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这样的谢澄安,敢笑,敢闹,不用小心翼翼,不用满身戒备。
满眼都是他,还冲他笑,尤其是湿漉漉的躺在他身下,很好欺负的样子,萧明允咕咚,咽了下口水。
在三家村这样依靠体力为生的地方,大部分人觉得谢澄安丑,是因为他太瘦了。
瘦的皮包骨头,个子也不高,一看就干不了什么活儿,这样的人怎能撑起一个家?
不论内心怎样坚强,谢澄安的身材,确实不符合大众喜欢的五大三粗、魁梧彪悍的标准。
可是他的五官很美,至少在萧明允的眼里很美,他要把小郎君养得白白胖胖的。
两个人各笑各的,就那样憨笑了一会儿,萧明允实在忍不住,亲了谢澄安一口。
谢澄安推开他,一时想不到要骂什么,只满脸写着不服,所以又被亲了一口。
有点凉,有点软,好好亲!萧明允心里有个小人儿在疯狂地蹬腿。
愤怒的谢澄安:“你干嘛亲我?!”
装傻的萧明允:“你是我老婆。”
老婆?好像没有想象中那么反感。
谢澄安:“那也得经过我的同意!”
一到白天,大脑就会选择性遗忘,忘了它在晚上,也曾产生过很多有颜色的泡泡。
亲个嘴还得申请,什么人啊,萧明允:“那我下次问问你。”才怪、他想亲就亲,他想……不行,小郎君才十五。
谢澄安把衣裳脱了,正在拧水,突然听到噗通一声,回头看时,萧明允早就不见了人影,只在湖面上留下一圈圈涟漪。
谢澄安:“明允?!”
萧明允冒出个脑袋,嘴里咕噜、咕噜、咕噜地:“你等我一会儿,我想摸鱼。”
他们从天上掉下来,把鱼都惊跑了,哪儿有鱼?过于清澈的湖水,很快就让谢澄安看到了“鱼”,那么大一条。
成亲之前,邻居家的婶婶们给他讲了很多夫妻之间的事,看上去挺有劲的……
谢澄安小脸一红:“那、你慢慢弄,我、我去捡鸭蛋了。”
萧明允:“别跑远!”
谢澄安:“知道的!”他对这里不熟悉,也不敢跑远。
自从萧明允醒过来,他身上总会发生一些奇怪的事,他从来没有和别人牵过手,和谁拥抱过。
难道是因为他跟那只公鸡拜过堂?所以才能够接受萧明允?要不怎么说仪式很重要。
他和萧明允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竟然可以抱在一起睡觉。
原来大人也有说对的时候,比如感情可以在婚后慢慢培养。
谢澄安把一切归因于那个潦草的仪式,在能把日子过下去的基础上,有点感情也不坏。
可是他很快就清醒了,萧明允娶他,公婆接纳他,都只是因为情况紧急,因为他们在当时,没有别的选择。
他知道,他与萧明允并不般配,如果有一天,萧明允遇到了真正喜欢的人,那么他一定会干脆地,体面地和离。
有水的地方总是比较凉爽,微风吹过谢澄安未干的中衣,让他打了个寒颤。
鸭蛋对着太阳,里面有血丝的可以孵出小鸭,没有的,谢澄安就不客气了。
谢澄安用沾着青草汁的布,垫着挑鸭蛋,母鸭已经抱窝十来天了,就算有陌生的气味也不会放弃小鸭。
谢澄安绕着湖走了大半圈,捡了七十多颗鸭蛋,萧明允才摸完鱼。
不仅摸完了自己的,还顺带抓了一条真鱼,目测有五十多斤,比谢澄安的小臂还粗,不能让小郎君白等,今天晚上吃鱼。
谢澄安:……
怪不得这么久,原来是抓鱼费时了。
小天爷:“小郎君觉得你时间短。”
噗——萧明允差点一个平地摔,抓鱼根本没费功夫!是那什么!
怎么走路都走不稳了?受伤了?谢澄安关切道:“你没事吧?”
萧明允勉强保持着微笑,说:“我没、没事。”没关系,先记着,总有一天,他会让小郎君知道他的厉害。
萧明允很努力地挤出一个他很好,他没有受伤的微笑,他光着膀子,还迎着光,头发上和胸膛上的水珠全都金光闪闪的,就像故事里的鱼仙子。
谢澄安正沉迷于鱼仙子的美貌,萧明允却突然嚎了一嗓子,趔趄了几步差点摔倒。
他被觅食回来的大白鹅叨了下屁股,他侵犯了它的领地。
大白鹅乍着翅膀、伸着脖子,端的是一副街头霸王的做派。
萧明允挂着生理性眼泪,手里拎着鱼,一路狂奔,一路嚎。
萧明允:“啊啊啊啊啊!”
谢澄安满脸黑线,哪里来的原始人,还他鱼仙子。
只防范大型动物了,没想到会被鹅攻击,谢澄安光顾着看萧明允了,也没有注意。
鹅的领地意识很强,江湖人称鹅大胆儿,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侵犯了它的领地,它就敢叨。
大喊大叫和挥舞手臂都会激怒它,最好直视,轻轻地慢慢地后退。
常在河边走,谢澄安也不是每次都能避开,但是每次都能化险为夷,除了沉迷于萧明允的这次,大白鹅注意到了他。
谢澄安抱着竹筐,竹筐里垫着芦苇,芦苇上面放着鸭蛋,躲着农村三霸大白鹅。
谢澄安:“啊啊啊!”
萧明允:“哈哈哈!”
小天爷满脸黑线:一对财迷。
眼看着大白鹅去追谢澄安了,萧明允抡起鱼就往它的脑袋上砸。
弓箭原本是绑在身上的,在刚上岸的地方晾着,来不及取。
大白鹅怎么都没有想到,它的好邻居大鱼竟然学会了飞,嘎,砸到它了!嘎,它洁白的羽毛!掉了三根!嘎嘎嘎!它们不再是朋友了!
大鱼的嘴巴一张一张,似乎是在说,它只是被人当锤子使了。
啊,是什么在草丛里泛着五颜六色的光?是它散落的鳞。
萧明允拎着鱼,追着鹅,大喊着有种你别跑,哐叽一下没有砸中,哐叽哐叽两下,鱼太大了,拽着萧明允转了一圈,还是没有砸中。
两手一起哐叽哐叽哐叽三下、哎呦喂、萧明允失了平衡,被树根绊了一下。
一步、两步、三步、萧明允总算在撞到树上之前稳住了身形,看得谢澄安又紧张又想笑。
舍不得鱼,砸不中鹅,萧明允拽着草绳甩甩甩,咻咻咻啾——哐!英雄一世的大白鹅被砸晕了,在瞄准一事上,他从来没有失过手。
萧明允掐着鹅脖子,说:“晚上吃鹅!”不孵蛋,不带娃,要它何用?!
谢澄安:……
萧明允好像,确实有那么一点憨。
谢澄安抱着竹筐子,扫视了一圈,然后轻轻地舒了一口气,还好这里是深山,没有旁人。
第26章 他实在没想到,花钱也这么费劲
雁群在湖的对岸,它们被两人惊飞,如今已经陆陆续续地回到了水边。
萧明允躲在不远处的树上,物色着今日的“苦命鸳鸯”。
以萧明允的箭法,打中它们很容易,但是大雁夫妻不会配合他,站在能够一箭双雁的角度。
打中一只,会惊飞另一只,一旦四散逃开,萧明允就不认识雁老公、或者雁老婆了。
有一种方法是把大雁绑起来,人远远得走开,它的伴侣会来找它。
但是这个方法不确定时间,可能是一会儿,也可能是好几天。
还有三天,温财主就要给女方下聘,这个方法怕是来不及了,还是一箭双雁最为保险。
半个时辰过去了,雁群也没有动静,吃饱喝足了都不想动弹,就在那里啄毛、啄毛、啄毛,每日梳妆打扮,都得花费不少时间。
萧明允穿梭在树林里,因为不能把雁打死,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角度,还差点被发现。
大雁十分警觉,一旦察觉到危险,便会立刻给同伴报信,它们会躲起来,很久都不出现。
谢澄安解开大鹅嘴巴上的草绳,本是怕它惊飞大雁的,现在,他要派它去惊飞大雁了,面对同量级对手,它们不会那么惊慌。
大雁夫妻正在相互梳理羽毛,突然有一只大白鹅,脖子上戴着草绳做的长长的项链,怒气冲冲地闯了过来。
大雁夫妻不知它的来意,出自本能先飞开了,因为挨得近,展翅时有大面积的重迭,给了萧明允一个绝佳时机。
大白鹅捶胸顿足,热泪两行,叫你们快跑你们不听嘎嘎嘎!
它一边哭,一边被谢澄安收着草绳牵了回去,还被套上了嘴。
大雁夫妻:……
它不像是来报信,倒像是来偷家的,话说,它们就是因为想飞,所以才被射中的。
萧明允很想和谢澄安在大雁湖边玩一会儿,或者睡个午觉,这里安安静静的,没有人打扰。
但是他们赶着去温财主家领酬金,他们是飞着来的,时间还早,完全来得及去一趟县里。
让大雁在家里过夜,还要担心像上次那样招来狼群,或者其他食肉动物。
每走一段路,萧明允就上去看一看方向,两人用了半个时辰,从最短的距离下山,把大白鹅放在家里,带上干粮就出发了,他们决定吃鹅,所以要把鱼卖掉。
突然有了好消息,温财主亲自出来迎接,他从头到脚,每个动作都写着好开心呀。
大汉拎着对雁,它们紧紧地依偎着,不知道饿了几天,两只雁都没什么精神。
温财主保持着微笑,心里却有些不喜,实在不行先买下,喂两天看看?可是万一喂不活,不是自己给自己添晦气吗?
查验的小厮发现,两只雁的肚子上都有一个大窟窿,虽然止住了血,但是看它们奄奄一息的样子,怕是伤到了内脏。
给人送聘,怎能用将死的雁?温财主脸上都快挂不住了,这人真不懂事,还是故意给他找不痛快?大好的日子、大好的事,真晦气!
小厮连忙指了指大雁肚子上的窟窿,说实在不好意思,送聘用的雁不能带伤,大汉也没说什么,扭头走了。
实在不行就用鸡.吧,温财主皱着眉头,抱着胸,好一副不情愿的样子。
温财主可以不开心,但是小厮不能,如果他们都冷着脸,言语埋怨,以后就没有人愿意揽他们的差事了。
小厮很热情地:“这位小哥,快请。”
小厮仔细地检查过了,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翅膀上的血液本来就少,打到大雁的第一时间,谢澄安就给它们敷上了止血的草药。
翅膀与躯干不同,为了好看或怕大雁飞走,有的人还专门修剪翅膀呢。
有精神,有活力,他喜欢!温财主非要自己再检查一遍,每个动作都写着好开心呀,被大雁叨了一口,温财主反而高兴得连声叫好。
一看萧明允还拎着两只兔子三只鸡,顺路打的,温财主一高兴,全买了。
包括那条不太欢实的鱼,虽然不欢实,但是还活着,野生动物的生命力很顽强。
订婚宴的菜品都是超额准备的,平时也有稳定合作的猎户,温家不缺肉类。
但是温财主是在大门口张贴告示的地方,接待的萧明允,很多人围着看呢,不全买了多没面子。
最重要的是,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温知严把酬金兑了现。
告示贴出来的时候,就有人说二十两只是个幌子,根本给不了那么多,看不起谁呢?
猎户们和看热闹的人们,把萧明允围了好几层,或是问他在哪儿打的,或是夸他技术好。
或是恭喜他领了钱,或是夸他生得俊,大汉叼着稻草,看了看手里奄奄一息的大雁,转身离开了。
有位婶子问萧明允娶没娶妻,萧明允说他已有家室,大家开始哄笑那位婶子。
谢澄安小小的一只,很容易被人群淹没,他看着人群中心被称赞的萧明允,高兴之余又很快清醒。
萧明允生得好看,字也好看,还有百发百中的本事,他呢?诶?一袋钱突然跑到了他的手里。
萧明允微笑着点了点头,算是应答了此起彼伏的赞美和祝贺,他穿过人群,把钱交给了老婆大人。
萧明允:“要不要逛逛?”中午就啃了个干馍馍,肯定饿了。
阳光洒在萧明允高挺的马尾,微风吹过,在谢澄安眼里扬起点点光影。
在大庆,普通百姓没有别的发型,几乎全是丸子头,一切都是为了干活方便。
可是萧明允嫌丸子头麻烦,也未到及冠的年纪,所以总是梳高马尾,倒也干净利索。
谢澄安最先喜欢上的就是萧明允的头发,青丝如瀑,光彩照人。
不自信的情绪一闪而过,这么优秀的人挣了钱还要交给他,所以他才是最厉害的。
谢澄安:“好呀,你想吃什么?”
喧闹又忙碌的白天,不肯给大脑胡思乱想的时间。
二人离开温府的时候,恰好遇到温财主的二公子温如玉。
他兄长过两日就要定亲了,他便跟书塾请了假,有人来借那本惊艳了整个书塾的《孟子》。
温如玉:“爱惜着些,别弄坏了。”
温如玉的同学:“知道,必定比我家的传家宝还爱惜。”
谢澄安和萧明允对视了一眼,眼睛里有着不能宣之于众的骄傲——他家小鱼儿写的/他写的。
谢澄安的眼里还有些不甘心,萧明允摸了摸他的头——不打紧。
打野猪的时候,谢澄安的衣裳被树枝刮烂了,缝一缝还能穿,他不想买。
萧明允说那件留着进山穿,再买一件平常穿的,今日赚了二十三两,他要给小郎君买一件纯棉布衣,棉布衣在整个筑阳县里都算好的。
吃饭穿衣量家当,就算买了,谢澄安也不敢穿,会被人说浪费、不懂事、装、显摆、等等,他最终还是选了一件麻布的。
但是他试衣裳的时候,把钱袋给了萧明允,萧明允偷偷地把那件棉布衣买了。
淡青色的,很符合谢澄安的气质,二两银子一件,配上一条黑裤子,也要纯棉的。
三家村不管男女老少,裤子只有两种颜色,黑色,或是未经染色的原麻色。
谢澄安:“爹娘会生气的。”
萧明允:“爹娘不会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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