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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别慌!我带暗卫爹爹来找你了/暗卫奶爸/暗卫他退休去种田了(古代架空)——燃灯儿

时间:2024-05-24 07:21:07  作者:燃灯儿
  凌三左手拎着兔子,右手拎着篮子,还要时刻注意儿子是否会摔跤。不过,凌平安走了一会儿就停下来:
  “爹爹,我有点累了。”
  凌三:我就知道。能怎么办呢?自己生的儿子,只能自己宠着。
  “你把兔子放进去,爹爹抱你回去。”凌三把大兔子也放进篮子,小心不压到小兔子,然后一手抱起儿子,凌平安便双手抱住爹爹的脖子,把头靠在凌三肩上。
  凌平安玩累了,就靠在凌三身上慢慢睡着了。凌三感觉到儿子睡着了,就放慢了步伐,走得更加平稳。
  凌三到家,就把儿子放在床上,把几只小兔子都关进给小白做的笼子里。然后揣了点银子去村里买鸡蛋。原本他也想养些鸡鸭的,后面发现养起来太麻烦,而且到处拉屎,尤其是可以边吃边拉,他有点受不了,就算了。想吃就直接去村里买。
  凌三直接去了自己经常去的华大娘家,华大娘姓田,但是夫家姓华所以大家都习惯叫她华大娘了。
  华大娘的院门大白天是常年敞开的,凌三看院子里没人。就喊了一声:“有人在吗?”
  华大娘从厨房里出来,双手还在围裙上擦了擦,看到凌三就笑道:“是凌小子啊,这次是想买点啥?”
  凌三露出笑脸:“安安想吃香椿炒蛋,刚好家里鸡蛋快没了,就想过来看看有没有。”
  华大娘转身就进了厨房,拿了个篮子,里面存了满满一篮子鸡蛋:“哎呀,正好存了些,你看要得完不?”
  篮子里的鸡蛋起码有五十个,华大娘家养了三只老母鸡下蛋,这蛋少说也存了一个多月,就等着卖钱。凌三高兴地说:“要得完,要得完。安安喜欢吃鸡蛋。”
  华大娘:“还是凌小子疼孩子,每天好吃好喝喂养着,小平安那叫养得一个好,跟年画上的仙童一样。”
  “嘿嘿,大娘说笑了,安安就是长得比较乖一点,比同龄的孩子会说话一点,怎么能和仙童比。”凌三谦虚。
  华大娘:……
  凌三数了下篮子里的鸡蛋,一共53个。掏出钱袋:“大娘,一共53个鸡蛋,一个鸡蛋两文钱,这是106文,你看对不对?”
  华大娘喜笑颜开地结过钱:“对的,对的。”
  凌三掂了一下鸡蛋,尴尬到:“大娘,我能借用一下这个篮子吗?出门儿忘了。”
  “说什么借不借的,下次来的时候再拿过来就行。”华大娘大方道。
  “好咧!那谢谢大娘,我先走啦。回见。”
  凌三买好鸡蛋回家,就见凌平安醒了,把兔笼子抬到了院子里。
  “爹爹,我带兔宝宝们晒太阳,你看,小白和它们玩得可好啦。”凌平安隔老远看到凌三就喊。
  凌三把鸡蛋放到厨房,就坐在院子里陪儿子:“你就给小白取名字吗?”
  凌平安用草叶逗了一下笼子里的兔子,淡淡地说:“等它们能活下来再取吧,取了名字,就会记得它们的名字,要是死了,也会一直记得,我会很伤心的。”
  凌三:……
  “好,那我们好好养着,希望他们都能活得好好的。”凌三安慰儿子。
  凌平安嘿嘿笑:“嘿嘿,嗯嗯,养得肥一点,到时候爹爹给我做青椒兔。”
  凌三:……
  “你呀!真不知道随了谁。”
 
 
第九章 猎鹿
  快到午时时,凌三就围了围裙进厨房。
  凌平安爱吃,但是最不喜欢油烟的味道,就自己在院子里玩,玩累了就翻一会儿凌三给他买的启蒙画本,反正他是一朵花也能看一个时辰的,凌三也不怕他无聊。
  凌三先把米饭蒸上,然后洗一小把香椿芽,切成小丁,和鸡蛋液一起搅拌,放一点盐,等油烧热了,放两根小葱进去炒焦了捞出来,最后倒入香椿蛋液,乡下的灶火力大,一下锅,蛋液就急剧膨胀,凌三用锅铲铲一下锅底,以防炒糊,等另一边蛋炒得焦黄,再翻一面煎一会儿就好。
  “爹爹,好香啊!我在这里都闻到香味啦。”凌平安虽然人不在厨房,但是一定要表达对爹爹厨艺的赞美。
  凌三扬起嘴角,这个嘴甜的小东西。
  香椿芽很容易熟,凌三很快就把炒好的香椿鸡蛋从锅里盛出来,然后迅速把锅洗了,倒入一点油,切点腊肉进去,再放入回来路上随便摘的水芹菜。凌平安无肉不欢,不太爱吃素,所以凌三就放一点点肉进去调味,让味道不那么单调,哄他多吃点。
  他们两个人,一般就做两个菜,太多了吃不完浪费,他和儿子都不爱吃剩菜。
  凌三炒完了最后一道菜,就喊凌平安可以准备吃饭了。
  凌平安先把手洗了,再进厨房端碗筷,去石桌上放好。凌三把菜端出去再返回去把蒸米的甄子也端出来。
  凌平安非要自己舀饭,舀好了再端给凌三:“爹爹,你的。”
  “谢谢安安。”凌三接过来,等儿子舀好了给他先夹一筷子香椿炒蛋自己再吃。凌三吃饭的速度非常快,是他从小在暗卫营里训练出来的。这几年稍微慢了一点,但是也比凌平安快许多。他便吃两口,停一下,偶尔纠正一下儿子拿筷子的姿势。
  凌平安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筷子拿得不好:“我才刚开始学嘛,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厉害了。”
  这点凌三倒是很赞同,也许是随了另一个人,儿子从小学东西就很快,三岁的时候说话就很利索了,凌三给他买的启蒙画本,学过一遍就会记住。
  吃完饭,凌三去洗碗。没一会儿就听凌平安在外面喊:“爹爹,村长爷爷来啦!”
  凌三迅速把碗收拾,就出了厨房,远远看见村长和一个中年男子沿着小路往自己家走来。
  凌三提前去把院门打开,远远地村长就对他挥了挥手。凌三虽然不爱和村里人打交道,但是村里有需要的时候,他也会去帮忙。有一年有野猪下山,刨坏了村里的地,还伤了人,就是他去把野猪抓住弄死的。最后全村人一起吃了顿杀猪菜,也是那之后许多姑娘对他芳心暗许,让媒人上门。如果可以,他可能会偷偷选择把猪宰了。
  “凌小子!这是镇上李府的采买,这次他们府里有贵客上门,想要头鹿。找到我这儿来了。我寻思着,咱村里就你能在这个时候猎头鹿了,这不,就给你介绍过来了。”村长一副“你看我多为你着想”的表情。
  凌三不太理解地看向中年男子:“这才开春,鹿刚饿了一个冬天,身上都没啥肉,不好吃。”
  李府采买客气地解释:“在下也只是听命办事,家里主人一定要一头幼鹿,要活的,幼鹿肉嫩,也不算怠慢了贵客。”
  凌三点了点头,又真诚地说:“幼鹿不好抓,还要活的,得加钱。”
  李府采买扔了个钱袋:“这是一半定金,三日之内送到李府,没有问题就给你结尾款。”
  凌三掂了掂钱袋,少说也有四十两,一头幼鹿八十两,非常划算,便点头应下了。
  凌三从袋子里拿出一锭五两的银子,递给村长,多谢他又给自己介绍买家。李府采买摸了摸胡须,觉得这个猎户长得好看,但是却有点太憨厚了,五两银子在乡下够普通农家一年的嚼用了,就这么送出去了,完全可以回头送只野兔野鸡啥的,一只不过几十文。
  村长起初不接,凌三说自己不缺钱,才接了。
  三方都很满意,村长又送了李府采买一段路,凌三住得偏,他家门前没有能走马车的路,得走个大半里才能走到村道上。李府的采买马车停在路口,李府采买别过村长开心地上了车,没有人知道,那头鹿李管事给的预算是两百两。
  凌平安也听到了爹爹接了猎鹿的活,就问他:“爹爹什么时候去啊?”
  “明天吧,先去山里转转。”
  凌平安撅起小嘴:“那你肯定不会带我一起去了。”
  凌三抱歉地看向儿子:“没办法,他们这次给的有点多。够咱俩吃好久的肉了。”
  凌平安一听,那确实有点多:“行吧。那我就在家里玩一天吧。那你今晚上要给我讲故事,把新买的画本都教了。我想多认点字。”
  “好,安安真是爹爹的好儿子。”凌三说着就用脸去贴儿子的脸。
  凌平安用小手使劲推:“哎呀,好扎啊,爹爹你该刮胡子了!”
  凌三讪讪地摸摸自己的下巴,不好意思地说:“一会儿就刮,明日要不要送你去村里找小花他们玩。”
  凌平安摇摇头:“我就在家里玩。”在家里等爹爹回来。
  “好,那我把周围的陷阱再检查检查,你明日也不要出院子。”凌三住得地方就在山脚,山中是有野物的,但是他在这里住了那么久,已经把有杀伤力的大型野物都清理得差不多,这些陷阱机关不止是对付野物,还有可能会遇到的坏人。虽然边山村民风淳朴,但是凌三还是不放心,就在小院周围做了很多陷阱和机关,保证居心叵测的人敢来就有来无回。
  凌平安甜甜地说:“嗯。爹爹不要担心,你也要快点回来。你一回来就能看到我啦。”
 
 
第十章 你在教我做事?
  慕廿辞这次来青州,是为了躲他的祖父,也就是慕家的前任家主。老爷子眼看着他年纪越来越大,这都已经过了而立之年四年多了,完全没有给他留个后的打算。
  虽然慕廿辞从17岁谈婚论嫁时就说了自己是个断袖,打死不会祸害别的姑娘。老爷子想,是个断袖也行啊,只要不影响他抱孙子,但是这都过多少年了,别说孙子的影儿了,就连个身边人的影儿都没有见到。
  老爷子今年年底就要过八十大寿了,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八十大寿之前必须领个人回来,不拘男女。是个女的最好,今年进门,明年就抱曾孙子。如果是个男的,就去族里抱养个男娃儿来养。慕廿辞的爹从小就是个散漫的性子,没有一点经商的天赋,年少时只会呼朋唤友天天吟诗作对,唯一的用处,就是生了一个贵妃女儿,一个慕廿辞。现在年纪大了,就办办诗会酒会,或者去其他州府游山玩水。老爷子的其他儿子能力也一般,生的儿子一个不如一个,只有指望慕廿辞。
  慕廿辞实在被催得烦了,直接撂了挑子跑到了青州,只因这里离京城远。结果居然遇到了凌三,慕廿辞当年也不是没有在京城打听过。虽然在外甥面前表现得没有异样,但是背地里把京城所有姓凌的适龄男子都盘查了个遍,当然他什么也没查到。
  自那之后,他就更看不上别的男人了,也不是因为真的爱上了凌三,爱对他来说,是海上花镜中月,都是虚幻的东西。他也尝试接触过其他人,有一个还是当年的探花郎,家世也不错,但是他总觉得哪里不对,他本就是个挑剔的人,只要感觉有一点不对,就不会继续。
  就算这次相遇,凌三已经有了个儿子。慕廿辞想了一夜之后,还是决定主动出击。第二日便让李管事去找凌三给他送头鹿过来。
  李管事一听,这可是家主的吩咐,一定得办好了。马上安排采买去找人,还给拨了二百两的巨款。采买下午就回来复命,说三日之内,那猎户就能把鹿送过来。
  慕廿辞听了,微微点头,三日而已。那么多年都过去了,他有这个耐心,同时开始着手看房子。原本他打算就住在自家名下的客栈里,但是既然决定了要抓住这个人,不再让他逃走了,住客栈就不合适了。
  慕廿辞看了一下午的房子,好歹看中了一套最大的,李管事争着把钱付了。慕廿辞看着他头疼:“你去忙你的,别跟着我。”
  李管事只好委屈巴巴地走了。
  小厮慕思是慕廿辞这次唯一带来的下人,看了一眼李管事的背影说道:“爷怎么不让他帮你把事情都办好了,自己跑来跑去多麻烦。”
  慕廿辞看了他一眼:“你在教我做事?”
  慕思拍了一下自己的嘴:“小的不敢!”
  慕廿辞惆怅地望天:“林清怎么还没到?”
  慕思更不敢说话,战战兢兢的跟着慕廿辞,生怕一不高兴就被主人打发回京城,他可是被老爷子刻意叮嘱过的,一个人回去是要提头去见的。
  -
  就在慕廿辞热火朝天布置新家的时候,凌三正在深山寻找鹿群的足迹。这几年的打猎生涯,已经让凌三变成了一个经验丰富的猎手。
  他先找到了鹿群饮水的水源地,在这个大山深处湖泊的周围,找到了鹿的足迹,跟着足迹又确认了鹿的活动范围。只是范围比较大,凌三在几个鹿群活跃的地方做了标记,想到儿子一个人在家,他就想马上赶回去。
  回去路上,凌三还捡了一些野山菌,顺手抓了只野山鸡。这样明天的肉菜就有着落了。
  凌平安在床上翻着画本,嘴里念着画本上的字,读了好几遍,爹爹都没回来。就去厨房找小白它们玩。最后又回到床上,继续念另一本画本。
  凌三到家的时候,就看到凌平安在床上睡着了,身上还盖着画本。
  凌三先去把缠好脚的山鸡丢到厨房里去,放柴房怕被黄鼠狼偷走。然后把菌子小心放到厨房的菜篮里,因为野菌沾到水会坏,等明天早上再洗。
  凌三洗干净手,进屋看儿子,还没醒,就上前亲了亲儿子的小脸蛋,再用手一戳。凌平安便迷迷糊糊地张开了双眼:“唔……爹爹你回来啦?”
  “嗯,肚子饿不饿,爹爹去给你做饭,烤兔子!想不想吃?”
  凌平安一听烤兔子,就马上坐起来:“好呀,我要和爹爹一起烤!”
  凌三把儿子抱起来,给他穿上鞋。凌平安还扭一扭:“不嘛,我自己可以穿好的。”
  凌三嫌弃道:“你动作太慢了。”
  “啊~你真是的,我只有四岁啊。穿得慢,是正常的。”凌平安认真说道。
  凌三想想自己四岁的时候,糟了,完全想不起来那时候鞋子怎么穿的,但是肯定比凌平安快,也没有大人帮他们穿鞋。
  凌三迅速给他穿好鞋,又把他抱起来:“对,你也知道你只有四岁。”
  凌平安挣扎:“放我下来啦。我自己可以走~”
  “好吧。好吧。”才离开儿子没多久就甚是想念的凌三,只得放开自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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