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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岛不见旧时风(GL百合)——林子周

时间:2024-05-27 19:01:00  作者:林子周
  这样一路走来,方细油然而生出一种奇异的安全感,是她此前二十七年人生所没有过的,那是一种终于融入了人间的感觉,终于被这片故土所认可了的感觉,在这里,好工作好学识,统统比不上一个“好丈夫”。
  这是她想要的吗?她不知道。她从小就发现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是多么格格不入,她拼命想走出去,她办到了,她去了广州,无数次挤过人潮汹涌的体育西路地铁站,她日复一日地与自己内里被大海渔村浸染透了的底色作着抗争,也与都市傲慢的规训进行搏斗,她原本以为她会找到一个契机,在广州落地生根,尽管她对此并无渴望,但人总不是在此处就是在彼地,像阿妈说的一样,总会有个归宿。
  直到某一天,她看到故土母校的招聘信息。她从没想过要回来工作的,但她鬼使神差地投出了简历,她终于还是回来了,甚至,此时此刻,她居然在与一个家里介绍的本地男人谈婚论嫁。
  “明天是情人节。”温水鸿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包装完整的迪奥口红。“送给你,不是很贵重,但我想,这个颜色会适合你。我们可以慢慢来,我看得出你跟我目标一致,我们都想找到一个同路人。在我看来,能够并肩同行的默契,比那些小孩子家家的海誓山盟要高级多了。当然,”他盯住她笑,好像以为他的表情很打动人,“我也没有那么不解风情,情人节,我也是会送礼物给另一半的。”
  同路人。这恰好符合她对婚姻的理解。两个人结合到一起,才足以嵌入世俗。她想起阿爸,阿爸坚硬、寡言,她从来体察不到他向任何人表达爱,他是海上好手,在大渔船上作业,有时整月都在海上,回来了,一只肮脏布包甩到桌上,阴沉地斥骂,不是叫你别给她买那么多书?读来有什么用?阿妈给他倒水,不敢发一言。她上了学,懂了些人间事,便私下问阿妈,要不要跟他离婚?阿妈吓得连连怪她,瞎说什么?没有他,我们这么多张口,吃什么?她说,他可以去工作,你怎么不可以?我也可以去工作,去工作就有饭吃了。阿妈说,这世上,男的女的,各有分工,你将来就懂。她至今不懂。
  她接过那只口红,像一件见证契约的信物。
  他问她:“牵手吗?”
  “不了。你看那些老乡,在这地方见到有人手牵手,他们今晚会把这件事当成菜一样端上饭桌的。”
  “那下次,我请你去市里。我最近新发现一家东南亚餐厅很不错。”
  幸好他没有说是一家“意大利”或是“法国”餐厅,如果那样,就与他这副模样太不搭配了。
  她没有再接他的话,转而讲:“你爸爸是怎么发迹的?”
  他有点惊讶,“你对这个感兴趣?以前没有女孩子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他笑得有些戏谑,“她们都喜欢问我为什么喜欢她们,有多喜欢。”
  他在炫耀她人对他的青眼。她只说:“嗯。学习一下发财之道。”
  “他本来在大渔船上工作。后来他觉得赚不到钱,就下了船,去港口当海鲜猎头。”
  “海鲜猎头?”
  “这是我的比喻。他每天凌晨到港口去等船靠岸,挑最好的海鲜,到市里去转手卖给那些大饭店。你说,这工作,是不是跟猎头差不多?”
  确实,人有时候也跟案板上的鱼差不多。
  “赚到钱,他就买渔船,他经常说,想赚大钱,就得掌握生产资料。但猎头的生意还一直有做,他和我几个哥把周边不靠海城市的生意也都包了,渔船越买越多,越买越大,又承包出去赚租金。这样讲,好像也算不上有什么发财之道,都是辛苦门路。他喜欢聪明人,他从小就教我们,要多跟聪明人来往。他很喜欢你。”
  这不是“喜欢”,这是“满意”。
  不过没关系,她也只想为自己寻找一个答案,想尝试看看她所见惯了的那种活法到底是不是唯一正确,连那戏台子上都不停在唱,唱完了《荔镜记》,又唱《苏六娘》,观众喜闻乐见的,全是些男亲女爱、终成眷属的故事。
  *
  稍晚一些,太阳将要下山时候,温水鸿将车停在冯家村外,步行入村。
  他姓温,却是在这座姓冯的村子里长大的,不过,他们一家早不在冯家村住了,他爸在县里城里都买有商品房。温氏本就是岛上的外姓,是旧年月逃难来到这里的某一支,好几个村里都住有几户温家的旧族人。他爸一直想为温家修一座祠堂,好像平地起了一座房子,他们姓温的才能就此把根牢牢扎入这片土地。
  黄昏的太阳艳红,几乎要吻到那片冯家村孩子们最熟悉的荒废田地。晚饭时间,这里无人,只有中间垄起的田埂上蹲着一个身影,他走近,那折叠的身影迅速打开,像一个孩童刹时舒展出关节,化作窈窕少女的形态。“水鸿哥!”她叫他。
  他没有回话,静静站住不动,看着她脚步轻盈地踏过荒地向他走来。光线刺得他眯起眼,他感到自己的目光就像这光线,细细舔舐过少女凹凸的身体线条,为她镀上金边……
  “水鸿哥。”她已走到他面前,背手,仰头,完全睁开眼,看着他,轻声再叫他一遍。
  他展露出温暖的笑容,在她看来是同冬日夕阳一样温暖,一个又大又深的酒窝陷入去,为他那副斯文的样貌添了可爱的童真。“小曳,你在这里等我?”
  冯曳喜欢温水鸿这样叫她,她不喜欢村里人叫她那些,什么阿曳,什么大妹,土不可耐。
  “我听说你到方口村去了。我一听说,就到这里来等你,都等了一个下午了。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看阿公的。”她不说“你阿公”,只说“阿公”,好像他们是一家人,这样便能拉近些与他的距离。
  “你最懂我。”他拿手指戳一下她的脸,“你脸上涂了什么?化妆了?这么好看。”
  她脸上浮现一丝羞赧,“水鸿哥,你们单位上班了,这周末就休一天,你干嘛还那么辛苦跑回来?你跟你那个相亲对象相处得好吗?那个方老师。我知道她,方光耀跟方泳柔的小姑嘛。你认识他俩吗?”他听着她讲,不插话,只凝视她。“都是我同学。方光耀那人还行,够讲义气,就是有点婆妈,不够男人,不像你。方泳柔嘛,就是个书虫,我不喜欢她,三好学生,装模作样的。她小姑该不会也跟她一样吧?”
  她讲完一通,眼睛滴溜溜到别处转一圈,转回来,又说:“水鸿哥,明天可是情人节。”
  “情人节,关你个小孩子什么事?”
  她立刻不服气地努起嘴。他笑,她分明在他的笑意中看见了几分令她沉溺的宠爱。“拿去,我在城里买的。”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支崭新的迪奥口红,“上次你说最近在学化妆,我想这个颜色会适合你。”
  冯曳欣喜地伸手去,却不接,她将自己的手似有若无地放在他的手上,他了然一般,掌心收住,牵住她的手,拇指内侧中段粗糙的肌肤拂过她滑嫩的手背,随后马上松开,口红塞入了她的手心。
  他说:“好了,你也大了,要知道分寸。”
  两个人并肩往村庄的更深处走去。
  *
  那支迪奥口红一直搁在入门玄关处的鞋柜上,无人问津,直到开学前两天,虞一开门进来。
  方细坐在房内书桌前,竖起耳朵,她听见虞一的行李箱滚轮声。“方老师,你在吗?”话音高高低低,她凭声感知到她弯身换鞋的动作。“嗯?你落了东西。”
  她终于扭头往门外含糊应一声:“什么?”
  她早已忘了那支口红了。
  “这是你的吗?一支新口红。”虞一已走到她房门口,斜倚住门框。“这栋破楼什么时候装个电梯,走得我都出汗了。”她将身上的浅驼色大衣往后一掀,要脱不脱的,挂在手臂上。
  “这才三楼。是你行李箱太重。”虞一的行李箱宛如女明星出差携带的一般,内有无数套置装。方细起身走去接那支口红。“不是我买的,别人送的。”
  “男士?上次半岛咖啡那位?哦,是情人节礼物?”
  “嗯。”
  “你们恋爱了吗?”
  恋爱……方细心中别扭,如果说是“确定关系”,或许她会好受一点。“算是吧。”
  “恭喜。”虞一笑盈盈的目光忽然在她脸上四处徘徊,令她周身不自在,“还真想象不到你恋爱时候的样子。怎么这么久不拆?情人节都过去一礼拜了。”那目光又下落到口红处。她松一口气。
  “拆了好像也用不上,就忘了。这颜色太艳,我在专柜看过。”她不常化妆,技术也平平,大学时念理科,身边女孩少,热衷研习化妆的就更少,本科毕业答辩那天,她花了十五块钱,到学校附近的美甲店化了个妆,当时出入美甲店的基本全是文科类、艺术类的女同学,个个肤若凝脂、白璧无瑕,女店员为她打粉底,打着打着就说,你别低头呀!自卑是一种像地心引力一样的东西。时隔数年,她终于能够对自己承认,在都市中,她偶有感到自卑。
  “怎么会?这是经典色号。我帮你拆。”虞一拆去口红的塑封膜,取出泛着金属光泽的黑管,“你嫌这颜色太重的话,可以薄一些涂。你看。”她执起方细的手,将口红如画笔一样在手背上抹开去,涂出由浅至深的一片红。
  她揉一揉她的手背,让涂得最厚的那部分红色些微晕开,也许是要让她看颜色的变化,但在她看来没有太多不同,她只留意到她执着她的手,那肌肤相碰的微妙触感。柔软,有一点温热。
  “要我帮你在嘴上试试吗?”虞一松开手。
  “不用。”方细微笑,很自然地将悬在空中的手收回,放在眼皮下细看,“我会用的。你寒假都在做什么?”
  “没做什么,过年嘛,我们家那些老头老太天天喝酒,我只好作陪啦。”
  其实,方细前几天还看过虞一的社交动态,各种活色生香的自拍照,在车里,在温泉浴场,在夜店,旁边贴着各种各样都市人的脸,男男女女,辨不出其中哪个与她更加亲密。她还去参加了一场婚礼,几张现场照片配上短短文字:感动,祝福。还有一句盛赞新娘美貌的英文。
  方细想,虞一这样的都市女子,总显得比她要游刃有余,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地嵌入世俗,也或许,人一旦撇弃自卑,便拥有了定义世俗的话语权。
 
14-1
  返校当晚,所有高一学生都收到一张文理分科预选表,周予头也不回地将表格递往后排,提笔在理科一栏打了个勾,草草签上自己的名字。
  开学便预选,好依据志愿在这一学期查漏补缺,直到期末再最终确认文理去向。
  碎语如浪花逸散。学生们交头接耳、装出拿不定主意的样子,然而实际上,大家心里都有数——大多数人最终是要选理的,老师上课时提及此事也说了,“能选理的,尽量选理。”往长远了说,高考的时候,文科能够报考的专业,理科往往也能报考,而部分纯理工科的专业却很少或压根不招收文科生。学生们嘴上不说,心里却都隐隐觉得选文科是一件有些“丢面子”的事,好像选了文科,意味着承认自己理科不行,理科不行,就是脑袋不够灵光。
  在这样的氛围下,有些人的优越感无限膨胀,坐在周予后排的男同学笑谈:“要不学文算了,说不定能考个文科数学全级第一。”他同桌是个模样畏缩的瘦弱男生,每次理科分数下来都将头埋得很低,此刻什么话也没有答,只听他自顾自接着说:“不过,基本只有女生会选文科吧?是男人就得学理科,你说对吧?”
  无聊话语很快从周予的另一只耳朵溜走,她扭头看向斜前方,方泳柔与程心田转过身来,正与李玥说话。她听不见她们在说什么,只觉得泳柔今日样貌崭新,刘海是新的,齐整生涩,不过不似上次剪得那么窘了,校服运动外套洁净得像漂白水洗过数次,拉链端端正正拉到心口以上,露出里边的校服衬衣领子,也是一样洁净挺括,新学期,新面貌,方泳柔就是这样一类人,像一株很可爱的小草,蓬蓬勃勃的,背挺得直,昂扬向上,一对眼眸像晨间晶亮的露珠。
  方泳柔转过目光,她们四目相对,她对周予笑一下,一瞬便又认真去瞧说着话的李玥了。
  她们之间有个微不足道的约定,也谈不上是约定,只是随口一提,那样一件小事,再去提醒就显得别扭,若是忘了,当然也情有可原。
  二月将末,南方的春天临近,打仗一般的寄宿生活再次开幕,早读下课冲食堂就是每日第一场战役,下课铃一响,小兵们听令冲锋,食堂窗口中有那么几个是晚到了就得大排长龙的,像现捞的汤粉面条、现炊的肠粉,有几个是限量供应,比如各式砂锅,还有鲜炸油条,油汪汪酥脆脆的。要是去得晚了,就只好选择最普通的白粥小菜、包子豆浆,学生们为了青春期旺盛的口腹欲,都快要有抛头颅洒热血的决心了。虞一常在楼上优哉游哉看学生们呼啦啦往食堂涌,并将此情景评价为“蝗虫过境”。
  泳柔随心田与李玥一起挤出教室,她们是“随大流”一派,不争排头,但也快步紧跟人潮,泳柔慢下脚步,话到嘴边还未开口,隔壁班教室的后门忽然窜出一只姓齐的长腿兔子,跑过她们身边,一把拽走了近在手边的李玥,“喂,阿玥,快走呀,要没饭吃了!”
  于是,小奇拽着李玥,李玥拽着心田,心田扭过头来想拽住泳柔,可泳柔缩了手,眼睁睁看着这仨人像挂在同个圈上的一串钥匙一样,叮叮琅琅地牵连在一块,飞也似地奔下了楼。
  除了上课,小奇在任何一件事上都是积极分子,她拽走李玥,不是因为她们约好一起吃饭,只是她恰好看见了李玥而已,她那粗放敞亮的豁达心灵中没有什么关于时宜的考量,举例来说,她有能力在任何时机任何场合快速融入一个本来没有邀约她的团体,同样的,她也可以自然而然地像一阵风一样消失,又跑去加入别的朋友去了。泳柔对此非常习惯,心田也颇为包容,李玥则有点难以忍受,好几次,她以为小奇会与她们一起吃饭,等了半天不见人影,跑到6班门口一看,才知道人家这会儿估计都冲到食堂窗口前去了。
  对于这种争端,泳柔渐渐不放在心上了,小奇总能把李玥哄好的,李玥这人光是面上严苛,其实心地最软,何况,这世上没有谁会讨厌小奇,所有人都喜欢跟小奇待在一块,她总有办法令身边人放松欢笑。
  三个成串的钥匙圈消失了,楼梯上挤满了人,就是想追也追不上了。心田的声音在楼下传来:“泳柔,我帮你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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