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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难公子的发家日常(穿越重生)——微生恒绍

时间:2024-05-21 08:46:23  作者:微生恒绍
  李大毛:“不经常。”怕萧明允因为打架的事,批评谢澄安。
  王黑娃:“是啊。”感觉萧明允对谢澄安挺好的。
  萧明允:“打过几次?”
  李大毛:“多了去了。”告诉萧明允,他们厉害着呢,别想欺负谢澄安。
  王黑娃:“不多,就三四次吧。”你不是怕他批评谢澄安么?
  默契度为零的两个人,相互看了一眼。
  萧明允:……
  萧明允:“每次都是因为什么啊?”
  萧明允也是从小时候长大的,知道某个年龄段的男孩子们,打架根本不需要理由。
  人家从他面前过一下,有的人都能手痒,萧明允想知道这里的孩子是不是一样的欠揍。
  一说起这个,王黑娃和李大毛就来劲了,他们跟萧明允讲了几起印象深刻的战役。
  说着说着,热血又沸腾了,好在身上的伤,又让他们冷静了下来。
  谢澄安是外地来的,没爹没娘,又瘦又小,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在懵懂无知的年纪,这样的孩子总是容易被欺负。
  一开始并不过分,直到萧正洋想拜梁大夫为师,被梁大夫拒绝以后,他就时常躲在树上,朝谢澄安扔石头。
  隔三差五地叫上一帮人,堵住谢澄安,乱七八糟地骂上一通,还会把他推到地上,谢澄安从不还嘴,更不还手,他知道自己打不过。
  一次,不知道萧正洋在哪儿受了气,又来找谢澄安的麻烦,上来就摁着谢澄安,拳打脚踢。
  那个时候,他们都以为谢澄安比他们小,后来才知道他们同岁。
  李大毛和王黑娃觉得萧正洋以大欺小、并且以多欺少,太过分了,就说了他几句。
  萧正洋就开始用外来人的身份贬低他们,话说得很难听,所以双方就打了起来。
  李大毛和王黑娃为了他,跟萧正洋打架,谢澄安当然不能袖手旁观,也加入了战斗。
  自此,双方从言语冲突和小打小闹,正式上升到了肢体冲突,那以后,李大毛和王黑娃就不跟萧正洋一起玩了。
  他们两家的家境不算很好,又难免有个头疼脑热,凡是谢澄安能独立看得了的病,就不问他们收出诊费。
  至于萧明允好奇的打架的理由?要么是谢澄安根本没看他,他却非说谢澄安瞪了他。
  要么是那么宽的路不走,偏说谢澄安挡了他的路,再要么,就是路边没人管的桃树是他的,谢澄安不许摘。
  萧明允:……
  总结起来就是没事找事,一样幼稚,一样欠揍。
  王黑娃:“真正打起来的次数也不多,顶多就是在路上碰见了,相互哼一嗓子。”
  李大毛:“嗯,澄安跟郑丰年关系好,有时候萧正洋也不敢,就是过过嘴瘾。”
  起初,谢澄安只有郑丰收一个朋友,因为害怕郑丰年,很多人都不敢跟郑丰收一起玩,于是,两个没有朋友的人,成了朋友。
  萧明允:……
  终于知道小郎君为什么明明不喜欢郑丰年,却总是对郑丰年很客气了,让别人以为他跟郑丰年的关系好,可以少受很多欺负。
  萧明允:“以后遇到这样的事,别忘了叫上我。”
  免得这些血气方刚的小子,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事。
  王黑娃和李大毛对视了一眼,萧明允好像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可怕。
  踹萧正洋的那一脚,给他造成了轻微的内出血,萧二婶去县里抓了些活血化瘀的药,萧正洋皮实,没过几天就好了。
  有萧明允给谢澄安输送精神力,谢澄安也很快伤愈了,其他的人都是皮外伤。
  孩子们之间的闹剧,结束得总是很快,三家村与以往没有任何不同,最后一天卖野菜,两个人都很有兴致。
  萧明允顺路打了一些野味,谢澄安告诉他卖不出去的时候,他还不信,现在信了,一上午只有两个人问。
  寻常百姓只有在节日的时候,才会吃肉,条件稍微好一些的,可能一个月会吃一次。
  条件再好一些的大户人家,有稳定合作的猎户,一般不会在市场上购买,谁都喜欢送货上门。
  降价?萧明允再没有常识,也知道不能破坏市场行情,那就去找熟人吧。
  吏部负责文官的任免、考核、升降、调动、等等,皇权斗争的关键时期,吏部尚书吴清闲把自己的儿子吴仲平,调去了一个偏远的地方做文书,京城太危险了。
  一个小小的举人,本也轮不上京城的差事,那什么县的文书,也不是什么要紧的职务。
  吴清闲当然不敢说,是因为京城太危险,只说让吴仲平去地方上历练历练,皇帝不会不应。
  有野心的松了一口气,他们一直担心吴清闲会利用职务之便,给吴仲平安排他们看上的差事,聪明的暗赞一声聪明。
  所谓文书,就是写写告示,卷宗,记录衙役们的考核,和县里发生的重大事件。
  给筑阳县县令做文书已有四年,吴仲平一直恪守父亲的教导。
  守本分,不出格,只要他不惹事,就没人敢找他的麻烦,因为他的父亲是吏部尚书。
  第一次离开爹娘,离开家乡,远赴一个陌生的地方任职,吴仲平还真没遇到过什么麻烦。
  亲爹给他选的地方怎会不好?有吃有喝,差事轻松,上司也不爱没事找事,等新皇登基,局势稳了,再调回去呗,直到他家的门被萧明允敲响。
  京城的官二代们,相互之间都认识,他们都住在内城,并且离得都不远,但是文官看不上武将,武将看不起文官,这股别扭劲似乎会遗传。
  作为文官的儿子,吴仲平经常被武将的孩子们欺负,因为很不巧,他家周围住了很多武将。
  萧明允说的那个,从别人眼前过一下,都会被别人打的倒霉蛋,就是吴仲平。
  作为全京城唯一一个文武通吃的官二代,爹是文官,哥是武将,是萧明允把他们打服了,他们才不再欺负吴仲平,可是吴仲平跟他并不亲近。
  叫吴仲平一块玩,他总是不来,偶尔碰上了,也不说话,远远地看见他,甚至会绕道,直到现在萧明允也不知道为什么。
  吴仲平想都没想,就对小厮说:“就说我不在。”
  从萧家回到三家村的那一刻开始,吴仲平就一直在祈祷,萧明允可千万别来找他,如果萧明允来了,那他就找个理由推了。
  不得不说,人有很多种,对一个经常被欺负的人来说,如果有个人帮了他,那么他可能会抱紧那个人的大腿,求大哥罩他,但是也有可能不敢。
  他怕那些人在大哥不在的时候,变本加厉地欺负他,吴仲平属于后者,所以他疏远萧明允,他比萧明允还要大三岁。
  最让他佩服的是,每次打完架,过不了几天,就能看到那些人和萧明允一起玩。
  既然萧明允没有因为他而失去朋友,那,他也没有必要,非要和萧明允做朋友吧。
  从理性上来看,他知道他应该感谢萧明允,可是吴仲平从一开始就没有谢过,第一次不敢,第二次不敢,第三次就不好意思说谢谢了。
  四?五?六?吴仲平也记不清,那些熊孩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欺负他的。
  吴仲平觉得自己应该说声谢谢,可就是说不出口,一想到那个场景,他就觉得特别尴尬,所以他一直在逃避,逃避跟萧明允碰面。
  甚至萌生出了:又不是他叫萧明允帮的,是萧明允自己要帮的,所以他不欠萧明允什么,不用待他与旁人不同,这种想法。
  被欺负是小时候的事,懂事以后,就没有人犯那样的蠢了,小时候被人欺负过、或者欺负过别人,也不会当做谈资到处说。
  关系好的可能各奔东西,不太熟的互不打扰,在京城的时候,两个人就不怎么联系。
  长大了,考虑的东西也多了,萧明允一家是获了罪,被贬回来的,如今正在风口浪尖上。
  他是远离京城了,但是他的爹娘、大哥、和大姐,都在京城,他不能冒险。
  正好他也不知道能和萧明允说些什么,推拒几次,萧明允应该就明白他的意思了。
  小厮:“我家大人不在,你们去别处问问吧。”
  就把门关上了。
  不用几次,一次萧明允就懂了,可惜啊,瞧这活蹦乱跳的兔子,瞧这威风凛凛的公鸡,吴仲平吃不上喽,萧明允逗了逗笼子里的鸡,然后被叨了一口。
  不是萧明允吹,整个筑阳县的猎户,没有一个能像他一样,次次都能打中猎物的耳朵、翅膀、脚掌、或者尾巴。
  他们送过来的东西要么是死的,要么是半死不活的,远不如萧明允的新鲜。
  谢澄安:“走,咱们去找段财主。”
  段财主家的小厮正躲在后门偷懒,突然被一阵敲门声扰了清梦。
  小厮:“谁呀?!”
  乖乖巧巧谢澄安:“有人吗?”
  小厮被吵醒,满脸写着不情愿,一看他们拎着的东西,小厮就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
  小厮:“不收!”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可能是他们上门的时机不对吧,第二家是这样,第三家也是这样,萧明允都想回家了,卖不掉就自己吃。
  可是男人们莫名其妙的胜负欲啊,谢澄安今天非把它们卖出去不可。
  谢澄安:“走,咱们去找柳夫人。”
  萧明允:“柳夫人?”
  萧明允可太喜欢被欺负了,被欺负了,小郎君会拉他的手。
  筑阳县辖区内有很多良田,诞生了很多地主,也叫财主。
  财主们赚到了钱,在县里安了家,再派专人打理郊外的庄子,方绍开就是其中一位。
  方绍开在筑阳县很出名,因为他一直没有娶妻,只纳了一位男妾,姓柳。
  相传,两个人从小就十分要好,如今已经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同进同出,恩爱非常,方老太太也同意。
  恩爱的夫妻不论是男女、男男、女女,都会获得很多人的羡慕,谢澄安就是。
  柳夫人为人谦和,看到哪位老伯的菜卖不出去,他就全部买下,留下方宅用的,剩下的就分给下人,让他们带回自己家。
  方宅的仆人们都很喜欢柳夫人,不仅不拖工钱,还能名正言顺地往自家捞。
  一瞧他们拎着的东西,小厮就知道他们的来意了,可是姓马的猎户今天早上才给方家送了两只兔子和三只鸡,够两三天的。
  他们不收了,但是小厮挺热心的,说帮他们问问章老板。
  小厮:“章老板开了两家成衣店,有钱着呢,就在逢集的那条街上。”
  对面的小门很快就开了,两家挨得近,下人们都挺熟,但是他们家也不需要。
  小厮二号:“你们来得太晚了,送肉的卯时就来了,现在已经午时,王婶都开始做饭了。”
  “你们这个时候来,跟不上中午吃,天热了,放到第二天就臭了。”
  他们是卖完野菜才来的,谢澄安拽了一下鸡毛。
  小厮正说着,突然听见笼子里的鸡竟然在咯咯咯的叫:“诶?你这鸡是活的。”
  小厮一号:“呀,就是。”
  兔子会叫,但是一般不怎么叫,不需要打鸣,也没有人招惹它,鸡也不叫。
  笼子一晃一晃的,它们甚至有点瞌睡,所以一开始,两位小厮都没有发现它们是活的。
  送肉的之所以来那么早,是因为猎物是前一天下午打的,他们没有萧明允的技术,要么打不中,打中就是打死,再放一晚上,可不得早早地来么。
  两位小厮跟谢澄安差不多大,还是贪玩的年纪,一个斗鸡,一个摸兔子。
  小厮:“咯咯咯咯、”
  鸡:“咯咯咯咯咯、”
  巷子里突然热闹了起来。
  “我们卖的都是活的,”谢澄安揪着兔子的耳朵:“你看,我们都是打在耳朵上或者翅膀上的。”
  “天热了,东西不能放,稍微放一会儿,味就不对了,尤其是肉,所以我们是每天早上去打猎,结果送来就现在了。”
  才不是他们懒哦。
  小厮们扒拉着兔子和鸡,想看看他们说的洞,再看看它们的身上到底有没有别的伤口。
  谢澄安:“你们买我们的肉,是因为信任,我们总不能让你们吃坏了肚子。”
  “看这里,还敷了止血的草药呢,就是害怕伤口腐烂,肉一烂就生蛆,扔了怪可惜,吃着又膈应,尤其是家里有小孩的,更不能让孩子乱吃。”
  没关门就还有机会,他们的肉不好,我们的好,买我们的,以后都买我们的!
  成衣店的章老板去年才有了孙子,开了一场特别热闹的满月宴,所以谢澄安知道他家有孩子。
  小厮一号:“前几天张婶还跟我说呢,说肉不新鲜,得放好多盐才压得住味。”
  “还不是我家柳夫人,人太好了,人家哭两声他就买了,也不管东西是好是坏。”越说越觉得肚子不得劲。
  小厮二号:“关键是也没人送活的,都是已经打死的,今天是第一次见。”
  小厮一号眼睛一亮,对萧明允说:“你是不是给温财主家送大雁的那个?”
  萧明允点了下头。
  不管干哪一行,都想在行业里出名,出了名,生意会好做很多,瞧,名声化成了更多的耐心、善意、和机会。
  有门!
  谢澄安眼睛一亮:“就是他,这些都是他打的,他可厉害了!”
  “你们想要什么,他就能打下什么,想要多少,他就能打下多少!而且保证新鲜!”
  “你们看这鸡,多精神,吃了它,人也能变精神,光是鸡血就能吃两顿。”
  小郎君说他厉害!萧明允从靠墙站着,变成笔直地站着,他不能给小郎君丢面儿。
  谢澄安又拎起兔子:“看这兔子,多欢实,皮毛都没受损,冬天做个暖手袋、或者给小孩做顶帽子,都是极好的料子,市面上的兔毛帽子五两银子一顶呢!”
  小厮二号想象着小主子戴着兔毛帽子的样子,哎呀,真亲:“你们等一下,我去问问我东家,怎么卖啊?”
  谢澄安:“兔子八十文一斤,鸡是九十五,跟市场价一样!”
  小厮一号就急了:“哎呀,我家老爷和老太太去庄子上了,柳夫人也不在。”他想买,但是他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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