神机营本属京中禁卫分支,营中士兵皆是不识水性的上京人,在此前的几役船战之中便已损伤惨重,直到赤河一役之中只余下三万残将。
  若是张鄜背后的最后一道要塞邕城失守,整个中原地区便将彻底沦陷于敌军之手。
  在此等悬殊的战力下,张鄜领着一众残兵数次正面血战叛军,更在某个夜里亲率三千精锐骑兵突袭叛军营,一把火烧掉胡涿军几万石的粮草,在史书上留下了一笔浓墨重彩的“横渡苇江,火烧连营”。
  此举硬生生地将两军的生死决战往后拖了数月,为副将蔺烨以及前来相助的沈颉一军争取到了极其宝贵的时间,等到沈颉率着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地攻进邶城时,却发现神机营守城的七万将士只剩下了不足十名——
  七万将士活生生的血肉之躯,经此一役后魂飞魄散,尸骨无存。
  多年后战事已休,四海已平,却未想到仍有人记得这些在史书中被一笔带过的数字,还为这些士兵们立了一山的衣冠冢。
  只见张鄜坐在这群坟冢的碑首,仿佛一柄遗世独立的剑,高大而沉稳地矗立着,孤独地记载着这段已随岁月消逝的历史。
  只见他将腰间水囊解下,饮一口,洒一口。
  而那脚边正是左将军蔺烨的衣冠冢。
  钟淳轻手轻脚地爬到张鄜脚下,扒了扒那漆玄衣角,有些担忧地仰头望着他。
  张鄜饮了不少酒,面色却依然平静,他将胖猫儿抱到膝上,将只余下半壶酒的水囊伸到它嘴边。
  “想喝?”
  钟淳看着那泛着光渍的壶口,尴尬之余又不免生出了几分龌龊的旖旎心思,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抱着酒囊往有水痕的地方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
  “噗!!咳……咳咳!!——”
  他被那辛辣的酒劲呛得瞬间涌起了泪花,连舌头都经不住地吐了出来,整只猫狼狈得直喘气。
  张鄜似乎被它的反应取悦到了,脸上的冰意消融了些许,指腹拭了拭胖猫儿眼角的湿痕。
  钟淳想:如此烈的酒,为何那人喝了这么多却还未露半分醉态?
  是生来就喝不醉,还是……这些年喝得太多,硬生生练出的本事?
  眼见着张鄜又要将剩下的半壶酒仰首饮尽,钟淳一咬牙,将那沉甸甸的酒囊一把抢了过来,闷着头咕噜咕噜地将酒一滴不剩地消灭殆尽了,嗓子像被刀锯过一般难受。
  那人每日既要喝药又要抽五石散,今日还将这烧喉咙的烈酒当水喝,就算是铁石塑的金身,也经不起这番自虐似的折腾啊……
  张鄜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胖猫儿胡闹,也不出手制止。
  过了半刻钟,胖猫儿开始眼冒金星地原地打转,张暄给它腮边添上的两抹胭脂像酒后的酡红一般,正好应了景。
  只见它摇摇晃晃地爬到张鄜膝边,突然用前肢直立起来,仰着一双圆溜大眼呆愣地盯着着面前之人,像是被施了定身术似的,眼睛一眨也不眨。
  “怎么?”
  张鄜低着头道:“又不认识我了?”
  钟淳盯着那冷锋似的薄唇,心跳愈擂愈烈,浑身气血一股脑地涌至面门。
  于是他重重地攥住了张鄜的衣襟,奋不顾身地将脑袋凑了上去,在那人的下巴上胆大包天地亲了一口!
  ……
  不知是过于激动还是过于羞耻。
  从这之后,他便失了那晚的记忆,就连那人被“强吻”后面上是何神情都浑然不知。
  后来隐约苏醒之时,钟淳感觉自己又被背在了竹篓里只不过这次托着他的背宽厚而沉稳,仿佛一座巍立不倒的山,再没有上山时一点颠晃的感觉。
  半梦半醒中,视野中不时闪过几点碧色的萤火,虚幻得如同话本中的幻境一般。
  钟淳将头靠在那平稳的背上,幸福地牵了牵嘴角,随后便放心地再次坠入了梦乡之中。
  ……
 
 
第28章 风腥(一)
  自从那一日过后,小良子和秦姑姑发觉他们的小殿下突然跟变了个人似的,一改往常懒散怠惰的性子,竟开始如同那些悬梁刺股的书生般勤奋刻苦起来。
  不仅连睡觉都抱着一沓《策论》、《兵法》,就连在梦里也入魔般地反复念叨着什么“圮地无舍”、“衢地合交”,恨不得在梦中挥斥方遒,指点江山一般。
  此外,钟淳还雄心壮志地练起了他那三脚猫功夫的剑术和骑射。
  只可惜不过两三日,他那白生生的两条腿跟磕破的鸡蛋似的,一眼望去尽是惨不忍睹的一片青紫,连平日里细皮嫩肉的掌心都被粗糙的剑柄割出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来。
  秦姑姑替他敷药时都忍不住地心疼,但钟淳自个却丝毫未觉不妥,反而心中多了股挥之不去的焦躁。
  是的,焦躁。
  未曾想过他这样一个胸无大志、贪吃懒做的人,也会有为了那些曾经不屑一顾的课业而感到焦头烂额的一日。
  从前钟淳未将心思放在用功上时,只知晓他三哥四哥文章写得好,剑法技艺也高超,天真地以为自己只要多念些书,多练些剑,便也能同他们一般成为八斗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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