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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粉(GL百合)——白椤

时间:2019-09-12 14:21:19  作者:白椤
  
  唐璨走过去,推开半掩的门。
  
  张艺凡吓了一跳,骤然缩回手,愣愣地看着她:“……老师?”
  
  “你在找东西吗?”唐璨装作一无所知,走近了几步,“是丢了什么吗?”
  
  她看清了张艺凡抓在手中的东西:是一条揉皱的领带,被塞在书包的夹层里,上面放了好几包纸巾来掩盖。
  
  “没有……我没丢东西。”张艺凡慌忙将领带塞回去,“我只是想不明白……我——”
  
  她慌张地站起来,差点把班长的椅子掀翻:“我爸在等我,我先走了,老师再见。”
  
  张艺凡跑了,唐璨走上前,把她翻乱的书包收拾好,然后又看那条被塞在夹层里的领带:很普通的男士领带,也许因为被塞在书包里太久,已经皱得不能穿戴了。
  
  班长是个女生,为什么会在书包里塞一条领带?
  
  她坐在班长的位置上,盯着她抽屉排列整齐的书沉思。
  
  班长看起来是个很严谨的人,书本堆叠得丝毫不乱,摊开的作业本都摆得整整齐齐,每一行字都写得很平齐,没有一点歪斜。
  
  有什么东西可以关联到领带上?
  
  先是刚才听见的对话,隔着一堵围墙,有一些模糊:“上次把他的领带弄丢了,这事还没翻篇呢。”
  
  英语老师的女儿是被勒死的,凶器是什么,没有任何报道提及,会不会是这条领带?
  
  如果这是冯杰父亲的领带,它为什么会出现在班长的书包里?
  
  唐璨站起来往外走:教室里最后一个人是班长,她既然没锁门,那说明她随时有可能会回来。她不能在这里待太久,如果双方撞上,她很难用糊弄张艺凡那套来糊弄这个女生。
  
  果然,在沿着楼梯往下走的时候,她迎面碰上了在打电话的班长。
  
  对方有点不耐烦,皱着眉头说:“不是说了下午来接的吗?为什么又反悔?”
  
  那边不知道解释了什么,她回道:“知道了,那我去书店,到时候来那边接我就行了。
  ”
  两人擦肩而过,班长愤愤挂掉电话,低低骂了句:“神经病。”
  
  她蹬蹬蹬上楼,硬是把帆布鞋踏出了鼓点的气势,看起来心情很差。唐璨在楼梯口等了一会,果然看见她背着包出来,便远远跟了上去。
  
  班长出了校门,沿着街道一直走下去,继而径直拐了个弯,进了一家商场。
  
  校门附近就有一幢两层的小楼,一楼是快餐店,常年给各种放学出来吃饭的学生提供便利,二楼是书店,兼卖文具和打印复印,大多也赚的是学生的钱,生意常年红火,班长虽然说“去书店”但去的不是学校旁边这家,而是一家商场里面的小书店。
  
  这个时间,商场里人不少,她直接乘电梯上了四楼。唐璨仗着人多不会太显眼,也跟着她到了四楼。书店的门就在电梯口正对的方向,唐璨出了电梯,先往另一边的服装店走,等她进了书店的门,才不紧不慢地跟过去。
  
  书店不大,人也不多,大多数人都坐在地上看书,收银台后面是个年轻的女生,穿着书店的制服,在电脑上给顾客找一本书的位置。
  
  她装作寻常顾客,走到一排外文书籍前面,低下头挑了一本英文的,坐在地上看起来。
  
  她是做翻译的,看一本英文书不会很困难。这是一本英文小说,内容偏日常向,没有太多的悬念起伏,她草草翻了几页,便抬起头环顾四周。
  
  旁边只有两三个人,眼前排布的书架又挡住了视线,她没找到班长,于是起身把书放回去,走到另一排书架前。
  
  书架是横放的,这一排恰在正中,其余书架分散在周边。这排放的是时下流行的小说,读者也相应地更多,在这一边找书的人不少,唐璨越过那些人,走到两列书架中间的空隙旁,先随手拿了一本书,靠着其中一列的边缘坐下,然后从随身的小包里翻出一面折叠的小镜子,拿在手中,往后面照了照。
  
  她想看看班长在哪、在做什么,但直接四处寻找很容易打扰别人,也太过明显,这种方式正好,如果引人注意,她就装作在照镜子。
  
  女生出门常带这一类东西,诸如镜子、梳子之类。陈莳萝的包里能装上四五件,相比之下,唐璨算是极简的,只带一面镜子,方便在去谈工作之前稍稍整理仪容。
  
  她的镜子也很简单,折叠双面镜,纯黑底色上印几个白色字母,塞在包里的角落,除非必要,否则不会拿出来用。
  
  此时此刻就是必要情况,她把一本书竖在膝盖上,镜子藏在书页间,从镜面上往后巡看。
  
  一面小镜子里就有一个世界,把所有人的动作都定格在光滑的镜面上,留待她一一观察。
  
  大部分人在看书,有些人低声交谈,还有人在玩手机,有人从随身的背包里找东西,还有人半蹲在地上拿手机拍书封,大概是想存着自己回去上淘宝买。
  
  这都是书店里最常见的情形,她稍稍调整镜子的角度,没放过任何一个微小的角落。
  
  忽然间,镜面的边缘处,有一只纤细的手一闪而过。
  
  唐璨不动声色,把膝上的书翻过一页,一只手稳住小镜子,继续朝那个方向照去。
  
  那只手先是缩了回去,片刻之后又缓缓探了出来。
  
  是一只女生的左手,手腕上戴了一块手表,表带是黑色的,很细,圆润的表盘颇显秀气,正适合女生佩戴。
  
  班长就有这么一块手表。
  
  她的动作很慢,也很谨慎,比起张艺凡翻她书包时的表现,不知沉稳了多少,但唐璨还是能看出她很紧张,指尖微微发抖,手背上爆起细细的青筋,细看之下,她才发现班长的指甲很不规整,像是经常被用牙齿啮咬。
  
  班长侧了一下身,单肩斜背的背包滑到身前,包口大敞,里面装了课本和练习册,挤得满满当当。
  
  然后,她迅速缩回左手,把一本体积小巧而且轻薄的书塞进背包,然后半蹲下来,装作整理包里的书本,其实是在把那本书塞得更深,继而迅速关上拉链。
  
  唐璨合上小镜子,眉头缓缓蹙起来。
  
  她在偷书。
  
  班长在电话里说“去书店”,听起来不是第一次来这里。那么,她真的从这家书店带走一本书吗?
  
  书店门口的防盗装置看起来不像作假,就算她把书藏得很深,也不可能直接带出去。
  
  无论她偷书的原因是什么,这举动至少证明了她并不完全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至少那一只是她众多面孔中的一副。她还在包里装了那条有可能是凶器的领带,她会是杀害英语老师女儿的凶手吗?
  
  很像,也很有可能是。
  
  班长放学后经常留在学校,有杀人的时间,背包里放了王坤父亲的领带,有留存凶器的嫌疑。
  
  唐璨目光落在书页上,思绪却沉浸在另一片海洋里,久久没有翻动一页。
  
  张艺凡没头没脑的喃喃自语总是梗在心头,让她心里疑窦丛生,虽有怀疑,却又总觉得找不到完美的依据。
  
  张艺凡说“想不明白”,是什么事情让她想不明白?
  
  唐璨今年二十六,比这些初中生大了十岁不止,她第一次发觉她离这些学生的世界有一段很远的距离,远到她无法跨越的地步。
  
  她读中学的时候活得像个不良少年,除了英语之外的所有科目都排年级倒数,还经常做出翻墙上网、翻墙去买晚饭这类事情,清晨上课的时候经常被老师从梦中叫醒,被班主任约谈了无数次也死性不改,甚至有一次公然说:“老师我能吃完早餐再找你吗?”
  
  现在回想起来,因为懒得和维持和别人的关系,她一直独来独往,人际关系单薄得像一张纸,也无从得知和她同龄的男生和女生都在想些什么。
  
  同样的,她看不懂班长、张艺凡、还有王坤和冯杰那几个男生的想法,也推断不出他们想做什么、有什么目的。
  
  身边有人走过去,是背着包的班长,她径直走向书店门口,背包看起来愈发沉重,沉甸甸地坠在肩上,也不知道她还能担负多久。
  
  唐璨随手拿起膝上的书,往收银台走去。
 
Chapter.24
  事实证明,班长并没有胆大包天到无视书店门口的防盗装置。她在走到门边时脚步一顿,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转身返回书架边。
  
  她走得很轻松,除了一只手紧紧攥着书包的带子以外,再也没有紧张的表现。唐璨没跟过去,照样排队买单,店员扫描书封上的条码时,她才发现她随手拿的是一本时下流行的言情小说。
  
  都已经结账了,她后悔也来不及,只好付了钱,接过那本封面花里胡哨的小说。
  
  这时候,班长也从书架边回来了。她背着包走向门口,目不斜视,装作无事发生的模样。防盗装置轻易地放过了她,没有亮红灯或响警报,看起来她已经把书放回了原处。
  
  唐璨没再跟着她,拿着那本无意间买下的言情小说,打车回了酒店。
  
  路上,她把下午的见闻编成一长段文字,发给了陈莳萝。
  
  陈莳萝很快回复:“你觉得凶手应该是班长,还是那几个男生?”
  
  车窗半开,风灌进来,将她的长发吹得四处飘扬,唐璨把头发拢在一起,让它绕过左肩垂下来,然后低头打字:“班长很奇怪,她会偷东西,但到门口的时候还是会把书放回去,看起来她的胆量不是很大,杀人这种事,估计做不出来。”
  
  陈莳萝赞同她:“对,但是她的书包里有那条领带,难道是她捡的吗?”
  
  这也不无可能,唐璨看了一眼窗外,酒店的轮廓就在不远处。眼看着就要到了,下车走路不方便打字,她先跟陈莳萝说了一声,把手机锁屏,等回了房间,才坐下来回复她。
  
  【唐唐】:有可能,如果那条领带是王坤父亲的,那么假设是王坤把领带拿到了学校,然后就有两种可能。
  
  她先把这条发出去,然后打下一条。
  
  【唐唐】:第一种,是他们拿着那条领带杀了英语老师的女儿,然后把它丢在小树林,这条领带被班长捡走了。第二种,是班长偷了那条领带,拿去杀了人,然后把它藏在书包里。
  
  【大小姐】:其实我觉得第一种的可能性更大,班长会偷东西,但我觉得她杀人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她有这么大胆,偷书的时候也不会紧张,偷完了也就不会放回去了。
  
  两人讨论了一会,意见一致,都觉得班长也许是知情者,或许和这件事有一定关联,但并不一定会是凶手。
  
  ======
  
  陈莳萝要回剧组拍戏了,虽然场记家里出了事,但进度是全剧组共同担负的,不能因为一个工作人员的事情耽误。她休息了两天,回去也得加班加点地把落下的进度补上。
  
  虽然工作得加倍,但能争取到两天的休息,陈莳萝还是很满意的。她一早起床,难得精神饱满,毫无困倦,先到楼下西餐厅吃了早餐,然后由秦业帮着化了妆,开车回剧组拍戏。
  
  这几天一直有粉丝在担心她,有人早早就等在剧组外面,看见她从车上下来,连忙跟她打招呼:“大小姐!”
  
  陈莳萝对他们笑了笑,招手示意,然后在赖真和秦业的陪同下进了拍摄场地。
  
  要补上前面两天的任务,今天的拍摄进度也不能丢,一天的工作绝不轻松,陈莳萝手臂上的伤口还缠着绷带,所幸戏服都是宽袍大袖,能把伤口遮住,外观上一点也不影响。
  
  上午的戏都是补前两天的进度,她的表现也很不错,大多都是一条过,中午休息的时候,赖真开车陪她去医院换药。
  
  路上等红灯的时候,赖真忍不住从后视镜里看她,最终忍不住说:“大小姐,你前天中午跑哪去了?”
  
  陈莳萝闭目养神,敷衍地回答她:“去吃饭了。”
  
  赖真说她:“人生地不熟的,你还老乱跑。”
  
  “我就是去吃个午饭,下午不就回来了吗?”
  
  每次到别的城市工作,陈莳萝就经常一个人跑出去吃饭或逛街。她名气不高,没有狗仔盯着,路人也大多不认识她,口罩和帽子戴得严实一点,也就没什么人能认出她来,偶尔碰见几个粉丝,也都能相处得很愉快。
  
  不出名就代表她会缺失很多机会,比如一些电影电视女一的试镜机会,兰雅都会优先安排给另外几个人气高的艺人,最后才考虑她。赖真经常为这种不公平捶胸顿足,但陈莳萝自己很佛系,用她的话说,一切都随缘,没有的就是没有,再怎么争取也得不到。
  
  陈莳萝换完药,顺便在医院旁边的餐厅吃了顿午饭。
  
  有赖真在旁边监督,她没法像和唐璨吃饭一样随意,不得不谨遵医嘱,吃了一顿清汤寡水的午饭。
  
  这种时候,就不得不感叹刚认识的朋友的善解人意:虽然谁都知道严格一点是好的,但比起会上课叫醒你的同桌,谁都更喜欢和上课一起偷偷睡觉的同桌待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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