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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侦探魔王夫夫(穿越重生)——云醉舞

时间:2022-01-10 14:44:03  作者:云醉舞
 
  洛斯城为什么会成为烈月的封地,其实也就是因为这些地方都处于魔国的边境地区,虽然无论是魔国还是人族,基本都是混居的,可是各有各的疆土,而这些年,魔族和人族的摩擦就没有断过,三年前的大战也并没有让两族完全消停下来。
 
  所以,对于这种抽调人手的情况,烈月作为一个将军,还是有点担心。
 
  重华觉得烈月担心的有道理,这未必不是敌人化整为零的办法,制造一个个的事端让军队疲于奔命,也模糊上层的视线,削弱整体实力。
 
  “别着急。”重华虽然同意烈月的看法,却也并不愿意制造紧张气氛:“我们尽快把问题解决就是了。”
 
  他对于此还是很乐观的,几乎到了现在,他觉得自己已经很肯定了一件事——所谓鬼族,绝对是被其他族类控制的。
  所以,他们现在,就是要找出这个幕后黑手的时候了。
 
  唯一的问题,是这是一起单独事件,还是冰山的一角。
 
  不过,不管是冰山一角还是突发的单独事件,并没有关联性,也得等他们解决完了再说。
 
  烈月点点头,也是,饭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急不来的。
 
  他们走了两个小时左右,到了镇上。
 
  小镇说是小镇,但是规模看起来并不小,应该算得上小城的规模了。
 
  已经快要到中午吃饭的点,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依然非常热闹。重华他们边走边看,只见热闹的城市街道上商铺林立非常繁华,什么买衣服的、手工的、日用品的、饭店之类的应有尽有,就热闹程度来说,完全都不输给都城的。
作者有话要说:
小姑娘不见好转,我又中招了,啊,头疼嗓子疼的要疯了。
求评论求收藏~~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市井流言
  不过也是呢,从这里出发再走三五日到了洛斯城,就是魔国边境了,而洛斯城虽然更大更热闹,可到底是边境城市守备森严,不像这里,距离边境说近不近说远不远,所以也没那么多的规矩,比较自由。
 
  而且方圆那么多地方都是僻远的乡下不然就是森林草原的,也需要这么一个热闹的城市给大家提供各种生活用品,否则像是重华他们经过的那个村子,村民们的日常生活也并不方便。
 
  重华他们到这儿的时候是上午十一点左右,也快吃饭的点了。
 
  走了一上午的路,大家也又饿又渴又累,所以干脆找了家看起来挺干净上档次的客栈安置下,简单梳洗一番洗去了一路风尘,然后跟老板打听了一下附近有名有热闹的饭馆,就准备去祭五脏庙了。
 
  当然不是重华烈月他们忘了正事,这不正是因为要办正事,所以才要去人多热闹的地方吃饭嘛,否则直接停下来让老板准备饭菜多方便,还不用再走路。
 
  对此烈月也有点小意见,“给点小费让伙计说说当地的八卦不就是了?干嘛非得去酒楼?”
 
  人多的地方,烈月不是很喜欢,太闹腾了。
 
  重华笑嘻嘻的:“这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烈月表示怀疑。
 
  “去了你就知道了。”重华自信地表态。
 
  等一行几人落座,烈月表示:的确是不一样。
 
  特别吵、特别热闹、特别……什么样的八卦都有!
 
  不过最主要的是,东西确实挺好吃的,老字号不骗人。
 
  烈月一边吃一边竖起耳朵听,他发现重华说的也的确不错,来这种地方,耳朵虽然受罪些,但是果然,什么样的消息就自己送上门了,还省去了单独打听惹人怀疑。
 
  比如说,森林里这起惨案,小镇上的议论也是热火朝天的,完全不需要打听,整个饭店里吃饭的人,不管是本地的还是外来的,都兴致勃勃的聊着!
 
  “哎,都听说了没有?”
 
  “什么?”
 
  “就是汝南森林里的事情啊?我听说啊,一夜之间血流成河呢!”
 
  “嚯!可不是吗?”有人神神秘秘的说:“我们家就住在森林外头不远,有一天晚上,可就看到火光从里面传来,还隐隐透着杀声喊声哭声震天,真是作孽啊!”
 
  “可不就是作孽吗?”有人嘟囔着:“里头的那么多动物们不知道遭了什么殃,也算是倒霉透了!这帮人不干好事!”
 
  “哎,可不是吗?你说这冤有头债有主的?怎么就弄成了这样子呢?其实真要说起来……”
 
  “哎哟,要我说呀,这事儿可怪不得人家,换做是你家发生这样的事你不疯?不过确实是……”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的可起劲,完全没注意到有人竖起耳朵津津有味的听着。
 
  重华、烈月几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重华冲烈月眨了眨眼睛,烈月撇撇嘴,不情不愿的给他竖了个大拇指。
 
  得意什么?就算你说对了,那又怎么样?
 
  重华瞬间给老婆顺毛,当然不算什么不算什么,老婆高兴才最重要!
 
  芙蓉歪过头去听八卦,觉得这两人旁若无人的实在太刺激单身狗了。
 
  和光和绯云表示:“年轻人啊,你不懂。”
 
  芙蓉不服气:“老师,大人,你们怎么就懂了?难道你两不也单身吗?”
 
  绯云扯扯嘴角:“我之所以单身,不就是没遇到陛下这样的吗?当年我谈恋爱的那位要是能有这个哄人的本事和耐心我还会单身吗?说不定孩子都能好几个了。”
 
  芙蓉:“……”看不出来啊老师,所以你也喜欢这一款?
 
  绯云说:“谁不喜欢这一款?”
 
  芙蓉:“……”
 
  和光挠头:“哎,当年年少无知啊,当年我要有这觉悟,也不会到现在还是单身。”
 
  芙蓉:“……”
 
  “所以,我看陛下没问题的。”绯云微笑着说:“别看烈月脾气不好,可是性子单纯,而且吃软不吃硬,陛下这样的,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真的吗?”芙蓉很怀疑:“之前烈月殿下还不是天天嚷着要退婚?”
 
  “那是因为人不在身边他无聊嘛,而且陛下消失的时候他还没开窍,陛下自己也不太开窍,你也知道烈月向来迟钝。”和光笑眯眯地说:“现在可不一样,陛下完全开窍了,又天天处在一起,哄着宠着,烈月习惯了以后受得了其他人才怪呢,这一趟回去就准备办喜事吧,咱们魔国也该办场热热闹闹的喜事了。”
 
  芙蓉耸耸肩,对此不感冒。
 
  绯云和和光摇摇头,哎哟,年轻人啊,果然不经历社会的毒打之前是不会开窍的!等遭遇了社会的毒打,就知道重华这种老公多难得了!
 
  几人私下八卦一番,发现重华、烈月的目光飘过来了,烈月还气鼓鼓的似乎察觉了他们在说他,有点儿不高兴了,于是就立刻转移话题,继续研究八卦。
 
  “怎么样?”和光给了个眼神给重华。
 
  重华点点头。
 
  别说,这种大饭馆里头,八卦还真的挺有意思的。
 
  这座小镇虽然挺繁华的,但是什么家长里短的,显然没有什么秘密,谁家发生了什么事情,几乎没几天就恨不得整个小镇的人都知道了。
 
  虽说是重华自己提议过来边吃饭边听八卦的,可看到这个情况吧,他其实还是觉得挺恐怖的——小镇小城的人真的毫无隐私可言,把别人的私事当八卦来有趣,毫无隐私观念。
 
  果然,这一点上还是大城市好啊!
 
  重华感叹。
 
  不过现在这个可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这七拼八凑听来的故事,让他们引起了警觉。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镇上有户人家,是从靠近汝南森林的地方搬过来的,男主人之前是个猎户,女主人则织的一手好布,而且擅长缝制衣服,夫妻两人长相俊美为人热情有礼,刚来到小镇上生活,就很受到左邻右舍的喜爱。
 
  而且凭着女人的巧手,夫妻两生活也挺好。
 
  男人作为猎户,还是经常离家去森林打猎,他可不是那种吃软饭的汉子,而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猎手,每次他打回来的猎物,比如野兔野鸡什么的,都是活的,绝对不伤皮毛,他打来的兽皮也是最完整的,每次都能卖出好价钱,而他打来的野兽,也是最新鲜的,总是特别好吃。
 
  夫妻两都是勤劳善良的人,所以小日子过得很红火,和邻居街坊也相处的极好,两人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儿子大些,十岁左右,已经能够帮着父母做些活计了,而且聪明伶俐得很,还好学,是个大家都夸奖的好孩子。
 
  女孩儿才三岁,正是活泼可爱的年纪,长相随了母亲,眉清目秀的特别好看,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姑娘。
 
  而这对夫妻之所以搬到了镇子上住,是因为妻子又怀了身孕,只是不知道这一回怎么回事,自从有了身孕之后就总是噩梦不断睡不好,夜里要惊醒起来好几次,加上前两个月本身就反应特别大吃不下,现在又睡不着的,这才不到两个月,整个人就瘦的不行了,眼看就要支撑不住。
 
  丈夫急坏了,各种想办法,可是什么草药都用过了就是一点不起效,后来村子里的巫医就说,或许是正值春天,森林里的动物们□□的季节,所以总是比较吵,村子里安静,林子里的动物嚎叫声就传过来,又正好女人怀孕身体虚弱,就受了影响和惊吓,不如搬出去找个安静的地方生活,或许就好了。
 
  男人和女人的感情非常好,当下也不犹豫,就立刻着手搬家。
 
  说来也奇怪,自从搬到了镇子上生活,女人就没有再做噩梦了,能够一夜睡到天亮了,一阵子休养之后,女人就恢复了健康,气色看起来也正常了,后来还生了一个健康的小男孩宝宝。
 
  男人见此松了口气。
 
  慢慢地,在镇子上生活习惯了,到底镇上生活方便,要吃什么买什么都容易,女人织布做衣服去卖顺带照顾孩子也方便,男人就决定干脆就在镇子上安家,不搬回村子里去了,他打猎虽然不方便一些,可是到底是个男人,也不缺来回那点力气。
 
  只是,夫妻两一合计,两人到底是要处理猎物,而且也有三个孩子要养,家里开销也大,当初就找了个镇子边上些的房子住了下来,也不妨碍邻居,地方也宽敞,如今倒也合适,就这么安了家。
 
  勤劳肯干又勤俭持家的人日子总不会过得差的,这对夫妇带着三个孩子,日子过得美滋滋。
 
  男人一如既往隔几天就去森林打猎,大儿子有时候留在家里照顾弟妹,有时候则跟着父亲去森林里学打猎。
 
  有一年的冬天,男孩儿跟着他父亲又去森林里打猎,却被大概四五匹狼给包围了。
 
  男人是个很沉着冷静的猎人,他虽然感觉情势不妙,但是并没有慌,而男孩儿也已经是父亲的好帮手,遇到这样的困境,父子两都没有慌乱,最后凭着矫捷的身手、聪明机智的头脑、手上有效的工具、以及一些被他们打到的猎物,成功地逃脱了狼群的围杀。
 
  到底是一场恶战,父子两都筋疲力尽。
 
  眼看天气寒冷,猎物不好打了,父子两一合计,干脆不要再冒险,回去吧。
 
  本来,男人是想在冬天第一场雪下来之前,再多打些猎物储备些过冬,否则冬天全靠妻子劳作,男人也觉得妻子辛苦,而且,自家也要吃些野味准备过年的不是?
 
  可是没想到运气不好,他们刚到森林就开始下雪了,又遇到了觅食的狼群,好不容易打了些猎物也在逃跑的过程中为了引开狼群而丢掉了。
 
  就这么空手而归有点不情愿,可是往森林深处去冒险却又不明智,最后,父子两商量了下,干脆到湖边去看看,能打些什么打些什么,不然,捕些鱼回去也是不错的。
 
  只是没想到,两人往湖边去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了一窝小狼崽。
 
  他们和狼群周璇的时候,也杀了两只,否则也没那么容易脱险,如今看着嗷嗷待哺的小狼崽,男孩儿就心软了。
 
  小狼崽刚出生没多久,眼睛都睁不开的样子,有一只可能因为冷也或者是因为饿,已经一动不动了,而剩下的两只还在呜咽着,可如果没有人管它们,就这样的天气,怕是不用多久就会死去。
  而在这森林里,冬天了,根本不太会有人来,谁能帮他们呢?
 
  男孩儿想起那倒在父亲手里的狼,或许其中一匹就是这些小狼崽的母亲,如果不是死在他们手里,或许……
 
  想到这里,男孩儿抬起头,满眼含着央求,看向自己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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