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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活到三十岁(近代现代)——鹤衔笺

时间:2024-05-30 08:58:49  作者:鹤衔笺
  我的声音很平静:“对啊,来看看在这里做娼妓能卖什么价。”
  祁之晨说:“那你觉得怎么样?”
  我随手指了指刚刚被抬下去的一个少年:“挺贵的,但是和这些人的身家比起来九牛一毛吧。不过,那也是我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了。”
  “他们怎么能和你比。”祁之晨眨了眨眼,笑容里就带了一点轻蔑:“那些小玩意儿......”
  他站到我面前,牙齿里叼着那根烟,发丝几乎垂落到我脸上,说话含含糊糊的,声音就带了一点欲望的喑哑:“小少爷,如果你肯试试,我保证,你会得到一个让你满意的价码。”
  我撩了下眼皮:“比如?”
  “你父亲的行踪?矿脉的一部分?”
  我笑起来,在灯影之下,我清晰的看见祁之晨眼里一掠而过的灼热:“我这么值钱?祁之晨,你当初可是把我贬得一文不名。”
  “毕竟小少爷,今非昔比了。”他的鼻尖若有若无地蹭着我的额头,呼吸温温热热拂在我面上:“你当初明知道是送死,还要往擂台上走的时候......那双眼睛,亮得像太阳。我当时就看了一眼,瞬间就硬了。”
  他的声音很低,很沙哑:“我现在看到你,也硬了。”
  他靠我又近了些,抵在我腰间的触感告诉我,他一点没说谎。
  我微微抬起脸,唇瓣几乎贴在他脸上,他的呼吸一凝,瞬间就加重了几分。我微微眯起眼睛,似乎在审视他话语的真假。他一动不动的任我打量,还有几分无奈。
  好几秒之后,我侧过头去,微微张开红润的唇,露出一点洁白如玉的牙齿。
  祁之晨眼睛里一瞬间就升腾起了火焰,他叼着那根烟,甚至带了几分谨慎的试探,将烟嘴往我齿间渡了过来。
  我张嘴含住烟嘴的一瞬间,祁之晨就疯了,瞬间抬手将我笼在自己身下,大厅里万千观众的人声都成了背景音,他灼热的唇舌猛然压上来,隔着那根烟,准确的吮吸着我的舌头,带来了一个充斥着烟草味道的吻。
  一瞬间,我耳边上所有的声音都倏然远去,只剩下剧烈的心跳,如击鼓、如雷鸣。等到他轻轻喘着气抬起脸,吐掉那根被蹂躏得潮湿不堪的烟,唇瓣还在我颊上流连般的磨蹭,带着一点狼狈的笑意,语气很低:“你心跳得这么快?”
  我歪歪头看着他,勾起唇角,展开这段日子以来最真诚的一个笑:“祁之晨,是你的。”
  是你的心跳。
  不是我。
  他的眼睛怔了,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然后再看着我的时候,眼睛都弥漫上了一层赤红。
  他一把将我打横抱起,我懒洋洋的躺在他怀里,听着那雷鸣般的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直到带着我飞速爬上两层楼梯,急匆匆踩过走廊的羊毛地毯,一脚踹开他自己的房门,将我掼在了他那张柔软如海浪的床上。
  他压下来的一瞬间,我伸出了一根手指,准确的抵在他咽喉上,淡淡道:“去洗澡。”
  他含含糊糊道:“等会儿洗——”然后就伸手想拨开我的手压下来。
  我点了点,指腹微凉,落在他的喉结上,是一种纯然的警告:“现在。”
  祁之晨叹了口气,半是无奈半是焦躁的抓了抓头,愤愤起身往盥洗室去了,一路走一路把身上的衬衫扯得乱七八糟。我看着他走进盥洗室的背影,眼睛慢慢的沉下来。
  直至冰点。
  祁之晨裹着浴巾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在他的被褥里躺好了。他刚走出来,就看见我脱在床边的衣服,眼神立刻就变了。
  他平时看起来有很多的耐心假笑,但是这时候就像个毛头小子一样,二话不说就上来掀被子。我当然不会让他立刻得手,裹着被子和他拉扯了一会儿,最后没敌过他,浑身上下就一件短袖一条内裤,被剥出了被子。
  他撑在我身上,低头来吻我,我笑了一下,抬起下巴让他的唇舌落在脖子上,他也就从善如流的亲了下去。一边亲,他的手还在我身上慢慢逡巡,又在枕头和被子里摸索。
  都到了这个地步了,他还是警惕十足,一边亲我,一边检查我身上有没有带利器。
  果然是在新疆占地为王几百年的祁家人。
  我摊开双手让他亲,他从上到下摸了一遍,最后手指停在了乳头上。一顿,掀开我的短袖看了看,就笑了:“谁这么大胆子,敢给我们小少爷打标记?”
  他说着,还揉了揉那颗乳钉:“不过,好看倒是很好看。”凑近看了看,伸舌头舔了一口:“还有字母?CHU?”
  我懒洋洋向后撑着双臂:“楚白秋的楚。”
  “小少爷的奶头好看,但是乳钉可以换一个了。”祁之晨又揉了揉,脸上的笑意褪了一点:“我有颗祖传的玉,打碎了给你车个珠子镶嵌,黄金虽然俗气,但是你戴着也好看......雕个什么呢?祁?还是晨?”
  雕你妈。
  我笑了笑,没说话。
  他用力咬了咬胸前,咬得我“嘶”了一声,才心满意足的往下吮吸。他真是个狗,从锁骨开始往下,没一寸皮肤是好的,只要是他的牙齿逡巡过的地方,全都绽开了一点一点的斑斑暗红。我拱起腰,将身子往他嘴里又送了送,他的呼吸也重了些许。
  抵在我腿上的,早已硬度十足、蓄势待发。
  祁之晨伸手揉弄着穴口,他的手指粗粝,擦过嫩肉的时候我又下意识“嘶”一声躲了躲。他抬头看着我抱歉的笑了一下,讨好般的亲了亲我的小腹,张口将性器含了进去。
  平心而论,他的口活儿确实不错。在冠头吮吸了几口,沿着阳筋摩挲片刻,我就全然勃起了。他一边借着湿意套弄,一边慢慢开拓穴口,难得的专注万分,眼睛一刻也离不开我,额前颊边的热汗滴落,因为心潮澎湃而泛起薄红。
  大概到可以容纳性器了,他将我的腿盘在腰上,握着自己抵住,像个初次尝到情爱滋味那样的小年轻一般专注。我勾着他的腰,仍旧撑着身体,看了半晌,等到他准备抵入了,冷不丁开口问:“祁之晨,你为什么要这么对诺苏?”
  “你非得这时候说这个吗?”他被我惊得手一抖,湿润的覃头在穴口擦偏了一下,无奈的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去看下身:“没有为什么,一种规训手段罢了。他作为一个杂种私生子,祁家抚养他长大,他就该对我忠心耿耿。性交,是一种建立支配关系的手段。”
  “那你知道诺苏为此痛苦万分吗?”
  祁之晨头都没抬,抵着我的穴,一点一点没入,声音里满是情欲的湿润,却没有一点因为伤害诺苏而生的情绪起伏:“规训如果不痛苦,怎么能换来忠诚?”
  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
  祁之晨看我不再说话,性器慢慢没入,完全吞进去的一瞬间,他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我含笑看着他,眼神里全是缱绻。他笑了一下,拉着我的腿,大开大合般肏弄起来。
  他那样的禽兽,全身心投入性爱的时候,原来也和别人没什么区别。一样的肌肉贲张,一样的全身潮红,一样的汗水密布,一样的......肮脏。
  他的动作陡然提到最快,全部注意力都在下身,死死的掐着我的腰,拍打得下身白沫飞溅。我听着皮肉拍击的声音,摸了摸他的囊袋,紧绷到了极致,大腿内侧的肌肉也阵阵抽搐,显然是到了最要紧的关头。
  我很温柔的揽着他的脖子,轻轻的把他带上来,低头俯视着他的眼睛。
  “小少爷。”他喘着气,一下一下飞速捣着后穴,笑得气喘吁吁,脸上有种紧绷到了极致的快意:“矿脉,我也不缺,就当是聘礼。但你得,老老实实的,留在矿谷,当我的家主夫人——”
  我笑了一下。
  他把我的笑当成了默认,狠狠地掐紧了腰肢,开始一股一股的射精。额角青筋一跳一跳,满面潮红,眼睛无比专注的盯着我,眉宇间泛起一种恍惚的迷离。
  就在这一瞬间。
  我扯开嘴角,微微露出牙齿,他仍沉浸在高潮的余韵里,下意识就倾过来要吻我。
  我张得更开了,抵在两排牙齿之间的却并不是水红的舌头,而是闪着寒光的针尖。
  祁之晨的瞳仁猛然收缩,但他的身体还在刚射精的酥软里,再怎么惊惧也无法像平时一样闪电般瞬间暴起。况且,我的动作并不慢,几乎是黑曼巴蛇那样,借着寸劲迅速弹起——
  针尖没入眼球的那一瞬间,血肉飞溅,先是滚烫的红色泼洒在我脸上,几乎糊住了我的眼睛。然后才是,祁之晨喉间痛到了极致的嗬嗬气流音。
  他捂着眼睛,可是越挣扎,针头没得越深。他痛得喉咙里几乎发不出音,只能惨烈的翻滚着落在地毯上,像条濒死的蛇那样绞动挣扎。
  我一手捞起自己的衣服,毫不犹豫的迈过他的身体,走向门口。
  祁之晨顶着生不如死的剧痛,一把抓住了我的脚踝,嗓音极其凄厉:“为什么——我对你——”
  我顿了一下,毫不犹豫抬起另一只脚,非常干脆的一脚踹在他手上,然后在他吃痛松手的那一瞬间甩开。
  “你不该伤害诺苏。”我冷冷道,看了他最后一眼,从走廊里翻出藏好的绳索系在腰上,从尽头的小窗户里顺着墙壁飞速滑下。
  那一轮弦月,真是漂亮。银光如雾如纱,披落在黄金一般的沙漠上,使得这夜间呼啸的烈风也柔和起来。我在月光里深一脚浅一脚向远方奔跑,仰头看看那一轮亘古恒久、无情而又温柔的月亮,边跑边笑。
  巨大的快意充斥了我的胸膛,脊背几乎通电般的酥酥麻麻,带着我也感觉到一股似梦似幻的飘飘然。我做到了,为诺苏所受的侮辱,为我自己所受的苦楚,狠狠地报复回去。
  楚白秋的乳钉,耻辱的象征,终于在正确的时机派上了正确的用场。
  即便我为之送命,死在大漠里,再也见不到我爸,我也绝不后悔。
  忍不住喉咙里的快意,我边跑边笑。不知道跑了多远,大概是风里带着的沙子擦过了眼睛,我随手摸了一把,居然摸到了满满的一手泪水。
  作者有话说:
  性关乎权力,这句话最早是来源于站内的《海豚兄弟会》。曾经我还是个纯爱战士,这本书为我打开了探讨肉体和心理关系的窗户,成为了我的船戏启蒙。
  事实是确实如此。
  特别是在同性关系里,有时候性就是一种支配地位的确立。
  所以这一章的情节设定,我个人来看是有理可循的,先给大家预警避雷,觉得接受不了可以跳过去。
  白月光之所以是白月光,是因为心灵纯澈、灵魂高尚,这一点不会因为肉体受到折磨而改变。
 
 
第46章 | 46
  【除非他痛,只有他痛,必须他痛!】
  哧溜一下,削尖的红柳就扎进了沙鼠的身体,我赶紧捂着沙鼠被贯穿的伤口把它凑到嘴边,拔出枝条的那一瞬间迅速把嘴覆盖上去,抢在温热的血液流出创口之前,赶紧先啜吸干净。
  我已经在这片沙丘了呆了两天两夜了。
  我知道自己的肘弯里有定位芯片,还是当初诺苏亲手给我打进去的,所以根本不敢往城市里跑,特别是有人的地方。我这种毫无野外生存经验的人往沙漠里跑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我只敢绕着绿洲和沙丘的边缘和追兵躲猫猫。
  也许是这里信号不太好,也许是我运气确实不错,两天了我都没看到追兵的踪迹。绕圈子的时候能看到一些他们留下来的生活垃圾,我肯定也留了一些痕迹,但是被风沙一吹也就盖得无影无踪。
  我用红柳枝条做陷阱和武器,白天在有遮挡的绿洲边上躲藏,晚上就去各个洞门口抓沙鼠。第一次生吃血肉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吐,但是可能人类进化百万年,为了生存下来,我的心理承受能力比我自己以为的要高很多。血液带着淡淡的咸味,顺着喉咙滑下去的时候,腥味冲进鼻腔,但我捂住了口鼻,生怕呕出来一星半点——捕猎是很难的,浪费是不能允许的。生肉也没那么难吃,闭上眼睛狠狠心也就咽下去了。
  我的速度可能不是很好,但是我的耐力在诺苏的训练下,已经超乎寻常。我知道自己如果被祁之晨抓到,除了死不会有第二条路,也许连死都不如。在这种巨大的威胁之下,居然真的让我在这里活到了第三天。
  可是我不能永远在沙漠里躲藏下去,长期吃沙鼠,我大概率会生病。
  赌一把吧,往聚落走,如果真的碰到了不认识祁家的牧民,我就有救了。
  天山山脉如此巍峨,在琉璃一般明净的天空映衬之下,巍巍雪山被太阳镀上一层灿烂的金边,简直让人直想跪下,顶礼膜拜。我裹紧了盖在脸上的布料,凝视了雪山金顶数秒,想起那个如雪山般纯澈干净的诺苏,竟然有种流泪的冲动。
  幸运之神毕竟眷顾了我,第四天傍晚,我几乎走不动的时候,倒在了一片山坡草原上。朦朦胧胧之中,我听见了羊群此起彼伏的咩咩声,一群热烘烘的、软绵绵的生物在我身边紧张的拱来拱去,然后是马蹄叩击草地的闷响。最后一个画面,是一双落在面前的沾满尘土的皮靴。
  ……好疼。
  我在黑暗中挣扎了许久,勉力睁开眼,对上一个熟悉的帐篷顶,是非常典型的圆锥形帐篷,像一个圆锥形的顶尖帽子。毡包和软柳木条搭成,麻绳细细的缠绕了一圈又一圈,我一眼就认出来是典型的哈萨克族帐篷。
  “噢,贵客醒了的嘛。”我还在辨认帐篷的风格,一个带着口音的明快女声已经响起来。
  抬眼一看,是个高鼻深目的小姑娘——或许也不能称之为小姑娘,她看上去明显比我大一轮,也可能是因为白种人不抗老,而她又长期经受风吹日晒的缘故。她穿着羊皮袄子,整个人有点风尘仆仆,但是扎着一条鲜艳的红飘带,一双浅棕色的大眼睛扑闪扑闪,有种阳光般的劲儿。
  她进了帐篷,顺手就摘了帽子,额头上还冒着热气,笑起来两个深深的酒窝:“漂亮的客人,你是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呢?我要带着羊群沿着多浪河往下了,你愿意和我一起吗?”
  我犹豫了一下:“多浪河的下游通向哪里呢?”
  “那肯定是通向有草的地方嘛。”姑娘眨巴着眼:“这里都是我家的草场,你碰不到别人噢。”
  我只好点头:“那就拜托您了。”
  她又笑起来:“漂亮的客人,没关系的嘛,我喜欢漂亮的孩子。我叫阿依江,怎么称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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