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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画家(近代现代)——其实是九节狼

时间:2021-05-30 11:47:16  作者:其实是九节狼
  杜夏连说好几个“没事”,越说脸上的笑容绽得更明显,眼睛里明晃晃有光亮。
  那笑又很青涩,好像杜夏的年纪比何筝都小似的。
  杜夏被凉风吹得清醒了大半,不需要何筝搀扶,也记得出租房要往哪个方向走。他确实累了,进门后只脱了鞋就直接扑倒在床上,何筝进了卫生间后又出来,他连脸都懒得从被褥里抬起来,身子拒绝离开床垫。
  杜夏的床只有一米二宽,躺了他一个就占去大半,何筝坐下后他能明显感受到床垫的凹陷,侧脸看过去,何筝其实是把一条腿的膝盖放在床边,另一条腿站着。
  何筝俯视他:“不洗漱吗?”
  “不了,明天起来再说。”杜夏小声嘀咕,酒意未退,说话的声音都懒洋洋的。
  何筝知道杜夏爱干净,故意用激将法:“那会臭掉诶。”
  杜夏果然有反应,痛苦地闷哼了两声,双眼紧闭后猛得睁开,一鼓作气跪坐在床上。
  何筝以为杜夏接下来会去卫生间,他没想到杜夏只是从兜里掏出自己送的那叠金箔,迅速放置在枕头下。像个新晋的守财奴吝啬鬼,杜夏重新趴下的时候狠狠将脑袋埋进枕头,气冲冲道:“臭掉就臭掉吧。”
  何筝被杜夏孩子气的举措逗到,笑出了声。
  等杜夏终于肯侧脸睁眼,何筝背靠沙发床坐在地上,双腿弯曲,手臂随意地搁在腿上,目光刚好能和躺平了的杜夏平视。
  杜夏没什么力气地问:“你怎么还不睡?”
  “我怕你吐。”
  “我真没事,睡一觉就好了。”
  “好。”
  两人随后陷入了沉默。
  无声地对视里,杜夏从来没有直视过何筝那么久的时间。也只有借着醉意,他才敢仔细端详对方的脸。
  何筝无疑是那种标准的第一眼帅哥,俊朗又清爽,恰年少,没什么表情的时候显得冷傲,生人勿近,唇角一旦微微勾起,整个人又会散发出一种温柔的野性。
  港岛上流社会的贵公子大抵就长他这样,他此刻却身处农民工住的边郊出租房。
  先开口的是杜夏。他知道有些话还是等明天醒来后说更得体,他还是忍不住说:“谢谢你。”
  “你真好。”他没能忍住的还有心潮的澎湃,冲动道,“我要是个姑娘,肯定也会喜欢你。”
  “你也很好啊,收我当学徒,房子给我住。”何筝顿了一下,暧昧又正经道,“你要是个姑娘,我也会喜欢你。”
  杜夏笑出了声,艰难地将瘫软的身子也侧卧,遗憾道:“真可惜,我是男的,你也是男的。”
  何筝并不能确定杜夏明天醒来后还会不会记得这段对话,但他并没怎么犹豫,说:“都是男的……也不是不行。”
  杜夏愣住了。
  眸子亮了一下,就又死灰一片。
  “不行。”他语气委屈,像是很不舍,但又不得不拒绝。
  杜夏还是波澜不惊的:“为什么不行?”
  “我们不一样,我……”杜夏的情绪有那么点激动,还好何筝马上就说:“我开玩笑的,你别当真。”
  杜夏很明显卸了一口气。
  倦意再次将他席卷,他闭上眼,呼吸逐渐平稳,这次,是真的入睡了。
  而何筝还在凝视那张脸。
  那张脸和他的性格一样温顺,闭眼后的睡颜比睁开时更没有攻击性,看第一眼时不会觉得惊艳,看久了,反倒觉得五官线条全都恰到好处,怎么看怎么顺眼。
  何筝不由想到了去年那次戏剧性的相遇,此刻的杜夏和他当初的第一印象如出一辙,都像沉默的羔羊,任人宰割。他见惯了美女佳人,可以确定杜夏并不拥有出众的容颜,两人若是在人群里擦肩而过,他甚至都不会匆匆瞥过。
  这意味着一见钟情的戏码不会发生在杜夏身上,何筝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也不会允许他见色起意。
  但何筝却在这个夜晚没有离去。
  逼仄紧促的出租房里只亮着头顶一盏白灯,何筝跪坐在床边,指节分明的双手缓缓握住杜夏的腰带。
  何筝悄无声息地解开杜夏的裤子。他很有耐心,速度很慢、很慢,熟睡的杜夏根本感知不到他的动作,肩膀被轻推了一下后毫无警惕地侧身仰躺,拉链也松开的裤子就在这个过程中彻底褪到了大腿根。
  里面只剩下内裤,款式和裤子一样,都很宽松。杜夏没有紧身能勾勒出曲线的裤子,他是男人,不爱在穿衣打扮上花心思的男人,没有人会奇怪他为什么连牛仔裤都选宽松款,何筝却在十个月前就知道他裤子里到底藏了什么秘密。
  何筝脸上没什么表情。他颇为恶趣味地用手捏住杜夏内裤的边缘往上提,会阴处的布料近贴皮肤,勾勒出一道若隐若现的阴沟,将本该平滑的地方分成两瓣。
  何筝松开手,心跳加速,但还是足够冷静。
  像即将拆开一件珍贵的礼物,他非常有仪式感地找到一根只有半根小拇指粗细的画笔,把笔放在床边准备着,再小心翼翼将杜夏的内裤脱下。杜夏依旧没有任何反应,性器也在沉睡,软塌塌地垂在腿间,睡之前没被清洗过,带着淡淡的男性生殖器官都会有的味道。
  那是种很难形容的、暗示某种隐秘行为、所以有点靡乱且不太干净的味道。只是和何筝的比起来,杜夏的可谓小巧精致,勃起后长度或许会有平均水平,但直径太细一点都不威风,软的时候贴在阴毛里,还有点可怜兮兮的。
  何筝眉头微蹙。
  他之前从未如此近距离观察同性的私处,略有些嫌弃不想用手去触碰,犹豫了片刻后还是拿起了那支细笔,用木质的笔头将杜夏的那根撩到一边,底部露出的不是正常男人应该有的睾丸,而是骆驼趾的趾尖,软白馒头的开端。
  何筝的眉眼舒展开了。
  连呼吸都短暂地屏住,他被杜夏身体深处别样的风景吸引,那个通道弥补了失去的那部分男性象征,却不应该出现在一个男人身上。
  那明明是个女人才有的逼。
  何筝身子往床上倾,更靠近地去观察那道逼。十个月前他也曾有过这样的机会,彼时的杜夏刚做完手术,麻药劲还没过,陷入比现在更深的昏迷,且浑身赤裸,只盖着一层随时都可以被掀开的医用薄被。
  主刀医生在手术期间不可避免地看过何筝的裸体,报告说患者的伤势并不严重,轻微脑震荡和骨折而已,然后欲言又止。何筝示意他继续说,他于是告知何筝患者身体构造的特殊性,何筝感到稀奇,但也只是稀奇而已。
  何筝甚至都没进病房探视。待护士将杜夏推进病房,他远远看着赶来的庄毅哭得梨花带雨,误以为他们俩是恋人,就不再打扰,好人做到底地支付完医药费后更是把这个人抛之脑后,并没有出于猎奇心制造新的交集。
  然后有一天他要离开。
  为了让原来的名字消失得无声无息,他的万事俱备里从未考量过任何第二个人的存在。他只不过是因为去火车站的夜路上经过大卫村,漫不经心地想起那个在车后座陷入昏迷都还紧握住自己手的人好像就在这里工作,一念之差偏离了既定路线。
  真的就只是一念之差。
  一进去,里面就只看见一家店铺亮着灯,一个陌生而熟悉的背影就在那道光里画《阿黛尔的肖像》。
  从此脱轨千里。
  他之前就说过,现实里的经历比小说里写得更离奇,生活里的变数也远比计划里算得轻巧。他的衣服内兜里至今还藏着六张不同的身份证,他没有按计划改名换姓辗转北上,而是一直留在了这里。
  越危险的地方反而越安全。他当初留下是出于灯下黑,他现在却跪在出租屋的床边,低身靠近,用那只纤细的画笔轻而易举地戳进杜夏的穴缝间,掀开,像掀起新娘子的头纱,被遮掩的细节暴露无遗。
  那里面藏了颗小红豆,鲜艳欲滴,也不知在相思着谁。
  那颗豆子还会随着杜夏的呼吸小幅度抖动,好像身体的其他部位都可以睡,它却永远醒着,永远饱含欲望,等待其他人来滋润它,浇灌它,采撷后蹂躏它,赐它绽放的生命力,而它回馈以极乐。
  何筝后知后觉自己的鼻尖都要贴上去了。
  在这之前,他更像个有底线的探索者,一颗心会随着探险的深入而摇摆不定,但始终保持清醒。他现在都意识到自己游走到悬崖边缘,他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平静地吸气,没闻到一丝异味。
  他不由想到另一幅画。当他还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他第一次踏入父亲的私人收藏馆,抓住他眼球的不是那些珍奢古玩,古典名画,而仅仅是一个女人。曲线曼妙如水蛇的金发女人卧趴在画框上,团簇的鲜花是她身上唯一的遮蔽物,她半眯着眼,吸引所有与之对视的男人朝她走近。
  那是特里姆特画的海妖塞壬。传说塞壬擅长用歌声诱骗过往的船只触礁,落入海中成为她们的食物。何筝得再长大些才明白画中人的身份,他永远忘不了最初的震撼,那种说不出道不明的美摄人心魄,能容纳万物,却被封印在一张薄薄的画布。
  何筝堂而皇之窥视杜夏的秘密,他开始相信这种美是能在现实中存在的。
  然后他的鼻尖就真地蹭了上去,仰脸,注视着杜夏同时舔过整片花心。
  杜夏终于有了反应,扭动腰身侧卧,之后的呼吸都不太平稳,身体逐渐蜷曲缩起,放松时会有三角空隙的两腿根部紧闭。
  杜夏在夹腿,在睡梦里自渎。何筝旁观了一会儿,帮倒忙地把杜夏的裤腰带系回去。他的手指轻飘飘划过杜夏的腰侧,杜夏短促地呻吟了两声,小腹骤缩,呼出气的尾声都是颤的。
  何筝知道杜夏这是梦遗了。
  但只有杜夏自己知道,他到底在梦着谁。
 
 
第12章 春梦
  杜夏并不喜欢做梦。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梦里的场景都只有一个场景,那就是从出生起住了十五年的茅草屋,墙是用泥巴和石头糊的,房顶铺满茅草,猪棚和鸡舍就搭在边上。要是碰上大雨,搭建房屋的土地泥泞又打滑,杜夏却半夜三更都还要爬起来好几趟,怕受惊的母猪冲撞开栅栏,它肚子里还怀着崽,崽长大了拉倒集市里卖出价钱了,杜夏明年的课本费才有着落。
  杜夏的父母受教育程度不高,对他的学习也不当回事,小学毕业后还是校长帮他递资料到镇里,他才有机会读初中。杜夏很喜欢初中的班主任,那是个南方沿海城市来的支教老师,很年轻,会给他们弹吉他唱流行歌,给他们看现代化都市的照片,鼓励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考上大学去看看山外面的大千世界。
  那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一度让杜夏着迷。他每天都要走来回两个小时的山路从村庄到镇里,他丝毫不觉得累,只要能见到班主任,他就觉得自己离那个未知的世界更近些。班主任是个好心人,知道杜夏家境困难后还帮他申请到了一个免费的住校名额,杜夏却拒绝了,说家里人需要他帮忙,他每天晚上写作业前都有农活要干,活干完了,他才能把书本翻开。
  班主任来支教前对贫困山区孩子的刻板印象就是杜夏这样,怜爱了,农活什么的帮不上,就时不时地送杜夏一些文具,和补充营养的奶制品。杜夏没舍得自己喝,全带回家给了弟弟。他母亲刚做完月子就下地去了,比他小十岁的弟弟几乎是他一手带大的,以至于弟弟开口说的第一个词不是“妈妈”,而是“哥哥”。
  杜夏读小学的时候就听过同学们开恶俗的黄色玩笑,他从不参与进去,但也从中知道父母为什么再要一个孩子,他没觉得难过,而是乐观地怀有一种天真的向往,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他有弟弟,弟弟有他,他把班主任送的牛奶带给弟弟喝,弟弟也会把母亲单独煮的鸡蛋塞进哥哥的书包。他们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弟,以后不管在哪儿,他们都会相互扶持共度难关。
  然而一切又是从什么时候起变糟糕的呢。可能是从他父亲把那头母猪杀掉起的吧。它太老了,下不了崽成了吃闲饭的了,所以父亲将它拉到集市上卖,熬出来的猪油凝固后放在家里吃了一年。
  那一年杜夏在读初三,成绩优秀,每次考试排名在学校里很是靠前,但父母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喜悦的,而是给他订了门亲。某一天傍晚他风尘仆仆地回到家,手里拿着期中考试的喜报,他父亲却把他领到另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面前,不由分说地扒下他的裤子,给那人看了一眼。
  然后又在杜夏震愕回神前把裤子穿回去,杜夏听到那人问:“这娃真的能生?”
  “放心吧,他娘生他前要是没吃那什么转胎丸,他现在就一如假包换的姑娘。”杜富贵叹了口气,早已记不得医生说的那些染色体突变啊基因激素什么的专业名词。对方验过货了,他就开始谈彩礼价格,定下来的数字在当时的杜夏眼里无疑是天文数字,但对方答应了,因为村里的姑娘都走光了,宁可去镇上打工,去城里当厂妹,也不愿回老家相亲,他们这些没几个钱的老光棍想要娶媳妇,只能走些歪门邪道。
  杜夏还太朴实,对父母亲充满敬畏,等那人走了才说自己不愿意。他母亲来唱红脸,说这不是愿不愿意的事,当初她也不见得愿意嫁给杜富贵,还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谁不是过日子,都一样。
  杜夏说不一样,他明明是男的,杜富贵掐灭手里的半卷旱烟将他扛起,捆住手脚扔进储放粮食的地窖,关门前还扔了了句,你弟才是这家里唯一的香火。
  那个地窖和茅草屋一样,多次出现在杜夏的噩梦里,不同的是他会在漆黑的分不清昼夜的地窖里听到敲击声,以及他弟弟隔着木板的说话声。杜浪是那么小,什么都不懂,杜夏问什么他就答什么,用稚嫩的语言告知有个长得还行的男人来找他,但被父母撵走了,有个长得不行的男人也来找他,父母收了一个红布袋,也把他撵走了。
  杜夏猜那红布袋里的金额跟他们之前商量好的不符,而他父母就要那个数,一分不少,那个人只能回去继续凑。这意味着他还有机会逃走,他求杜浪给他开门,回应他的是杜浪的哭声,和父亲的打骂声,斥责杜浪不懂他们的用苦良心,胳膊肘往外拽。
  杜夏最后还是脱险了。在靠仿制名画挣到钱之前,他从来没回过家,也不去想那个家,反倒是有了点积蓄后,他开始频繁地梦到那片山野农田,逼着他回那个生养他的地方去做一个了结。
  于是,在蓉城打工的第九年,他带了一笔钱回到家乡。这九年来他见证了蓉城的飞速发展日新月异,他的家乡却越来越破败,人烟稀少,有植被在沿途的空心村里野蛮生长。
  田园诗歌并不存在,他的到来更是场意料之外。他认不出父母,父母也差点认不出他,物是人非后,那笔钱被用来把那座九年后更破败的茅草屋推倒,封了地窖,他在宅基地上建了三层砖房,算是还清了前十五年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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