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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他有眼无珠(近代现代)——蒋蟾

时间:2023-11-15 09:58:00  作者:蒋蟾
  这次语气更为消沉,手机还未锁屏直接丢回桌面,李济州突然觉得很没劲,喝酒没劲,这地方也没意思,一整个人生都乏味透顶,哪儿哪儿都不舒坦。
  眼前虚影倏而一闪,手机被抽走,钟泊南十几万的酒给他糟蹋了,心里更不舒坦,总得找点乐子讨回来。
  “让我看看你到底加没加……”
  李济州神色一凛,他不久前发给白桦却石沉大海的消息还铺在聊天框。
  钟泊南挑逗归挑逗,分寸还是有的,知道真正惹怒他的下场,只径直点进自己的对话框,点开推送的名片,一愣:“真没加啊?”
  李济州霍然起身,隔着桌子劈手来抢:“你他妈——”
  “别动!”手机高高举过头顶,钟泊南身体后仰着躲避,玩心上来也不管不顾了:“加个微信给你磨叽的,还要选个良辰吉日不成?”
  电光火石间,爆手速连点两下,好友申请发出。
  李济州撸袖子冲过来:“我操你——”
  “别介,老子是直男,想挑战找黄净之去。”钟泊南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手机丢给他,满脸意味深长的坏笑:“走了一个白桦,又来个黄净之,不是正合你意么?”
 
 
第四十六章 “回来了。”
  黄淮笙年轻那会儿就是四九城内远近闻名的大院子弟,黄家祖爷爷辈打出来的功勋荫泽后代,子孙们开枝散叶能人辈出,高门大户的黄家在B市可谓是盘根错节声名煊赫。
  排行老七的黄淮笙是他们那一脉兄弟姊妹中最会做生意的,打小就很懂得算计,这是黄净之他太爷爷的原话,可真正促使黄淮笙下海经商的原因,还要从蒋婕说起。
  蒋婕是三十岁那年嫁给的黄淮笙,二婚,在此之前有个青梅竹马的原配前夫,是边境缉毒干警,牺牲在她生下大儿子顾西恩的那一年。这场变故对蒋婕打击很大,曾一度精神崩溃心如死灰,有严重的自杀倾向,是黄淮笙将她从泥沼中救了出来。
  俩人是上大学那会儿认识的,少女时代的蒋婕对黄淮笙来说,是一见佳人误终生。
  她是少有的骨相皮相都挑不出一丝错的美人胚子,老天爷追着喂饭吃,又给了她能歌善舞的天赋。
  蒋婕考进B市知名艺术院校那年,黄淮笙正读大二,有个搞音乐的发小跟他关系铁瓷,也在那个学校,有阵子总跟他耳边说大一新生里有个学妹长得贼带劲儿,在一水儿的俊男美女中依旧亮眼,是公认的新晋校花。黄家老太爷军人出身,家风严明,二十郎当岁的黄淮笙,还处在对男女之情尚未开窍的混沌时期,不像他那发小,早早就开了荤,女朋友都换好几茬儿了,当时听了那话的黄淮笙只有一个反应,这货又看上校花学妹了。
  没成想,最后沦陷的却是他自己。
  黄淮笙追蒋婕追了四年,从对方大一到大四,为此拒绝了公派留学的机会,一颗真心感天动地,却始终打动不了蒋婕的心。她一毕业就毅然决然地离开了B市,放弃本该在这里拥有的大好前程,选择回老家嫁作人妇相夫教子,如果老天爷不开那个残忍的玩笑,或许她的选择并无不妥。
  前夫牺牲后的半年多,蒋婕始终走不出失去挚爱的痛苦,轻生的念头愈演愈烈,黄淮笙就像救世主一样从天而降,又把她带回了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不会重返的B市。
  蒋婕用了漫长的五年光阴才彻底地走出永失所爱的阴影,这期间,黄淮笙也在不停拒绝着父母长辈为他安排的一次又一次的亲事,被骂鬼迷心窍,不成体统,没办法,他只能从家里出来自立门户,凭借自己的本事单打独斗,不再借助家族势力的一分一毫。
  黄淮笙的深情像河流,孜孜不倦,不舍昼夜,蒋婕喜欢花,那就给她全世界最美开得最盛的花,喜欢跳舞,就给她毫无后顾之忧可以纵情舞蹈的自由,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强大一点,再强大一点,为她肃清城堡外那些虎视眈眈的目光。
  他这辈子的没有原则,都用在了蒋婕一个人身上。
  相比之下,对待亲儿子黄净之就苛刻许多,甚至有种报复性的变本加厉。
  有时候黄净之都会想,当年蒋婕生下的要是个女儿就好了。
  车子开过一大片葱郁的密林,晚阳折射出粼粼波光晃动在挡风玻璃上,蒋婕是N市人,跟海亲近,B市见不到海,黄淮笙退而求其次造了个人工湖,湖面碧波荡漾,岸边水清沙幼,种着高大的棕榈树,一些羽毛鲜艳的鸟扑腾着翅膀在林中嬉戏,惬意又快活。
  车停在主楼正门前,纯白色的外墙素净典雅,老管家牵了只毛色黑亮的成年杜宾犬立在台阶下,狗狗认得出自家的车,八风不动地维持着蹲坐的姿势,只朝后牵了牵耳朵。
  下了车,黄净之走过去弯腰呼噜一把狗头,“查理,好久不见。”
  杜宾犬汪了一声,管家在旁边笑着纠正:“这是莎莎。”
  黄净之半蹲下来,两手朝外捏起狗狗的脸态度端正地向它道歉,“对不起啊,莎莎公主。”
  查理和莎莎是对双胞胎兄妹,德系双血统杜宾,半岁时一同被接到这里娇生惯养着,平日除了偶尔陪黄淮笙叼飞盘解闷,大部分时间都在满园子疯跑,比如闯入密林里吓唬落在枝丫上休憩的鸟,或是钻进马场跟马儿抢新鲜的嫩草,这种事屡见不鲜,大抵是整座庄园里最无忧无虑的一对生灵了。
  相比之下,莎莎是淑女,比查理更受优待,它甚至不用被黄淮笙命令着去叼那些愚蠢的飞盘。
  管家走在前面拉开主屋大门,莎莎先一步窜进屋,轻车熟路地找到客厅沙发旁的羊绒毯屈爪优雅卧下。
  北国之秋的肃杀感是扑面而来的,高纬度的B市比N市更早降温,杜宾犬畏寒,能老实在户外等上一阵已经是够给它久未归家的主人面子了。
  蒋婕把脱下的外套递给女佣,走到楼梯前抬脚踩上一阶,才想起来扭头对黄净之说:“先去洗个澡,晚饭要再等等。”
  她倒不提让儿子先去见见丈夫的事,这对父子间的嫌隙与隔阂她总不爱插手过多,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那种“称职”的母亲。
  黄净之回自己房间冲了个澡,出来时窗外暮色西沉,换洗衣物已经被叠好放在卧室床尾凳上,擦着头发走过去,两部手机都在床头柜插着充电,他盯着看了眼,拿起在N市用的那支,划开锁屏点进微信。
  置顶是李济州发来的消息,指尖在头像上方悬停须臾,往下点进闫启航的对话框。
  两个多小时前对方发来一条消息:白桦哥,那个谁今天过来找你了,我没跟他说太多,就告诉他你已经离开N市了。
  黄净之回过去:嗯
  那边很快就显示正在输入,弹过来一条新的:白桦哥你到了?
  他很有分寸地没问太细,到了,到哪儿了,是老家还是其他别的城市,这些都不是他这样一个萍水相逢的室友能关心的,如果说跟白桦相处的这段时间,闫启航从对方身上学到了什么,最深刻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边界感。
  黄净之想了想,发了条语音过去:“对,我到家了,谢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话尽管开口,考研加油,祝你早日上岸。”
  笃笃——
  房门被人轻轻敲响,女佣的声音传进来:“少爷,厨房煨了小吊梨汤,我给你端过来放在外面茶几上了,晚饭还早,你先垫垫。”
  黄净之回了声好,消息发出后手机锁屏,拉开床头柜的抽屉,丢了进去。
  换好衣服走出卧室,起居厅茶几上放着白瓷盅,他端起来狼吞虎咽地喝了两口,其实不饿的,但不喝又怕会糟蹋了佣人的心意。
  黄净之在走廊拐角处撞见怀里抱着一盆翠绿吊钟的老管家,这东西插水就能活,开得枝叶繁茂,管家老胳膊老腿,搬起来还有些费力。
  “怎么不让其他人搬?”黄净之伸手欲接过来,管家摇摇头笑道:“是准备送到先生书房里去的,我怕他们弄错,还是亲自来放心些。”他口中的先生指的自然是黄淮笙。
  小时候的黄净之总觉得黄淮笙的书房大得吓人,三层楼挑高的墙壁被三面环绕的书架包围,俨然一个小型图书馆。年幼的他曾经在这里被父亲抱在腿上跟集团高层开视频会议,趁讨论激烈时偷偷从父亲怀里溜走,在迷宫一样顶天立地的一排排书架之间游走探险,跑累了窝在沙发一角睡着,让黄淮笙不得不中途喊停,走过来为幼子盖上厚厚的羊绒毯。
  “给我吧。”黄净之再次伸手,不容拒绝地将那盆绿植接了过来,“我跟你一起去。”他口气自然地问:“我爸在书房吗?”
  管家道:“也许在,先生最近……”他说到一半停下来,表情有些哀伤。
  黄净之抱着那盆沉甸甸的植物,心也跟着沉下去。
  书房没什么变化,只是比小时候又多了几排书架,落地窗前偌大的黑胡桃木办公桌上堆积着需要董事长过目的文件,小山一样,像是把黄淮笙几十年如一日的公务繁忙取其冰山一角给具象化了。
  人却不在,管家接过黄净之手里的吊钟,走到窗前弯腰放下,挪正位置,拍拍手直起身,回头看见少爷像小时候那样仰头望着满墙顶天立地的书架,沉默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管家悄无声息地走到墙边,抬手按下一处开关,沉闷声响中,一排弧形书架自中心位一分为二,缓缓朝两侧开启,露出一扇红棕色木门。
  黄净之瞳孔一震,他小时候把这间书房当迷宫探险,却从来不知道里面还有一道暗门。
  “这是?”
  管家快步走过去,压下鎏金门把手,笑容慈祥:“少爷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黄净之迟疑片刻,抬脚走进屋内,下一刻步伐定在那里,瞪大眼睛环绕一圈,久久回不了神。
  他想,他知道为什么黄淮笙会瞒着自己藏着这样一间屋子了。
  如果有黄净之的骨灰级粉丝来到这间屋子,恐怕会欣喜若狂,因为这里满满当当放着的,全是他出道至今出过的所有实体专辑、官方海报、时尚杂志以及各类周边,甚至连粉丝应援物都有,统统被精心妥帖地收藏安放。
  这些曾经在黄淮笙口中,一文不值哗众取宠的玩意儿,竟如此格格不入地在他的书房一角拥有着一席之地。
  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却又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管家悄然退下,留黄净之一个人,不知在原地站了多久。
  从书房出来天已黑透,长而深的走廊静谧无声,佣人不知都跑到哪里去了,路过同一层的影音室,半掩的房门内有光影晃动,隐约还能听见音量很轻的歌曲旋律,黄净之顿住脚步,立在门口深呼吸一口气,伸手推开门。
  仿佛父子间偶然的心有灵犀,室内暗着灯,黄淮笙靠坐在第一排中间的沙发椅里,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荧幕,浅卡其色的休闲亚麻衬衫让他看起来不再像往常那样威严。
  听见动静他转过头,父子俩隔空对视数秒,黄淮笙淡淡开口:“回来了?”
  黄净之嗯了一声,说:“回来了。”
  走过去挨着父亲坐下,视线平移至前方,又是一怔。
  屏幕里播放着的,赫然是他曾经录过几期的真人秀综艺。
  “你在那里头好像很开心。”黄淮笙没头没尾地来了一句。
  画面中,黄净之正同一名年长的圈内前辈聊天,他看起来很懂得讨长辈欢心,三言两句将对方逗得捧腹,自己也乐得前仰后合。仔细一瞧,那位前辈的岁数似乎跟黄淮笙差不多,而这对血浓于水的亲生父子,却从未有过如此温情的相处时刻。
  “都是剧本。”黄净之跟他解释。
  黄淮笙偏头瞥过来:“你这样揭人家的内幕,以后还混不混了?”
  “不混了。”黄净之说:“我都退圈那么久了……还回去干什么。”
  黄淮笙深深看他一眼:“那以后呢,有什么打算?”
 
 
第四十七章 你哪位?
  “我人都回来了,你说呢?”
  父子俩如出一辙的嘴硬心软,黄净之撂下这句,已经是主动在这场拉锯战中先一步退让,他妥协了,认输了,这些年也确实任性得够多了,早该学会认清现实。
  人不能既要又要,一边享受着黄净之这个身份赋予的富贵荣华,一边拒绝承担应尽的责任。
  “以前总说你玩物丧志,恨我吗?”
  屏幕上流淌着的节目画面已经进入尾声,字幕一排排闪过,轻柔舒缓的BGM旋律像是某种刻意为之,恰到好处地营造出温情氛围。
  黄净之垂下眼睫,语气平淡无波:“爸批评得对。”
  肩膀一沉,是黄淮笙宽厚的掌心搁上来拍了拍,“爸爸说的也不全对,我错在不应该拿自己的阅历和经验去规训你的人生,无数个类似的故事证明了,这么做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黄净之沉默以对,他熟知父亲的脾性,并不认为这会是某种程度上对自己的赦免,果然,黄淮笙话锋一转,“只要给够耐心,时间是最好的心理导师,你能回来,我很欣慰。What's past is prologue,不过我认为,人生的每一段历程,都不会是多余的。”
  入夜,父子俩一同出现在餐厅,蒋婕对此并未表现出丝毫惊讶,好像是她早就预料到的事情。她用二十多年时间将自己练就成一个有着艺术家气质的豪门主母,优雅从容,却又美丽脆弱,不食人间烟火般游离,至今仍有媒体对她传奇般用美貌实现阶级跨越的人生津津乐道。对于这样一个美得不可方物的女性,人们似乎更愿意着墨在对她外貌的审判,以此去衡量和概括她的人生。
  但其实,她能成为这个家里拥有绝对地位的不可撼动的主心骨,远不止是这样肤浅的理由。比如,安排老管家往丈夫书房送绿植的半路装作不经意地撞上儿子,再顺理成章地带着他去了书房,然后看见那间屋子。
  想让漂泊在外不愿受拘束的心彻底定下来,总要使些手段。
  上次一家三口同桌用餐的情景已经久远到快想不起来,黄家没有过分苛刻的餐桌礼仪,但成年后的黄净之跟父亲黄淮笙只有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份儿,蒋婕性子也不活络,饭桌上往往很沉闷,只有在顾西恩一家子来B市探亲时,欢声笑语才会多一些。
  席间,蒋婕语气自然地跟丈夫讨论起医生制定的一套针对弥漫性脑萎缩的治疗方案,黄淮笙的反应好像已经坦然接受了自己患病的事实,如同聊感冒发烧需要打点滴吃药一样配合。但这之前,他内心曾经历过怎样跌宕起伏的挣扎与绝望,是否曾被击溃又重塑,黄净之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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