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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水北(GL百合)——闵然

时间:2024-05-15 09:08:56  作者:闵然
  庄传羽倒是没删除也没拉黑她,回得很快,不冷不热的:“最少还要三四天吧。”
  薄苏问:“附近有没有什么清静的咖啡厅推荐?”
  庄传羽很想说,有清静的酒店,更有清静的度假胜地推荐呢,你咋不去。
  她实在忍不住好奇,举着手机打字:“你这次到底来澎岛干什么?”
  也没见她出门干正事,每天就窝在房间里面养蘑菇。
  薄苏单手支着下颌,另一只手长指在桌上轻敲两下,难得起了兴致,勾了勾唇,回:“为了给你增收。”
  好你个薄苏!
  庄传羽一下子从午休的躺椅上弹起。
  这个女人,果然还是本性难移,嚣张傲慢没礼貌!现在不是有求于她的时候了,所以不装了,原形毕露了是吧?
  庄传羽火冒三丈。
  以前小的时候,她最多就是觉得姜妤笙这个姐姐白长了一张仙女脸,很没礼貌,很冷淡,每次她去找姜妤笙玩的时候,她都不怎么搭理她,更别说像别人家的哥哥姐姐一样,招待她,陪她们一起玩了。
  但她本着姜妤笙说过的,她姐姐只是不爱笑不爱说话,不是不喜欢她,而且她是去找姜妤笙玩的,又不是去找她姐姐,管她招不招待理不理呢的心思,也就不与她计较了。
  谁知道后来到了高中的时候,这个女人突然装都不装,表面的友好都不给她了。
  本来上高中以后不在一个学校,她就只有周末姜妤笙有回家的时候能找姜妤笙玩,结果这个女人,从前是不怎么搭理人,上高中以后是跟个背后灵一样。
  每次她偶尔靠一下姜妤笙肩膀、搂一下姜妤笙脖子,都能感觉到背后凉飕飕的。
  最过分的是,高一上学期快期末的时候,有个周末,她去找姜妤笙玩,姜妤笙在生理期,肚子不太舒服,就没有送她下楼。难得的,这个女人会主动说:“我送你。”
  结果走到楼下,说话声姜妤笙听不见的地方,这个女人忽然和她说:“以后别带那些乱七八糟的漫画来给妤笙看了。”
  太不客气了,一点面子都没给她留。
  庄传羽感觉自己比窦娥还冤,又羞又恼。
  先不说什么叫乱七八糟,那都是她的珍藏品,心头好,历经艰险才漂洋过海抵达她手上的好吗?况且,什么叫她带给姜妤笙看,那是姜妤笙自己想看的好吗?!要不是姜妤笙好奇,纠结又隐晦地问她,男生和女生从小一起长大,叫青梅竹马,女生和女生、男生和男生的呢?有没有不能归类为发小、闺蜜的情况?她哪敢给她看这种类型的漫画书啊。
  但当时顾虑着姜妤笙,不想让她为难,也不想之后再进薄家的大门尴尬,她还是强忍着不快,勉强乖巧地应:“哦。”
  现在?
  忍个屁哦。
  庄传羽“哒哒哒”地在手机键盘上打字:“女士,你会不会太自恋了一点?”
  “我缺你一个啊?”
  “[微笑]”
  点开头像,选择右上角的[……],点击加入黑名单,一气呵成。
  庄传羽舒服了。
  薄苏并不意外,消息显示被拒收的时候,她甚至很轻地笑了一声,像成功把小孩逗到了她想看的气鼓鼓模样。笑完,她目光扫到置顶条上的头像,眼眸又黯淡了下去。
  她隐藏了微信的界面,拄起靠在桌边的单拐,走到床边,坐下用床头柜上的座机给前台打电话,询问她们是否有推荐的咖啡厅。
  前台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并且也确实合适的心思,给她推荐了沈珈禾的一方咖啡厅。
  于是薄苏化了个淡妆,戴上宽檐帽,坐上轮椅,背着笔记本电脑,跟着导航过去了。
  澎岛的无障碍化建设做得并不算好,薄苏被迫绕了一点路,但好在一方咖啡厅距离听风确实不算远,在薄苏被路人认出来之前,她抵达了咖啡厅的门口。
  咖啡厅隐在绿荫深处的一栋三层红砖墙别墅里,位置不算好找,但也因此远离喧闹,环境清幽,透过透明的玻璃门可以看见,里面装修雅致,顾客寥寥,确实清净。
  薄苏决定进去。
  玻璃门内与门外的地面,有一点高低差距,轮椅上去不易。
  薄苏正准备起身推开玻璃门、单脚站定在室内后,把轮椅拉进去,门内斜对着门口的咖啡桌后,忽然站起了一个柔婉的女人,迎了过来。
  “我帮你吧。”女人拉开玻璃门出来,站在她的身前,语气温柔。
  薄苏抬头,想说谢谢,看清她的脸,却是一愣。
  “珈禾学姐?”她讶异。
  沈珈禾低头,也是一惊:“薄苏?”
  “你怎么在这儿?”两人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相同的疑问。
 
 
第14章 
  薄苏认识沈珈禾,是在北城大学的校广播台里,那时候,两人都是广播台的成员,她是主播,沈珈禾是编辑。
  和柯未鸣一样,沈珈禾比她大一届,只是读的不是新闻也不是播音,是经济,所以毕业以后,薄苏就没有再在这个体系里听到过沈珈禾的名字了。
  两个相识于北城的人,隔了多年,在千里之外的澎岛重逢,不知道该说是意外,还是惊喜。
  关心过薄苏脚伤的情况,沈珈禾推着薄苏的轮椅走进室内,扶着她在刚刚自己坐着的咖啡桌旁落座,唤来了服务生,帮她们把轮椅推到角落,而后问:“喝什么?”
  薄苏说:“一杯冰美式。”
  沈珈禾说好,转头就吩咐了下去。
  薄苏看沈珈禾和服务生的态度,猜测:“你是这里的老板?”
  沈珈禾点头:“嗯。”
  薄苏有些惊讶。
  沈珈禾当年在北城大学里,算是非常出名的人物。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才华横溢,还因为她惊世骇俗,与众不同的爱情。
  她是她们自己那一届学校学生会副主席宁紫楷的女朋友,宁紫楷在学校里也是老师和同学们有目共睹,交口称赞的有能力又有才华的女生。两人明里暗里的追求者不胜其数,可偏偏两人都看不上眼,反而和对方在一起了,使得男生们扼腕叹息之余,也不得不承认,确实很般配。还很养眼。
  北城大学并不是校风古板保守的学校,但这样公开地出双入对,还是需要勇气的。毁誉参半,两人却顶着这样的压力,一直走到了最后。
  当年听说的是,毕业以后,沈珈禾就跟着宁紫楷一起去了港城工作的。
  沈珈禾看出了薄苏的讶异,玩笑:“怎么这个表情?”
  薄苏笑了笑,说:“我以为,你还在港城。”
  沈珈禾说:“三年前,我就辞职离开了。”
  薄苏想问:“宁学姐呢?”但话在脑海里转了半圈,却没直接问出口。
  她转而问:“是工作不愉快吗?”
  沈珈禾摇头:“不是,也或者算是,生活不愉快吧。”她喝了口咖啡,坦荡地说:“我和宁紫楷分手了。”
  薄苏很轻地点了下头,并不意外,她刚刚猜到了。
  沈珈禾打补丁:“没有说她坏话的意思,生活不愉快,也不纯粹是她的问题。她还是那个能力出众,品行良好的北城大学女神,不用幻灭。”
  薄苏露出会心的笑:“嗯。”
  阳光透过叶缝斑驳地洒落在咖啡厅临窗的桌面上,钢琴曲舒缓,恍惚间,两人都有些错觉,回到了那些年在北城大学教室里的青葱时光。
  沈珈禾解释:“我们算是和平分手的,也没什么太不堪回首的回忆。读书的时候,不考虑太多现实的因素,只觉得这个人千般好,什么都长在了我刚好喜欢的点上,又漂亮,又有能力,还有责任心,脾气也好,所以就一头栽了进去。毕业的时候,就算两人拿的是不同地方的offer,也可以因为想和她有更长远的未来,退而求其次,放弃自己最满意的那一个,选择和她一起去港城。”
  “但工作两三年以后,我们发展得差不多,她有了一个新机会,要外派到美国几年,几年后,不管是回国,还是常驻美国,都能上一个新台阶。所以她想去,她希望我辞职跟她一起去。她说她都规划好了,如果一时半会儿找不到满意的工作,我到美国以后,可以先深造,再读一个学位,之后如果条件合适的话,我们还可以定居在那边,这样不管是结婚还是要孩子,条件都会比国内更成熟,更友好。”
  薄苏没有插话,只是专注地看着她,沈珈禾能感受得到她的尊重和友善。
  她苦笑:“听上去挺美好的是不是?”
  薄苏坦诚:“嗯。不过……”她话锋一转,也表示:“这个规划里,要你牺牲的也挺多。不管是沉没成本、时间成本还是机会成本。”
  什么都要沈珈禾从头再来。
  沈珈禾眼眸亮了起来,一副找到了知音人的模样。“我当时也是这么说的,我说我理解她,但我也不理解她,为什么每次都要我做妥协,我做牺牲。当初不定居北城,要去港城就是如此,现在,不留港城,要去美国也是这样。她有没有考虑过,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的职业规划、人生规划是什么样的。”
  “我当时也在升职的关口了,她用未来来说服我,可是我当下都过不下去了,怎么过未来呢。我那个时候突然发现,她一点都不懂我的付出,我的迁就,想的只有她自己,和她口口声声的美好以后。但那个美好以后,也只是她自己希望的,而不是尊重我的想法,真实地、设身处地地替我考虑过的。所以我们产生了分歧,互相指责,大吵了一架,话赶话,越说越难听,最后收不了场,就提了分手。”
  薄苏叹息,有些可惜,是对美好事物破碎的一种惋惜:“我理解你们,不过还是觉得,很可惜。”她对送上咖啡的服务生道了声谢,说:“我们都以为,你们会一直走到生活的彼岸的。”
  沈珈禾笑说:“我曾经也这么以为过的。”她有淡淡的怅然,但只有一点点,更多的是释怀:“分手后,我们都有过一段后悔期,有犹豫过要不要和好,她也给过我台阶和姿态,但最后我还是觉得,算了吧。也不是说人的感情有多脆弱,在一朝一夕间就都消失了,是失望在生活中,一点一点就累积了,那个争吵,只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个稻草罢了。我和她走到最后的那段时间,本就内耗的时间远远多过了快乐的时间,与其再互相折磨下去,那不如趁着彼此还没有变得更面目可憎之前放手,还能保留一点曾经的美好。”
  “我不想变成对伴侣、对生活的不如意充满抱怨与后悔但又无能为力的人。人生不只有爱情,还有更多的自我需要保全。”
  沈珈禾是理性的人,薄苏也是,她认同她的想法。
  “那为什么会在这里呢?”薄苏奇怪。
  沈珈禾解释:“因为分手后不久,公司组织了一次体检,我突然检查出了甲状腺肿瘤,吓了一跳。好在是良性的,手术之后,有一天晚上,我走在医院的步道上散步,突然发现枫叶都红了。原来这一年的秋天又到了。但我往回想,突然不知道自己今年在干什么,也不知道在忙什么,怎么就把自己逼成这个样子了。”
  “我抬起头看天空,发现港城的天空,很难看到星星。楼房总是高耸入云,把深色的天空,分割成一片片,像从井口窥探出的视野。我是那只青蛙吗?我问我自己。”
  “我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了,左右不缺钱,干嘛把日子过成那样。”她笑意轻松,没有丝毫炫耀的姿态,只是陈述一个事实。
  薄苏不反感,她早前就有听说过,沈珈禾家境挺好的。
  她也跟着莞尔,说:“是。”她羡慕有选择的人,也羡慕放得下的人。
  沈珈禾说:“所以我就辞职了,gap期间来这里散心的,发现这里还挺宜居的,什么都慢悠悠的,我还挺喜欢的,就想,不如在这里开一家咖啡厅,也不指着能赚钱,不亏太多钱,能开心就好了。”
  薄苏由衷地肯定:“感觉你现在就很开心。”
  沈珈禾笑:“那确实是,开咖啡厅其实是我很小的时候就有梦想过的事,只是那个时候总觉得,这个梦想,与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相距太远了。”她指了指咖啡厅淡色的墙面上挂着的一幅照片,介绍:“那三只猫,是我养的,在楼上。我以前在港城的时候,就很想养猫,但港城寸土寸金,人住的地方都不够了,哪有多出来的地方给猫住。宁紫楷也不喜欢猫,说她猫毛过敏,所以我一直没养。”
  薄苏的视线随着沈珈禾的话语落到墙上。她微微笑,说:“好可爱啊。”
  沈珈禾像被夸了孩子漂亮的父母,忍不住多介绍了两句:“那两只小的,都是大的那一只生的,爸爸是隔壁不远处那家听风民宿老板养的银渐层。”
  薄苏怔了下,视线回收,问:“听风民宿老板?传羽吗?”
  沈珈禾闻言也是一怔:“是。诶?你……你们认识吗?”她从她叫“传羽”的语气里听出了两人的熟稔。
  薄苏应:“嗯,我刚刚就是从那过来的。”顿了顿,她坦白:“我小时候在这里生活过八年,和她算是旧相识。”
  沈珈禾大吃一惊:“哦天哪,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
  薄苏淡淡地笑:“可能没有机会吧。”
  她从来没有刻意隐瞒过,只是也从来不曾刻意说起过。
  沈珈禾点头:“也是。”她想到了什么,追问:“那传羽和这里的另一家店老板,我们的另一个共同好友姜妤笙,也是从小就认识的,你们也是相识的吗?”
  薄苏没有预料过会在这里,会在沈珈禾的口中听到这个名字,握着杯耳欲要抬起的手僵了一下,才很轻地应:“嗯。”
  沈珈禾惊奇:“这个世界真的好小啊。”
  她感慨人与人之间奇妙的缘分,薄苏却垂下了鸦睫,黯寂地注视着咖啡杯里微漾的水纹。
  小吗?她只觉得好大好大,大到她一个转身,姜妤笙就跃入了人海,几乎再不肯让她寻见了。
  她摩挲着杯耳,还是忍不住,不露声色地打听:“你和妤笙、传羽关系很好?”
  沈珈禾不假思索:“是啊,我在澎岛这两年,最大的收获,就是这两个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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