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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缘(玄幻灵异)——只雀

时间:2023-11-15 09:40:53  作者:只雀
  她发出了一个气音,但最终没有说出完整的祈求,意识就被无尽的黑暗再一次地拖进了那个她在近二十年中,回顾过无数遍的夜晚。
  ——毕竟,【它】没心情听偷窃者的哀求。
  ·
  十八年前,涂山县。
  宋悦拉住一根攀在石壁上的藤蔓,踩着脚下高低不平的小路,朝大山更深的地方走去。
  彼时她已经怀孕五个多月,虽然没到爬不了山的地步,但已经有些行动不便了。
  可她脚下分毫不停,径直走上了杂草丛生的石板路。
  两边树丛中,偶尔隐约露出矮房子的一角,昭示着这里曾经也是个有人居住的地方。
  天色渐暗,宋悦越走越深,终于在踏上一片高地以后,一座年久失修的宅子,在好几棵木桶粗细的桑树后显露了出身形。
  ——宋悦终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躬身捂着小腹喘息起来。
  在她的口袋里,藏了一张宫内死胎的报告单。
  涂山县是个小地方,周围的村子更是。上午发生的事情,下午就能传遍十里八乡。
  宋悦先前从未意识到这一点。
  直到昨天,她从卫生所做完检查以后浑浑噩噩地回家,下午,就有人带着看好戏的表情,不怀好意地聚到了宋家门口。
  【一个妮子天天想着赚钱,这下好了,男人不要她了,孩子也死了。】
  【心气高哦,就是这样。我听说啊,她以后也生不了喽。】
  【那赚钱有什么用?哪个男人还要她。】
  【还不如那个小三呢,找到了个好老公。】
  他们看似只是在闲聊,但句句字字生怕在房子里的宋悦听不到。
  女大学生、女老板、年纪轻轻在省城买了大房子。
  种种名头,压得村子里的人喘不上来气,他们强忍着妒忌,强压着心里的不甘,终于逮到了这次的机会。
  ……
  宋悦红着眼眶,抬头看了眼在夕阳的余晖中格外阴冷的宅子。
  她其实并不一定要一个孩子。但村人说的没错,她就是心气高,就是凡事争先,那些人要笑她,她偏不给他们机会。
  宋悦忍下小腹的隐痛,跪坐在了宅子前的空地上。
  她拉开鼓鼓囊囊的背包,将里面的香烛、瓷碗、红印白面饼和一条长竹筒拿了出来。
  在现代医学的解释中,造成胎停的原因多达几十种。
  但在某些人看来,死胎的唯一原因,就是母体腹中的孩子,没了“生魂”。
  解决的方法当然也有,再招一个生魂纳入腹中就是了。只是这样生下来的肯定不是原先那个孩子。
  绝大多数人是不在意的,毕竟能被招到的“生魂”,大多虚弱,混混沌沌,要么即将消散,要么快入轮回。被生下来以后,前尘尽忘,就是她们自己的孩子。
  宋悦也是这么想的。
  但古书中的案例太少,让她完全没有去深入去思量。
  “生魂”是活人才有的,人死三刻,生魂就散了。
  涂山深处的居民早在五六十年前就已经全部搬离,这里也没有才死去的人。
  ——她卜算出的这里,凭什么残一缕经年不散的生魂?
  有谁生前死后地缠着这缕生魂的主人,死死咬住他,像是野狗咬住肉一样不愿松口,偏要他存着上一世的记忆重活?
  宋悦点燃了两根蜡烛,放在前方。
  风不知不觉停了,火光自下而上地照亮了她的脸。
  她沉默地拆开红印白面饼。
  这种饼子里面包了白糖,专供鬼神,活人一般不吃。
  宋悦将五块饼摆成宝塔状,最后去拿那个并不起眼的竹筒。
  才打开竹筒的盖子,一股很难形容的腥香就弥漫了出来。这是宋悦的指尖血裹寺庙的香灰做的线香。
  宋悦拿出四根,抿唇,沉默了很久。
  三根敬神,四根拜鬼。这四根点燃,她就会有一个孩子了。
  但同时,她也断了那缕生魂的轮回机会。
  如果……
  不,她肯定能给自己的孩子很好的生活。
  宋悦一咬牙,点燃了四根香。
  橘红的火点在香头亮了一下,随即一缕细细的灰白烟气,缓缓朝着前方浮动而去。
  “飒——”
  霎时间,空地上突然卷起了一阵狂风,将地上的落叶碎石全都吹得扑向了宋悦。
  宋悦下意识挡住眼睛,朝后仰了下。
  怎么回事?
  她心里七上八下的。
  但很快,她就发现,虽然狂风不休,吹倒了蜡烛,但引魂香的火光却微弱但坚定地烧了下去。
  ——最终,那一截香灰断在了最上面的红印白面饼上。
  ……按照记载,这就是引来了生魂的意思。
  宋悦怔怔看着饼子,少顷后扑上去抓起来就往嘴里塞。
  她舌根处一阵苦涩,不知道为什么留下大颗大颗的眼泪来。
  她的前方,几棵百年的老桑树在大风中狂乱地扭动枝干,树枝树叶啪啪打在老宅的外墙顶上,砸下数片瓦砾。
  ——像是什么东西在察觉到自己的珍宝被偷走以后,山雨欲来的暴戾。
 
 
第二十章 
  “这天——是不是想下雨?”谢司珩走出医院,眯着眼睛朝天上看去。
  早上时还是一碧如洗的天空,现在却变得阴沉沉的。厚厚一层云挡住了原本灿烂的日光。
  不过气温也因此降了好几度,正好适合赶集。
  宋时清“唔”了一声,低头微微蹙眉,将领口朝后拉。
  过了一个晚上,他身上的那些痕迹的颜色似乎是更深了一点。
  任何一个比宋时清高的人站在他身边,都只需要稍稍朝下扫过一眼,就能清晰地将他领口空荡处露出的所有痕迹尽收眼底。
  宋时清抿紧唇。
  他根本没办法毫无芥蒂地这个样子去到人群密集的地方。
  ……肯定会被人发现的,肯定会有人——
  面前拢下了一片阴影,两只手伸过来,替他理了理领口。
  “急什么,这里没几个高得过你的。”谢司珩调侃道,手下扯了扯宋时清的卫衣帽带,给他系了个蝴蝶结。
  和谢司珩比起来,宋时清当然矮了他一头,但好歹也一米七八的人,在涂山县这个老龄化严重的小地方,还是能鹤立鸡群的。
  宋时清看着他,缓缓压下了心底的不安。
  就算是撞鬼了,该吃的饭也得继续吃,不然死得更快。
  “……我们要打车吗?”他问道。
  谢司珩下楼梯,“不用,集市就在医院后面的老街上,我带你去。”
  才走出几步,他垂在身侧的手就被宋时清主动握住了。
  谢司珩挑眉。但他没去看宋时清的表情,就若无其事地朝前走。
  而身侧,宋时清侧眸看了好几眼谢司珩,确定这人不打算调侃自己,耳廓的热意才下去了一点。
  毕竟算算年纪,他比谢司珩还大两个月。现在却被鬼吓得在大街上要牵人家的手才敢朝前走,怎么想怎么别扭。
  临近集市,人逐渐多了起来。
  宋时清和谢司珩长得好,本就招人。两个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人又牵在一起,更是让看过来的人目光中多了几分诧异。
  一开始宋时清还能不在意。
  但渐渐的,无意间看过来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还有年轻的女孩子先是茫然,随即恍然大悟般地打量他俩,笑意微妙。
  宋时清哪还能撑得住,手越抓越往下。
  某一刻,就在宋时清要松开的时候,谢司珩却跟背后长了眼睛一样,精确地反握住了他。
  “……谢司珩。”宋时清小小声。
  谢司珩唇边笑意带着点得逞的故意,看着就是没安好心的样子。
  他也不说话,就紧握住宋时清,仗着他脸皮薄,没法在老街上和他闹,装听不见,只悠悠闲闲地朝前走。
  上百年的居民街,众人脚下的青石板不知道是新的还是老的,反正较高的地方已经被来来往往的人磨得光亮。
  两侧矮墙顶上伸出高高低低的树枝,青绿的叶片一摇一晃。
  宋时清和谢司珩顺着并不密集的人流走上坡路,隐隐间,有什么东西在他们两个之间化开了一点点。
  “刺啦——”
  面胚下油锅的声音从身侧的小巷中传来,宋时清朝里面看了眼,只见是一家正在炸糖糕的早点摊子。
  “吃这个?”谢司珩停下问道。
  宋时清也没挑,直接点了头。
  老家这边的很多小店,从原材料到制作成食物,都是自家完成的。像是这家卖的糖糕和萝卜饼,就都是自家田里产的米面和萝卜,味道好,熟客很多。
  掌勺的嬢嬢麻利地一边翻饼一边找钱,递给谢司珩的时候,还笑眯眯地顺着打量了眼宋时清。
  “俩小哥生面儿,外地牙子还是上学回来的呀?”
  宋时清自己用纸包糖糕,“我们是本地的。”
  “听口音不像哦。”嬢嬢有点惊讶,而后又看着宋时清,跟他开玩笑,“多大了,我家女儿顶漂亮嘞,就喜欢你这样干干净净的男孩子。”
  不等宋时清回应,一个声音就从他身后响了起来。
  “妈你说什么呢?”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端着篮子,快步走上来。
  是早点店嬢嬢的女儿。
  她回头不好意思地看了眼宋时清和谢司珩,又转向她妈妈,娇嗔,“您看不出来他俩还在读书呢。”
  “给么俊的小哥,帮你问问怎么了嘛。不识好人心,错过了回头又跟我哭。”嬢嬢笑骂。
  宋时清默默后退了一步,贴到闷笑的谢司珩身边顶了他一下,示意他别笑了。
  结果谢司珩这狗东西也不知道今天早上是哪根筋没搭对,居然抓住他的手,低头嚣张地在他才咬了一口的炸糖糕上,狠狠咬了一大口。
  宋时清看着流出来的芝麻,茫然两秒,随即腾地抬起头。下一刻,他对上谢司珩被烫麻了的神情。
  宋时清:……
  谢司珩别过脸,忍着疼憋笑。
  这时候,他要的萝卜饼也炸好了。嬢嬢用纸两下折出一个三角,给他包起来。
  快十一点,这大概就是她今天做的最后一单早点生意了。
  所以在递过萝卜饼以后,嬢嬢也没了再开火的兴。一边擦台子,一边和宋时清两人聊了起来。
  “小哥,待会也要吃午食了,不然就在我这吃吧。昨晚才挖的新笋,中午菜单上有腌笃鲜嘞。”
  谢司珩和宋时清还真没办法留在这里吃午饭。
  还有两天就是宋老太太出殡的日子,谢司珩的爸妈今早才打招呼说大概中午到。他俩得回去吃饭。
  于是谢司珩摇了下头,“不了。”
  “好吃的诶!”
  早点店的嬢嬢估计是急着招揽生意,听谢司珩拒绝,还以为是看不上她家的菜,赶紧推销。
  “你看那。”她指了指身后木梁上挂的咸肉,“我自己腌的排骨,都是年节时候杀的小黑仔猪,又嫩又香。笋也是,换了往些年,我家的笋早就被那些要结婚的定下做聘礼了,哪留到现在。”
  ……
  宋时清现在听见“聘礼”两个字就不太舒服。
  他垂眼拉了拉谢司珩的袖子,再次拒绝了热情的早点店嬢嬢,朝老街的更深处走去。
  “哎呀,真的鲜呦,俩小哥还不信我。”嬢嬢看着他俩的背影,不甘心地自言自语。
  “你都问他俩要不要女朋友了,人家哪还敢留下。”女儿撩开帘子走出来,将一簸箕新鲜的笋放在了店里的木桌子上,“你看不出来他俩亲亲热热的,牵着手呢。”
  嬢嬢跟不上女儿新潮的思维,没懂。只走过去心疼地拿起一个笋。
  “真是,前几年这时候,咱家的笋早被婚宴定完了。这两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你们这些小年轻都不结婚了。”
  刚才她和宋时清说,自家的笋是做聘礼的并非是抬高自家菜的身价。而是涂山这一带的民俗。
  旧社会医疗水平不发达,家家户户的媳妇都想在年节前后最冷的那几个月生孩子。
  自然,结亲的日子就会集中选在三四五月。
  那时候菜不多,办婚宴的时候有什么吃什么。多年下来,正在春夏之交发的新笋就成了婚宴上必不可少的食材。
  久而久之,甚至被加到了聘礼里。
  只是穷人家自己上山挖,富贵家挑着好的买。
  女儿手下麻利地用刀在笋衣上割出口子,剥开笋皮,“也不完全没有啊,昨晚我在山上的时候,一个婆婆就买了咱家两筐笋呢,足足买了两百多斤。这些是剩下来的。”
  早点店的嬢嬢动作一顿:“真的?”
  女儿嗔她,“我还能骗你啊。估计看见咱们家竹林品种好,特意找上来。价钱一点没还,大方呢。”
  嬢嬢一下乐了。
  “那你给别人送到家了没有?两百多斤,至少要摆四五十桌的酒,肯定还缺别的菜。”
  要是能牵上这条线,她家养的猪啊牛啊的,能卖出去好几头。
  “没呢。”女儿叹了口气,“我倒是想帮她送回去,但她带了两个闷不吭声的伙计,力气可大,两下扛上肩就背下山去了,我跑都没赶上他们。”
  “啊。”嬢嬢可惜。
  女儿又拿起了另一棵笋,一边剥一边跟妈妈闲聊,“不过,我听那婆婆说话有点怪。”
  她抬起头回忆了一下,怎么也学不好昨晚那人柔婉又尖细的腔调,索性算了,只捡话跟妈妈说。
  “我问她怎么要这么多,吃不完闷坏了怎么办。她说——
  【这次办得多哩。主家上一次办宴,场面小,只请了自家人。结果太太被人带走了,都没人给他送回来。这次可要办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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