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庭芳见这只羽禽长久地注视着那里,道:“你想去?”
余秋远当然想,难道容庭芳愿意去?他刚想开口——
“想没用。”方才还一身杀气的人温温柔柔一笑,“求我我也不去。”
大概是容庭芳运气好,不用他去,雷云滚泛之处尘烟弥漫,不多时飞奔而来一列车马,像是从天上而来,金轮红顶,穿着皆精致考究。车马中有张脸特别熟悉,他正从马车上透出头来,风驰电掣中与容庭芳四目相对。
一眼万年中——胖鸡突然开口。“老相好啊。”声音有点凉。
作者有话要说: 相好=配偶。
芳芳(思索了一下):没有配过种。不算。
第14章 故人脸面
“停下!”
正是四目相对,容庭芳就见那人像见了鬼一样扑出半个身子,厉声叫停了车马。被勒然停住的车身上绣着精致的图腾,那是一只三足金乌。马倒是好马,突然停下没有人仰车翻。人却不是好人,当面是人背后是鬼。
容庭芳淡然地站着,负手拎着鸡,既没有上前询问,也没有退缩避人。
他认得这个图腾。
三足金乌,是厉家。也是大洲唯一叛出神明,投靠了魔界的家族。
厉家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壮如熊虎,二儿子瘦如柴杆,只有三儿子风流倜傥,除了面目阴鸷,还算像个人。容庭芳宫殿内喜欢的那些明珠饰品,有些就是厉家从渭水外亲自押运过来的,只是要说私交,倒不如和车夫的多。
眼前这个人,没有壮如熊虎,也不瘦如柴杆。看样子是三子,厉姜。
厉家三公子从马车上走下来,考究的鞋面,刺绣的黑金衣底,世家子弟身份昭然。他的发微卷曲,脸色青白,风中摇摆的样子,让容庭芳想到了鬼柏树。
厉姜迈向容庭芳的步子有些急促,但到了跟前却停住了,带着怀疑的眼神在容庭芳脸上扫了一遍,左左右右一打量,吐出两个字:“不是。”
容庭芳没吱声。
他既没上赶着往前认亲,也没缩成个球装怂。厉家一心要和魔界攀关系的意思,容庭芳明白。为的就是能在家族中扬眉吐气,冒出头角。可它毕竟是在渭水那端,大洲以内的,反个水还不容易。要是上了战场好说自己是处心积虑忍辱负重,就为了最后捅你一刀,他们大获全胜,容庭芳岂不是得不偿失?
正因如此,容庭芳对厉家的态度向来不咸不淡。他眼下就算再需要人,也不想和厉家搭上关系。胖鸡还在他耳边聒噪:“小情人啊,长得可以啊,一眼就认出你——”被掐住了嘴。
容庭芳猜得不错,厉姜是认错了人。他正驱车一路往南,车马劳顿,本来就在头昏眼花的时候。飘帘乍起,一瞥之下只觉掠过一个极其熟悉的身影,心念一动便叫了停。可下了车才发现,这不过是个秀气普通的年轻人,并不是他以为的那个人。顿时心中有些失望。可反过来想想,那人威仪外露,霸气俊美,又岂是一个寻常人能错认的呢?
厉姜心头失望,口中便也冷淡。
“我们走。”
也才朝马车走了三五步,耳畔风声起,容庭芳机敏之下立马朝后退了三丈有余。原本他所在的地方已被削出一条裂缝,裂缝延展开来,地面就如同丘壑。
就听一声洪钟声响:“厉姜!你还往哪逃!”
厉姜早已被家仆保护在身后,一听这个声音,眉目之间已俱是厉色。
“萧、胜!”恨不能将他的肉给咬下来的切齿。
随着这一声,一个黑衣狼面的人呼啸而至,一如他诡谲莫测的鞭法。狂影鞭声而至,厉姜立马被人挟着离开了原地,而厉家的家仆已手持金锣飞身而上——
那边顿时滚战成一团。
容庭芳夹着只鸡早就离开了战局,远远在一旁观战。
“萧胜?”胖鸡自言自语,“萧家二公子?”
容庭芳道:“萧家什么时候多了二公子。”
他从前只知道萧家只有一个儿子,宝贝矜贵地很。
谁家多生个儿子还非得和你说一声,胖鸡没吱声,白了容庭芳一眼。那何止是有个二公子,还有个小儿子呢。可惜那个小儿子早年间就被萧家除了名,是死是活都不知道。
倘若厉姜一心要往魔界靠,那么萧家便与他相反,他们的心可永远都效忠神明。所以萧家会和厉姜打起来,容庭芳一点也不意外。从前有魔界撑腰,厉家对别的家族做的‘好事’不少,眼下他既已‘身死’,树倒猢狲散。虽然不知道厉家现在何去何从,但看这境地,显然不好过。毕竟出来混都是要还的。
这两人身手各有千秋,但眼下显然是萧胜略胜一筹。他那根鞭子叫散魂鞭,是天丝所制,听说在弱水里泡过,虽然细软,坚韧无比。再细软,上千根拧成一股,也软不起来。
“你不去帮帮厉姜?”胖鸡有些幸灾乐祸,“他可是要输了。”
听着还颇为可惜。
容庭芳轻轻哼了一声,没有要插手的意思。这两人谁赢了对他来说都是好事。厉家和他非亲非故,就因为两面三刀送他一些明珠,他便要与整个萧家为敌么?他自己的事都没处理完,何必掺和到陈年旧事中去。热闹看腻了,容庭芳转脚便要走,却忽然一声震响,原来是马车被劈得四分五裂。
目之所及间,一个熟悉地映到骨子里的身形一闪而过,容庭芳连发丝都战栗起来——
余、秋、远!
眼见那张脸的主人要同这马车一样,被那散魂鞭削地消散在空气之中,容庭芳如一阵风一般,劈然一下插入战局,动作之狠辣,叫萧胜和厉姜不得不分开!他身法轻盈,白衣素纱,飞身进来时像是水中溅起的一朵银色浪花。一抓一握,便将那人揽入怀中,旋身而出——
萧胜的散魂鞭已经握在了手里,将要触及容庭芳怀中之人时,硬是收了回来,他神色晦暗不明,上前一步厉声道:“厉姜,我最后再劝你一句,回首是岸尚不迟,你若一味再与蓬莱作对,伤及无辜,不要怪我不客气!”
厉姜被家仆搀扶着裹在黑色的衣袍之中,因为受到了散魂鞭的波及而咳喘着,闻言眉头未松,嘴边却漾起一丝笑意。“哼,萧胜,我是好心成全你们魁首。免得叫他一人孤苦难安,送他与我们尊主一道,岂非是成人之美,遂人好意?”
萧胜顿时大怒:“胡说八道!”
散魂鞭一抽,立时又袭卷而去。厉姜岂会再给萧胜得手的机会,萧胜拖延这么久的时间,岂非就是等人赶来么。他立即化身而去,走之前看了眼容庭芳。大声道:“这位小兄弟出手相助之情,在下没齿难忘。他日必当相助。”声音之响,姿态之做作,就怕萧胜看不见听不着。
厉姜是这样的人了,死之前也会拉一个垫背。
他这么故意大声嚷嚷的,就扬起一尘金蝶,金蝶扑扇着翅膀,化成千万颗明珠,顿如铜镜刺眼,光芒万丈,一时难辨东西,叫萧胜不得不停下步伐,遮住了眼睛。等能睁目,哪里还能瞧见人。
厉家的金蝶招魂术,不但能招魂,还是绝佳的保命神技。他很喜欢这一招——容庭芳也是。
因为漂亮。
唯一遗憾的是,这些明珠不过是化影,不是真的明珠。倘若是真的明珠,那容庭芳一定也不叫厉姜干什么事,只消在他魔界天天化出漫天金蝶就可以。就算当了千年万年的人,有些刻在骨中的本性是不变的,就比如爱财和喜欢发光。
叫厉姜跑了,萧胜很遗憾。容庭芳也很遗憾,厉姜走之前,或许可以给他留些盘缠下来的。
“喂。”眼见追不到人,萧胜将散魂鞭别入腰中,“你不要乱碰别人东西。”他指的是留在容庭芳手中的那个人。萧胜伸出手,“给我吧。”
容庭芳看了眼手中的‘余真人’,容貌虽似,到手却才知道,并不是真人。如果是真人,萧胜一定第一时间将人夺了去,哪里会和厉姜废话。容庭芳没有反驳萧胜的话,依言将那人递了过去,只是在松手之时,暗中一用力。那人偶未到萧胜手上,便碎成了粉屑。
“……”
“抱歉。”容庭芳真心实意道,“我赔你一个?”
拿什么赔,你赔得起吗?不过先前打斗如此激烈,这个人偶受他散魂鞭三番四次轮削,不可能毫发无伤。反正这不过是为了迷惑那些魔头用的假物。尚未派上用场,反叫厉姜夺了去。碎了也好,不落入任何人手中,反倒来了个太平。萧胜看着地上那堆灰烬,惋惜一声:“算了,只是没有引出九天玄尊,有些可惜。”
容庭芳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谁?”
“以前的魔尊啊。”萧胜答得很快,然后看了容庭芳一眼,“听说死了的那个。”
作者有话要说: 胖鸡:卧槽那我是个啥!
第15章 沧水望春
灵偶本来是苏玄机做出来给弟子玩的,那时是小小的一个,因模样酷似真人,稍加改进,还能端个茶送个水。金光顶有余秋远担待着日常事务,苏玄机的心思便花在了这些东西上。那一日余秋远正在打坐,忽觉异样,低头一看,小人偶穿着短短的衣服过来扯他衣角。
“师兄,你看我怎么样?”
余秋远一愣。他将人偶拎着放在手心:“玄机?”
苏玄机的声音说:“是我。”
可是这一声,却是从外头传来的了。他面带笑意,荷冠整整齐齐束着,走进大殿,先是长长一揖:“见过师兄。”然后才直起身,走到余秋远身边,将那人偶取过,说道,“弟子说这人偶不会说话,我便将我的灵力注进去试了试,想不到成功了。”
鬼族有缚灵术,缚的是生灵,那是与天道相悖而行,害人性命,要遭天谴。苏玄机的做法倒是巧妙,只是寻常材料受不住灵力。大约瞧出余秋远心中困惑,苏玄机得意道:“我拿赤金石做了心,它是天生储灵体,不会轻易裂开。”
这小人长着一幅苏玄机的模样,活灵活现。余秋远看了半天,慢慢眨了下眼。
“你既然这么能干——”他有了个主意,“那我要派个任务给你。”
他让苏玄机做个大的。
用来骗容庭芳。
——看这样子是做成功了。
萧胜有些遗憾。这个人偶是苏玄机故意让人盗走的。但本来,苏玄机将这人偶放在护山大阵中布下迷魂术之用,是想要用它来引容庭芳。天下间,能引容庭芳入阵的也就他师兄一人,容庭芳如果没死,必然会闻讯而至。人偶确如苏玄机所料被人盗走,可惜了不是他想的那个人。至今为止,整个大洲风平浪静,没有容庭芳半点消息。
“哎,我同你说这个有什么要紧。”萧胜自嘲了一句,大约是想到了伤心事,怔怔地站在了那里,过得一会便长叹一声‘罢了’,人偶毁了这件事还需尽快和苏玄机秉报。这一念就在一瞬间,萧胜没有耽搁太久,瞥了眼容庭芳身后,说了句,“你这只灵禽倒不错。日后莫再插手他人闲事。”就双手往身后一负,拔地三尺,如来时一般呼啸而去——
只留下一个说不出话的容庭芳。
——还有一只因为心虚也说不出话的胖鸡。
萧胜其实不必如此遗憾,苏玄机的计划也没有落空。
确实管用。
但是——
“为什么引我要用余秋远——”某个人脸色有点扭曲,“他们有病吧?”
……
‘有病的人’负着翅膀,其实很想告诉他,你刚才抢人的时候脸上不是这么写的。
见到余秋远的脸但是假的,灵偶散成了灰拾不起来,萧胜和厉姜竟然打完就跑没一个懂得扶一下弱。几桩事一并,容庭芳心情很不好,连余秋远都能瞧出他的心情阴郁地仿佛要打两个雷。胖鸡默默后退了两步,它不想成为容庭芳迁怒的对象,起码现在不想。
但是一片鞭痕后的狼藉里,除了被灰扑了一脸的容庭芳之外,还有一个人。
一个负着长剑,扎着发髻,看上去很穷的人。
他刚刚落地,鬓发凌乱,叉着腰指责厉姜和萧胜飞起来不讲章法,不懂规矩。
“一看就是魔界教出来的。真是龙王不下雨,虾兵称大王。”
心情很差还无端被指责的容庭芳:“……”
已经很久没见别人跪着叫他大王,容庭芳有点怀念那种拿靴子抬别人下巴的感觉。
晏不晓刚刚从剑上下来,想以步代剑走上一段,好让自己的爱剑歇一歇,就被飞驰而过的厉姜飞了一脸灰,又被拔地就起的萧胜扇了个晕头转向。他拿袖子将这灰胡乱掸了一通,嘴里骂骂咧咧。尘烟散尽,忽然惊觉有人在看他。
晏不晓凝目望去,不甚清晰的视线中,一个长得十分好看的男人冲着他笑。
“……”
不知道为什么,背上的寒毛就莫名竖了起来。
“我观你相貌堂堂,眉骨端正,剑法高深——”对方打量着他的那种眼神,仿佛他是一只待宰的羔羊,连骨头都被剔的那种。就听那人肯定道,“一定会飞吧。”
晏不晓:“……”
所以直到现在,晏不晓都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他带着容庭芳,容庭芳带着一只灵禽,两人一鸡坐在他的宝贝长剑上,风呼呼从耳边过。正要往沧水集市去。
晏不晓小心翼翼地看了眼容庭芳,容庭芳目不斜视。
“这位兄弟。”
容庭芳施舍给他一眼。
作为剑夫的晏不晓问:“你要去哪里?”
容庭芳反问:“你要去哪里。”
晏不晓要去望春楼,那里的主人邀请他去参加一场宝器的拍卖会,请他去当鉴证人。说好听点叫鉴证人,其实是保镖。卖东西这行当容易得罪人,也容易被打劫。
容庭芳满脸写着‘没有听说过’这几个字,他思索了一下:“女人多吗?”春在他心里就是些漂亮婀娜的姑娘,望春就是望姑娘,姑娘有什么好望的。容庭芳想当然地把这地和大洲人间那种你懂得楼画上了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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